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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故宫博物院的缔造者之一,易培基在去世时背负了“监守自盗”的恶名。最后时刻他仍希冀国家能还他清白
1937年10月,故宫博物院首任院长易培基在上海寓所辞世。作为故宫博物院的缔造者之一,他不但没有收获公众应有的尊重,反而在去世时背负了“监守自盗”的恶名。一桩莫须有的“故宫盗宝案”,因为构陷对象是易培基,也成了轰动一时的“易案”。
弥留之际,易培基将一份陈情书托老友转交给国民政府。他写道:“惟是故宫一案,培基个人被诬事小,而所关于国内外观听者匪细。”最后时刻他仍希冀国家能还他清白。
一桩毫无悬念的冤案,竟长达17年不能结案,它成为管窥国民党政治生态的一个标本。
悍妇的举报信
1932年8月29日,一封匿名信寄到北平政务委员会,举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擅自处理故宫物品,盗卖故宫古物。当时,故宫正在公开出售清宫与历史艺术无关的物品,以此来贴补运营经费。
其实早在1927年,故宫博物院就曾经提出过“处分(即处理)消耗品”的计划。当时,控制北京的奉系军阀与北伐的国民革命军激战正酣,根本没心思管故宫。故宫博物院的经费来源,除了门票收入,再无其他。许多职员经年累月领不到工资。为解燃眉之急,故宫博物院决定处理一批宫内生活用品。但“处分物品”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被人告到了警察厅。检举者说,故宫“处分物品”是为了给南方国民政府筹钱。于是,北洋政府下令缓办。第一次“处分物品”计划就这样胎死腹中了。
易培基出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后,重提旧事。1931年11月,经过精心筹备,“处分物品”公开出售。据记载,故宫博物院先后进行过三次“处分物品”,而易培基被人举报时,正是在第三次“处分物品”之后不久。
接到举报信两个月后,南京监察院派来两名监察员周利生、高鲁,专程到北平调查此事。他们在故宫调查了两个星期,虽然没查出什么问题,但他们还是向国民政府政务官惩戒委员会提交了对易培基的弹劾材料。
消息传来,故宫博物院上下一片哗然。大家一致认为,时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张继的夫人崔振华举报的嫌疑最大。
因为不久前,崔振华听说故宫在出售皇家用品,也赶来选购。选购者照例是要买了故宫的参观券才能进入,崔振华认为自己是馆长夫人,于是昂然直入。门卫并不认识她,硬是拦住不让进。她怒不可遏,大呼小叫起来。故宫的一名职员看到这一幕,连忙告诉门卫:“此乃文献馆张继馆长的太太。”门卫一听,赶紧请她进去。
崔振华一路骂骂咧咧来到售卖室。正巧,当天是易培基的女婿故宫博物院秘书长李宗侗值班,崔振华见了他一通发泄。李宗侗脾气耿直,当即说道:“你又没告诉我今天要来买东西,门卫不认识你,怎能怪我?”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闹得不可开交。
易培基素知崔振华是个“疯婆子”,事后并没有责怪李宗侗。但崔振华不肯就此罢休,于是她和张继一起策划了举报易培基的惊天大阴谋。
结怨于人事
多年后,故宫博物院的老人回忆起这场风波都说,崔、李之争其实只是“易培基冤案”的一个导火索,其更深层次的矛盾,早在几年前的人事安排上就埋下了。
