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反律法主义命题的阐释源自边沁对证据法的衡量与评价。基于对普遍认知能力的依赖以及对还原事实的逻辑推理认定,边沁在审判方面强调事实认定重要性的同时,也表现出对证明自然体系的偏好。反律法主义命题最终走向了放轻证据规则、偏重证明程序的矛盾对立面。以DNA证据为例,当DNA证据所指向、确认的事实出现时,是否仍然需要对该类证据规则进行严格限定。借助证据规则的理性完善主义对现行DNA证据规则进行补强,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回到了反律法主义追求事实正义的目标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