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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来高中思想政治课《哲学常识》相比,新教材《生活与哲学》在教学的理念、内容、结构上都有所改进,特别是对单元知识的重新整合,使得教材从总体上更具条理性、逻辑性和层次性,更贴近现实生活、贴近学生实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因此,可以说新教材的编写质量在总体上是优于旧教材的。但对教材删去事物发展的原因——内部矛盾(内因)与外部矛盾(外因)原理和方法论的做法,笔者认为存在偏差,值得商榷。现提出笔者的一己之见,供编者参考。
一、从辩证法的体系看,内外因原理不可或缺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而要真正坚持做到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完整地理解辩证法的发展观,还要进一步从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这三个角度分别回答变化、发展的动因(起始)、发展的状态(过程)和最终的趋势(方向)等问题,才能真正使发展观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而新编教材只介绍了事物发展的趋势与状态,少了关于原因的分析,明显少了一个环节,知识出现了断层,显得十分突兀。这种以破坏教材知识体系为代价的简化,存在科学性欠缺的弊端。
进行内外因原理的教学,不仅能使学生全面理解发展观,还有利于学生深化对联系观、矛盾观及其内在关系的理解和把握。首先,有利于学生懂得,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因与外因就是一种事物联系,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内部和外部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一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就是该事物的外部联系,其内部矛盾(内因)就是一种内部联系,它们构成了这个千变万化的世界。其次,有利于学生懂得,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我们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强调内因(内部矛盾)与外因(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内因(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依据,外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的关系,强调复杂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就具体事物而言,体现的是一事物与它事物之间外部矛盾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强调在外部矛盾(外因)的影响下,事物内部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其力量的增减及地位、作用的变化(内因变化)带来了事物的质变与发展。因此,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外因关系贯穿于辩证法其他内容之中,是完整地构建辩证法所不可缺少的。
由于内外因知识的缺失,就给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的教学,造成了两大难以圆满解决的问题。其一,唯物辩证法与形成上学最根本的对立在于是否承认矛盾,特别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这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斗争的焦点,是区分二者的试金石。所以,用一定的篇幅来介绍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及其关系,是系统学习辩证法知识的需要。但由于教材没有正面介绍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与外部矛盾(外因),所以,无法使学生真正理解上述重要结论的意义,也就很难达成让学生区别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与分歧的教学目的。其二,教材没有在发展观或对立统一规律中系统介绍内部矛盾(外因)、外部矛盾(外因)的内容,却在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中出现了“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的内部矛盾,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这样的表述,学生看了必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教师不得不进行适当的补充讲解,反而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课第一框题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一不准确的表述的出现,与教材的对相关内容的不当处理不无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共同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但是事物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内因)引起的,因为只有内部矛盾(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依据,外部矛盾(外因)只是变化发展的条件,出现泛泛而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一不当结论,显然与教材没有正面论述内外因原理有关。
二、内外因原理教学有利于学生正确对待外界环境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删去了十分可惜
今天的孩子大多为独生子女,生活、学习环境条件较为优裕,成长过程中享受着长辈给予的千般呵护和学校提供的良好学习条件。然而,不懂得对亲人、社会感恩,不珍惜幸福学习生活,有失误不首先从自身找原因,遇到挫折与困难就怨天怨人,已越来越成为新一代学生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的通病。此外,为了让中学生在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中提高自身的免疫功能,自觉抵制不良因素的影响,内外因原理教学无疑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效性。
同时,无论能否接受高等教育,中学生终将走入社会,去承担一份建设祖国的职责。因此,进行内外因原理教学,有利于学生正确认识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之间关系,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今天的世界称为“地球村”,以科技和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日趋激烈,,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显得尤其重要。“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和不竭动力”,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如果我们丧失了创造力和竞争力,后果难以想象。当我们为中国成功发射“神舟六号”“嫦娥一号”欢呼雀跃的时候,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从中显示的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而自豪,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是不会把自己的核心技术随随便便卖给中国的。进行内外因原理教学,无疑有利于强化年轻一代的自主创新意识,使他们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建议仍将“事物发展的原因”这一内容作为完整辩证法的组成部分,重新编入《生活与哲学》教材。在具体的编排上,建议首先考虑放入第八课“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第三框题内,并参考旧教材《哲学常识》的编排顺序,依次解释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因(起始)、发展的状态(过程)和发展的最终的趋势(方向)等问题,以更符合辩证法知识体系的要求,也更贴近学生思维和认知的水平。其次可考虑放入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的实质与核心”第一框题“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另外,在增加内、外因内容的同时,还应该更正原来不严谨的标题表述,建议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更改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使这一框题教学内容与标题更名副其实,使课文内容的表述更科学。