1924年故宫收归国有后,清室善后委员会成立。从那时起,易培基和李煜瀛一直都是故宫博物院管理层的核心成员。1928年北伐成功后,李煜瀛、易培基、张继三人均被推为常务理事,易培基被委任为故宫博物院第一任院长,李煜瀛被委任为理事会理事长。张继本应被任命为副院长,但李煜瀛和易培基认为他资历尚浅难以服众,遂建议其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张继与李煜瀛、易培基也因此结怨。
就在周利生、高鲁发出对易培基的弹劾不久,北平《快报》记者谢振翮等7人联合向北平地方法院检察署检举易培基图利渎职。他们举报,故宫博物院在出售金器的时候价格太低,而且还处理了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金八仙碗。这次举报随着媒体的介入,变得人所共知。易培基不得不在1933年1月向国民政府呈文,为自己申辩。
易培基指出,“处分金器”是经过故宫理事会和国民政府批准的。所谓的“金八仙碗”其实是残品,“制作恶劣,绝无美术可言”,而且故宫里类似的八仙碗很多,就连寻常金店里也有销售。临时监委会认为,它们并不具备历史和艺术价值。至于把出售之款用于发工资,更是无稽之谈。“处分物品”的收益均作为基金,专款储存,账目清清楚楚。
易培基的答辯有理有据,弹劾自然落空了。然而,张继夫妇并没未善罢甘休,他们很快又罗织罪名,卷土重来。
报错电报露了底
1933年5月1日,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森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信,以参观的名义来到故宫博物院。当庶务科虞科长接待他时,他却提出来要查看院里的文件卷宗。虞科长连忙打电话请示。易培基得知此事后,本待应允,可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副会长吴瀛却觉得不妥:“他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参观信,如何能看文件呢?”于是,经过双方商议,朱树森只在院内参观,但经手过“处分物品”的人员要随时听候他问话。
第二天一早,朱树森来到故宫,李宗侗、吴瀛等参与过“处分物品”的人纷纷到齐。刚开始朱树森问了问“处分物品”的经过,并没什么新发现。正待作罢,负责“处分”绸缎的书记员尹起文忽然站起来说:“就是有一笔秘书长同院长购买的3000元钱的绸缎皮货……并不是在星期日买的。大家都有一些……”朱树森抓住这个“话柄”,连忙追问李宗侗有关细节。
原来,“处分物品”时为了促销,故宫方面规定购买2000元以上者打七五折,购买3000元以上者打七折。李宗侗起初买了二三百元皮货,后来又买了二千五六百元东西,尹起文便建议他把两次购物的钱算在一起,这样可以打七折。李宗侗一琢磨能省点儿钱,便欣然应允,他买东西那天也确实不是公开售卖日。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大事。顶多只能算程序瑕疵,绝对不算违法,但在朱树森的追问下,李宗侗竟然支支吾吾道:“我……我……我记不大清楚了。”当时也在场的吴瀛见李宗侗这副表现十分气恼。事后他对李宗侗说:“物品公开发卖,为什么你买不得呢?你今天不该吞吐,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记不清’呢?你显得软弱心虚。这事昨日他们预先有接洽是无疑的!”
吴瀛所料不虚,尹起文正是崔振华介绍来故宫工作的。上一次,因为无凭无据,检举落了个空。这一次,他们在搬来最高法院的同时,还从故宫内部挖了许多黑材料。
不久前,故宫博物院会计科职员秦汉功因沾染不良嗜好,被故宫免职。他向张继夫妇告发,会计科负责人萧登青赶着办理积压数年的报销,让文具店老板改开了几张单据,做假账。
