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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是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的共性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2005年10月,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组团考察了欧洲部分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情况。德国、法国政府都很注重在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中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老工业区重建,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
德国在联邦经济部下设联邦地区发展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州政府设立地区发展委员会,市政府成立劳动局和经济促进会等职能部门,负责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综合协调。法国于1963年成立了由政府10多个部门组成的矿区重组部际小组,负责全国煤炭矿区重振工作;并成立了由大区行政长官、有关部门和煤炭公司组成的北加莱大区重组小组。目前矿区重组部际小组已并入国家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法国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编制140人,挂靠法国内政部,署长直接对总理负责,负责筹划、推动、协调国家领土规划以及老工业基地重振工作。
二、把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放在突出重要位置
德国、法国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均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优先目标。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创业咨询和提供小额优惠贷款,支持矿工创业。二是政府对创造就业的企业给予补贴。德国规定:新企业创造了一定数量新就业岗位,且保持5年以上,可为企业提供相当于投资额12%———23%的补贴。三是允许矿工提前退休。如法国允许工龄满25年或年龄超过45岁的矿工提前退休,享受80%的退休工资(正常退休工资60%),并对提前退休人员免费培训。四是确保煤炭关闭后矿工的医药费来源,并对职业病如尘肺病进行免费治疗。五是由国家出资对矿工住房进行改造。六是对矿工进行免费转岗培训。此外,法国政府还出资在矿区建立高等院校,1960年在北加莱大区兴建了Valenciennes大学,1990年又建立LENS大学,学生大部分来自矿区。
三、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资源枯竭地区产业发展
(一)在进行生产力布局时,优先在矿区布点
上世纪70年代初,汽车工业发展势头良好,法国政府将当时还是国有企业的雷诺汽车发动机厂设在了北加莱地区。最近,法国政府决定在朗斯市投资1.2亿欧元建设卢浮宫分馆。
(二)出台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
德国出于自身能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就业压力等方面的考虑,对煤炭工业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1)价格补贴。1996年至1998年,联邦政府给予主营煤炭业的鲁尔集团的补贴就分别为104亿、97亿、85亿马克。(2)税收优惠。对煤炭公司所得税予以退还、豁免或扣除,还允许煤炭企业加速折旧。(3)投资补贴。对煤矿生产合理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安排转岗人员等提供各种补助。(4)环保资助。为治理矿区环境提供资助,一般由州政府负担1/3,联邦政府负担2/3。(5)研究和发展补助等。
(三)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
1984年,法国政府出资成立矿区工业化基金,1990—2000年每年提供1500万欧元,帮助矿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此外,法国政府还组建了“矿区再工业化金融公司”,作为国家支持转型地区的资金渠道。该公司由中央政府、大区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组建,其运作方式类似于投资银行。公司创建15年来,资本从1000万法郎增加到1.2亿法郎,为230个企业提供了2.8亿法郎贷款,新创就业机会2.1万个。
四、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一是大力进行环境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资源型城市环境破坏严重,废弃地较多,德国、法国政府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如北加莱大区每年改造500-600公顷的废弃土地,资金由欧盟、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三方共同出资。鲁尔区许多报废的矿井得到了重新修整,有的成为传统工业展览、教育或培训实习的基地。二是积极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德国、法国及其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也有许多支持政策,包括税收支持和投资补贴等。
五、利用法律手段规范矿区复垦
德国矿山法规定: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可靠的措施;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的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所占用的森林、草地进行等面积异地恢复。矿山法对开发和复垦也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和质量标准。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已复垦的耕地、草地、森林和人工湖错落有致,面貌焕然一新。
