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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民营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新的发展趋势看民营企业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从量的增加到量与质的同步提高;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到劳动密集型与知识密集型并重的转变;从独门独户的结构优势转向联合、集团经营的道路。值得我们重视的是,近年来民营企业的增长速度有所放慢,而融资困难是影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 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困难。尽管1988 年宪法修正案确定了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仍对民营企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想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立论”。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把非公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异己力量。二是“补充论”。他们轻视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现实,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三是“权宜论”。他们认识不到公有经济、非公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存,互为发展的大好趋势,认为非公经济效益低下,只是眼前公有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些方面不足,暂时需要民营企业进行一定的应急,等到公有经济调整缓过气来,非公经济也就完成了使命。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民营企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会冲击公有制企业,影响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由此导致了一些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和生存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
(二) 金融机构运行机制存在着缺陷,严重地阻碍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1. 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最广泛、最直接的融资方式是银行商业信贷。我国银行的金融体制和运作机制正处于转轨之中,还不能完全按商业银行运作方式运行。国有银行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控制,大量的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等因素所牵制,失去了周转增值的属性。民营企业很难从国家控制的银行中获得直接融资。另一方面,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滞后。虽然有几家非国有金融机构,但因金融管制太紧,发展性受到抑制。
2. 中国的资本市场发育先天不足,民营企业寄予厚望的证券市场也难当此任。中国的证券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市场化功能还很弱,它设立的初衷是以支持国有企业为基本出发点。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刚性信贷联系导致金融风险日趋积累。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创建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给国企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把原本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性金融支持转换为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性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然被排斥于证券市场融资的行列之外。另外,国有企业持有资本结构也激励着企业去争取上市,因为它们的代理成本可以外部化,而民营企业的代理成本只能由自己消化。企业要上市,还要接受证券市场的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都将透明化。因为大多数民营企业不愿将内部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布于众,所以很难进入股票市场,只有那些具有特殊背景和特殊资本结构的所谓民营企业才有机会进入股市。
3. 民间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缺乏,导致民营企业相对应的民间融资渠道不畅。中国资本市场本身就缺乏多层次性的资本金融机构,再加上早几年,国家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基层小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和整顿,民营企业在融资上束手无策,只好凭借自身微弱力量,向民间和各方融资,但收效甚微。另外,由于缺少中介服务机构,国家有关金融机构要了解和支持民营企业很难,即使能了解,成本也很高,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也就多了一分阻力。
(三) 民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金融机构对其资产信用安全的担忧,导致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1. 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股权结构单一、家族化管理、独裁型机制、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的短期行为是其集中的表现。在企业发展初期,这些弊病很难显现出来,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劣根性就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国家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另外,许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它们往往出于自身的考虑,偷税漏税、造假账,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实,使企业信誉受损,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困难。
2. 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经营效益相对低下,抗风险能力差,又缺少信贷担保。给自己的融资造成了困难。另外,民营企业一般贷款金额较小、频率高、时间急且短,造成银行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银行自然不愿意为民营企业融资。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探讨
(一) 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减少不必要的人为误区
从中国民营企业的几个发展阶段看,每一次思想解放和认识上的飞跃,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五大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民营经济的论述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认为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并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要以十五大报告中关于民营经济的论述为核心,统一思想认识,消除各种偏见和误区,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
(二) 在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上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支持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融资政策,真正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指出,取消一切限制企业投融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2000 年7 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等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各级政府和有关金融职能部门应根据这些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融资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融资计划、制度和政策,最大限度地在计划制度和政策上给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支持。
(三) 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专业机构必须按市场规律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扫清障碍
