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独立审判条款的完善及其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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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宪法条款的完善并不意味着主张修改宪法,尤其不意味着主张很快修改宪法的有关条款.现行宪法第126条有较大瑕疵,难以作为法院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有效保障;该条应循"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的路径予以完善.同时,宪法和法律还应为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提供一些切实、具体的保障,其中最主要的应该是在改革人民法院内部组织的同时,相对提高选举或任命法院组成人员的人民代表机关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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