根据这个爆料,朱树森查账后,发现萧登青“虚报账目”一说是子虚乌有。很快,朱树森便返回了南京。
1932年日本人的势力已经逼近平津,为保国宝无虞,故宫人开始酝酿“国宝南迁”事宜。如今看来,“国宝南迁”在战乱年代保全了中华民族的文脉,无疑是明智之举。但在当时,无论是社会上还是故宫内部,反对的声音都非常大。吴瀛就曾开诚布公地表示:“古物一出神武门的圈子,问题非常多,责任既重,闲话也多。”不过,在易培基的坚持下,第一批国宝还是上路了。
朱树森造访故宫时,第一批国宝刚顺利运抵南京不久。易培基、李煜瀛等人以为,发难者是冲着“国宝南迁”来的。不过,随后从南京发来的一封电报,令他们恍然大悟,原来捣鬼的是张继夫妇。
一日,电报局将一封写着“长安饭店,朱树森先生”的电报送到了吴瀛家。朱树森当时已返回南京,电报无法投递。由于电报局的工作人员是吴瀛的朋友,知道朱树森是为故宫博物院而来,因此便将电报送给了吴瀛。电报上这样写道:
佳电缓办,即查古物有停运否?俾转政院,勿藉案停运。张嘱尹即来,费先筹给,程已保外否?并电复!烈蒸。
故宫众人分析,发电人“烈”,应该是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张”即张继,“尹”则是尹起文。郑烈是张继的门生,他能谋得最高法院检察长一职多亏张继提拔。此番恩主有事相求,他自然是不遗余力。尹起文是崔振华介绍到故宫工作的,张继让尹起文速来南京,自然是要商议下一步的行动。
故宫博物院的缔造者之一吴稚晖看到这封电报后,怒不可遏。张继夫妇一回北平,他便拿着电报去找他们对质。面对吴稚晖的质问,崔振华恼羞成怒,供認不讳,还完全不顾颜面地撒泼起来。这样一来,双方矛盾完全公开化。
易培基辞职
接连遭张继夫妇两次构陷,易培基忍无可忍,决定反击。易培基的学生、当时正在故宫博物院任职的余盖回忆,就在这时秦汉功见势不妙,见风使舵,将张继夫妇给他贿金,让他诬告易培基的事和盘托出。易培基令秦汉功写了一份坦白书。因为怕遭张继夫妇报复,秦汉功在易培基的安排下搬到了上海,再也不敢露面。这样,易培基手里就握有了张继夫妇构陷他的证据。
1933年10月,易培基向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反诉,详细说明了张继夫妇联合郑烈、朱树森,买通证人,蓄意诬陷他的经过。与此同时,他将这篇文章投书《申报》《大公报》等媒体,还编印了一本名为《故宫讼案写真》的小册子到处散发。然而,他的种种努力都石沉大海,并未引起多大反响。
易培基反击未成,张继一方更加有恃无恐。此时,李宗侗早已借护送古物南下的机会,躲到了上海,并且向故宫理事会提出辞去秘书长一职。张继夫妇看出李宗侗生性胆小,于是请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马衡和北平图书馆馆长袁同礼找李宗侗调停。马衡和袁同礼转达了张继夫妇的意思:“只要易院长辞职,以后双方都不攻讦,万事全休。”早已六神无主的李宗侗,一听此言立马答应去说服易培基。
10月15日,吴瀛在报纸上看到了易培基已经向故宫理事会辞去院长一职的消息。吴瀛替易培基抱不平,易培基也是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国民党元老,何以让人挤兑成这样?在案情没有结论的情况下,提出辞职,反而让人觉得他做贼心虚。易培基无奈地对吴瀛说:“我本不肯辞院长,玄伯(即李宗侗)闹了许久,我并没有听他的。14日那天晚上,我已经睡了,曾经吩咐佣人不要他进来。他不由分说地闯进房来,我是9时要睡觉的,他纠缠到12时还不走。我生气的同时也实在受不了,方才说:‘听你的罢!’他就替我打了一个电报辞职,我真没办法啊!”
