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目前,由于受国际、国内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我国物价水平还在处于上升的状态。为了有效解决这一情况,我国政府也提出了相关政策,但是总体来看,其效果并不明显。新形势下,要想得到这一情况的有效改善,政府还需加快自身职能的转变,不断创新相关政策,加强调控力度。本文就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职能转变问题进行了研究分析。
【关键词】物价调控;政府;职能
一、前言
维护物价稳定是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既要防止通货膨胀,又要避免通过紧缩,保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虽然目前在这一工作中,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物价调控机制,并下达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是仍然成效甚微,因此,应尽快实现其职能的转变,积极探索更有效的应对策略,以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政府调控物价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失灵的情况,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持有者,在这一时刻,能够对市场行为进行合理调节,对保证物价稳定有重要作用。同时,政府对物价的调控,也有助于其自身职能的转变。要想实现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必须要保证市场上物价的稳定,而若想实现物价稳定,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职能,从原有的直接干预转变为间接干预,从原有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等手段,建立充分符合现有市场体制的全新政府管理体制,以职能的转变实现对物价的有效调控。
目前,我国物价上涨的影响因素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这就反映出了现阶段政府在市场监督方面,还具有力度不足的缺陷,监督过程中有一些漏洞。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直接干预手段运用过多的情况,导致管理效果不佳。因此,政府还需加快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的构建,通过自身职能的转变,提升市场监管力度和经济调节效果,以维护我国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
1.创新政府制度
政府制度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必须经历的过程。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因素众多,而能够对其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制度方面的创新。政府的主要功能在于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制度支持,并监督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物价调控中,政府要想实现职能的转变,也需要在应对市场经济失灵方面的制度上进行创新。
经济全球化在给我国经济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也应充分考虑到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影响,把握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及实际发展特点,从多种方面全面的制定相应应对策略。同时,政府还应针对以往制定的制度进行充分分析,每一项制度的制定都与其当时制定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虽然曾经取得过较好的效果,但是不一定能够符合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政府需要针对目前情况对以往制定的制度进行合理取舍,以免因制度与实际情况脱离而影响对当前物价的有效调控。
2.创新经济管理方式
政府以往的经济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施微观管理,直接对经济市场进行干预,而实践证明,这一经济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在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应对自身经济管理方式进行创新,将原有方式转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以适当必要的行政与法律手段为辅,实施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进行间接干预的经济管理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也应积极转变自身职能,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出去,使一些社会组织也能够获得部分的公共权力,分散社会风险。从而,使政府负担得到分担,减轻工作量,进一步实现其人员、资源等的合理配置,更好的实现政府职能。
3.强化宏观调控职能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充分保证其发展的稳定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与经济运行方面发挥的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指导性作用得到有效连接。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对其宏观调控职能进行强化,以保证政府经济政策的有效落实,从而引导市场经济朝正确方向发展,实现对物价的有效调控。同时,在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也应充分考虑到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实现全局统筹发展,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4.强化市场监管
在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应实现自身权力的合理运用,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维持市场秩序,运用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建立高素质监管队伍,要求监管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工作,严禁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情况。并加强监督体系的建立,鼓励并支持群众监督,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使政府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阳光之下,进一步保障政府监督权力的有效实施。
四、结论
物价调控是政府面临的重大任务,为维护市场物价稳定,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从多个方面促进自身职能的转变。在政府制度、经济管理方式方面进行创新,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合理运用市场监管权力。针对市场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实现当前物价的合理调控,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鹿斌,周定财.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1,5(5):15-18
[2]古新功,王中茂.提高物价调控有效性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J].中国经贸导刊,2012,12(36):61-63
[3]赵全新.构建市场物价调控新机制 切实稳定物价总水平——杭州市构建市场物价调控机制的做法与启示[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3,1(1):22-26
【关键词】物价调控;政府;职能
一、前言
维护物价稳定是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政府在宏观调控过程中,既要防止通货膨胀,又要避免通过紧缩,保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虽然目前在这一工作中,政府已经制定了相应的物价调控机制,并下达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是仍然成效甚微,因此,应尽快实现其职能的转变,积极探索更有效的应对策略,以保证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政府调控物价的重要性
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存在失灵的情况,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持有者,在这一时刻,能够对市场行为进行合理调节,对保证物价稳定有重要作用。同时,政府对物价的调控,也有助于其自身职能的转变。要想实现市场机制的完善,政府必须要保证市场上物价的稳定,而若想实现物价稳定,政府需要明确自身职能,从原有的直接干预转变为间接干预,从原有的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通过相关政策的制定等手段,建立充分符合现有市场体制的全新政府管理体制,以职能的转变实现对物价的有效调控。
目前,我国物价上涨的影响因素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这就反映出了现阶段政府在市场监督方面,还具有力度不足的缺陷,监督过程中有一些漏洞。在管理方面,也存在着直接干预手段运用过多的情况,导致管理效果不佳。因此,政府还需加快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的构建,通过自身职能的转变,提升市场监管力度和经济调节效果,以维护我国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
1.创新政府制度
政府制度的创新是政府职能转变必须经历的过程。政府职能转变相关因素众多,而能够对其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制度方面的创新。政府的主要功能在于为社会提供所需的制度支持,并监督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在物价调控中,政府要想实现职能的转变,也需要在应对市场经济失灵方面的制度上进行创新。
经济全球化在给我国经济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挑战。政府在制度创新中,也应充分考虑到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影响,把握目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以及实际发展特点,从多种方面全面的制定相应应对策略。同时,政府还应针对以往制定的制度进行充分分析,每一项制度的制定都与其当时制定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虽然曾经取得过较好的效果,但是不一定能够符合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政府需要针对目前情况对以往制定的制度进行合理取舍,以免因制度与实际情况脱离而影响对当前物价的有效调控。
2.创新经济管理方式
政府以往的经济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施微观管理,直接对经济市场进行干预,而实践证明,这一经济管理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此,在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应对自身经济管理方式进行创新,将原有方式转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以适当必要的行政与法律手段为辅,实施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进行间接干预的经济管理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政府也应积极转变自身职能,将一部分职能转移出去,使一些社会组织也能够获得部分的公共权力,分散社会风险。从而,使政府负担得到分担,减轻工作量,进一步实现其人员、资源等的合理配置,更好的实现政府职能。
3.强化宏观调控职能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需要充分保证其发展的稳定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与经济运行方面发挥的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指导性作用得到有效连接。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需要对其宏观调控职能进行强化,以保证政府经济政策的有效落实,从而引导市场经济朝正确方向发展,实现对物价的有效调控。同时,在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也应充分考虑到当前市场的实际情况,实现全局统筹发展,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4.强化市场监管
在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应实现自身权力的合理运用,强化监督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维持市场秩序,运用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建立高素质监管队伍,要求监管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实施监管工作,严禁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情况。并加强监督体系的建立,鼓励并支持群众监督,建立相应的保障制度,充分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有效行使。使政府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阳光之下,进一步保障政府监督权力的有效实施。
四、结论
物价调控是政府面临的重大任务,为维护市场物价稳定,我国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从多个方面促进自身职能的转变。在政府制度、经济管理方式方面进行创新,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合理运用市场监管权力。针对市场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实现当前物价的合理调控,以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鹿斌,周定财.当前物价调控中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关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1,5(5):15-18
[2]古新功,王中茂.提高物价调控有效性必须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J].中国经贸导刊,2012,12(36):61-63
[3]赵全新.构建市场物价调控新机制 切实稳定物价总水平——杭州市构建市场物价调控机制的做法与启示[J].市场经济与价格,2013,1(1):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