六、建立培养从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的专门队伍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专业队伍和培养专门人才。法国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的一位资深顾问认为,从事老工业基地重振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二是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三是区域经济方面的知识。目前,法国已经形成了一支从事老工业基地重振的专业队伍。中央政府有转型专员,地方有转型中心。此外,还有从事转型工作的专业公司,当某个地方出现问题时,中央政府将派出转型专员与地方政府及转型中心共同开展工作。德国联邦政府也成立了一些专门从事老矿区复垦工作的专业公司。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
德国在联邦经济部下设联邦地区发展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州政府设立地区发展委员会,市政府成立劳动局和经济促进会等职能部门,负责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综合协调。法国于1963年成立了由政府10多个部门组成的矿区重组部际小组,负责全国煤炭矿区重振工作;并成立了由大区行政长官、有关部门和煤炭公司组成的北加莱大区重组小组。目前矿区重组部际小组已并入国家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法国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编制140人,挂靠法国内政部,署长直接对总理负责,负责筹划、推动、协调国家领土规划以及老工业基地重振工作。
二、把解决就业等社会问题放在突出重要位置
德国、法国在矿山关闭过程中均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优先目标。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创业咨询和提供小额优惠贷款,支持矿工创业。二是政府对创造就业的企业给予补贴。德国规定:新企业创造了一定数量新就业岗位,且保持5年以上,可为企业提供相当于投资额12%———23%的补贴。三是允许矿工提前退休。如法国允许工龄满25年或年龄超过45岁的矿工提前退休,享受80%的退休工资(正常退休工资60%),并对提前退休人员免费培训。四是确保煤炭关闭后矿工的医药费来源,并对职业病如尘肺病进行免费治疗。五是由国家出资对矿工住房进行改造。六是对矿工进行免费转岗培训。此外,法国政府还出资在矿区建立高等院校,1960年在北加莱大区兴建了Valenciennes大学,1990年又建立LENS大学,学生大部分来自矿区。
三、采取多种措施支持资源枯竭地区产业发展
(一)在进行生产力布局时,优先在矿区布点
上世纪70年代初,汽车工业发展势头良好,法国政府将当时还是国有企业的雷诺汽车发动机厂设在了北加莱地区。最近,法国政府决定在朗斯市投资1.2亿欧元建设卢浮宫分馆。
(二)出台一系列财税支持政策
德国出于自身能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就业压力等方面的考虑,对煤炭工业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1)价格补贴。1996年至1998年,联邦政府给予主营煤炭业的鲁尔集团的补贴就分别为104亿、97亿、85亿马克。(2)税收优惠。对煤炭公司所得税予以退还、豁免或扣除,还允许煤炭企业加速折旧。(3)投资补贴。对煤矿生产合理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安排转岗人员等提供各种补助。(4)环保资助。为治理矿区环境提供资助,一般由州政府负担1/3,联邦政府负担2/3。(5)研究和发展补助等。
(三)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
1984年,法国政府出资成立矿区工业化基金,1990—2000年每年提供1500万欧元,帮助矿区改善基础设施和发展高技术产业。此外,法国政府还组建了“矿区再工业化金融公司”,作为国家支持转型地区的资金渠道。该公司由中央政府、大区政府和银行共同出资组建,其运作方式类似于投资银行。公司创建15年来,资本从1000万法郎增加到1.2亿法郎,为230个企业提供了2.8亿法郎贷款,新创就业机会2.1万个。
四、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外来投资
一是大力进行环境整治,改善生态环境。资源型城市环境破坏严重,废弃地较多,德国、法国政府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如北加莱大区每年改造500-600公顷的废弃土地,资金由欧盟、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三方共同出资。鲁尔区许多报废的矿井得到了重新修整,有的成为传统工业展览、教育或培训实习的基地。二是积极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德国、法国及其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方面也有许多支持政策,包括税收支持和投资补贴等。
五、利用法律手段规范矿区复垦
德国矿山法规定:矿区业主必须对矿区复垦提出具体可靠的措施;必须预留复垦专项资金,其数量由复垦的任务量确定,一般占企业年利润的3%;必须对因开矿所占用的森林、草地进行等面积异地恢复。矿山法对开发和复垦也提出了严格的环保要求和质量标准。由于采取了这些措施,目前已复垦的耕地、草地、森林和人工湖错落有致,面貌焕然一新。
六、建立培养从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的专门队伍
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建立专业队伍和培养专门人才。法国领土整治与地区行动署的一位资深顾问认为,从事老工业基地重振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作的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三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一是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知识,二是项目管理方面的经验,三是区域经济方面的知识。目前,法国已经形成了一支从事老工业基地重振的专业队伍。中央政府有转型专员,地方有转型中心。此外,还有从事转型工作的专业公司,当某个地方出现问题时,中央政府将派出转型专员与地方政府及转型中心共同开展工作。德国联邦政府也成立了一些专门从事老矿区复垦工作的专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