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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中国民法典,应在继承已有财产法理论的基础上,顺应社会变迁和法律变革的时代潮流,构筑具有包容性和开放性的新的财产法体系。围绕财产与财产法、有形财产与无形财产、实物财产与信用财产、财产与人格等范畴,观察法律现象,探究理论难题,可以尝试在一个以绝对权为中心的理论架构下协调传统物权与各种新型财产权的关系,从而构建新的财产分类和新的财产权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