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高校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属于行政主体,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学生实施行政处罚。但高校同时又是民事主体,同学生形成的是合同或契约关系,当学生违反契约时,高校可以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实施处罚。由于高校法律地位的双重性,高校处罚行为的法律性质在司法实践中也很难界定。试图对高校处罚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认定,以求对保护学生权益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