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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俄罗斯联邦立法在反女性就业歧视的保障方面逐渐加强,但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以及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基于俄罗斯女性就业歧视的现状,分析俄罗斯女性反就业歧视立法的状况与存在的问题,以期为俄罗斯法律规制的完善提供参考。
关键词 俄罗斯 妇女就业 歧视 立法措施
作者简介:Pirmamatova Eliza(李舒),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011
一、俄罗斯妇女就业歧视现状
俄罗斯妇女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女性就业率相对较低,升值空间较小,行业选择范围较窄、较高职位女性比例较低以及女性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相对较差等。笔者认为,所有类型的歧视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是相辅相成的。
(一)高职务中女性比例相对较低
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统计,在俄罗斯的政府公务员中,2010年的女性职员占总人数的64%左右。 但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女性公务员较少,这些女性职员多从事于基层的计算机操作以及其他基层社会服务工作等。本文针对两家俄罗斯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这两个大型企事业单位中,科级以上女领导的比例只占7.3%, 大部分领导层人员是由男性担当的。
(二)妇女就业行业选择相对狭窄
在世界银行所监测的173个经济体中,有90%的经济体里,至少有一项法律是歧视女性的。其中,就业相关障碍最多的国家是俄罗斯,有456项职业禁止女性从事。 从俄罗斯妇女就业的行业选择情况来看,俄罗斯很多行业对女性实施了限制。例如,俄罗斯的捕捞行业禁止妇女从事捕捞员以及海上船只等相关工作;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禁止女性担当司机,14座位以上的公交车禁止采用女司机。在俄罗斯的车站、码头、飞机场等,托运行李工作都是由男性担当。俄罗斯女性不被允许驾驶工程车作业潜水员以及建筑行业的作业都不允许女性参与。在俄罗斯,女性从事的工作大多数为餐饮行业、翻译、文员等。
(三)妇女社会福利待遇相对较差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规定,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要早5年,而且女性在结婚生孩子期间,福利待遇较低,很多企业不愿意用结婚还没有生孩子的女性,因为在妇女生孩子期间会耽误很多工作,而且公司还要相应的支付一部分工资。据2016年俄罗斯圣彼得堡市的调查统计,俄罗斯的人均工资为51.26万卢布,而女性工资平均要比男性低4.46万卢布左右。
. .教授作了一份有关女性性别歧视的调查,其中,有10.4%的受访者认为常常遇到性被歧视;有31.3%的女性有时会面临性别歧视;有27.9%的女性表示很少受到性别歧视;有19.3%的俄罗斯女性表示从没遇到过性别歧视,还有11%的参与者不确定答案。
二、俄罗斯反女性就业歧视立法状况
关于反妇女就业歧视的立法在俄罗斯不断被出台与修订,其主要目的在于禁止女性就业歧视发生。其中包括俄罗斯联邦《宪法》、《劳动法》、《就业保障法》以及其他相关政府法令等。
(一)俄罗斯联邦《宪法》
早在1993年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中就有了男女同工同则的平等就业的规定,为了保障妇女就业不受歧视,在最新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宪法》(2011)中的第7条中强调了“在俄罗斯联邦,任何公民都享有劳动和健康保障的平等权利”,在第37条规定了“每个人都享有自由支配其劳动能力、选择劳動种类和职业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在符合安全和卫生规定的条件下从事劳动和不带任何歧视的获得劳动报酬以及获得不低于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最低报酬的权利”。 这些都表现出了俄罗斯联邦对女性就业平等权利保障的重视。
(二)俄罗斯联邦《劳动法》
1996年出台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版)在联邦《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就业平等的规定,在其第2条关于职工的基本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强调了和联邦《宪法》中相似的内容,即:“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每个人都有权从事他们自由选择的或者自由同意的劳动,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选择职业和就业的种类,也有权受到避免失业的保护。”“因从事平等的劳动而不受任何歧视地获得平等报酬,并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额”。第16条规定:“在招聘时禁止根据性别、种族、民族、语言、社会地位、财产状况、居住地、与宗教的关系、信仰、属于什么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的与职工的实际素质无关的条件对权利实行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限制或者规定直接的或间接的优惠。”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护,其中禁止了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的发生。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的实行引起了俄罗斯社会的极大关注,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关于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规定。法典中分别规定了工会以及国家劳动监察机关分别实施国家劳动监督检察制度,对俄罗斯公民劳动权的自由、平等进行保障。
(三)其他立法
