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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透过哈尔滨水污染事件分析了在事件过程中三方在此事件中职责,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公众知情权以及新闻媒体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对政府的信任、媒体的公正以及公众的理性都有着重要指导意义。
【关键词】哈尔滨水污染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媒体;公众知情权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05-011-02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苯、苯胺、硝基苯等污染物对人体有着致命的危害。污水流经附近十余个县市,直逼哈尔滨。直到11月21日,也就是爆炸发生的八天后,哈尔滨市政府才发出公告,称由于要对市区供水管道设施进行检修,故从22日起停水四天。但在22日第二份发布公告称,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局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的爆炸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对这一事件也没有做出紧急的处理,而是在十天以后,才派出工作组,事件发生后第十二天才通知俄罗斯方面。
通过整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事件中优柔寡断,甚至发布不实信息,直到最后才告知公众事实的真相,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其次是降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同时媒体也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告知公众,使公众知情权受到侵害。
一、政府
政府的一个基本执政理念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政府形象是公众对政府组织的总体评价,是政府的特征与表现在公众心目中的反映,是政府的整体素质、综合能力和施政业绩在国内外公众中获得的认识与评价,是公众对政府综合认识后形成印象的总和。特别是政府在遇到危机时,更加显示出政府形象的重要性。危机因其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在超常规下政府的一举一动都会给自己的形象带来超出一般的影响。因此,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始终站在危机第一线,担当起领导民众渡过危机的重任,这样才能获得民众的信任,树立起一个高效、能干、强势有力、能担当的政府形象。
政府组织能否从容不迫地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化解危机、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是我们评判这个政府是不是一个现代化、高效的政府的重要标志,也是这个政府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反映。哈尔滨市政府在发生爆炸后八天才对公众发出停水告示,而这一告示并没有把停水的真实原因告知公众,第九天才把停水的真正原因通知大家。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事也没有很重视,在第十天派出工作组,第十二天通告俄罗斯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对事件没有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地做紧急的处理,而且隐瞒和封锁信息,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导致社会极大的不稳定。政府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敢于公开危机信息、做到敢于承提责任,使政府在战胜危机的信心和能力的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这也直接地让公众对我们的政府在处理危机中的处理能力的不信任。危机时刻,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尤其是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而这个信任又来源于政府面对危机的真诚态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危机意识和危机处理机制的缺乏,使得形势更加严峻。因为危机对于政府形象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是一把“双刃剑”。政府危机公关的能力和艺术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的好坏。我们的政府没有很好的利用对危机处理,来提高政府在公众中形象。出于危机或者说是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政府应该迅速通过大众媒体时间告诉公众发生的事情以及政府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这样就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配合,提高政府行政办公效率,同时也提高政府的诚信形象,可见政府实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的重要性。
二、媒体
“新闻是异常活动的信息”,真实性是新闻的本源,事实是传播的基础。媒体的力量在于说真话,维护新闻真实是媒体的天职。
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激发民族精神,保障公众知情权,是新闻媒体在应对社会突发危机事件方面特有的作用和使命。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面临重大公共危机维护受众知情权更是新闻媒介不可推卸的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因为危机发生后,公众与媒体不仅关注事实真相,在某种意义上更关注当事人对事件所采取的态度。通常情况下,任何危机的发生都会使公众产生种种猜测和怀疑,有时新闻媒介也会有夸大事实的报道。
现在再来看“松花江污染事件”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在事件前期,由于媒体“缺位”,没有正确地引导舆论,使谣言四起,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也使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核心竞争力严重降低。后期随着政府通告的发布,媒体及时报道,迅速平息社会恐慌,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和开诚布公地提供真实而有效的新闻信息,滚动新闻和跟进报道,才起到了稳定民心的有效作用。
三、公众