1. 金融管理部门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加快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造,合理配置金融资本,不应以所有制性质去导向市场。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杆作用,对市场的金融贷款进行市场调节。例如,根据民营企业中的一些小企业要求信贷资金时间短、数额少、频率高的特点,就可适当提高利率,从而摊低自己的信贷成,中小民营企业也免去了不必要的奔波和民间高利贷拆借。另外,商业银行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应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利用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票据贴现等方式提高为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并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健全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2. 加快证券市场的建設,为民营企业的证券融资提供方便。金融部门要改变单一的为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骨干企业发行债券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发行多种形式的企业债券,使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的股票市场在发行上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证券管理部门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所有制歧视,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公平上市。对那些规模较小、尚处于初期发展但有充分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开辟新的股权流通场所,设置多层次的股票交易市场。对于尚不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民营企业,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可直接或间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去引导和帮助这些民营企业,使它们达到上市监管的要求,最后有机会进入证券市场。(四) 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其他融资渠道
1. 兴办社会民间中介服务组织,补充、完善信贷服务体系。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感到信贷信息不灵,相关程序不清。而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的资产质量、资信程度难以了解和掌握,双方在进行信贷融资中都感到不了解,融资成本高,操作难度大,设立中介服务机构能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可设立信贷咨询、信贷保证、资信评估、贷款担保、财务审计、经营监管等中介服务机构。这样,一方面能确保供需双方业务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还能激活资本市场,给资本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也能得到根本改观。2. 设立社会民间融资基金,给民营企业增加一个投融资的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用以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综合考虑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设立相对应的投融资基金,如创业投资基金、信用保证基金、互助基金等等。筹集基金主要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民间、企业的力量,可以是金融企业出资、社会综合部门出资、民间出资、各企业出资,也可以是综合性(或称混合性) 的合作。民间融资基金以股权投资为存在方式,以获得长期风险投资效益为目的。此类基金有别于国家金融机构组织建立的金融基金和社会效益基金。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机关要积极倡导和推动它的发展。
(五) 民营企业要加强和完善自身的建设,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
为融资建立良好的信用基础主要内容有: (1) 要对“家族制管理”进行改造,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2) 要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一股独大”不利于企业发展,只有内外部的各种生产要素积极参与到企业之中转变为资本,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3)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 (4) 企业管理机制要从“人治”转向“制度治”,逐步实现管理理性化、科学化、层次化、制度化; (5) 提高管理者与员工的素质; (6) 要从企业发展的方向考虑整合企业资本结构; (7) 严格财务管理,改进财务报表制度,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部门的联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
一、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 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给民营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困难。尽管1988 年宪法修正案确定了民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党的十五大又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仍对民营企业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想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立论”。他们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把非公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异己力量。二是“补充论”。他们轻视非公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现实,把非公有制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三是“权宜论”。他们认识不到公有经济、非公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存,互为发展的大好趋势,认为非公经济效益低下,只是眼前公有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些方面不足,暂时需要民营企业进行一定的应急,等到公有经济调整缓过气来,非公经济也就完成了使命。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民营企业发展过快,比重过大,会冲击公有制企业,影响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由此导致了一些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和生存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
(二) 金融机构运行机制存在着缺陷,严重地阻碍了民营企业的融资和发展
1. 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上,最广泛、最直接的融资方式是银行商业信贷。我国银行的金融体制和运作机制正处于转轨之中,还不能完全按商业银行运作方式运行。国有银行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控制,大量的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等因素所牵制,失去了周转增值的属性。民营企业很难从国家控制的银行中获得直接融资。另一方面,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滞后。虽然有几家非国有金融机构,但因金融管制太紧,发展性受到抑制。
2. 中国的资本市场发育先天不足,民营企业寄予厚望的证券市场也难当此任。中国的证券市场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市场化功能还很弱,它设立的初衷是以支持国有企业为基本出发点。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刚性信贷联系导致金融风险日趋积累。国家出于分散风险的考虑,创建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给国企提供了一个新的融资渠道,把原本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性金融支持转换为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性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自然被排斥于证券市场融资的行列之外。另外,国有企业持有资本结构也激励着企业去争取上市,因为它们的代理成本可以外部化,而民营企业的代理成本只能由自己消化。企业要上市,还要接受证券市场的监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都将透明化。因为大多数民营企业不愿将内部的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公布于众,所以很难进入股票市场,只有那些具有特殊背景和特殊资本结构的所谓民营企业才有机会进入股市。
