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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振中,1947年生于江西南昌。1981年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共和国第一届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现为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于北京、日内瓦、奈良、洛杉矶等地多次举办个人作品展,曾获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获《书谱》杂志评选“35年最杰出的书法理论家”称号。著有《书法的形态与阐释》《神居何所—从书法史到书法研究方法论》《书写与关照—关于书法的创作、陈述与批评》《中国书法:167个练习—书法技法的分析与训练》《书法》等。中国书法理论研究领域代表人物之一。
80多年前,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开创性人物—冯友兰在他的《新理学》一书中提出,哲学研究有“照着讲”和“接着讲”的区别,他在《三松堂自序》中解释道:“研究哲学史和哲学创作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不过还是有不同。哲学史的重点是要说明以前的人对于某一哲学问题是怎样说的;哲学创作是要说明自己对于某一哲学问题是怎样想的。这个不同,就是我在《新理学》中所说的‘照着讲’和‘接着讲’的不同。”当代学者陈波先生曾言:“中国学术有‘照着讲’的传统,倡导和鼓励‘我注六经’,充斥着对前人、古人、洋人的顶礼膜拜,对过去典籍的崇拜和敬畏;但对‘六经注我’常加贬抑,从不倡导和鼓励‘接着讲’,谓之‘不扎实’‘肤浅’‘轻狂’。所以,在中国,学问家多,思想家少;学者的作品中,评点感悟式的多,自创一格、自成体系的少。”
古代书法理论的“现代转换”一直是个难题,正如邱振中所言:书法如果在当代学术中获得真正的进展,那一定找到了新的原理和方法。邱振中從考入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攻读共和国第一届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时,就为自己设定了一生的理想:让书法理论成为当代人文学科中的重要学科,让书法创作成为当代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成为邱振中理论研究乃至精神生活的全部动力。近半个世纪以来,邱振中对书法丰富的人文内涵、典型的意义生成机制、精微而变化无穷的图像系统持续而深入的关注,使其提出了许多前所未知的关于中国文化的命题。邱振中对书法的现代阐释,已成为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新的、充满生机的领域。
一 寻找支点:书法理论研究的准备
身兼艺术家、诗人、学者、教育家多重身份的邱振中,被誉为书法界的“西绪福斯”。从20世纪70年代读大学时就做出了一个选择:把精神生活的无限发展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并坚信:从书法中一定能生长出一种特殊的当代艺术。为此,邱振中对传统书法进行了深入思考,认为开辟书法新的可能,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一是深入传统的能力;二是真正熟悉和精通传统,这样才能知道什么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做到的事情;三是对传统加以想象的能力;四是在一切可能的领域寻求想象的支点;五是对想象的判断力。为了实现这种可能和理想,邱振中有意识地按照哲学家的标准进行书法艺术理论现代转换的自我训练。
一方面,他对传统书法艺术所涉及的文献、作品、社会现象等进行了持久深入的观察,凭着自己对书法的直觉和敏感,到达了前人没有到达过的细微之处。以拍卖会上展示的所谓黄庭坚的《砥柱铭》为例,邱振中注意到一个细节:黄庭坚所有行书作品捺笔结束处,笔尖都是沿着捺笔指向飘出,这一动作隐藏在书家的潜意识书写中,是作者在书写时保留下来的书写习惯,有时连书家本身也不曾注意到,更从未被人道及。而拍卖会上的作品,捺笔结束时有一个小小的顺时针圆弧,笔尖沿着这段弧线的尾端飘出,这些特点成了鉴定这件作品真伪的关键。
