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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7]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精神,全面落实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深入开展'浙江无欠薪'行动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