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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与朋友小聚本无可厚非,但明知工作日中午不能饮酒却仍要“任性”为之,6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新洲区村支部书记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志祥,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大埠村村委会委员,2011年10月至今任大埠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新洲区第五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