另一方面,邱振中通过对大量现代特别是西方学术著作的阅读,有了对现代思想准确地领悟和把握,对现代学术的得失有着深刻地洞见,更难能可贵的是,邱振中做到了对传统和对现当代艺术的双向精通并达到了对二者融会贯通的程度。邱振中深入到了书法传统和现代学术的骨髓里,他能从当代众多理论和思想中把普遍和最重要的部分拎出来,经过拆解、修正、调整,并结合书法传统中认为有用的成分,形成一套崭新的理论,用来解释中国的书法现象。邱振中的艺术自觉和广泛的知识储备,使其在对艺术的敏锐度、兴趣的广泛性、想象力、判断力、对人的体察能力以及坚毅、宽容、热情等精神生活所需要的品质上,在对当代学术的把握以及为书法做出贡献的强烈目标、信念和人文理想上,都有超乎常人的能力。
二 探索可能:深入当代文化的价值
著名书法理论家熊秉明先生在他的《书法与人生的终极关怀》中曾言,书法是一个人不断把你所有的东西慢慢地放进去,这些东西全部反映在你写的字里边。这是对“人书俱老”的一种解释,也是对书法包含内容的理解。邱振中认为,书法跟语言有关系,跟图像有关系,跟中国文化中意义的生成、阐释有关系,再没有哪一种文化现象与这么多当代学术的重要思路交叠。它通过众多的线索与整个民族的心理结构重叠交织,从书法出发,我们可能提出很多关于中国文化中的重大问题,并找到解释的线索。书法研究完全有可能成为整个中国人文学科中重要的一支。
20世纪整个西方艺术史的研究方向已经从图形研究转向了文化研究,开始注重把艺术、文化、学术、科学当作一个整体,寻找传统艺术作品与当代文化的关联,开辟了艺术研究新的方向。邱振中凭着对书法形式的敏感以及对书法文献的敏感,把对书法的思考融入当代学术,几乎靠一己之力提出了书法乃至整个艺术领域中图形分析、文字演变、陈述方式、文献中的语言结构等古代书家未曾提出的问题,并在当代学术的框架中做出了解答。
邱振中的书法研究,涉及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批评,以及书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等方面,建构了一个较全面的现代书法学术框架,其中书法理论无疑是他书法研究的立足点与核心。邱振中书法理论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90年代以后考虑创作的问题更多一些,其理论成果的标志就是他1991年出版的《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一书,以及本世纪初出版的《身居何所:从书法史到书法研究方法论》《书写与关照:关于书法的创作、陈述与批评》《书法》等共六十余万字的文字中,这些文字奠定了他在艺术形态研究领域一流学者的地位。 在这些著述中,邱振中把书法与当代学术的联系分为“语言文字”“视觉图形”“意义阐释”“人格修养”四个分支,而这些问题都是现代文化和现代学术所关注的重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能够提出许多关于中国艺术、中国文化的问题,并以此将书法的思考纳入当代学术的范畴。如关于“语言文字”部分,邱振中主要从“语言的视觉形式—语言观(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书法的发生(心理)”视角进行阐释。在“视觉图形”部分,主要从“书法作品的时空性质、空间感形成机制(八大山人研究)、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书法线的内部运动—笔法演变史—汉字演变的关键环节(隶书的形成)、作品鉴定中的运用”等角度进行了解读。在“意义阐释”部分,主要对“内涵—意义系统的形成、表现机制(表现的定义与内涵、书法与含义的连接机制、形神关系)、陈述方式(陈述的深层结构、陈述结构的演变、陈述结构形成的原因)”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在“人格修养”部分,邱振中强调:书法对作者的要求很高,书写者的修养、人格,都能反映到书法作品中,书法是书写者完善内心生活、提升个人品质的重要手段。
三 阐释问题:书法理论转换的方法
在书法几千年的发展中,留下了大量作品和文献,这些作品和文献虽多但并不容易鉴别,理论研究从选题到结论都面临众多困难,真正训练有素的理论家、研究者少之又少。因此,即使理论上一个很小问题的真正成立,都会带来重要的意义。学术问题的研究,通常有与它相适应的一套方法。邱振中在《书法:感悟与言说》中指出:“对于一位理论家来说,现象仅仅是他工作的出发点,它的根本任务不是重现事实和场景,它必须提出问题,同时还要加以阐释。”由于书法的特殊性质,邱振中的理论研究坚持从现象出发,在现象中提出具有新意和深意的问题,再运用逻辑、推理等严密的理性分析和丰富的想象力,最后得出带有一般性的原理和方法。总起来说,他的理论研究偏向于思考,指向哲学。