然而,易培基的息事宁人,并没有让事态平息下来。1934年10月,江宁地方法院对易培基、李宗侗、萧瑜、秦汉功等9人提起公诉。一年前,南京地方法院对易李的指控仅是违法舞弊,而此次竟然升格为“盗卖古物”。起诉书中提到,易培基借“国宝南迁”之机,调换珠宝,占为己有。
含冤身死
1934年11月4日,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江宁地方法院对易培基的起诉书。“国宝南迁”期间,故宫博物院院长竟“监守自盗”!一下子将故宫博物院推向了舆论的风暴眼。
一时间,各种假消息见诸报端。有的报道“江宁地方法院通缉易培基、李宗侗;易培基畏罪逃往国外”;有的报道“萧瑜(原农矿部次长)代易培基盗运宝物往法国,在马赛被法国海关查出扣留”。而另一方面,易培基等人的辩白文章,却因没有检察机关核准,而屡屡被各地报馆退回。
易培基和李宗侗自辞职后,便住进上海的租界区。虽然暂时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但是他们在北平、上海的房产均被查封,财产也被没收了。
吴稚晖、李煜瀛等人没想到,一场人事纠纷竟会闹得沸反盈天。吴稚晖愤愤不平地对张继说:“寅村(易培基的别号)今后居沪养病,不再与闻博物院事。你为什么又凭空捏造寅村逃往国外的消息来?真是荒谬!”吴瀛、余盖等人纷纷劝易培基反诉。
然而,易培基对形势的认识,则更清醒。他一语道破:“此案是政治问题,非待政治好转,没有辩诉平反的希望。”江宁地方法院对他发出通缉令时,他曾经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均认为,当时的中国司法实际上是有权有势者操纵的工具。易培基若投案反诉,法院可以将他羁押侦查。一事辩清,另生他事,东拉西扯,缠讼不休,不把他拖到皮焦骨枯,誓不罢休。当时易培基已经是肺病晚期,经受不起无休无止的官司。 1937年夏,吴瀛收到长女吴珊的信,得知易培基已经病入膏肓。他连忙从南京赶往上海去见老友最后一面。当时易培基还幻想着,希望能有“政治解决”冤案的一天。可吴瀛知道,易培基是不可能活着看到冤案昭雪了。
果然,吴瀛回到南京不久,就传来了易培基的死讯。当时,日军的铁蹄已踏上上海,沪宁已不通行。易培基离世时,身边极为寥落,只有吴稚晖和吴珊代为料理后事。
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党大员们忙着到敌占区捞钱,对易培基的未了之案,绝口不提。直到1947年,张继暴死,法院才对“易案”作出不予受理的结论。
沉冤昭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吴瀛看到了冤案平反的希望。
1913年,易培基担任过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当时,他对还是学生的毛泽东青眼有加。1920年,他聘毛泽东在一师任教,并支持他的共产主义运动。后来,毛泽东向同窗好友周世钊说:“我那时能在一师范搞教育,还能在军阀恶势力下宣传马列、组建党团,多亏易培基先生这个后台老板硬哟!”
吴瀛认为,毛泽东与易培基是故人,一定了解他的道德操守。因此,新中国刚刚成立,他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替易培基鸣冤。
新中国肇始,百废待兴,要忙的事情千头万绪,但毛泽东仍立即对“易案”给予了关注。他将吴瀛的陈情信转批给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论起来,董必武与易培基也是老相识,辛亥革命时,他们同在湖北军政府共过事。对于吴瀛的信,董必武也非常重视。
然而,与“易案”有关的双方当事人——易培基、张继都已不在人世,崔振华、郑烈、李宗侗去了台湾,证据也多毁于战火。怎样才能平反昭雪呢?
毛泽东、董必武都不主张走法律途径,而是希望在舆论上给易培基一个说法。
1950年4月,上海市委统战部秘书长周而复登门造访吴瀛,把马衡新编订的《關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一文交给他。马衡在这篇文章后面加了一篇言简意赅的“附识”:
