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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巫溪县宁厂镇,天气微凉。
一阵凉风,拂过千年古镇宁厂镇,钻进了镇纪委办公室。
镇纪委书记陈孝军浑身一凉,心里却觉得很热。
在陈孝军面前,摆放着一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材料。
“我们正在调查这起案子。”陈孝军说。
办公桌上,还有几份类似的文件等着陈孝军。
任務不轻,陈孝军却毫不退缩。
“对我们基层纪检干部来说,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加大了执纪力度,同时也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改变了基层纪检生态。”陈孝军说。
“瓶颈”
而就在几年前,“基层纪检工作”还是陈孝军眼中的“苦差事”。
“就拿巫溪盛行的‘吃请风’来说,以前我们执纪,常常会遇到党员干部的强烈抵触。就算你找到违纪干部的上级党委,也常常得不到支持,监督工作开展比较困难。”陈孝军说。
这些困难因何而生?
结合自己十余年的基层纪检工作经验,陈孝军总结出了三大“瓶颈”——
一是基层执纪制度不完善。
“在具体问题的执纪过程中,我们常常因为缺少明确有力的制度依托,导致工作权限不明。”
二是同级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差,且办案流程相对繁琐,也给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困难。
“比如,我们调查一起乡镇违纪案件,需要调取相关账目查核。以前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明明已经向乡镇党委进行了通报,但是到了负责财务的人员那里,又得重新将相关程序再走一次,十分影响办案效率。”
三是基层执纪,在一定程度上以同级党委的意见为主,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划分不明晰,导致同级监督偏软;加之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造成纪委执纪问责难度大,顾虑多。
这些郁闷,并非陈孝军所独有。
彼时,在全市乃至全国,基层纪检干部都不同程度面对这些“瓶颈”。
这些“瓶颈”,仅凭“陈孝军们”之力不能破解。
明责
2015年4月30日,宁厂镇党政会议室。
全镇各科室、单位和10个村社的干部们,积极赶来,参加一场特殊的全镇干部会议。
会议开始。
镇党委书记张孝喜来到话筒前。
张孝喜手里,拿着一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今天开这个会,就是要请大家签订责任书。”张孝喜说。
两个多月前,巫溪县纪委召开全委会,发布了责任书。
随后,县委书记和各部门、各乡镇党委负责人相继在责任书上签了名。
自此以下,各乡镇部门下属党组织负责人也开始签订责任书。
和责任书一同亮相的,还有一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分别按镇党委集体责任、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个层级,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近百条具体任务。这样就细化了主体责任,为纪检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巫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治民说。
“这下,我们开展党纪监督,总算明白该干什么了。”盯着责任书上书记们的大名,陈孝军乐了。
问责
2016年2月4日,宁厂镇纪委办公室。
中午下班时间到了。陈孝军正准备到食堂吃饭,电话忽然响起。
有群众检举花栗村一村干部违纪办酒。
“责任清单上禁止‘大操大办’的条款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承诺书》也签了,只要查实了一定要严肃问责。”放下电话,陈孝军快步迈出办公室,带队前往花栗村。
经调查取证,纪检干部们得出结论:情况属实。
面对铁证,该村干部企图搪塞过去。
最后,陈孝军拿出责任清单和该村干部签名的承诺书。
该村干部无话可说。
一周后,宁厂镇给予了该村干部免职处分。
“这要放在以前,非得闹腾一阵不可,现在就好办多了。”陈孝军说。
在责任清单出台以后,巫溪县纪委开始在全县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
“同时,针对乡镇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制订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执纪监督工作的开展。”张治民说。
针对乡镇内部监督存在的困难,巫溪县在全县成立联合督查组,使各部门和各乡镇进行交叉督查。
针对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的情况,巫溪县在各乡镇成立联合办案组,集中优势力量查办案件。
而在村社内部,巫溪县纪委则在当地选用德高望重的群众担任纪检监督员,开展纪检工作。
配套制度运转之后,巫溪县各级纪检监察工作局面为之一新。
考核
2015年初,陈孝军站在宁厂镇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栏前,一脸失落。
“又是一个‘称职’。”他说。
2014年年度考核,陈孝军连续第三年被评为“称职”。
对此,陈孝军有些“不服”。
“2014年,全县开展整治大操大办风气的工作中,宁厂镇纪委的工作较为突出——我们率先响应工作,结合老百姓的需求制订合理化的政策,民间大操大办的行为大为减少,同时还制订了包括承诺书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约束镇村干部,让全镇风气为之一新。”陈孝军说。
凭借这项工作,陈孝军本以为年度考核可以得个“优秀”。
却不想,因为民意调查偏低,陈孝军仅仅得了“称职”。
“做纪检工作,民意不占优势。工作越到位,民意就可能越弱,因此,在传统的干部考核中,排名往往靠后。”陈孝军说。
这个问题,很快就引起了县纪委重视。
“纪检干部们的工作实绩得不到充分认可,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最终影响纪检工作开展。”张治民说。
经过纪检、组织部门携手合作,2015年,巫溪开始实行专职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制度——将专门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纳入纪委系统考核,保障其工作实绩得到合理评价。同时,乡镇纪检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也改为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进行。
同年,陈孝军因年度工作突出,得到了“优秀”。
“这下,更能放开手脚好好干了。”盯着考核公示,陈孝军说。
【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巫溪县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层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较好地解决了过去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在县级层面进行了严肃执纪监督、优化政治生态的有益探索,切实推动了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多,要求高,作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更要坚持勤勉担当,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巫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寒冰
一阵凉风,拂过千年古镇宁厂镇,钻进了镇纪委办公室。
镇纪委书记陈孝军浑身一凉,心里却觉得很热。
在陈孝军面前,摆放着一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材料。
“我们正在调查这起案子。”陈孝军说。
办公桌上,还有几份类似的文件等着陈孝军。
任務不轻,陈孝军却毫不退缩。
“对我们基层纪检干部来说,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加大了执纪力度,同时也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改变了基层纪检生态。”陈孝军说。
“瓶颈”
而就在几年前,“基层纪检工作”还是陈孝军眼中的“苦差事”。
“就拿巫溪盛行的‘吃请风’来说,以前我们执纪,常常会遇到党员干部的强烈抵触。就算你找到违纪干部的上级党委,也常常得不到支持,监督工作开展比较困难。”陈孝军说。
这些困难因何而生?