邱振中通过对作品、文献的大量阅读,获得对它感受力的同时,也对前人的某些观点产生质疑,然后顺着这种质疑不断地追问下去、思考下去,随着追问和思考逐渐增多,一些认识变成了有价值的见解,形成了思想的雏形;再经过对各种问题和知识的交汇融合,梳理出一些有条理、相互关联的思想,进而运用现代学术研究方法,提炼出属于自己的一些解释书法现象的概念和范畴,这就是理论的产生过程。概括地说,邱振中理论研究方法的要点是让现象和方法融入思想和灵魂的深处,然后再升出新的思想,而不是把现代观念和方法移植到书法现象中,或者设计一种普遍使用的方法用在书法研究中。从现象出发而不是用现象学的术语,用自己的术语展开研究,不刻意跟现代学术的接轨,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这就是邱振中推进书法理论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在20世纪世界学术处在领头羊地位的语言学中,书法具有特殊的位置。书法文献与其他领域的文献相比,包含了大量对感觉的描述、内涵的意蕴,以及各种技术规范等,像过去仅仅运用传统的“训诂—语义”的归纳方法,书法所蕴含的许多内容无法解读。邱振中寻找到的解读办法就是把书法文献作为语言现象看待,运用“感觉—思维”的方式,对书法文献中内含的美学、阐释学、语言学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抽取出来。从语言结构及其演变上去剖析书法古典文本的内涵和其他文化信息,对于理解中国诗学甚至哲学都打开了一条全新的思路,这本身就是对当代人文学科的贡献。
邱振中借鉴西方文学理论、批评理论尤多,在研究笔法空间运动形式的问题时,用到了运动学的方法;在研究书法史某一阶段作品中字距变化时,使用了统计学的方法;关于“泛化”问题的研究,用到的是社会学和文化学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都让书法从感觉变成了确定的事实,一定程度上疗治了梁漱溟认为的中国文化“暧昧不爽—有使人看不清,疑莫能言”的病症。
四 创新术语:书论现代理论的提炼
20世纪新儒家学派的大家徐复观在《中國艺术精神》中提到: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从前人的文献中提炼出一些重要的概念,并加以严谨的讨论。他认为,书法史的文献中提练不出有价值和能进入思想史的概念,书法没有思想史的价值,没有精神生活史的价值。邱振中认为书法史文献中,大部分是经验、感觉的积累,缺乏经过严格定义的术语和概念,无法用徐复观的方法讨论文献中内含的思想。但坚定认为书法史中包含有价值的东西,不过这种东西需要我们运用现代方法重新进行解读,书法中的一些现象无法被收容到哲学史和思想史既有的研究中,必须跳出传统学术研究的框架体系,在古人书法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创造一些新的概念或借用、改造一些原有的概念,来描述前人所积累的感觉与思想,否则书法理论就永远停留在一种模糊的感觉中。他采用了完全不同于徐复观的研究方法。这就是邱振中对思想史方法认识的突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邱振中刻意地臆造某些术语和概念,恰恰相反,邱振中能用过去古人用过的术语和概念就绝不会再造一些术语和概念,邱振中在刻意避免新术语和一些西方概念的运用。邱振中书法理论术语系统主要涉及三部分:首先是对书法形式分析提出的新的术语(下文中论述),其次是对书法现象提出的一些重要术语,如在讨论书法的文化性质时,邱振中基于古代书法日常书写造成的参与者极其广泛,进而形成与其他活动充分融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泛化”。白谦慎认为他从哲学、文化学的视野对“泛化”现象进行的探讨,为中国艺术、中国文化性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再如,中国古代书法文献中大量出现一种对作品风格的简单描写句,邱振中通过对这一语言现象的研究认为,简单描述句是表述审美感受的最简形式,标志着一种陈述方式的出现,同时也标志着一种“感觉—思维”方式的形成,古人正是利用这一点扩展书法的表现内涵,由此提出了“陈述方式”这一概念,并认为这种陈述方式直到宗白华用空间、时间两个概念描述书法的感受时,才实现了感觉陈述语言的转换。美术理论家赵毅衡认为他对陈述方式的讨论:振聋发聩,开辟了全新境界,实际上提供了如何理解传统诗学甚至哲学的全新思路。再如,在邱振中自己的书法创作中,除传统草书的创作和所谓一些现代风格的书法作品外,有一类比较特殊,是用笔触、用水墨做出的现代艺术作品,邱振中将这类作品命名为“源自书法”的作品,从而提出了“源自书法”这一概念,等等。 