此文为易案而作。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且作武断之语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漩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画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亟责其复审,因是得免禁锢者,竟有数百件之多。时此文甫发表或亦与有力欤。著者附识。
一九五〇年一月
马衡在这篇小文中,明确表示“易案”乃是一场冤案,算是在舆论上公开为易培基平了反。两个月后,吴瀛在《大公报》上发表了《谈文物处理工作》一文,再次声明“故宫盗宝案”是一桩“凭空捏造”的冤案。至此,这桩历时17年之久的冤案,终于尘埃落定。
(责编/林佳 来源/《“故宫盗宝案”始末》,黄加佳/文,《北京日报》2017年1月10日)
1937年10月,故宫博物院首任院长易培基在上海寓所辞世。作为故宫博物院的缔造者之一,他不但没有收获公众应有的尊重,反而在去世时背负了“监守自盗”的恶名。一桩莫须有的“故宫盗宝案”,因为构陷对象是易培基,也成了轰动一时的“易案”。
弥留之际,易培基将一份陈情书托老友转交给国民政府。他写道:“惟是故宫一案,培基个人被诬事小,而所关于国内外观听者匪细。”最后时刻他仍希冀国家能还他清白。
一桩毫无悬念的冤案,竟长达17年不能结案,它成为管窥国民党政治生态的一个标本。
悍妇的举报信
1932年8月29日,一封匿名信寄到北平政务委员会,举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擅自处理故宫物品,盗卖故宫古物。当时,故宫正在公开出售清宫与历史艺术无关的物品,以此来贴补运营经费。
其实早在1927年,故宫博物院就曾经提出过“处分(即处理)消耗品”的计划。当时,控制北京的奉系军阀与北伐的国民革命军激战正酣,根本没心思管故宫。故宫博物院的经费来源,除了门票收入,再无其他。许多职员经年累月领不到工资。为解燃眉之急,故宫博物院决定处理一批宫内生活用品。但“处分物品”计划还没有实施,就被人告到了警察厅。检举者说,故宫“处分物品”是为了给南方国民政府筹钱。于是,北洋政府下令缓办。第一次“处分物品”计划就这样胎死腹中了。
易培基出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后,重提旧事。1931年11月,经过精心筹备,“处分物品”公开出售。据记载,故宫博物院先后进行过三次“处分物品”,而易培基被人举报时,正是在第三次“处分物品”之后不久。
接到举报信两个月后,南京监察院派来两名监察员周利生、高鲁,专程到北平调查此事。他们在故宫调查了两个星期,虽然没查出什么问题,但他们还是向国民政府政务官惩戒委员会提交了对易培基的弹劾材料。
消息传来,故宫博物院上下一片哗然。大家一致认为,时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张继的夫人崔振华举报的嫌疑最大。
因为不久前,崔振华听说故宫在出售皇家用品,也赶来选购。选购者照例是要买了故宫的参观券才能进入,崔振华认为自己是馆长夫人,于是昂然直入。门卫并不认识她,硬是拦住不让进。她怒不可遏,大呼小叫起来。故宫的一名职员看到这一幕,连忙告诉门卫:“此乃文献馆张继馆长的太太。”门卫一听,赶紧请她进去。
崔振华一路骂骂咧咧来到售卖室。正巧,当天是易培基的女婿故宫博物院秘书长李宗侗值班,崔振华见了他一通发泄。李宗侗脾气耿直,当即说道:“你又没告诉我今天要来买东西,门卫不认识你,怎能怪我?”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不相让,闹得不可开交。
易培基素知崔振华是个“疯婆子”,事后并没有责怪李宗侗。但崔振华不肯就此罢休,于是她和张继一起策划了举报易培基的惊天大阴谋。
结怨于人事
多年后,故宫博物院的老人回忆起这场风波都说,崔、李之争其实只是“易培基冤案”的一个导火索,其更深层次的矛盾,早在几年前的人事安排上就埋下了。