一、从辩证法的体系看,内外因原理不可或缺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取代旧事物,而要真正坚持做到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完整地理解辩证法的发展观,还要进一步从事物发展的原因、状态和趋势这三个角度分别回答变化、发展的动因(起始)、发展的状态(过程)和最终的趋势(方向)等问题,才能真正使发展观形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而新编教材只介绍了事物发展的趋势与状态,少了关于原因的分析,明显少了一个环节,知识出现了断层,显得十分突兀。这种以破坏教材知识体系为代价的简化,存在科学性欠缺的弊端。
进行内外因原理的教学,不仅能使学生全面理解发展观,还有利于学生深化对联系观、矛盾观及其内在关系的理解和把握。首先,有利于学生懂得,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内因与外因就是一种事物联系,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内部和外部既相互影响又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一事物的外部矛盾(外因)就是该事物的外部联系,其内部矛盾(内因)就是一种内部联系,它们构成了这个千变万化的世界。其次,有利于学生懂得,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矛盾。我们说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是强调内因(内部矛盾)与外因(外部矛盾)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内因(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依据,外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的关系,强调复杂事物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就具体事物而言,体现的是一事物与它事物之间外部矛盾关系;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强调在外部矛盾(外因)的影响下,事物内部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其力量的增减及地位、作用的变化(内因变化)带来了事物的质变与发展。因此,内部矛盾(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外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外因关系贯穿于辩证法其他内容之中,是完整地构建辩证法所不可缺少的。
由于内外因知识的缺失,就给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的教学,造成了两大难以圆满解决的问题。其一,唯物辩证法与形成上学最根本的对立在于是否承认矛盾,特别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源泉。这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斗争的焦点,是区分二者的试金石。所以,用一定的篇幅来介绍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及其关系,是系统学习辩证法知识的需要。但由于教材没有正面介绍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与外部矛盾(外因),所以,无法使学生真正理解上述重要结论的意义,也就很难达成让学生区别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与分歧的教学目的。其二,教材没有在发展观或对立统一规律中系统介绍内部矛盾(外因)、外部矛盾(外因)的内容,却在第三单元综合探究“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中出现了“在分析事物发展的原因时要着重抓住事物的内部矛盾,又不忽视事物发展的外部矛盾”这样的表述,学生看了必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教师不得不进行适当的补充讲解,反而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九课第一框题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一不准确的表述的出现,与教材的对相关内容的不当处理不无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内因)和外部矛盾(外因)共同推动了事物的变化和发展,但是事物变化发展主要是由内部矛盾(内因)引起的,因为只有内部矛盾(内因)才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依据,外部矛盾(外因)只是变化发展的条件,出现泛泛而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这一不当结论,显然与教材没有正面论述内外因原理有关。
二、内外因原理教学有利于学生正确对待外界环境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删去了十分可惜
今天的孩子大多为独生子女,生活、学习环境条件较为优裕,成长过程中享受着长辈给予的千般呵护和学校提供的良好学习条件。然而,不懂得对亲人、社会感恩,不珍惜幸福学习生活,有失误不首先从自身找原因,遇到挫折与困难就怨天怨人,已越来越成为新一代学生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的通病。此外,为了让中学生在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中提高自身的免疫功能,自觉抵制不良因素的影响,内外因原理教学无疑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时效性。
同时,无论能否接受高等教育,中学生终将走入社会,去承担一份建设祖国的职责。因此,进行内外因原理教学,有利于学生正确认识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之间关系,为将来的就业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今天的世界称为“地球村”,以科技和经济为基础的综合国力较量日趋激烈,,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显得尤其重要。“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和不竭动力”,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如果我们丧失了创造力和竞争力,后果难以想象。当我们为中国成功发射“神舟六号”“嫦娥一号”欢呼雀跃的时候,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从中显示的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而自豪,因为西方发达国家是不会把自己的核心技术随随便便卖给中国的。进行内外因原理教学,无疑有利于强化年轻一代的自主创新意识,使他们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材。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建议仍将“事物发展的原因”这一内容作为完整辩证法的组成部分,重新编入《生活与哲学》教材。在具体的编排上,建议首先考虑放入第八课“唯物辩证法发展观”第三框题内,并参考旧教材《哲学常识》的编排顺序,依次解释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因(起始)、发展的状态(过程)和发展的最终的趋势(方向)等问题,以更符合辩证法知识体系的要求,也更贴近学生思维和认知的水平。其次可考虑放入第九课“唯物辩证法的的实质与核心”第一框题“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另外,在增加内、外因内容的同时,还应该更正原来不严谨的标题表述,建议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更改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使这一框题教学内容与标题更名副其实,使课文内容的表述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