目前,俄罗斯男女就业平等的原则已体现在许多联邦法律和公共文件中。例如,《有关妇女国家政策的首要任务》(自1993年3月4日起实施);俄罗斯联邦政府命令第6号《在俄罗斯联邦提高妇女地位的构想》(自1996年1月8日起实施),《关于加强妇女在联邦政府和联邦主体的作用》(自1996年6月30日起实施)。1014号令关于《批准并提交修改的给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有关男性和女性工人的平等待遇和平等机会:有家庭责任的工人公约》(自1996年8月26日起实施)、1032号令关于《国家行动计划的批准,以提高妇女的地位,并到2000年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作用》(自1996年8月29日起实施)旨在增强妇女能力,并在平等的基础上,让她们充分参与社会的各个领域。最后总统法令承认“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妇女充分参与生活的所有领域是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理论上讲,俄罗斯批准了基本的国际条约,承认男女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的规范。但是,这并不会导致这些重要文件的规范已经成为现实政治的一部分的事实,还需要坚决的行动,以克服对女性的歧视,这样才能实现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平等。 三、俄罗斯反妇女就业歧视立法问题分析
(一)对就业歧视的概念界定不清
2013年,俄罗斯联邦政府出台了关于修改《关于人口就业的联邦立法》的法令,其中规定了“就业歧视是指侵犯自由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性别、种族歧视等”。 但是具体的歧视内容、行为、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宪法》以及《劳动法》中都没有对“就业歧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在联邦《劳动法》中的第16条中强调了:“由于工种的特殊要求决定的和由于政府对需要高度社会和法律保护的人给予的特别关怀造成的招工差别、例外、优待和限制不是歧视。” 这一规定中的使得“歧视”的界限更加不清不楚,女性就业“歧视”的概念模棱两可。当前,俄罗斯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很多女性就业歧视现象,但是并没有被认定为歧视。而且从俄罗斯联邦立法的相关规定来看,缺少对间接歧视的规定。正因为俄罗斯法律规制对于就业歧视没有明确评判标准,造成了女性就业歧视的认定困难与歧视行为的蔓延。
(二)对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在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中明确了女性遭受就业歧视的监督机构以及补偿措施,旨在对女性就业歧视违法情况做出有效的预防。尽管联邦《劳动法》对禁止就业性别歧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明确了监督机构,但是目前俄罗斯联邦还没有将关于治理就业歧视现象的相关规定纳入到立法中去,对于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还没有明确。这对于遭受了就业歧视的女性来说,在实行法律救济的时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例如,2015年俄罗斯的一名女应届毕业生在面临求职贸易公司经理一职时遭受了性别歧视,她因此感到非常懊恼,决定用法律手段来获取尊重,经过三个多月的收集证据与上诉过程,尽管赢得了投诉,该案件被视为就业性别歧视,但她得到的补偿也仅仅是贸易公司的道歉、上诉过程中的搜集证据费用6600卢布和上诉费用7000卢布而已,并没有精神损失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也没有对贸易公司进行其他惩罚或强制性规定。女性就业歧视现象至今无法得到有效制止,主要是由于法律对于女性就业平等的保障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是如今俄罗斯女性仍然面临就业歧视的主要原因。
(三)法律规制不统一
俄罗斯现行的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中对于禁止性别就业歧视等相关规定即法律名目都较多,但是每部法律中的规制内容都的不协调,尽管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以联邦《宪法》为基础的,但是缺乏细致性,没有具体的救济规定以及操作程序规定。此外,俄罗斯联邦的反就业歧视的条文还分散于一些特殊的不同的法律规范之中,例如,《关于人口就业的联邦立法》、《就业促进法》等,其与联邦《劳动法》和《宪法》的内容都有所出入,俄罗斯不同区域和各州之间因也为市场环境等不同,存在着一些有所区别的地方性立法,这使得地区间法律规制差异较大,容易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产生法律适用冲突。总的来看,关于反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集中性较差、内容形式化,使得法律规范冲突常出现。
四、结论
尽管俄罗斯的一系列法律规制对禁止女性就业歧视有所规定,但仍存在种种问题,即使在法律规范层面上,看起来俄罗斯男女的就业权利是对称的,然而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是相反的,就业歧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有效的禁止。因此,当前完善俄罗斯法律体系,在法律规制中明确女性就业歧视的概念,明確女性就业歧视责任规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是消除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确保妇女尊严和劳动权利价值实现的重要措施。
注释:
李玲玉.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内蒙古大学.2015.
王海媚.俄罗斯妇女经济赋权模式分析.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
2016年妇女营商与法律.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9月11.
. .妇女就业歧视问题分析.国立经济、金融、法律和技术出版社.2012.53.
《俄罗斯联邦宪法》(修订版).2011年12月12日.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和补充稿).1996年3月1日.
. , . 对妇女就业歧视问题分析.劳动和社会关系研究院出版社.2013.50.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和补充稿).1996年3月1日.