除了上述两类引入、创造的概念外,邱振中对“书家”“日常书写”“表现”“法度”“题材”“忘情”“通变”等书法传统术语和概念也进行了重新讨论、阐释和定义。如,围绕书法中表现机制、阐释机制这一话题,邱振中探讨了包括东西方“表现”概念的差异、书法中的“含义系统”、书法复杂的表现内涵形成的原因、寻找书法内涵的机制等,这些问题都涉及整个中国文化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们属于书法范畴,但意义却远远超越了书法研究本身。再如,“书家”这个概念,作为书法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邱振中首先考虑的是它的现状:他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他有些什么样的才能?知识结构是什么?创作时的状态是什么?他成长的过程和必要条件又是什么?不同的时代对一个书法家的要求是不是一样?然后又对它的历史进行了梳理:它开始在哪里出现?最开始的时候“书家”是什么样子?是什么人说到这个词,什么人又从来不说?为什么一到明代,大家突然接受了这个概念?邱振中认为,从文字的产生到南朝善书者的记载到唐代怀素《自叙帖》“书家”称谓的出现,再到宋代得到士大夫阶层认可,最后到明代书家概念的大量出现,开始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得到知识阶层的默认,并作为一个据有明确身份的群体参与文化活动,书法家这一概念内涵的不断充实,正是精神生活与人格在书法中不断充实的过程,书家身份被普遍接受后,对技巧的轻视和对文化水准的突出,都强调的是文化对书法状态的决定性影响,这就注入了书家概念所隐含的文化史意义。
五 本体表述:书法理论研究的旨归
邱振中运用传统书法术语和自身创造的书法术语,基本都是围绕书法的本体—“形”展开的,因此对书法形式的研究也成为他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他认为,书法是一门语言的视觉艺术。文字是语言的材料,语言由文字组成,每一个字都有音、形、义三个部分,文学主要利用的是文字中的“音”和“义”,“形”只是辨别文字的中介。文字中“形”的充分利用,只是在书法作品中才得以充分展现。邱振中认为,形式研究是所有艺术领域最先遇到的问题,是任何造型艺术理论研究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只要是没有经历过这个阶段,就需要补上这类研究。20世纪整个艺术研究从形式主义转向对作品文化内涵的研究,就是因为人们在形式研究领域已经说不出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书法领域还没有人做这样的工作,形式分析研究不仅促进了书法理论进入新的阶段,也对其他领域进行了补充,这也是书法理论对20世纪整个形式研究所做出的推进和贡献,书法理论也就是这样进入并推动了当代学术的发展。
對书法形式的分析展现出邱振中的书法理论才能、古今中外相互融合的思想方法,以及对现象的深刻把握。书法作品是一种抽象构图,书法时间与空间共生的特点,与所有造型艺术都有质的区别,以往各种视觉艺术的构成分析都无法深入到书法形式的深层机构中,因此必须为书法形式的分析寻找一个新的工具,那就是从现象出发,运用现代理论和方法阐释传统书法。邱振中在形式研究中,对书法作品中笔法的内部运动和线结构的分析做了重要的推进,如关于线的内部运动的分类与演变、字结构的连接方式的分析,关于线结构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分析,关于书法时空性质的分析,关于书法与绘画中笔法、空间及时空关系的分析等书法视觉图形的研究,提出了关于分析笔法、结构、章法等新的术语,如描述笔法的“空间运动形式”,描述字结构的“平行渐变”“单元空间”“单字外接多边形”,描述章法的“轴线”“单字轴线连缀”“分组轴线连缀”,描述书法书写时力量分布与速度分布样式的“动力形式”,描述形神关系的“微形式”(日常肉眼能够观察到的形式之外的东西),描述行字所形成的侧边形状—“边廓”,等等。这些关于书法形态学的研究,已经远远超越了整个西方学术水平,是对康定斯基《点·线·面》中关于艺术作品图形分析的接续,而在康定斯基之后没有人再在该领域作出进展。这些都已成为现代书法理论的支撑。书法理论家沃兴华认为这是近20年来关于书法本体研究最杰出的论述,被艺术理论家范景中认为是当代书法理论中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具有一般艺术学论文所不具备的力量,不仅对书法理论,对其他艺术理论也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综之,理论家有着与史学家不同的思维和阐述模式,这种模式的不同决定了理论家必须做出不同于史学家的贡献,接续史学家“照着讲”的基础上做好“接着讲”的任务,这是理论家的宿命和担当。