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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同时“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在“课程理念”中又指出应“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及整体素质”,“注重语文应用、审美与探究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均衡而有个性的发展”。然而语文教学的现状却不那么令人乐观,虽然新课标已经出台,语文的人文性已得到空前的重視,但是还是有不少语文老师在穿新鞋走老路,他们学着新课标,用着新教材,可仍抱着旧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不放。在他们的手中教材仅仅只是阐释知识点、训练能力点的一个例子,至于通过语文学习来陶冶人、塑造人,许多老师抱消极无为的态度。比如说文言文的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析字剖词的屠解术,把文质兼美的文言作品肢解成语言知识点的拼盘,而文言文中所承载的优秀传统人文内涵往往被忽略了。又如阅读鉴赏,本是一个极具个性化的活动,对同一篇作品应该允许有见仁见智的不同理解,但我们有些老师却根据教参或“标准答案”或某名家的理解来取代和规范学生的思考,忽视学生的主体体验。课堂的教学过程成了证明既定答案的过程,成了“请君入瓮”的一场游戏,还美其名曰“启发式”。在这样的“启发”之下,学生只会认同,不知求异,独立性的形成、创造性的培养只能是纸上谈兵。
人本论者马斯洛认为:教育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培养“自我实现”的人。语文教学的目的也不应该仅仅是“致用”,更重要的应该是“立人”。教育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人文精神是它的属性。人文精神的本质是肯定人是世界的中心,它本是发端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思潮。它提倡学术、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反对维护封建统治的宗教神学体系。在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就体现在对人的理解、宽容、尊重、爱护,体现在对人终极价值的追寻,对人类命运的忧患,对人自身完善的关注与追求。人文精神首先是针对个体的人而言的,其次是对其精神自由的尊重。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核心要素就是对学生个体精神世界自由发展的尊重。
当然这种尊重不仅仅是指“因材施教”之类的教学方法,更主要的是着眼于发现并发展学生的禀赋、气质、兴趣、才情、思维等方面的潜质。“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照耀下都闪烁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尊重学生的心灵自由和精神世界的独特性,同时鼓励学生思考的批判性、思维的独特性和思想的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们真正能“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他们“审美与探究能力”,传承文学的丰富的人文内涵、价值取向和民族精神,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及整体素质的目的”。
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之下,语文教师固有的人文精神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价值取向上,有些人用商业化的规则对自身的价值进行衡量和定位,从而使得这一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职业日趋庸俗化,影响了语文教学人文精神的弘扬和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只有真正具有人文精神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才能有意识地渗透人文精神,充分发扬作品中的人文情趣和人文品格,并以其自身所具有的个性、人格魅力感染、渗透于学生,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人文精神教育并不是给学生灌输这样思想那样精神,而是要发掘诱导学生精神世界中潜藏的个性和自由精神。启发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让他们看到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思想、精神、气质、感情,激发他们潜在的独特的想像力、创造力,允许每个学生不同的发展,给他们的精神留下足够的空间。其次,人文精神的培养需要营造一种民主宽松的教学氛围。自由的精神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产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尊严和情感上是平等的;具有真诚人文情怀和博大民主胸襟的教师,既能与学生朋友般地交流感情,更能与学生同志式地探求真理。允许学生有自己的见解,提倡学生与教师展开观点争鸣,鼓励学生公开指正教师的教学错误,让学生参与语文教学管理。语文教学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给学生以心灵的自由,容忍学生的“反叛”,鼓励他们不迷信权威、不盲从书本,给与他们有独立思考的权利、质疑的权利、探索的权利和失败的权利。再则,要注重学生对语言的体验和感受,让学生亲历亲受。自感自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悟性、灵气,不能用教师既定的阅读教案框限学生多样的阅读心得,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积极引入课堂讨论、问题研究、目标自学、活动表演等多种形式,使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发起者、参与者。鼓励学生自主阅读、自主写作、自主学习。这样,学生除了学到了语言,更学到了自主、独立的精神。最后,人文精神的培养要加强语文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的情境资源,拓宽语文教学的内容、形式与渠道,真正实现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如参观访问、社会调查、辩论演讲、组织社团、编印刊物、编演课本剧、浏览名胜等等,让学生在广阔的空间里充分地读书、思考、交流,培养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拓展自由思维空间。
人本论者马斯洛认为:教育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要培养“自我实现”的人。语文教学的目的也不应该仅仅是“致用”,更重要的应该是“立人”。教育作为一门社会科学,人文精神是它的属性。人文精神的本质是肯定人是世界的中心,它本是发端于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思潮。它提倡学术、思想自由和个性解放,反对维护封建统治的宗教神学体系。在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就体现在对人的理解、宽容、尊重、爱护,体现在对人终极价值的追寻,对人类命运的忧患,对人自身完善的关注与追求。人文精神首先是针对个体的人而言的,其次是对其精神自由的尊重。语文教育中人文精神的核心要素就是对学生个体精神世界自由发展的尊重。
当然这种尊重不仅仅是指“因材施教”之类的教学方法,更主要的是着眼于发现并发展学生的禀赋、气质、兴趣、才情、思维等方面的潜质。“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照耀下都闪烁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一千个读者便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尊重学生的心灵自由和精神世界的独特性,同时鼓励学生思考的批判性、思维的独特性和思想的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们真正能“均衡而有个性地发展”,培养他们“审美与探究能力”,传承文学的丰富的人文内涵、价值取向和民族精神,达到“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及整体素质的目的”。
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之下,语文教师固有的人文精神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在价值取向上,有些人用商业化的规则对自身的价值进行衡量和定位,从而使得这一以教书育人为目的职业日趋庸俗化,影响了语文教学人文精神的弘扬和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只有真正具有人文精神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才能有意识地渗透人文精神,充分发扬作品中的人文情趣和人文品格,并以其自身所具有的个性、人格魅力感染、渗透于学生,对他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人文精神教育并不是给学生灌输这样思想那样精神,而是要发掘诱导学生精神世界中潜藏的个性和自由精神。启发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让他们看到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所具有的与众不同的思想、精神、气质、感情,激发他们潜在的独特的想像力、创造力,允许每个学生不同的发展,给他们的精神留下足够的空间。其次,人文精神的培养需要营造一种民主宽松的教学氛围。自由的精神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产生。教师与学生之间在尊严和情感上是平等的;具有真诚人文情怀和博大民主胸襟的教师,既能与学生朋友般地交流感情,更能与学生同志式地探求真理。允许学生有自己的见解,提倡学生与教师展开观点争鸣,鼓励学生公开指正教师的教学错误,让学生参与语文教学管理。语文教学要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给学生以心灵的自由,容忍学生的“反叛”,鼓励他们不迷信权威、不盲从书本,给与他们有独立思考的权利、质疑的权利、探索的权利和失败的权利。再则,要注重学生对语言的体验和感受,让学生亲历亲受。自感自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悟性、灵气,不能用教师既定的阅读教案框限学生多样的阅读心得,要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改变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积极引入课堂讨论、问题研究、目标自学、活动表演等多种形式,使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发起者、参与者。鼓励学生自主阅读、自主写作、自主学习。这样,学生除了学到了语言,更学到了自主、独立的精神。最后,人文精神的培养要加强语文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现实生活中的情境资源,拓宽语文教学的内容、形式与渠道,真正实现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生活的外延相等。如参观访问、社会调查、辩论演讲、组织社团、编印刊物、编演课本剧、浏览名胜等等,让学生在广阔的空间里充分地读书、思考、交流,培养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拓展自由思维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