关键词 俄罗斯 妇女就业 歧视 立法措施
作者简介:Pirmamatova Eliza(李舒),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学理论。
中图分类号:C913.6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1.011
一、俄罗斯妇女就业歧视现状
俄罗斯妇女就业歧视现象主要表现为女性就业率相对较低,升值空间较小,行业选择范围较窄、较高职位女性比例较低以及女性员工社会福利待遇相对较差等。笔者认为,所有类型的歧视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是相辅相成的。
(一)高职务中女性比例相对较低
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统计,在俄罗斯的政府公务员中,2010年的女性职员占总人数的64%左右。 但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女性公务员较少,这些女性职员多从事于基层的计算机操作以及其他基层社会服务工作等。本文针对两家俄罗斯大型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在这两个大型企事业单位中,科级以上女领导的比例只占7.3%, 大部分领导层人员是由男性担当的。
(二)妇女就业行业选择相对狭窄
在世界银行所监测的173个经济体中,有90%的经济体里,至少有一项法律是歧视女性的。其中,就业相关障碍最多的国家是俄罗斯,有456项职业禁止女性从事。 从俄罗斯妇女就业的行业选择情况来看,俄罗斯很多行业对女性实施了限制。例如,俄罗斯的捕捞行业禁止妇女从事捕捞员以及海上船只等相关工作;铁路交通运输行业禁止女性担当司机,14座位以上的公交车禁止采用女司机。在俄罗斯的车站、码头、飞机场等,托运行李工作都是由男性担当。俄罗斯女性不被允许驾驶工程车作业潜水员以及建筑行业的作业都不允许女性参与。在俄罗斯,女性从事的工作大多数为餐饮行业、翻译、文员等。
(三)妇女社会福利待遇相对较差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规定,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的退休年龄比男性要早5年,而且女性在结婚生孩子期间,福利待遇较低,很多企业不愿意用结婚还没有生孩子的女性,因为在妇女生孩子期间会耽误很多工作,而且公司还要相应的支付一部分工资。据2016年俄罗斯圣彼得堡市的调查统计,俄罗斯的人均工资为51.26万卢布,而女性工资平均要比男性低4.46万卢布左右。
. .教授作了一份有关女性性别歧视的调查,其中,有10.4%的受访者认为常常遇到性被歧视;有31.3%的女性有时会面临性别歧视;有27.9%的女性表示很少受到性别歧视;有19.3%的俄罗斯女性表示从没遇到过性别歧视,还有11%的参与者不确定答案。
二、俄罗斯反女性就业歧视立法状况
关于反妇女就业歧视的立法在俄罗斯不断被出台与修订,其主要目的在于禁止女性就业歧视发生。其中包括俄罗斯联邦《宪法》、《劳动法》、《就业保障法》以及其他相关政府法令等。
(一)俄罗斯联邦《宪法》
早在1993年的俄罗斯联邦《宪法》中就有了男女同工同则的平等就业的规定,为了保障妇女就业不受歧视,在最新修订的《俄罗斯联邦宪法》(2011)中的第7条中强调了“在俄罗斯联邦,任何公民都享有劳动和健康保障的平等权利”,在第37条规定了“每个人都享有自由支配其劳动能力、选择劳動种类和职业的权利”,“每个人都享有在符合安全和卫生规定的条件下从事劳动和不带任何歧视的获得劳动报酬以及获得不低于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最低报酬的权利”。 这些都表现出了俄罗斯联邦对女性就业平等权利保障的重视。
(二)俄罗斯联邦《劳动法》
1996年出台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版)在联邦《宪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就业平等的规定,在其第2条关于职工的基本劳动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中,强调了和联邦《宪法》中相似的内容,即:“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每个人都有权从事他们自由选择的或者自由同意的劳动,有权支配自己的劳动能力,选择职业和就业的种类,也有权受到避免失业的保护。”“因从事平等的劳动而不受任何歧视地获得平等报酬,并且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额”。第16条规定:“在招聘时禁止根据性别、种族、民族、语言、社会地位、财产状况、居住地、与宗教的关系、信仰、属于什么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的与职工的实际素质无关的条件对权利实行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限制或者规定直接的或间接的优惠。”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对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保护,其中禁止了性别、种族等就业歧视的发生。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的实行引起了俄罗斯社会的极大关注,其最大的特色就是关于劳动者权利保障的规定。法典中分别规定了工会以及国家劳动监察机关分别实施国家劳动监督检察制度,对俄罗斯公民劳动权的自由、平等进行保障。
(三)其他立法