邱振中从本体、价值、方法视角对书法每一个问题的涉猎都引起人们对书法的重新思考和认识,实现了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跨越,推动了书法理论的创新发展。40年过去了,邱振中的理论文章早已成为书法研究无可替代的文献,虽然有些结论尚需历史的检验,但他在对书法专业领域新的术语、概念的建立上,提升了书法领域学术研究层次和品质,构成了对以往观念、思想和理论的超越。在思想方法、研究方法的贡献也已经超出本专业领域并对整个思想界产生了影响。当然,阐述邱振中的书法理论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不但是因为理解和消化他提出的一些术语和概念需要广泛的古今中外的哲学、语言学、文艺理论等知识的储备,而且也因为他思考的理性、深邃、多元、前瞻,已经远远超出书法的维度,而嵌入了当代人文学科和文化发展的大局中。笔者的探讨难免挂一漏万,仅限抛砖引玉。除上述讨论的邱振中书法理论外,他也自觉进行着包含传统风格、现代风格以及用笔触和水墨所做的现代艺术风格的多种类型的书法实践活动,对这部分的研究,则是另文的任务了。
(责任编辑 孙甲)
80多年前,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开创性人物—冯友兰在他的《新理学》一书中提出,哲学研究有“照着讲”和“接着讲”的区别,他在《三松堂自序》中解释道:“研究哲学史和哲学创作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不过还是有不同。哲学史的重点是要说明以前的人对于某一哲学问题是怎样说的;哲学创作是要说明自己对于某一哲学问题是怎样想的。这个不同,就是我在《新理学》中所说的‘照着讲’和‘接着讲’的不同。”当代学者陈波先生曾言:“中国学术有‘照着讲’的传统,倡导和鼓励‘我注六经’,充斥着对前人、古人、洋人的顶礼膜拜,对过去典籍的崇拜和敬畏;但对‘六经注我’常加贬抑,从不倡导和鼓励‘接着讲’,谓之‘不扎实’‘肤浅’‘轻狂’。所以,在中国,学问家多,思想家少;学者的作品中,评点感悟式的多,自创一格、自成体系的少。”
古代书法理论的“现代转换”一直是个难题,正如邱振中所言:书法如果在当代学术中获得真正的进展,那一定找到了新的原理和方法。邱振中從考入浙江美术学院(今中国美术学院)攻读共和国第一届书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时,就为自己设定了一生的理想:让书法理论成为当代人文学科中的重要学科,让书法创作成为当代艺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成为邱振中理论研究乃至精神生活的全部动力。近半个世纪以来,邱振中对书法丰富的人文内涵、典型的意义生成机制、精微而变化无穷的图像系统持续而深入的关注,使其提出了许多前所未知的关于中国文化的命题。邱振中对书法的现代阐释,已成为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新的、充满生机的领域。
一 寻找支点:书法理论研究的准备
身兼艺术家、诗人、学者、教育家多重身份的邱振中,被誉为书法界的“西绪福斯”。从20世纪70年代读大学时就做出了一个选择:把精神生活的无限发展作为人生的唯一目标,并坚信:从书法中一定能生长出一种特殊的当代艺术。为此,邱振中对传统书法进行了深入思考,认为开辟书法新的可能,必须具备五个条件:一是深入传统的能力;二是真正熟悉和精通传统,这样才能知道什么是前人没有做过或没有做到的事情;三是对传统加以想象的能力;四是在一切可能的领域寻求想象的支点;五是对想象的判断力。为了实现这种可能和理想,邱振中有意识地按照哲学家的标准进行书法艺术理论现代转换的自我训练。
一方面,他对传统书法艺术所涉及的文献、作品、社会现象等进行了持久深入的观察,凭着自己对书法的直觉和敏感,到达了前人没有到达过的细微之处。以拍卖会上展示的所谓黄庭坚的《砥柱铭》为例,邱振中注意到一个细节:黄庭坚所有行书作品捺笔结束处,笔尖都是沿着捺笔指向飘出,这一动作隐藏在书家的潜意识书写中,是作者在书写时保留下来的书写习惯,有时连书家本身也不曾注意到,更从未被人道及。而拍卖会上的作品,捺笔结束时有一个小小的顺时针圆弧,笔尖沿着这段弧线的尾端飘出,这些特点成了鉴定这件作品真伪的关键。