“知情权”是美国记者肯特·库柏1945年首次使用。公众知情权指公民对于国家的法律、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知悉和了解的权利,其已经成为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
政府作为尊重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行政主体,应该明确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同时,政府认识到公民知情权是公民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公众不知情,政府不可能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以解决社会问题。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是政府和媒体共同努力而实现。现代社会实行的民主,公众参与社会的程度的前提条件是公众拥有知情权。保证公民知情权得以充分行使的前提条件是行政公开,也就是政府要做到政府信息分开制度的落实。
媒体作为公众知情权重要实现方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媒体的作用有其被动的一面。虽然有新闻的自由,但是我们的自由是在政府的授权下进行的新闻自由,一切都是以政府为主导,使得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事件前期公众的知情权并没有得到保障,受到严重的侵害,而使得社会谣言乱飞,民众不稳定。政府的信息封锁,新闻媒体“缺位”,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事件后期,政府通告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真实情况,新闻的积极报道,让公众清楚明白整个事件。这样政府公开信息、新闻媒体积极报道和公众知情,使得整个事件处理的过程非常顺利。
4.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博弈分析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已经过去近两年,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在这样的危机过程中不同表现值得我们分析。
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之间密切地联系就是公众知情权,也就是整个事件过程围绕着公众的知情权。政府开始之所以被动,是因为忽视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这样也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政府错过告知危机真实情況的最佳时机,导致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和恶化,而且往往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甚至愤怒。由些可以看出,政府的及时告知,信息的分开与透明显得尤其重要,也说明了我们政府应该做到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媒体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激发民族精神,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和开诚布公地提供真实而有效的新闻信息,也要做到新闻媒体的自由。公众有需要获取知识,做出选择。公众知情权是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在一个国家.公民知情权的多少关系到政府执政的成败,也是政府同人民关系是否密切与和谐的标志。
政府的信息公开、媒体的新闻自由和公众的知情权是相辅相成的,及时公布相关的权威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争取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参考文献】
[1] 朱光喜,王赵铭等.危机事件中的政府形象和政府危机公关,公共管理,2006(2) .
[2] 陈超阳.从哈尔滨停水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信息公开问题.2006,(4) .
[3] 李丕,肖方仁.善用危机公关,提高政府执政能力,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
[4] 姚远铭.论新闻的定义[J].新闻传播.2003(8) .
【作者简介】贾晓晴(1982-),女,山西太原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
【关键词】哈尔滨水污染事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媒体;公众知情权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69(2007)05-011-02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苯、苯胺、硝基苯等污染物对人体有着致命的危害。污水流经附近十余个县市,直逼哈尔滨。直到11月21日,也就是爆炸发生的八天后,哈尔滨市政府才发出公告,称由于要对市区供水管道设施进行检修,故从22日起停水四天。但在22日第二份发布公告称,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局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的爆炸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对这一事件也没有做出紧急的处理,而是在十天以后,才派出工作组,事件发生后第十二天才通知俄罗斯方面。
通过整个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事件中优柔寡断,甚至发布不实信息,直到最后才告知公众事实的真相,这样就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其次是降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同时媒体也没有把事实的真相告知公众,使公众知情权受到侵害。
一、政府
政府的一个基本执政理念是向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政府形象是公众对政府组织的总体评价,是政府的特征与表现在公众心目中的反映,是政府的整体素质、综合能力和施政业绩在国内外公众中获得的认识与评价,是公众对政府综合认识后形成印象的总和。特别是政府在遇到危机时,更加显示出政府形象的重要性。危机因其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在超常规下政府的一举一动都会给自己的形象带来超出一般的影响。因此,在事前、事中、事后都始终站在危机第一线,担当起领导民众渡过危机的重任,这样才能获得民众的信任,树立起一个高效、能干、强势有力、能担当的政府形象。