结合自己十余年的基层纪检工作经验,陈孝军总结出了三大“瓶颈”——
一是基层执纪制度不完善。
“在具体问题的执纪过程中,我们常常因为缺少明确有力的制度依托,导致工作权限不明。”
二是同级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差,且办案流程相对繁琐,也给监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困难。
“比如,我们调查一起乡镇违纪案件,需要调取相关账目查核。以前经常遇到的情况是,明明已经向乡镇党委进行了通报,但是到了负责财务的人员那里,又得重新将相关程序再走一次,十分影响办案效率。”
三是基层执纪,在一定程度上以同级党委的意见为主,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划分不明晰,导致同级监督偏软;加之没有明确的责任认定,造成纪委执纪问责难度大,顾虑多。
这些郁闷,并非陈孝军所独有。
彼时,在全市乃至全国,基层纪检干部都不同程度面对这些“瓶颈”。
这些“瓶颈”,仅凭“陈孝军们”之力不能破解。
明责
2015年4月30日,宁厂镇党政会议室。
全镇各科室、单位和10个村社的干部们,积极赶来,参加一场特殊的全镇干部会议。
会议开始。
镇党委书记张孝喜来到话筒前。
张孝喜手里,拿着一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今天开这个会,就是要请大家签订责任书。”张孝喜说。
两个多月前,巫溪县纪委召开全委会,发布了责任书。
随后,县委书记和各部门、各乡镇党委负责人相继在责任书上签了名。
自此以下,各乡镇部门下属党组织负责人也开始签订责任书。
和责任书一同亮相的,还有一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分别按镇党委集体责任、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四个层级,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别细化为近百条具体任务。这样就细化了主体责任,为纪检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巫溪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治民说。
“这下,我们开展党纪监督,总算明白该干什么了。”盯着责任书上书记们的大名,陈孝军乐了。
问责
2016年2月4日,宁厂镇纪委办公室。
中午下班时间到了。陈孝军正准备到食堂吃饭,电话忽然响起。
有群众检举花栗村一村干部违纪办酒。
“责任清单上禁止‘大操大办’的条款写得清清楚楚,《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承诺书》也签了,只要查实了一定要严肃问责。”放下电话,陈孝军快步迈出办公室,带队前往花栗村。
经调查取证,纪检干部们得出结论:情况属实。
面对铁证,该村干部企图搪塞过去。
最后,陈孝军拿出责任清单和该村干部签名的承诺书。
该村干部无话可说。
一周后,宁厂镇给予了该村干部免职处分。
“这要放在以前,非得闹腾一阵不可,现在就好办多了。”陈孝军说。
在责任清单出台以后,巫溪县纪委开始在全县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
“同时,针对乡镇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制订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执纪监督工作的开展。”张治民说。
针对乡镇内部监督存在的困难,巫溪县在全县成立联合督查组,使各部门和各乡镇进行交叉督查。
针对乡镇办案力量薄弱的情况,巫溪县在各乡镇成立联合办案组,集中优势力量查办案件。
而在村社内部,巫溪县纪委则在当地选用德高望重的群众担任纪检监督员,开展纪检工作。
配套制度运转之后,巫溪县各级纪检监察工作局面为之一新。
考核
2015年初,陈孝军站在宁厂镇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栏前,一脸失落。
“又是一个‘称职’。”他说。
2014年年度考核,陈孝军连续第三年被评为“称职”。
对此,陈孝军有些“不服”。
“2014年,全县开展整治大操大办风气的工作中,宁厂镇纪委的工作较为突出——我们率先响应工作,结合老百姓的需求制订合理化的政策,民间大操大办的行为大为减少,同时还制订了包括承诺书在内的一系列措施,约束镇村干部,让全镇风气为之一新。”陈孝军说。
凭借这项工作,陈孝军本以为年度考核可以得个“优秀”。
却不想,因为民意调查偏低,陈孝军仅仅得了“称职”。
“做纪检工作,民意不占优势。工作越到位,民意就可能越弱,因此,在传统的干部考核中,排名往往靠后。”陈孝军说。
这个问题,很快就引起了县纪委重视。
“纪检干部们的工作实绩得不到充分认可,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最终影响纪检工作开展。”张治民说。
经过纪检、组织部门携手合作,2015年,巫溪开始实行专职纪检干部单列考核制度——将专门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纳入纪委系统考核,保障其工作实绩得到合理评价。同时,乡镇纪检负责人的提名考察,也改为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进行。
同年,陈孝军因年度工作突出,得到了“优秀”。
“这下,更能放开手脚好好干了。”盯着考核公示,陈孝军说。
【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巫溪县扎实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层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较好地解决了过去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极大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在县级层面进行了严肃执纪监督、优化政治生态的有益探索,切实推动了县域经济加快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管党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多,要求高,作为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更要坚持勤勉担当,坚持求真务实,坚持求实创新,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巫溪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