另一方面,邱振中通过对大量现代特别是西方学术著作的阅读,有了对现代思想准确地领悟和把握,对现代学术的得失有着深刻地洞见,更难能可贵的是,邱振中做到了对传统和对现当代艺术的双向精通并达到了对二者融会贯通的程度。邱振中深入到了书法传统和现代学术的骨髓里,他能从当代众多理论和思想中把普遍和最重要的部分拎出来,经过拆解、修正、调整,并结合书法传统中认为有用的成分,形成一套崭新的理论,用来解释中国的书法现象。邱振中的艺术自觉和广泛的知识储备,使其在对艺术的敏锐度、兴趣的广泛性、想象力、判断力、对人的体察能力以及坚毅、宽容、热情等精神生活所需要的品质上,在对当代学术的把握以及为书法做出贡献的强烈目标、信念和人文理想上,都有超乎常人的能力。
二 探索可能:深入当代文化的价值
著名书法理论家熊秉明先生在他的《书法与人生的终极关怀》中曾言,书法是一个人不断把你所有的东西慢慢地放进去,这些东西全部反映在你写的字里边。这是对“人书俱老”的一种解释,也是对书法包含内容的理解。邱振中认为,书法跟语言有关系,跟图像有关系,跟中国文化中意义的生成、阐释有关系,再没有哪一种文化现象与这么多当代学术的重要思路交叠。它通过众多的线索与整个民族的心理结构重叠交织,从书法出发,我们可能提出很多关于中国文化中的重大问题,并找到解释的线索。书法研究完全有可能成为整个中国人文学科中重要的一支。
20世纪整个西方艺术史的研究方向已经从图形研究转向了文化研究,开始注重把艺术、文化、学术、科学当作一个整体,寻找传统艺术作品与当代文化的关联,开辟了艺术研究新的方向。邱振中凭着对书法形式的敏感以及对书法文献的敏感,把对书法的思考融入当代学术,几乎靠一己之力提出了书法乃至整个艺术领域中图形分析、文字演变、陈述方式、文献中的语言结构等古代书家未曾提出的问题,并在当代学术的框架中做出了解答。
邱振中的书法研究,涉及书法理论、书法史、书法批评,以及书法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等方面,建构了一个较全面的现代书法学术框架,其中书法理论无疑是他书法研究的立足点与核心。邱振中书法理论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90年代以后考虑创作的问题更多一些,其理论成果的标志就是他1991年出版的《书法的形态与阐释》一书,以及本世纪初出版的《身居何所:从书法史到书法研究方法论》《书写与关照:关于书法的创作、陈述与批评》《书法》等共六十余万字的文字中,这些文字奠定了他在艺术形态研究领域一流学者的地位。 在这些著述中,邱振中把书法与当代学术的联系分为“语言文字”“视觉图形”“意义阐释”“人格修养”四个分支,而这些问题都是现代文化和现代学术所关注的重点,对这些问题的研究,能够提出许多关于中国艺术、中国文化的问题,并以此将书法的思考纳入当代学术的范畴。如关于“语言文字”部分,邱振中主要从“语言的视觉形式—语言观(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书法的发生(心理)”视角进行阐释。在“视觉图形”部分,主要从“书法作品的时空性质、空间感形成机制(八大山人研究)、书法与绘画的关系、书法线的内部运动—笔法演变史—汉字演变的关键环节(隶书的形成)、作品鉴定中的运用”等角度进行了解读。在“意义阐释”部分,主要对“内涵—意义系统的形成、表现机制(表现的定义与内涵、书法与含义的连接机制、形神关系)、陈述方式(陈述的深层结构、陈述结构的演变、陈述结构形成的原因)”等方面展开了研究。在“人格修养”部分,邱振中强调:书法对作者的要求很高,书写者的修养、人格,都能反映到书法作品中,书法是书写者完善内心生活、提升个人品质的重要手段。
三 阐释问题:书法理论转换的方法
在书法几千年的发展中,留下了大量作品和文献,这些作品和文献虽多但并不容易鉴别,理论研究从选题到结论都面临众多困难,真正训练有素的理论家、研究者少之又少。因此,即使理论上一个很小问题的真正成立,都会带来重要的意义。学术问题的研究,通常有与它相适应的一套方法。邱振中在《书法:感悟与言说》中指出:“对于一位理论家来说,现象仅仅是他工作的出发点,它的根本任务不是重现事实和场景,它必须提出问题,同时还要加以阐释。”由于书法的特殊性质,邱振中的理论研究坚持从现象出发,在现象中提出具有新意和深意的问题,再运用逻辑、推理等严密的理性分析和丰富的想象力,最后得出带有一般性的原理和方法。总起来说,他的理论研究偏向于思考,指向哲学。
邱振中通过对作品、文献的大量阅读,获得对它感受力的同时,也对前人的某些观点产生质疑,然后顺着这种质疑不断地追问下去、思考下去,随着追问和思考逐渐增多,一些认识变成了有价值的见解,形成了思想的雏形;再经过对各种问题和知识的交汇融合,梳理出一些有条理、相互关联的思想,进而运用现代学术研究方法,提炼出属于自己的一些解释书法现象的概念和范畴,这就是理论的产生过程。概括地说,邱振中理论研究方法的要点是让现象和方法融入思想和灵魂的深处,然后再升出新的思想,而不是把现代观念和方法移植到书法现象中,或者设计一种普遍使用的方法用在书法研究中。从现象出发而不是用现象学的术语,用自己的术语展开研究,不刻意跟现代学术的接轨,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这就是邱振中推进书法理论研究的方法论意义。