1924年故宫收归国有后,清室善后委员会成立。从那时起,易培基和李煜瀛一直都是故宫博物院管理层的核心成员。1928年北伐成功后,李煜瀛、易培基、张继三人均被推为常务理事,易培基被委任为故宫博物院第一任院长,李煜瀛被委任为理事会理事长。张继本应被任命为副院长,但李煜瀛和易培基认为他资历尚浅难以服众,遂建议其任故宫博物院文献馆馆长。张继与李煜瀛、易培基也因此结怨。
就在周利生、高鲁发出对易培基的弹劾不久,北平《快报》记者谢振翮等7人联合向北平地方法院检察署检举易培基图利渎职。他们举报,故宫博物院在出售金器的时候价格太低,而且还处理了具有历史文物价值的金八仙碗。这次举报随着媒体的介入,变得人所共知。易培基不得不在1933年1月向国民政府呈文,为自己申辩。
易培基指出,“处分金器”是经过故宫理事会和国民政府批准的。所谓的“金八仙碗”其实是残品,“制作恶劣,绝无美术可言”,而且故宫里类似的八仙碗很多,就连寻常金店里也有销售。临时监委会认为,它们并不具备历史和艺术价值。至于把出售之款用于发工资,更是无稽之谈。“处分物品”的收益均作为基金,专款储存,账目清清楚楚。
易培基的答辯有理有据,弹劾自然落空了。然而,张继夫妇并没未善罢甘休,他们很快又罗织罪名,卷土重来。
报错电报露了底
1933年5月1日,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森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信,以参观的名义来到故宫博物院。当庶务科虞科长接待他时,他却提出来要查看院里的文件卷宗。虞科长连忙打电话请示。易培基得知此事后,本待应允,可故宫博物院“维持会”副会长吴瀛却觉得不妥:“他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参观信,如何能看文件呢?”于是,经过双方商议,朱树森只在院内参观,但经手过“处分物品”的人员要随时听候他问话。
第二天一早,朱树森来到故宫,李宗侗、吴瀛等参与过“处分物品”的人纷纷到齐。刚开始朱树森问了问“处分物品”的经过,并没什么新发现。正待作罢,负责“处分”绸缎的书记员尹起文忽然站起来说:“就是有一笔秘书长同院长购买的3000元钱的绸缎皮货……并不是在星期日买的。大家都有一些……”朱树森抓住这个“话柄”,连忙追问李宗侗有关细节。
原来,“处分物品”时为了促销,故宫方面规定购买2000元以上者打七五折,购买3000元以上者打七折。李宗侗起初买了二三百元皮货,后来又买了二千五六百元东西,尹起文便建议他把两次购物的钱算在一起,这样可以打七折。李宗侗一琢磨能省点儿钱,便欣然应允,他买东西那天也确实不是公开售卖日。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大事。顶多只能算程序瑕疵,绝对不算违法,但在朱树森的追问下,李宗侗竟然支支吾吾道:“我……我……我记不大清楚了。”当时也在场的吴瀛见李宗侗这副表现十分气恼。事后他对李宗侗说:“物品公开发卖,为什么你买不得呢?你今天不该吞吐,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什么叫‘记不清’呢?你显得软弱心虚。这事昨日他们预先有接洽是无疑的!”
吴瀛所料不虚,尹起文正是崔振华介绍来故宫工作的。上一次,因为无凭无据,检举落了个空。这一次,他们在搬来最高法院的同时,还从故宫内部挖了许多黑材料。
不久前,故宫博物院会计科职员秦汉功因沾染不良嗜好,被故宫免职。他向张继夫妇告发,会计科负责人萧登青赶着办理积压数年的报销,让文具店老板改开了几张单据,做假账。
根据这个爆料,朱树森查账后,发现萧登青“虚报账目”一说是子虚乌有。很快,朱树森便返回了南京。
1932年日本人的势力已经逼近平津,为保国宝无虞,故宫人开始酝酿“国宝南迁”事宜。如今看来,“国宝南迁”在战乱年代保全了中华民族的文脉,无疑是明智之举。但在当时,无论是社会上还是故宫内部,反对的声音都非常大。吴瀛就曾开诚布公地表示:“古物一出神武门的圈子,问题非常多,责任既重,闲话也多。”不过,在易培基的坚持下,第一批国宝还是上路了。
