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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贫困生档案是做好贫困生相关工作的基础。本文提出了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程序和主要内容,并对贫困生档案的管理原则进行了阐释。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档案;资助工作
贫困生档案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作档案,产生在高校日益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中,相对于普通档案,它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和操作流程。建立完备的贫困生档案,可以全面地了解掌握在校贫困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于客观了解和分析高校贫困生的个性特征,及时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做好高校的济困助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程序
由于高校贫困学生身份的流动性和家庭情况的变化性,使得贫困生档案的变动性比较强。鉴于贫困生档案的这种特殊性,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程序应与普通档案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应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审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学生提出申请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学生入学后,向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时出具此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收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及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最后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院系审定
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公示
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持有贫困生档案的学生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学生可向院系审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审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审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五)特殊程序
学生由于家庭突发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贫困生档案时,辅导员可在了解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批各院系审核通过的《贫困生档案申请表》,以此为依据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
二、贫困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贫困生的个人信息
其中应包括贫困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曾获资助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贫困生档案的基础材料,应由证明材料的出具者和审核者如当地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方可视为有效。这些文件和材料是贫困生认定最为有效的证据,也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最基本的内容。
(二)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原始材料
关于贫困生的认定,各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会进行深入的审查工作。学生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档案申请表》,这两项表格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产生的基本材料。基本审查通过后,提出贫困生申请的学生,需要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拟评定的人员名单需进行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和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也是贫困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部分材料可以证明贫困生身份认定的真实性。
(三)贫困生在校期间获得各种资助的情况
目前,国家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已经比较完善,许多贫困生在入学前或一入校就能享受和获得国家、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资助,从而产生纪录资料。贫困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接受资助的原始材料,尽可能完整地归档,以便及时了解每个贫困生获得资助的状况,从而合理分配资助资金,避免发生重复资助和遗漏资助现象。
(四)贫困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相关材料
贫困生的学习成绩单、获得的各种奖励等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贫困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的资料,也应进行记录和归档。
(五)贫困生心理健康材料
研究表明,高校贫困生在经济贫困的同时往往会面临着另一个问题———“心理贫困”, 常常表现出自卑、抑郁、人际交往困难、疑惑嫉妒、怨恨等心理问题。而贫困生档案则可以在高校预防学生“心理贫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贫困生档案中可以纳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的心理档案,如心理状况测评报告等。此部分内容可作为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人员对于贫困生进行心理疏导的参考资料,从而有利于把握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从而及时地帮助其健康成长。
三、贫困生档案的管理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高校贫困生档案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贫困生的基本情况,能够实事求是地描述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学习及获奖励情况、心理状况等,从而为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档案形成过程的真实;二是档案内容的真实,即档案中记载的内容与该内容所针对的社会活动的客观实际相一致。为保证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除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过程中要求准确细致外,在贫困生档案完成组卷之前,还应对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而对档案的内容鉴定,应主要侧重于档案价值的有无、价值的大小,而非进行“真伪鑒定”。
(二)动态性原则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贫困生家庭环境的变化,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需要档案管理者对贫困生档案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日常档案维护中,要客观真实地对贫困生的成长以及变化进行评价,就必须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学习、生活等变化情况,因此,贫困生档案的整理工作也应当每学期开展一次。同时,鉴于贫困生资格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比如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得到了改善,贫困生通过自身努力或社会资助,摆脱了贫困,而有的非贫困家庭可能因遭受意外变故而陷入贫困等,从而导致贫困生的资格需要重新确认,这种贫困生资格的变动应当客观及时地反映到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及时为突然陷入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新档案,对已摆脱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予以注销。
(三)信息化原则
为提升工作效率,贫困生档案管理应实现信息化。贫困生档案的信息化可以充分保证贫困生档案内容及时有效地更新。贫困生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依托校园信息网络系统进行,通过贫困生档案管理软件平台,将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修改、鉴定、注销等工作融入这一平台,可以面向全校各个部门及院系收集信息。贫困生信息系统的最大优势是保证了贫困生信息的共享性。学校各部门可以共享贫困生的电子档案,为针对贫困生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展开提供了便利。贫困生档案信息化的实施,也能够对贫困生档案系统运行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政一,谢昌炜.高校建立贫困生档案刍议[J].四川档案,2007,(1).
[2]臧运蕾,王磊.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J].兰台世界,2009,(9).
[3]谢建华.健全高校贫困生档案管理促进教育资助公平[J].企业家天地,2008,(5).
