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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我国的社会现实和维护社会稳定局面的需要,对弱势群体予以特殊保护的必要性已经毋庸质疑,笔者倡议应将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刑法理念具体化为一项刑事法律原则,使其成为基于现实需要而对刑法已有的基本原则的引申和补充,弥合因为现阶段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带来的对弱势群体不能予以特殊保护的缺口,并就此体现刑法对于实质公平正义的追求,实现刑法保障人权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