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不如美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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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人袁牧在《随园食单》中写道——古语云:“美食不如美器。”斯语是也……煎炒宜盘,汤羹宜碗,煎炒宜铁锅,煨煮宜砂罐。
  作为一只吃货,需有味觉敏锐的口感。而作为一个在意“食而知其味”这件事的厨娘,有一只两只用得顺手的砂罐或是砂锅,则是必须的工作道具。
  在说到我手边这只现任砂锅之前,还是想先说说它的前任,早年不得已殉职的那一只砂锅。
  当初在旧金山湾区某个小型华人超市卖锅碗瓢盆的货架上初见前任砂锅时,没有包装,没有同伴,只有它独自孤零零立在短小货架的某一层上。
  非常普通的一只传统陶土制砂锅,锅形并不理想。上宽下窄,锅身又稍嫌过高,整个看起来有点头重脚轻,颇像是一只灌油时所用的漏斗,让人联想到鲁迅那句“细脚伶仃”的著名形容句式,而且还是单脚的。
  并且,锅盖顶作为把手的部分仅仅是极浅的一圈凸起,用手抓拿着把锅盖掀离锅体,根本就是一个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动作。
  说起来那真不是一只能让人一见钟情的砂锅。
  可是对于那种号称“耐高温”的砂锅我总有一点犯嘀咕,不知里面是否添加了什么特别成分?总之还是喜欢观之相貌淳朴,保留了粗糙陶土原本质感的砂锅。
  又一直不大习惯用那种箍着几圈金属丝,高且瘦又入口狭窄,身侧伸出一只把柄的粤式砂煲,总觉得那种砂煲用来煲粤式老火靓汤“固然是极好的”,但用来做其他的菜式或是饭式就稍觉勉强。
  我又不喜家里东西多。生活用品最好尽量精简,能一物多用最好,务必要让没有生命的家具什物尽可能少的占用活人的生活空间。
  前任砂锅估计是店里卖剩的最后一只了。当时急着要用,所以作为权宜之计就先把它认领回府了。 没想到这只砂锅用起来倒还顺手,很快成功地从一只“生锅”变成了“熟锅”,令人信赖,成为我最常用爱用的锅之一,煲汤炖肉煮粥一用就是N年,连跨州搬迁都路远迢迢地带了走。
  说起来这有点像是与人相处。虽然有些人外形不起眼,但本质好为人温柔敦厚,相处久了自会因了解而心生好感,最后成为“抹泥”之交都有可能。
  虽然时常还是会为了那只锅低矮难拿的把手嘀咕一两句……
  最终那砂锅还是因为重要部位长得不甚合情理而毁于一瞬。
  洗锅时,沾了水湿漉漉滑不留手的短小把手我一把没抓牢,锅盖滑下去砸到了锅身……我吸溜了两口冷气却也没辙,这锅就此寿终正寝。
  也是因为它的其貌不扬,其间写菜谱贴图,需要锅菜合影也始终没给过它一个正脸儿,所以那劳苦功高却颜值不足的砂锅连张肖像也没留下。



  得过且过了一阵无砂锅可用的日子。 好在其时正值盛夏,少煲一两次靓汤也不打紧。时间长了,没个砂锅终究不便。
  然后总算在离家稍远的某华人超市看见了现任砂锅。宽口宽底,外壁质地粗糙釉面光亮,内壁却光滑细致。包装纸盒上写着“土锅”两个大字。Google了一下,“土锅即是砂锅。土锅是日本汉字的写法”。其实就是个砂锅,中国制造。应属原汁原味的陶土砂锅。
  锅身够厚实,锅盖的拱形也挺有高度,锅盖上有一小孔。锅盖顶上凸起作为把手的部分具有相当合理的高度,原来那只砂锅的缺点在这只锅上都不存在了。 价格不过不失——当然不能跟产地相比,物离乡贵嘛。
  唯一的不足是锅身稍矮,但好在直径够,锅口宽阔,用来煲汤做菜,算是合理的尺寸。
  包装纸盒里放着小纸片,上面写着在砂锅正式启用前的几种前期打理手段,说是采用其中任何一项即可。
  好不容易寻到合意的新砂锅,自然希望它天长日久些。所以我一想,虽说不知有何科学依据,还是宁可信其有吧,于是三种都照做一遍:
  1.锅里放满水,然后把整个锅浸在水里泡了一整天。后来上网查,据说放点醋更好?没试过,存疑。
  2.说是要用淘米水泡两天,我干脆连米带水略淘一下以后一并放在锅里泡上。
  3.再接着就用这泡了一天一夜的米,一小把糯米及泡米水,就着砂锅煮了一锅白米粥。煮粥的时候先用小火,待锅适应温度以后再逐渐加大火头,滚沸以后再转文火,并需要不时用木勺兜底搅搅别粘了锅底。
  煮好的白粥真是浓稠适宜。不知为何就是有那么一股子特别的清香,让人一看一闻就很有食欲。
  砂锅白粥已很有风情,若是再加添其他海鲜食材入粥……
  我很厨娘本色地稍加憧憬已觉十分满意相当兴奋——这下可有只好砂锅了,什么煲仔饭啊海鲜粥啊……简直要打起响指来。
  自打某个春天在温哥华的“钓鱼台”吃过一锅“木盘生滚龙虾粥”以后,那锅粥就被惦記上了。
  有了砂锅,再用它做一锅鲜香的生滚龙虾粥,岂非手到擒来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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