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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吉林省在10%左右的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之后将逐步扩大试点。争取用3年至5年时间将试点县(市、区)扩大到90%,2015年左右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参保人数争取达到80%以上。具有吉林省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