[4]徐二荣,李娜.论高校贫困生档案工作的构建与维护[J].兰台世界,2008,(4).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档案;资助工作
贫困生档案作为一种新型的工作档案,产生在高校日益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中,相对于普通档案,它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和操作流程。建立完备的贫困生档案,可以全面地了解掌握在校贫困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对于客观了解和分析高校贫困生的个性特征,及时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做好高校的济困助学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贫困生档案的建立程序
由于高校贫困学生身份的流动性和家庭情况的变化性,使得贫困生档案的变动性比较强。鉴于贫困生档案的这种特殊性,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程序应与普通档案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应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院系审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共同完成此项工作。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可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学生提出申请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的实际状况。学生入学后,向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同时出具此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班级民主评议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班级贫困生认定评议小组收集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组织申请学生填写《贫困生档案申请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校制定的贫困生认定标准及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实际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重点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最后确定本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三)院系审定
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公示
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持有贫困生档案的学生名单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学生可向院系审定工作组提出质疑。审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审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复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及时做出调整。
(五)特殊程序
学生由于家庭突发变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贫困生档案时,辅导员可在了解部分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审定工作组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建立贫困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审批各院系审核通过的《贫困生档案申请表》,以此为依据建立贫困生档案,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贫困生电子档案。
二、贫困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贫困生的个人信息
其中应包括贫困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曾获资助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等。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贫困生档案的基础材料,应由证明材料的出具者和审核者如当地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加盖公章方可视为有效。这些文件和材料是贫困生认定最为有效的证据,也是贫困生档案最原始、最基本的内容。
(二)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原始材料
关于贫困生的认定,各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会进行深入的审查工作。学生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贫困生档案申请表》,这两项表格是贫困生认定工作产生的基本材料。基本审查通过后,提出贫困生申请的学生,需要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拟评定的人员名单需进行公示,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和公示期间学生的反映材料也是贫困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此部分材料可以证明贫困生身份认定的真实性。
(三)贫困生在校期间获得各种资助的情况
目前,国家对于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已经比较完善,许多贫困生在入学前或一入校就能享受和获得国家、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资助,从而产生纪录资料。贫困生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学生接受资助的原始材料,尽可能完整地归档,以便及时了解每个贫困生获得资助的状况,从而合理分配资助资金,避免发生重复资助和遗漏资助现象。
(四)贫困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相关材料
贫困生的学习成绩单、获得的各种奖励等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贫困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的资料,也应进行记录和归档。
(五)贫困生心理健康材料
研究表明,高校贫困生在经济贫困的同时往往会面临着另一个问题———“心理贫困”, 常常表现出自卑、抑郁、人际交往困难、疑惑嫉妒、怨恨等心理问题。而贫困生档案则可以在高校预防学生“心理贫困”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贫困生档案中可以纳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的心理档案,如心理状况测评报告等。此部分内容可作为学生辅导员和心理咨询人员对于贫困生进行心理疏导的参考资料,从而有利于把握贫困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从而及时地帮助其健康成长。
三、贫困生档案的管理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高校贫困生档案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地反映贫困生的基本情况,能够实事求是地描述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受资助情况、学习及获奖励情况、心理状况等,从而为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档案形成过程的真实;二是档案内容的真实,即档案中记载的内容与该内容所针对的社会活动的客观实际相一致。为保证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除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过程中要求准确细致外,在贫困生档案完成组卷之前,还应对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进行鉴定。而对档案的内容鉴定,应主要侧重于档案价值的有无、价值的大小,而非进行“真伪鑒定”。
(二)动态性原则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贫困生家庭环境的变化,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需要档案管理者对贫困生档案的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在日常档案维护中,要客观真实地对贫困生的成长以及变化进行评价,就必须及时了解贫困生的学习、生活等变化情况,因此,贫困生档案的整理工作也应当每学期开展一次。同时,鉴于贫困生资格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比如贫困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得到了改善,贫困生通过自身努力或社会资助,摆脱了贫困,而有的非贫困家庭可能因遭受意外变故而陷入贫困等,从而导致贫困生的资格需要重新确认,这种贫困生资格的变动应当客观及时地反映到贫困生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及时为突然陷入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新档案,对已摆脱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予以注销。
(三)信息化原则
为提升工作效率,贫困生档案管理应实现信息化。贫困生档案的信息化可以充分保证贫困生档案内容及时有效地更新。贫困生档案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依托校园信息网络系统进行,通过贫困生档案管理软件平台,将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修改、鉴定、注销等工作融入这一平台,可以面向全校各个部门及院系收集信息。贫困生信息系统的最大优势是保证了贫困生信息的共享性。学校各部门可以共享贫困生的电子档案,为针对贫困生开展的各项工作的展开提供了便利。贫困生档案信息化的实施,也能够对贫困生档案系统运行的规范化起到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政一,谢昌炜.高校建立贫困生档案刍议[J].四川档案,2007,(1).
[2]臧运蕾,王磊.高校贫困生档案的建立与管理[J].兰台世界,2009,(9).
[3]谢建华.健全高校贫困生档案管理促进教育资助公平[J].企业家天地,2008,(5).
[4]徐二荣,李娜.论高校贫困生档案工作的构建与维护[J].兰台世界,2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