在20世纪世界学术处在领头羊地位的语言学中,书法具有特殊的位置。书法文献与其他领域的文献相比,包含了大量对感觉的描述、内涵的意蕴,以及各种技术规范等,像过去仅仅运用传统的“训诂—语义”的归纳方法,书法所蕴含的许多内容无法解读。邱振中寻找到的解读办法就是把书法文献作为语言现象看待,运用“感觉—思维”的方式,对书法文献中内含的美学、阐释学、语言学等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抽取出来。从语言结构及其演变上去剖析书法古典文本的内涵和其他文化信息,对于理解中国诗学甚至哲学都打开了一条全新的思路,这本身就是对当代人文学科的贡献。
邱振中借鉴西方文学理论、批评理论尤多,在研究笔法空间运动形式的问题时,用到了运动学的方法;在研究书法史某一阶段作品中字距变化时,使用了统计学的方法;关于“泛化”问题的研究,用到的是社会学和文化学的方法,等等。这些方法都让书法从感觉变成了确定的事实,一定程度上疗治了梁漱溟认为的中国文化“暧昧不爽—有使人看不清,疑莫能言”的病症。
四 创新术语:书论现代理论的提炼
20世纪新儒家学派的大家徐复观在《中國艺术精神》中提到: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是从前人的文献中提炼出一些重要的概念,并加以严谨的讨论。他认为,书法史的文献中提练不出有价值和能进入思想史的概念,书法没有思想史的价值,没有精神生活史的价值。邱振中认为书法史文献中,大部分是经验、感觉的积累,缺乏经过严格定义的术语和概念,无法用徐复观的方法讨论文献中内含的思想。但坚定认为书法史中包含有价值的东西,不过这种东西需要我们运用现代方法重新进行解读,书法中的一些现象无法被收容到哲学史和思想史既有的研究中,必须跳出传统学术研究的框架体系,在古人书法理论体系的基础上,创造一些新的概念或借用、改造一些原有的概念,来描述前人所积累的感觉与思想,否则书法理论就永远停留在一种模糊的感觉中。他采用了完全不同于徐复观的研究方法。这就是邱振中对思想史方法认识的突破。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邱振中刻意地臆造某些术语和概念,恰恰相反,邱振中能用过去古人用过的术语和概念就绝不会再造一些术语和概念,邱振中在刻意避免新术语和一些西方概念的运用。邱振中书法理论术语系统主要涉及三部分:首先是对书法形式分析提出的新的术语(下文中论述),其次是对书法现象提出的一些重要术语,如在讨论书法的文化性质时,邱振中基于古代书法日常书写造成的参与者极其广泛,进而形成与其他活动充分融合的问题,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泛化”。白谦慎认为他从哲学、文化学的视野对“泛化”现象进行的探讨,为中国艺术、中国文化性质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再如,中国古代书法文献中大量出现一种对作品风格的简单描写句,邱振中通过对这一语言现象的研究认为,简单描述句是表述审美感受的最简形式,标志着一种陈述方式的出现,同时也标志着一种“感觉—思维”方式的形成,古人正是利用这一点扩展书法的表现内涵,由此提出了“陈述方式”这一概念,并认为这种陈述方式直到宗白华用空间、时间两个概念描述书法的感受时,才实现了感觉陈述语言的转换。美术理论家赵毅衡认为他对陈述方式的讨论:振聋发聩,开辟了全新境界,实际上提供了如何理解传统诗学甚至哲学的全新思路。再如,在邱振中自己的书法创作中,除传统草书的创作和所谓一些现代风格的书法作品外,有一类比较特殊,是用笔触、用水墨做出的现代艺术作品,邱振中将这类作品命名为“源自书法”的作品,从而提出了“源自书法”这一概念,等等。 除了上述两类引入、创造的概念外,邱振中对“书家”“日常书写”“表现”“法度”“题材”“忘情”“通变”等书法传统术语和概念也进行了重新讨论、阐释和定义。如,围绕书法中表现机制、阐释机制这一话题,邱振中探讨了包括东西方“表现”概念的差异、书法中的“含义系统”、书法复杂的表现内涵形成的原因、寻找书法内涵的机制等,这些问题都涉及整个中国文化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它们属于书法范畴,但意义却远远超越了书法研究本身。再如,“书家”这个概念,作为书法活动中最重要的主体,邱振中首先考虑的是它的现状:他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他有些什么样的才能?知识结构是什么?创作时的状态是什么?他成长的过程和必要条件又是什么?不同的时代对一个书法家的要求是不是一样?然后又对它的历史进行了梳理:它开始在哪里出现?最开始的时候“书家”是什么样子?是什么人说到这个词,什么人又从来不说?为什么一到明代,大家突然接受了这个概念?邱振中认为,从文字的产生到南朝善书者的记载到唐代怀素《自叙帖》“书家”称谓的出现,再到宋代得到士大夫阶层认可,最后到明代书家概念的大量出现,开始作为一个专门领域得到知识阶层的默认,并作为一个据有明确身份的群体参与文化活动,书法家这一概念内涵的不断充实,正是精神生活与人格在书法中不断充实的过程,书家身份被普遍接受后,对技巧的轻视和对文化水准的突出,都强调的是文化对书法状态的决定性影响,这就注入了书家概念所隐含的文化史意义。
