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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老菲比说了句什么,但我没听清。她的脸陷在枕头里,我听不清她说的话。
“什么?把嘴露出来,你那样呆着我听不清你说什么。”
“你不喜欢所有正在发生的事情。”
经她一说,我心里不由得更烦了。
“不对,我喜欢!我喜欢!我真的喜欢。别那么说,你干吗说这种话?
“因为你的确不喜欢啊。你不喜欢学校、不喜欢各种东西,你就是不喜欢。”
“我喜欢!你说的不对——你弄错了!你他妈的为什么非要说这种话不可?”我喊道。伙计,她让我心烦极了。
“你就是不喜欢,"她说,"要不你说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让我听听。”
“一样东西?一样我喜欢的东西?”我说,“好吧。”
糟糕的是,我无法集中精神。有时候,人很难集中精神。
“你是说,一样我很喜欢的东西?”我问她。
可她没有回答我,只是躺在床的另一头,斜眼看着我,仿佛离我有一千英里远。“喂,回答我,”我说,“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呢,还是我喜欢就行?”
“你非常喜欢的。”
“好,”我说。不过,我还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所能想到的是那两个提着破草篮四处奔走募捐的修女,特别是戴着铁边眼镜的那个。还有我在爱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那个学生,他叫詹姆士·卡索。他对一个叫费尔·斯戴比尔,颇为刚愎自用的家伙发表了些评论,并且拒绝收回他的话。他说斯戴比尔太自以为是,叫斯戴比尔的一个狐朋狗友听见了,跑到斯戴比尔跟前去搬弄是非。于是斯戴比尔带了另外六个下流的杂种,闯进詹姆士·卡索的房间,锁上那扇混账房门,逼他收回他所说的话,但他拒绝了。于是他们对他动起手来。我不想告诉你他们怎么对待他的——那实在太恶心了——总之他仍然不肯收回他的话,好个詹姆士·卡索。可惜你没见过他本人,他长得弱不禁风,手腕细得像笔杆儿。最后,他不但没有收回他的话,反而打窗户跳出去了。我当时正在淋浴,连我也听见他摔倒着地的声音。但我以为是什么东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机或是一张书桌之类的,绝没想到是人。接着,我听见大伙儿全都涌进走廊奔下楼梯,于是我穿好浴衣也冲下楼去,看见詹姆士·卡索直挺挺地躺在石阶上。他已经死了,到处都是牙齿和血,没有一个人敢走近他。他身上还穿着我借给他的套头运动衫。那几个到他房间里迫害他的家伙只是被开除出校,连监狱都没进。
我当时脑海中想到的就是这些。我吃早饭时看到的那两个修女,还有那个我在爱克敦·希尔斯读书时认识的学生詹姆士·卡索。好笑的是,老实告诉你,我跟詹姆士·卡索根本不熟。他是那种极安静的人。他跟我上同一节数学课,但他坐在教室的另一头,平时从来不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前做习题。学校里有少数人从来都不背书或者到黑板前做习题。我想从头至尾我跟他惟一的一次谈话,就是他找我借那件套头运动衫。他向我开口的时候,我吃惊得差点儿连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我记得他来找我时,我正在盥洗室里刷牙。他说他的堂兄要来找他,开车带他出去兜风。我甚至都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有一件套头运动衫。我只知道点名时他的名字恰好排在我前面:凯伯·罗、凯伯·威、卡索、霍尔顿——我仍能一一回想起来。跟你说实话吧,我差点儿拒绝把运动衫借给他,因为我和他不熟。
“什么?”我问菲比。她冲我说了些什么,可我没留神听。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
“不,我想得出来。不,我想得出来。”
“那你说说。”
“我喜欢艾黎,”我说。“我也喜欢我现在正在做的事。和坐在你一起,聊聊天,思考一些事情——”
“艾黎已经死啦——你老这么说!如果有人死了,进了天堂,那他就不是真实的——”
“我知道他已经死啦!你以为我连这个都不知道?但我还是可以喜欢他,对吧?不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不再喜欢他,老天爷——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上一千倍。”
老菲比什么话也没说。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就他妈的一句话也不说。
“无论如何,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像现在这样。跟你坐在一块儿,聊聊天,闹着玩——”
“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
“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烦透了这套。”
“别骂骂咧咧的了。好了,说些别的。说说你将来喜欢做个什么人。比如当个科学家,或者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不懂科学。”
“那当个律师——跟爸爸一样。”
“律师倒是不错,我想——但不对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总搭救无辜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能那么做了。你就只顾着挣大把大把的钞票,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四处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想救人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一旦审判结束,人人在法庭上拍着你的背,向你道贺,记者什么的就全向你涌来,就象那些白痴电影里演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糟就糟在这儿,你不知道。”
我不确定我说的那通话老菲比到底听懂了没有。我是说毕竟她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认真听着。只要对方还在认真倾听,就很不错了。
“爸爸会宰了你的。他会要你的命的。”她说。
但我没听到她说了什么。我在想一些别的事——异想天开的事。“你知道我将来想做什么人吗?”我说。“你知道我将来想做什么人吗?我是说将来能他妈的让我自由选择的话?”
“什么?别说脏话。”
“你知道那首歌吗,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我将来要——”
“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老菲比说。“那是一首诗。罗伯特·彭斯写的。”
“我知道那是罗伯特·彭斯写的诗。”
她说的对。原词的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但我以前并不知道。
“我一直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的就想干这个。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
老菲比好一会儿没吭声。最后她开口了,可她只说了一句:“爸爸会宰了你的。”
(节选自《麦田里的守望者》题目为编者加)
“什么?把嘴露出来,你那样呆着我听不清你说什么。”
“你不喜欢所有正在发生的事情。”
经她一说,我心里不由得更烦了。
“不对,我喜欢!我喜欢!我真的喜欢。别那么说,你干吗说这种话?