目前,俄罗斯男女就业平等的原则已体现在许多联邦法律和公共文件中。例如,《有关妇女国家政策的首要任务》(自1993年3月4日起实施);俄罗斯联邦政府命令第6号《在俄罗斯联邦提高妇女地位的构想》(自1996年1月8日起实施),《关于加强妇女在联邦政府和联邦主体的作用》(自1996年6月30日起实施)。1014号令关于《批准并提交修改的给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有关男性和女性工人的平等待遇和平等机会:有家庭责任的工人公约》(自1996年8月26日起实施)、1032号令关于《国家行动计划的批准,以提高妇女的地位,并到2000年提高他们在社会中的作用》(自1996年8月29日起实施)旨在增强妇女能力,并在平等的基础上,让她们充分参与社会的各个领域。最后总统法令承认“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妇女充分参与生活的所有领域是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 理论上讲,俄罗斯批准了基本的国际条约,承认男女平等的权利和自由的规范。但是,这并不会导致这些重要文件的规范已经成为现实政治的一部分的事实,还需要坚决的行动,以克服对女性的歧视,这样才能实现男性和女性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平等。 三、俄罗斯反妇女就业歧视立法问题分析
(一)对就业歧视的概念界定不清
2013年,俄罗斯联邦政府出台了关于修改《关于人口就业的联邦立法》的法令,其中规定了“就业歧视是指侵犯自由平等的就业权利,包括性别、种族歧视等”。 但是具体的歧视内容、行为、标准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在俄罗斯联邦《宪法》以及《劳动法》中都没有对“就业歧视”进行明确的规定。而且在联邦《劳动法》中的第16条中强调了:“由于工种的特殊要求决定的和由于政府对需要高度社会和法律保护的人给予的特别关怀造成的招工差别、例外、优待和限制不是歧视。” 这一规定中的使得“歧视”的界限更加不清不楚,女性就业“歧视”的概念模棱两可。当前,俄罗斯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很多女性就业歧视现象,但是并没有被认定为歧视。而且从俄罗斯联邦立法的相关规定来看,缺少对间接歧视的规定。正因为俄罗斯法律规制对于就业歧视没有明确评判标准,造成了女性就业歧视的认定困难与歧视行为的蔓延。
(二)对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
在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中明确了女性遭受就业歧视的监督机构以及补偿措施,旨在对女性就业歧视违法情况做出有效的预防。尽管联邦《劳动法》对禁止就业性别歧视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同时也明确了监督机构,但是目前俄罗斯联邦还没有将关于治理就业歧视现象的相关规定纳入到立法中去,对于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还没有明确。这对于遭受了就业歧视的女性来说,在实行法律救济的时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例如,2015年俄罗斯的一名女应届毕业生在面临求职贸易公司经理一职时遭受了性别歧视,她因此感到非常懊恼,决定用法律手段来获取尊重,经过三个多月的收集证据与上诉过程,尽管赢得了投诉,该案件被视为就业性别歧视,但她得到的补偿也仅仅是贸易公司的道歉、上诉过程中的搜集证据费用6600卢布和上诉费用7000卢布而已,并没有精神损失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也没有对贸易公司进行其他惩罚或强制性规定。女性就业歧视现象至今无法得到有效制止,主要是由于法律对于女性就业平等的保障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是如今俄罗斯女性仍然面临就业歧视的主要原因。
(三)法律规制不统一
俄罗斯现行的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中对于禁止性别就业歧视等相关规定即法律名目都较多,但是每部法律中的规制内容都的不协调,尽管俄罗斯联邦《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是以联邦《宪法》为基础的,但是缺乏细致性,没有具体的救济规定以及操作程序规定。此外,俄罗斯联邦的反就业歧视的条文还分散于一些特殊的不同的法律规范之中,例如,《关于人口就业的联邦立法》、《就业促进法》等,其与联邦《劳动法》和《宪法》的内容都有所出入,俄罗斯不同区域和各州之间因也为市场环境等不同,存在着一些有所区别的地方性立法,这使得地区间法律规制差异较大,容易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产生法律适用冲突。总的来看,关于反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条文集中性较差、内容形式化,使得法律规范冲突常出现。
四、结论
尽管俄罗斯的一系列法律规制对禁止女性就业歧视有所规定,但仍存在种种问题,即使在法律规范层面上,看起来俄罗斯男女的就业权利是对称的,然而实际上在实践过程中是相反的,就业歧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有效的禁止。因此,当前完善俄罗斯法律体系,在法律规制中明确女性就业歧视的概念,明確女性就业歧视责任规制,保障相关法律的有效实施,是消除对女性的就业歧视,确保妇女尊严和劳动权利价值实现的重要措施。
注释:
李玲玉.反就业歧视立法研究.内蒙古大学.2015.
王海媚.俄罗斯妇女经济赋权模式分析.北京外国语大学.2016.
2016年妇女营商与法律.第一财经日报.2015年9月11.
. .妇女就业歧视问题分析.国立经济、金融、法律和技术出版社.2012.53.
《俄罗斯联邦宪法》(修订版).2011年12月12日.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和补充稿).1996年3月1日.
. , . 对妇女就业歧视问题分析.劳动和社会关系研究院出版社.2013.50.
《俄罗斯联邦劳动法》(修订和补充稿).199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