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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面对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江苏省赣榆区海头镇为了做好村集体现有的“三资”存量的盘活工作,达到高标准质量的工作要求,依据赣委农【2013】2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模式,不断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手段,把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既定目标,认真解决基层矛盾纠纷,落实农村党纲廉洁工作。
关键词:创新强化;三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733181
1 完善“三资”监管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健全“三资”监管管理制度,结合海头镇的实际情况,对长效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完善,落实制度,实施对农村集体“三资”到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相关的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利用规范的制度以及条文做好监管工作的约束。
2 做好“三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尤其是农经干部、代理会计以及村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的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所涉及新规定、新制度要尤其重视;强化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干部人员以及内部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自身的服务意识。
3 加大“三资”清理整顿力度
我们将采用以账查询、以物查账和以帐查账的方法,按照资金、资源以及资源的顺序,进行登记管理,保证账清、财清、物清、资源清和债权债务清,对于全镇全村的农村“三资”应该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清。到目前为止,海头镇登记农村资金270万,资产850万,其中公益性资产达到了327万,管理性资产375万,生产性资产140万;资源210.91hm2,其中机动地36.08hm2,林地13.87hm2,淡水池27.81hm2,海水池42.89hm2,滩涂90.25hm2。做好台账管理,实施动态化监督管理模式,对于相关的财产以及资源权属关系依照法律进行界定,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其中所涉及的问题,那么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维护稳定”,提升农村集体“家底”公开化、透明化程度。
4 完善“三资”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坚决落实,如果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应该按照规章制度严惩不贷,对于所存在的贪污腐败、私自挪用公款、擅自私吞集体财产或者处置集体财产的等损坏人民群众利益情况应该坚决避免或者纠正。“三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对于有违规章制度、法律条文,擅离职守,导致“三资”管理的混乱或者损失的行为的,应该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如果设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直接免职。为了更好地做好农村“三资”监管的拓展工作,海头镇成立了由张军镇长为组长的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头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抽调镇纪委、财政、农技中心、资产办、国土所、农经中心等业务骨干为成员,坚决避免关系网的出现,维护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地展开落实。
5 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监管
实施“三资”离不开到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有纪委监督、农业部门监督以及村务委员会监督对农村资金以及资产资源实施三位一体管理。完善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机制,健全相关的监管规章制度,所制定的监管流程对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都要涉及,实施流程化监管措施,避免随意化。总而言之,借助到位的监督管理措施为“三资”工作的透明化、日常化以及制度化提供保证。
5.1 强化组织监督
各村的任何支出必须获得相关的凭证,经手人必须出现在支出票据上,村支书以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签字,加盖理财章,才能进行报支,对各村的支出情况进行重点监管,从严治理。
5.2 做好农村审计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省发布的《农村内部审计条例》,对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工作要严格管控,如果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以及中饱私囊的违法行为,应该严惩不贷。
5.3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一些重大事务应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实施财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将各项惠民强农政策和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结存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建立档案管理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
5.4 做好网络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区委农工办和镇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全镇29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做到监督与公开相结合,相互促进;实施规范公开与实时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二者相辅相成,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坚决避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情况发生,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明细权责关系,做到公开透明,实行民主监督,科学运作,科学管理,切除了农村消极腐败现象的源头,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冈廉政建设,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能够正常的運行,为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创新强化;三资管理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50733181
1 完善“三资”监管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健全“三资”监管管理制度,结合海头镇的实际情况,对长效机制中所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完善,落实制度,实施对农村集体“三资”到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健全相关的资产、资源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利用规范的制度以及条文做好监管工作的约束。
2 做好“三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定期开展培训工作,尤其是农经干部、代理会计以及村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的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培训,所涉及新规定、新制度要尤其重视;强化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考核培训,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干部人员以及内部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自身的服务意识。
3 加大“三资”清理整顿力度
我们将采用以账查询、以物查账和以帐查账的方法,按照资金、资源以及资源的顺序,进行登记管理,保证账清、财清、物清、资源清和债权债务清,对于全镇全村的农村“三资”应该进行全面彻底的摸清。到目前为止,海头镇登记农村资金270万,资产850万,其中公益性资产达到了327万,管理性资产375万,生产性资产140万;资源210.91hm2,其中机动地36.08hm2,林地13.87hm2,淡水池27.81hm2,海水池42.89hm2,滩涂90.25hm2。做好台账管理,实施动态化监督管理模式,对于相关的财产以及资源权属关系依照法律进行界定,如果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其中所涉及的问题,那么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从实际出发,做到“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维护稳定”,提升农村集体“家底”公开化、透明化程度。
4 完善“三资”管理责任追究机制
完善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坚决落实,如果发现其中所存在的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行为的情况,应该按照规章制度严惩不贷,对于所存在的贪污腐败、私自挪用公款、擅自私吞集体财产或者处置集体财产的等损坏人民群众利益情况应该坚决避免或者纠正。“三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对于有违规章制度、法律条文,擅离职守,导致“三资”管理的混乱或者损失的行为的,应该做好批评教育工作,如果设施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直接免职。为了更好地做好农村“三资”监管的拓展工作,海头镇成立了由张军镇长为组长的农村“三资”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海头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抽调镇纪委、财政、农技中心、资产办、国土所、农经中心等业务骨干为成员,坚决避免关系网的出现,维护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工作能够顺利地展开落实。
5 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监管
实施“三资”离不开到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有纪委监督、农业部门监督以及村务委员会监督对农村资金以及资产资源实施三位一体管理。完善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机制,健全相关的监管规章制度,所制定的监管流程对于事前、事中以及事后都要涉及,实施流程化监管措施,避免随意化。总而言之,借助到位的监督管理措施为“三资”工作的透明化、日常化以及制度化提供保证。
5.1 强化组织监督
各村的任何支出必须获得相关的凭证,经手人必须出现在支出票据上,村支书以及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签字,加盖理财章,才能进行报支,对各村的支出情况进行重点监管,从严治理。
5.2 做好农村审计监督工作
贯彻落实省发布的《农村内部审计条例》,对日常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工作要严格管控,如果发现不规范经营行为、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以及中饱私囊的违法行为,应该严惩不贷。
5.3 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一些重大事务应该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做好财务公开工作,实施财务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将各项惠民强农政策和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结存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建立档案管理机制,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的作用。
5.4 做好网络监督工作
充分发挥区委农工办和镇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的作用,加强对全镇29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加大管理力度,做到监督与公开相结合,相互促进;实施规范公开与实时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二者相辅相成,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工作,坚决避免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情况发生,促进了农村“三资”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明细权责关系,做到公开透明,实行民主监督,科学运作,科学管理,切除了农村消极腐败现象的源头,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冈廉政建设,确保“三资”管理工作能够正常的運行,为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