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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MSC)于2011年5月11-20日在其伦敦总部举行第89次会议。会议通过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privatelycontracted armed security personnel,PCASP)暂行指南,以保护在索马里沿岸、亚丁湾、印度洋等海盗高风险海域航行的船舶。
MSC通过致船旗国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临时性建议(Msc.1/circ.1406),以及致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的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暂行指南(MsC.1/circ.1405)。设置这两项文件的目的在于应对在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这一复杂问题。
致船舶所有人暂行指南指出,船旗国使用私人安保公司的管辖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在其船舶上,港口和沿海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可以适用在船舶上。暂行指南指出,不应将雇用私人武装保安视作可替代防止索马里沿岸和阿拉伯海海域海盗的最佳管理措施(Best Management Practices,BMP)或其他保护措施。在船上设置武装保安作为保护船舶和船员的措施,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船长也应参与决策过程。指南内容还包括风险评估、选择标准、保险适用、指挥和控制、船上武器弹药的管理和使用以及船舶所有人、私人海上安保公司与船长间关于使用武装安保力量的协定。
致船旗国临时性建议推荐船旗国建立在不同情形下授权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相关政策。在制定政策时,船旗国应当考虑在船上使用武器以及在船上雇用武装人员所导致的暴力升级的可能性。临时性建议的目的并不在于支持或使雇用私人武装保安制度化,且不涉及所有因在船上使用私人武装保安而产生的法律问题。
海上安保和海盗问题工作组会间会议将于2011年9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制定致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政府的关于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建议;总结致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使用私人武装保安暂行指南的成效,并据此作出修正案;通过MSC关于相关政府采用临时性建议的公告;如有必要,通过经修订的有关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使用暂行指南的海安会公告;确定关于政府防止和打击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建议(Msc.1,circ_1333)的修正案,关于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船长和船员预防和打击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的建议(MSC.1,Circ.1334)的修正案。
MSC还通过一项有关实施最佳管理措施的决议。这一决议敦促所有成员国采取行动以确保实施其中的各项重要措施,并确认商船采取以防止海盗袭击为目的的各种自我保护措施的必要性,认为有效的自我保护是防止、避免和抗击海盗袭击的关键。该决议强烈敦促各相关方采取行动以实行最佳管理措施:在启航前或航行于高风险海域时,船长应及时收取更新信息;船舶应在非洲之角海上安全中心注册,并向英国海上贸易行动组织(UKMTO)驻迪拜中心报告;船舶应有效实行所有防止、避免和抗击海盗袭击的推荐措施。
MSC还通过有关协助调查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犯罪的指南。该指南旨在协助调查人员搜集包括法医证据等在内的各类证据,以支持递交书面报告,并最终确认、逮捕和审判犯有绑架和劫持船舶、船员罪行的海盗,并将与A.1025(26)决议确定的调查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犯罪实践规则协同运用。该指南规定船员陈述和用航行日志记录证据的格式,并对复原和保护血迹、衣物和武器等物证作出规定。
IMO秘书长Efthimios E.MITROPOULOS先生对MSC在海盗问题上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欣慰。
IMO的有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共发生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489起,较2009年的406起增长20.4%。2010年受海盗影响最严重(有5起以上的报告海盗行为)的区域是东非和印度洋,其次是远东,尤其是南海、西非、南美和加勒比海。在这一年中,有2名船员遇难,30名船员受伤,1027名船员被绑架,57艘船舶被劫持,1艘船舶至今仍下落不明。
2011年1-4月,向IMO报告的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事件合计214起。
(吴磊明编译)
MSC通过致船旗国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临时性建议(Msc.1/circ.1406),以及致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的在高风险海域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的暂行指南(MsC.1/circ.1405)。设置这两项文件的目的在于应对在船上雇用私人武装保安这一复杂问题。
致船舶所有人暂行指南指出,船旗国使用私人安保公司的管辖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在其船舶上,港口和沿海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可以适用在船舶上。暂行指南指出,不应将雇用私人武装保安视作可替代防止索马里沿岸和阿拉伯海海域海盗的最佳管理措施(Best Management Practices,BMP)或其他保护措施。在船上设置武装保安作为保护船舶和船员的措施,应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船长也应参与决策过程。指南内容还包括风险评估、选择标准、保险适用、指挥和控制、船上武器弹药的管理和使用以及船舶所有人、私人海上安保公司与船长间关于使用武装安保力量的协定。
致船旗国临时性建议推荐船旗国建立在不同情形下授权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相关政策。在制定政策时,船旗国应当考虑在船上使用武器以及在船上雇用武装人员所导致的暴力升级的可能性。临时性建议的目的并不在于支持或使雇用私人武装保安制度化,且不涉及所有因在船上使用私人武装保安而产生的法律问题。
海上安保和海盗问题工作组会间会议将于2011年9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将制定致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政府的关于使用私人武装保安的建议;总结致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使用私人武装保安暂行指南的成效,并据此作出修正案;通过MSC关于相关政府采用临时性建议的公告;如有必要,通过经修订的有关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和船长使用暂行指南的海安会公告;确定关于政府防止和打击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建议(Msc.1,circ_1333)的修正案,关于船舶所有人、船舶运营商、船长和船员预防和打击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的建议(MSC.1,Circ.1334)的修正案。
MSC还通过一项有关实施最佳管理措施的决议。这一决议敦促所有成员国采取行动以确保实施其中的各项重要措施,并确认商船采取以防止海盗袭击为目的的各种自我保护措施的必要性,认为有效的自我保护是防止、避免和抗击海盗袭击的关键。该决议强烈敦促各相关方采取行动以实行最佳管理措施:在启航前或航行于高风险海域时,船长应及时收取更新信息;船舶应在非洲之角海上安全中心注册,并向英国海上贸易行动组织(UKMTO)驻迪拜中心报告;船舶应有效实行所有防止、避免和抗击海盗袭击的推荐措施。
MSC还通过有关协助调查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犯罪的指南。该指南旨在协助调查人员搜集包括法医证据等在内的各类证据,以支持递交书面报告,并最终确认、逮捕和审判犯有绑架和劫持船舶、船员罪行的海盗,并将与A.1025(26)决议确定的调查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犯罪实践规则协同运用。该指南规定船员陈述和用航行日志记录证据的格式,并对复原和保护血迹、衣物和武器等物证作出规定。
IMO秘书长Efthimios E.MITROPOULOS先生对MSC在海盗问题上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欣慰。
IMO的有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共发生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489起,较2009年的406起增长20.4%。2010年受海盗影响最严重(有5起以上的报告海盗行为)的区域是东非和印度洋,其次是远东,尤其是南海、西非、南美和加勒比海。在这一年中,有2名船员遇难,30名船员受伤,1027名船员被绑架,57艘船舶被劫持,1艘船舶至今仍下落不明。
2011年1-4月,向IMO报告的海盗和武装抢劫船舶行为事件合计214起。
(吴磊明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