朱树森造访故宫时,第一批国宝刚顺利运抵南京不久。易培基、李煜瀛等人以为,发难者是冲着“国宝南迁”来的。不过,随后从南京发来的一封电报,令他们恍然大悟,原来捣鬼的是张继夫妇。
一日,电报局将一封写着“长安饭店,朱树森先生”的电报送到了吴瀛家。朱树森当时已返回南京,电报无法投递。由于电报局的工作人员是吴瀛的朋友,知道朱树森是为故宫博物院而来,因此便将电报送给了吴瀛。电报上这样写道:
佳电缓办,即查古物有停运否?俾转政院,勿藉案停运。张嘱尹即来,费先筹给,程已保外否?并电复!烈蒸。
故宫众人分析,发电人“烈”,应该是最高法院检察长郑烈,“张”即张继,“尹”则是尹起文。郑烈是张继的门生,他能谋得最高法院检察长一职多亏张继提拔。此番恩主有事相求,他自然是不遗余力。尹起文是崔振华介绍到故宫工作的,张继让尹起文速来南京,自然是要商议下一步的行动。
故宫博物院的缔造者之一吴稚晖看到这封电报后,怒不可遏。张继夫妇一回北平,他便拿着电报去找他们对质。面对吴稚晖的质问,崔振华恼羞成怒,供認不讳,还完全不顾颜面地撒泼起来。这样一来,双方矛盾完全公开化。
易培基辞职
接连遭张继夫妇两次构陷,易培基忍无可忍,决定反击。易培基的学生、当时正在故宫博物院任职的余盖回忆,就在这时秦汉功见势不妙,见风使舵,将张继夫妇给他贿金,让他诬告易培基的事和盘托出。易培基令秦汉功写了一份坦白书。因为怕遭张继夫妇报复,秦汉功在易培基的安排下搬到了上海,再也不敢露面。这样,易培基手里就握有了张继夫妇构陷他的证据。
1933年10月,易培基向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反诉,详细说明了张继夫妇联合郑烈、朱树森,买通证人,蓄意诬陷他的经过。与此同时,他将这篇文章投书《申报》《大公报》等媒体,还编印了一本名为《故宫讼案写真》的小册子到处散发。然而,他的种种努力都石沉大海,并未引起多大反响。
易培基反击未成,张继一方更加有恃无恐。此时,李宗侗早已借护送古物南下的机会,躲到了上海,并且向故宫理事会提出辞去秘书长一职。张继夫妇看出李宗侗生性胆小,于是请故宫博物院副院长马衡和北平图书馆馆长袁同礼找李宗侗调停。马衡和袁同礼转达了张继夫妇的意思:“只要易院长辞职,以后双方都不攻讦,万事全休。”早已六神无主的李宗侗,一听此言立马答应去说服易培基。
10月15日,吴瀛在报纸上看到了易培基已经向故宫理事会辞去院长一职的消息。吴瀛替易培基抱不平,易培基也是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国民党元老,何以让人挤兑成这样?在案情没有结论的情况下,提出辞职,反而让人觉得他做贼心虚。易培基无奈地对吴瀛说:“我本不肯辞院长,玄伯(即李宗侗)闹了许久,我并没有听他的。14日那天晚上,我已经睡了,曾经吩咐佣人不要他进来。他不由分说地闯进房来,我是9时要睡觉的,他纠缠到12时还不走。我生气的同时也实在受不了,方才说:‘听你的罢!’他就替我打了一个电报辞职,我真没办法啊!”
然而,易培基的息事宁人,并没有让事态平息下来。1934年10月,江宁地方法院对易培基、李宗侗、萧瑜、秦汉功等9人提起公诉。一年前,南京地方法院对易李的指控仅是违法舞弊,而此次竟然升格为“盗卖古物”。起诉书中提到,易培基借“国宝南迁”之机,调换珠宝,占为己有。
含冤身死
1934年11月4日,全国各大报纸都刊登了江宁地方法院对易培基的起诉书。“国宝南迁”期间,故宫博物院院长竟“监守自盗”!一下子将故宫博物院推向了舆论的风暴眼。
一时间,各种假消息见诸报端。有的报道“江宁地方法院通缉易培基、李宗侗;易培基畏罪逃往国外”;有的报道“萧瑜(原农矿部次长)代易培基盗运宝物往法国,在马赛被法国海关查出扣留”。而另一方面,易培基等人的辩白文章,却因没有检察机关核准,而屡屡被各地报馆退回。
易培基和李宗侗自辞职后,便住进上海的租界区。虽然暂时不用担心安全问题,但是他们在北平、上海的房产均被查封,财产也被没收了。
吴稚晖、李煜瀛等人没想到,一场人事纠纷竟会闹得沸反盈天。吴稚晖愤愤不平地对张继说:“寅村(易培基的别号)今后居沪养病,不再与闻博物院事。你为什么又凭空捏造寅村逃往国外的消息来?真是荒谬!”吴瀛、余盖等人纷纷劝易培基反诉。
