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认缴资本制下公司信用由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外部债权人不能再依注册资本对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加以判断,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因资产信息的不对称受到损害,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同期开始上线运营。但是通过对其运行现状进行检视,并对公示信息真实性保障的困境进行剖析,发现存在工商部门的作用过于消极、信息公示内容不完整、抽查系统缺乏明操作确指引、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不够、信息平台难以明晰企业信用优先问题。未来应该增加工商部门在信息公示中的主动性、增加各部门的信息联动、增加抽查方法的合理性和效率性、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建立信用评级和激励机制等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