3. 民间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缺乏,导致民营企业相对应的民间融资渠道不畅。中国资本市场本身就缺乏多层次性的资本金融机构,再加上早几年,国家对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基层小金融机构进行了清理和整顿,民营企业在融资上束手无策,只好凭借自身微弱力量,向民间和各方融资,但收效甚微。另外,由于缺少中介服务机构,国家有关金融机构要了解和支持民营企业很难,即使能了解,成本也很高,民营企业的直接融资也就多了一分阻力。
(三) 民营企业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金融机构对其资产信用安全的担忧,导致民营企业融资困难
1. 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股权结构单一、家族化管理、独裁型机制、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的短期行为是其集中的表现。在企业发展初期,这些弊病很难显现出来,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劣根性就逐渐暴露出来,这是国家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融资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另外,许多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它们往往出于自身的考虑,偷税漏税、造假账,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实,使企业信誉受损,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了困难。
2. 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经营效益相对低下,抗风险能力差,又缺少信贷担保。给自己的融资造成了困难。另外,民营企业一般贷款金额较小、频率高、时间急且短,造成银行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 银行自然不愿意为民营企业融资。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对策探讨
(一) 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减少不必要的人为误区
从中国民营企业的几个发展阶段看,每一次思想解放和认识上的飞跃,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党的十五大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对民营经济的论述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和突破,认为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存在、共同发展;并指出“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有关部门和金融管理机构要以十五大报告中关于民营经济的论述为核心,统一思想认识,消除各种偏见和误区,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
(二) 在政策、法规和具体措施上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支持
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融资政策,真正落实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指出,取消一切限制企业投融资的不合理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进出口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2000 年7 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对积极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加快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等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各级政府和有关金融职能部门应根据这些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融资制定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融资计划、制度和政策,最大限度地在计划制度和政策上给民营企业的融资提供支持。
(三) 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专业机构必须按市场规律要求,进行市场化运作,为民营企业的融资扫清障碍
1. 金融管理部门应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出符合市场要求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加快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改造,合理配置金融资本,不应以所有制性质去导向市场。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利率的杠杆作用,对市场的金融贷款进行市场调节。例如,根据民营企业中的一些小企业要求信贷资金时间短、数额少、频率高的特点,就可适当提高利率,从而摊低自己的信贷成,中小民营企业也免去了不必要的奔波和民间高利贷拆借。另外,商业银行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应开发更多更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利用网上银行、电子商务、票据贴现等方式提高为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并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帮助民营企业健全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
2. 加快证券市场的建設,为民营企业的证券融资提供方便。金融部门要改变单一的为国家重点项目和国家骨干企业发行债券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发行多种形式的企业债券,使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我国的股票市场在发行上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证券管理部门应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所有制歧视,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公平上市。对那些规模较小、尚处于初期发展但有充分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证券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开辟新的股权流通场所,设置多层次的股票交易市场。对于尚不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民营企业,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可直接或间接通过中介服务机构去引导和帮助这些民营企业,使它们达到上市监管的要求,最后有机会进入证券市场。(四) 加快建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其他融资渠道
1. 兴办社会民间中介服务组织,补充、完善信贷服务体系。民营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常感到信贷信息不灵,相关程序不清。而金融部门对民营企业的资产质量、资信程度难以了解和掌握,双方在进行信贷融资中都感到不了解,融资成本高,操作难度大,设立中介服务机构能有效解决这一矛盾。可设立信贷咨询、信贷保证、资信评估、贷款担保、财务审计、经营监管等中介服务机构。这样,一方面能确保供需双方业务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还能激活资本市场,给资本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也能得到根本改观。2. 设立社会民间融资基金,给民营企业增加一个投融资的资本市场。发达国家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用以扶持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综合考虑我国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设立相对应的投融资基金,如创业投资基金、信用保证基金、互助基金等等。筹集基金主要是依靠社会的力量和民间、企业的力量,可以是金融企业出资、社会综合部门出资、民间出资、各企业出资,也可以是综合性(或称混合性) 的合作。民间融资基金以股权投资为存在方式,以获得长期风险投资效益为目的。此类基金有别于国家金融机构组织建立的金融基金和社会效益基金。各级政府和金融管理机关要积极倡导和推动它的发展。
(五) 民营企业要加强和完善自身的建设,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
为融资建立良好的信用基础主要内容有: (1) 要对“家族制管理”进行改造,向“专业化管理”转变; (2) 要进行股权结构的调整,“一股独大”不利于企业发展,只有内外部的各种生产要素积极参与到企业之中转变为资本,企业才能发展壮大; (3)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度分离; (4) 企业管理机制要从“人治”转向“制度治”,逐步实现管理理性化、科学化、层次化、制度化; (5) 提高管理者与员工的素质; (6) 要从企业发展的方向考虑整合企业资本结构; (7) 严格财务管理,改进财务报表制度,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部门的联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