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2000年重庆“烟灰缸伤人案”发生以来,学术界对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问题多有探讨,但始终存在较大分歧,其中最大的分歧便在于如何落实该类侵权行为中的责任承担。高楼抛掷物侵权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范畴,但由于其致害人不明,导致法律与现实的极大困惑。在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领域,“损失的平均分担”更多的是考虑了价值判断的结果,而相对忽略了法律逻辑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