“因为你的确不喜欢啊。你不喜欢学校、不喜欢各种东西,你就是不喜欢。”
“我喜欢!你说的不对——你弄错了!你他妈的为什么非要说这种话不可?”我喊道。伙计,她让我心烦极了。
“你就是不喜欢,"她说,"要不你说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让我听听。”
“一样东西?一样我喜欢的东西?”我说,“好吧。”
糟糕的是,我无法集中精神。有时候,人很难集中精神。
“你是说,一样我很喜欢的东西?”我问她。
可她没有回答我,只是躺在床的另一头,斜眼看着我,仿佛离我有一千英里远。“喂,回答我,”我说,“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呢,还是我喜欢就行?”
“你非常喜欢的。”
“好,”我说。不过,我还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所能想到的是那两个提着破草篮四处奔走募捐的修女,特别是戴着铁边眼镜的那个。还有我在爱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那个学生,他叫詹姆士·卡索。他对一个叫费尔·斯戴比尔,颇为刚愎自用的家伙发表了些评论,并且拒绝收回他的话。他说斯戴比尔太自以为是,叫斯戴比尔的一个狐朋狗友听见了,跑到斯戴比尔跟前去搬弄是非。于是斯戴比尔带了另外六个下流的杂种,闯进詹姆士·卡索的房间,锁上那扇混账房门,逼他收回他所说的话,但他拒绝了。于是他们对他动起手来。我不想告诉你他们怎么对待他的——那实在太恶心了——总之他仍然不肯收回他的话,好个詹姆士·卡索。可惜你没见过他本人,他长得弱不禁风,手腕细得像笔杆儿。最后,他不但没有收回他的话,反而打窗户跳出去了。我当时正在淋浴,连我也听见他摔倒着地的声音。但我以为是什么东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机或是一张书桌之类的,绝没想到是人。接着,我听见大伙儿全都涌进走廊奔下楼梯,于是我穿好浴衣也冲下楼去,看见詹姆士·卡索直挺挺地躺在石阶上。他已经死了,到处都是牙齿和血,没有一个人敢走近他。他身上还穿着我借给他的套头运动衫。那几个到他房间里迫害他的家伙只是被开除出校,连监狱都没进。
我当时脑海中想到的就是这些。我吃早饭时看到的那两个修女,还有那个我在爱克敦·希尔斯读书时认识的学生詹姆士·卡索。好笑的是,老实告诉你,我跟詹姆士·卡索根本不熟。他是那种极安静的人。他跟我上同一节数学课,但他坐在教室的另一头,平时从来不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前做习题。学校里有少数人从来都不背书或者到黑板前做习题。我想从头至尾我跟他惟一的一次谈话,就是他找我借那件套头运动衫。他向我开口的时候,我吃惊得差点儿连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我记得他来找我时,我正在盥洗室里刷牙。他说他的堂兄要来找他,开车带他出去兜风。我甚至都不明白他怎么知道我有一件套头运动衫。我只知道点名时他的名字恰好排在我前面:凯伯·罗、凯伯·威、卡索、霍尔顿——我仍能一一回想起来。跟你说实话吧,我差点儿拒绝把运动衫借给他,因为我和他不熟。
“什么?”我问菲比。她冲我说了些什么,可我没留神听。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
“不,我想得出来。不,我想得出来。”
“那你说说。”
“我喜欢艾黎,”我说。“我也喜欢我现在正在做的事。和坐在你一起,聊聊天,思考一些事情——”
“艾黎已经死啦——你老这么说!如果有人死了,进了天堂,那他就不是真实的——”
“我知道他已经死啦!你以为我连这个都不知道?但我还是可以喜欢他,对吧?不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不再喜欢他,老天爷——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上一千倍。”
老菲比什么话也没说。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就他妈的一句话也不说。
“无论如何,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像现在这样。跟你坐在一块儿,聊聊天,闹着玩——”
“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
“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烦透了这套。”
“别骂骂咧咧的了。好了,说些别的。说说你将来喜欢做个什么人。比如当个科学家,或者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不懂科学。”
“那当个律师——跟爸爸一样。”
“律师倒是不错,我想——但不对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总搭救无辜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能那么做了。你就只顾着挣大把大把的钞票,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四处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想救人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一旦审判结束,人人在法庭上拍着你的背,向你道贺,记者什么的就全向你涌来,就象那些白痴电影里演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糟就糟在这儿,你不知道。”
我不确定我说的那通话老菲比到底听懂了没有。我是说毕竟她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认真听着。只要对方还在认真倾听,就很不错了。
“爸爸会宰了你的。他会要你的命的。”她说。
但我没听到她说了什么。我在想一些别的事——异想天开的事。“你知道我将来想做什么人吗?”我说。“你知道我将来想做什么人吗?我是说将来能他妈的让我自由选择的话?”
“什么?别说脏话。”
“你知道那首歌吗,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我将来要——”
“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老菲比说。“那是一首诗。罗伯特·彭斯写的。”
“我知道那是罗伯特·彭斯写的诗。”
她说的对。原词的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但我以前并不知道。
“我一直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就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的就想干这个。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
老菲比好一会儿没吭声。最后她开口了,可她只说了一句:“爸爸会宰了你的。”
(节选自《麦田里的守望者》题目为编者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