然而,易培基对形势的认识,则更清醒。他一语道破:“此案是政治问题,非待政治好转,没有辩诉平反的希望。”江宁地方法院对他发出通缉令时,他曾经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均认为,当时的中国司法实际上是有权有势者操纵的工具。易培基若投案反诉,法院可以将他羁押侦查。一事辩清,另生他事,东拉西扯,缠讼不休,不把他拖到皮焦骨枯,誓不罢休。当时易培基已经是肺病晚期,经受不起无休无止的官司。 1937年夏,吴瀛收到长女吴珊的信,得知易培基已经病入膏肓。他连忙从南京赶往上海去见老友最后一面。当时易培基还幻想着,希望能有“政治解决”冤案的一天。可吴瀛知道,易培基是不可能活着看到冤案昭雪了。
果然,吴瀛回到南京不久,就传来了易培基的死讯。当时,日军的铁蹄已踏上上海,沪宁已不通行。易培基离世时,身边极为寥落,只有吴稚晖和吴珊代为料理后事。
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党大员们忙着到敌占区捞钱,对易培基的未了之案,绝口不提。直到1947年,张继暴死,法院才对“易案”作出不予受理的结论。
沉冤昭雪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吴瀛看到了冤案平反的希望。
1913年,易培基担任过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校长。当时,他对还是学生的毛泽东青眼有加。1920年,他聘毛泽东在一师任教,并支持他的共产主义运动。后来,毛泽东向同窗好友周世钊说:“我那时能在一师范搞教育,还能在军阀恶势力下宣传马列、组建党团,多亏易培基先生这个后台老板硬哟!”
吴瀛认为,毛泽东与易培基是故人,一定了解他的道德操守。因此,新中国刚刚成立,他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信,替易培基鸣冤。
新中国肇始,百废待兴,要忙的事情千头万绪,但毛泽东仍立即对“易案”给予了关注。他将吴瀛的陈情信转批给了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董必武。论起来,董必武与易培基也是老相识,辛亥革命时,他们同在湖北军政府共过事。对于吴瀛的信,董必武也非常重视。
然而,与“易案”有关的双方当事人——易培基、张继都已不在人世,崔振华、郑烈、李宗侗去了台湾,证据也多毁于战火。怎样才能平反昭雪呢?
毛泽东、董必武都不主张走法律途径,而是希望在舆论上给易培基一个说法。
1950年4月,上海市委统战部秘书长周而复登门造访吴瀛,把马衡新编订的《關于鉴别书画的问题》一文交给他。马衡在这篇文章后面加了一篇言简意赅的“附识”:
此文为易案而作。时在民国廿五年,南京地方法院传易寅村不到,因以重金雇用落魄画家黄宾虹,审查故宫书画及其他古物。凡涉疑似者,皆封存之。法院发言人且作武断之语曰:帝王之家收藏不得有赝品,有则必为易培基盗换无疑。盖欲以“莫须有”三字,为缺席裁判之章本也。余于廿二年秋,被命继任院事。时“盗宝案”轰动全国,黑白混淆,一若故宫中人,无一非穿窬之流者。余生平爱惜羽毛,岂肯投入漩涡,但屡辞不获,乃提出条件,只理院事,不问易案。因请重点文物,别立清册,以画清前后责任。后闻黄宾虹鉴别颟顸,有绝无问题之精品,亦被封存者。乃草此小文,以应商务印书馆之征。翌年(廿六年),教育部召开全国美术展览会,邀故宫参加,故宫不便与法院作正面之冲突,乃将被封存者酌列数件,请教育部要求法院启封,公开陈列,至是法院大窘,始悟为黄所误。亟责其复审,因是得免禁锢者,竟有数百件之多。时此文甫发表或亦与有力欤。著者附识。
一九五〇年一月
马衡在这篇小文中,明确表示“易案”乃是一场冤案,算是在舆论上公开为易培基平了反。两个月后,吴瀛在《大公报》上发表了《谈文物处理工作》一文,再次声明“故宫盗宝案”是一桩“凭空捏造”的冤案。至此,这桩历时17年之久的冤案,终于尘埃落定。
(责编/林佳 来源/《“故宫盗宝案”始末》,黄加佳/文,《北京日报》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