政府组织能否从容不迫地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化解危机、维护广大公众的利益,是我们评判这个政府是不是一个现代化、高效的政府的重要标志,也是这个政府执政能力高低的重要反映。哈尔滨市政府在发生爆炸后八天才对公众发出停水告示,而这一告示并没有把停水的真实原因告知公众,第九天才把停水的真正原因通知大家。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对此事也没有很重视,在第十天派出工作组,第十二天通告俄罗斯方面。可以看出政府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对事件没有认真对待,全力以赴地做紧急的处理,而且隐瞒和封锁信息,引起了公众的恐慌,导致社会极大的不稳定。政府在此过程中并没有敢于公开危机信息、做到敢于承提责任,使政府在战胜危机的信心和能力的遭到前所未有的质疑。这也直接地让公众对我们的政府在处理危机中的处理能力的不信任。危机时刻,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尤其是公众对于政府的信任,而这个信任又来源于政府面对危机的真诚态度。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们的政府危机意识和危机处理机制的缺乏,使得形势更加严峻。因为危机对于政府形象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是一把“双刃剑”。政府危机公关的能力和艺术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的好坏。我们的政府没有很好的利用对危机处理,来提高政府在公众中形象。出于危机或者说是突发事件的不可预知性,政府应该迅速通过大众媒体时间告诉公众发生的事情以及政府采取的措施,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公众的知情权得到保障,这样就可以提高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理解和配合,提高政府行政办公效率,同时也提高政府的诚信形象,可见政府实现信息的公开与透明的重要性。
二、媒体
“新闻是异常活动的信息”,真实性是新闻的本源,事实是传播的基础。媒体的力量在于说真话,维护新闻真实是媒体的天职。
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激发民族精神,保障公众知情权,是新闻媒体在应对社会突发危机事件方面特有的作用和使命。媒体在政府危机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面临重大公共危机维护受众知情权更是新闻媒介不可推卸的行业道德和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因为危机发生后,公众与媒体不仅关注事实真相,在某种意义上更关注当事人对事件所采取的态度。通常情况下,任何危机的发生都会使公众产生种种猜测和怀疑,有时新闻媒介也会有夸大事实的报道。
现在再来看“松花江污染事件”媒体在其中的作用,在事件前期,由于媒体“缺位”,没有正确地引导舆论,使谣言四起,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也使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核心竞争力严重降低。后期随着政府通告的发布,媒体及时报道,迅速平息社会恐慌,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和开诚布公地提供真实而有效的新闻信息,滚动新闻和跟进报道,才起到了稳定民心的有效作用。
三、公众
“知情权”是美国记者肯特·库柏1945年首次使用。公众知情权指公民对于国家的法律、重要决策、政府的重要事务以及社会上发生的与普通公民权利和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件有知悉和了解的权利,其已经成为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
政府作为尊重和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行政主体,应该明确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同时,政府认识到公民知情权是公民的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重要手段。如果公众不知情,政府不可能调动公众的积极性,以解决社会问题。公众知情权的保障,是政府和媒体共同努力而实现。现代社会实行的民主,公众参与社会的程度的前提条件是公众拥有知情权。保证公民知情权得以充分行使的前提条件是行政公开,也就是政府要做到政府信息分开制度的落实。
媒体作为公众知情权重要实现方式,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媒体的作用有其被动的一面。虽然有新闻的自由,但是我们的自由是在政府的授权下进行的新闻自由,一切都是以政府为主导,使得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整个过程中,事件前期公众的知情权并没有得到保障,受到严重的侵害,而使得社会谣言乱飞,民众不稳定。政府的信息封锁,新闻媒体“缺位”,损害了公众的知情权。事件后期,政府通告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真实情况,新闻的积极报道,让公众清楚明白整个事件。这样政府公开信息、新闻媒体积极报道和公众知情,使得整个事件处理的过程非常顺利。
4.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博弈分析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已经过去近两年,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在这样的危机过程中不同表现值得我们分析。
政府、媒体和公众三方之间密切地联系就是公众知情权,也就是整个事件过程围绕着公众的知情权。政府开始之所以被动,是因为忽视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这样也侵害了公众的知情权。政府错过告知危机真实情況的最佳时机,导致事态的进一步蔓延和恶化,而且往往会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甚至愤怒。由些可以看出,政府的及时告知,信息的分开与透明显得尤其重要,也说明了我们政府应该做到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媒体及时传播真实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激发民族精神,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和开诚布公地提供真实而有效的新闻信息,也要做到新闻媒体的自由。公众有需要获取知识,做出选择。公众知情权是民主社会的标志之一,在一个国家.公民知情权的多少关系到政府执政的成败,也是政府同人民关系是否密切与和谐的标志。
政府的信息公开、媒体的新闻自由和公众的知情权是相辅相成的,及时公布相关的权威信息,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争取公众的理解和信任。
【参考文献】
[1] 朱光喜,王赵铭等.危机事件中的政府形象和政府危机公关,公共管理,2006(2) .
[2] 陈超阳.从哈尔滨停水事件看政府危机管理中的信息公开问题.2006,(4) .
[3] 李丕,肖方仁.善用危机公关,提高政府执政能力,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 .
[4] 姚远铭.论新闻的定义[J].新闻传播.2003(8) .
【作者简介】贾晓晴(1982-),女,山西太原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在读研究生,主要从事公共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