五 本体表述:书法理论研究的旨归
邱振中运用传统书法术语和自身创造的书法术语,基本都是围绕书法的本体—“形”展开的,因此对书法形式的研究也成为他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他认为,书法是一门语言的视觉艺术。文字是语言的材料,语言由文字组成,每一个字都有音、形、义三个部分,文学主要利用的是文字中的“音”和“义”,“形”只是辨别文字的中介。文字中“形”的充分利用,只是在书法作品中才得以充分展现。邱振中认为,形式研究是所有艺术领域最先遇到的问题,是任何造型艺术理论研究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只要是没有经历过这个阶段,就需要补上这类研究。20世纪整个艺术研究从形式主义转向对作品文化内涵的研究,就是因为人们在形式研究领域已经说不出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书法领域还没有人做这样的工作,形式分析研究不仅促进了书法理论进入新的阶段,也对其他领域进行了补充,这也是书法理论对20世纪整个形式研究所做出的推进和贡献,书法理论也就是这样进入并推动了当代学术的发展。
對书法形式的分析展现出邱振中的书法理论才能、古今中外相互融合的思想方法,以及对现象的深刻把握。书法作品是一种抽象构图,书法时间与空间共生的特点,与所有造型艺术都有质的区别,以往各种视觉艺术的构成分析都无法深入到书法形式的深层机构中,因此必须为书法形式的分析寻找一个新的工具,那就是从现象出发,运用现代理论和方法阐释传统书法。邱振中在形式研究中,对书法作品中笔法的内部运动和线结构的分析做了重要的推进,如关于线的内部运动的分类与演变、字结构的连接方式的分析,关于线结构内部空间和外部空间的分析,关于书法时空性质的分析,关于书法与绘画中笔法、空间及时空关系的分析等书法视觉图形的研究,提出了关于分析笔法、结构、章法等新的术语,如描述笔法的“空间运动形式”,描述字结构的“平行渐变”“单元空间”“单字外接多边形”,描述章法的“轴线”“单字轴线连缀”“分组轴线连缀”,描述书法书写时力量分布与速度分布样式的“动力形式”,描述形神关系的“微形式”(日常肉眼能够观察到的形式之外的东西),描述行字所形成的侧边形状—“边廓”,等等。这些关于书法形态学的研究,已经远远超越了整个西方学术水平,是对康定斯基《点·线·面》中关于艺术作品图形分析的接续,而在康定斯基之后没有人再在该领域作出进展。这些都已成为现代书法理论的支撑。书法理论家沃兴华认为这是近20年来关于书法本体研究最杰出的论述,被艺术理论家范景中认为是当代书法理论中具有历史意义的文献,具有一般艺术学论文所不具备的力量,不仅对书法理论,对其他艺术理论也都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综之,理论家有着与史学家不同的思维和阐述模式,这种模式的不同决定了理论家必须做出不同于史学家的贡献,接续史学家“照着讲”的基础上做好“接着讲”的任务,这是理论家的宿命和担当。邱振中从本体、价值、方法视角对书法每一个问题的涉猎都引起人们对书法的重新思考和认识,实现了从“照着讲”到“接着讲”的跨越,推动了书法理论的创新发展。40年过去了,邱振中的理论文章早已成为书法研究无可替代的文献,虽然有些结论尚需历史的检验,但他在对书法专业领域新的术语、概念的建立上,提升了书法领域学术研究层次和品质,构成了对以往观念、思想和理论的超越。在思想方法、研究方法的贡献也已经超出本专业领域并对整个思想界产生了影响。当然,阐述邱振中的书法理论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这不但是因为理解和消化他提出的一些术语和概念需要广泛的古今中外的哲学、语言学、文艺理论等知识的储备,而且也因为他思考的理性、深邃、多元、前瞻,已经远远超出书法的维度,而嵌入了当代人文学科和文化发展的大局中。笔者的探讨难免挂一漏万,仅限抛砖引玉。除上述讨论的邱振中书法理论外,他也自觉进行着包含传统风格、现代风格以及用笔触和水墨所做的现代艺术风格的多种类型的书法实践活动,对这部分的研究,则是另文的任务了。
(责任编辑 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