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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国家政策与法规的落定,与电视剧产业化运营交相辉映,投射电视剧制作、放映、发行等诸多环节。媒介管理的规制与电视产业发展,花开两朵、各表一枝。首先,电视剧的政策、法规对运营制度规范化、意识形态法制化具有约束作用;其次,政策法规对电视剧的艺术题材撷取、商业卖点确立具有导向作用;再次,热播题材电视剧的连带反应,对电视剧政策、法规的走向维度具有反作用力,热播效应用后滞回馈的方式,反馈至政策法规斡旋。本文通过分析针对都市言情类电视剧“禁播令”产生的原因和带来的影响,对反面的案例进行逆向讨论,从而总结出“禁播剧”对电视学科以及行业规范的影响,以实现电视行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关键词:禁播令;都市言情剧;评判;审美文化
新世纪以来,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其中,电视剧成为了大众生活的重要组成元素,但是,在大量优秀电视剧产出的同时,也不乏看到一些行业发展的不足:批量生产导致部分剧集粗制滥造、剧情失度,市场失衡促成热门题材一窝蜂”等等,这些不良现象最终迫使国家监管部门勒令叫停部分电视剧,媒体把这种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称为“禁播令”。
一、“禁播电视剧”概述
中国电视禁播剧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华文化道德规范以及电视行业市场现状,禁止或停止在中国电视媒体上播放的所有电视剧的统称。
从禁播剧发展的轨迹来看,中国早期的禁播剧大多数以画面过于血腥暴力,或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很难被受众接受的色情尺度开始的。2010年5月14日,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0号)进行修订,发布了《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63号令”第四条:电视剧内容的制作、播出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正确的文艺向导。
除了一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国家广电总局还会下发一些关于电视剧播出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以“通知”的形式公布,这也体现了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发展的宏观调控持有一种科学的、实际的、时效的手段,对播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有力的调控,尤其针对一切荧屏电视剧总量失控,某种题材电视剧泛滥和个别电视剧不应时播出等现象进行强劲的管制。
二、都市言情剧出现的“禁播”问题
都市言情剧是一类最贴近老百姓现实生活和大众情感的电视剧题材,这类电视剧主要反映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琐碎和社会中不同人物间的情感纠葛。因此,这一题材的电视剧主要以倡导和谐安宁的社会生活观,公平公正的社会道德观,纯真友爱的社会情感观以及互帮互助的社会生存观为主。
都市言情剧从字面来看,就是以都市生活为大背景创作出来的,它不但要反映老百姓真实的生活现状,更要对受众的日常生活有反作用力,达到一种相互交叉,并行发展的剧情模式。但是,一些电视剧的播出,不但没有对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背道而驰。例如众所周知的禁播剧《蜗居》等电视剧的播出,给当时的受众心理都造成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不但没有倡导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价值观,反而误导了受众对现实生活产生怀疑和心理裂变,甚至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理想的坍塌。
三、“禁播”对电视剧价值评判的影响
一部电视剧被禁播,不仅仅对创作、制作和播出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批评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电视剧创作过程中,人物剧情塑造上也有很多人为把控的因素。制作人员作用力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受众本身的反作用力——对作品审美接受的能动力。贾磊磊曾说到:“我们现在应当正视的问题是,问题作品在价值取向上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倒向一个黑暗、邪恶的地带,进而与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分庭抗礼,包括在影像语言上《蜗居》把一个核心情节与两个相关情节同时展现在一个镜头里:主镜头是宋思明与郭海藻在寻欢作乐,两个辅助镜头分别是正在做饭的小贝和正在打扫卫生的宋思明的妻子……三个空间里的人物虽然互不相知,观众却成为一个全知全能的接受者。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观众中分化出观点不同的接受群体,如果通过非艺术的手段对其传播进行限制甚至禁映,必然会伤及其中的一部分观众,造成媒体与受众的对立。”因此,一味的禁播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创作人员在剧情的把控上应有意的塑造正面的形象,更应当相信张弛有度的影像语言是可以明确引导观众正确的价值评判的。
面对全速发展的影视艺术,参差不齐的作品不仅干扰了行业发展,更浪费了大量的影视资源,国家通过“禁播”手段,对大众精神文化生活进行净化的同时,也禁锢了一些影视创作者的思想,忽视了受众接受的能动性。因此,我们要反省“禁播”本身的利弊, 并对这种中国式“禁播”的根源进行深度的探究。只有那些启人心智、发人深思、制作精良的影视艺术作品才能被真正意义上的接受。
注释: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sarf.gov.cn/articles/2010/05/19/2010051917519175650 13586.html
贾磊磊:《问题作品的消极快感与现实社会的心理裂变一一电视连续剧《蜗居》的互文性分析》,艺术百家,2010年02期,第12页。
参考文献:
[1]孔令顺.中国电视的文化责任[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
[2]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金丹元.电视与审美——电视审美文化新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
[4]贾磊磊.问题作品的消极快感与当代中国现实社会的心理裂变一一电视连续剧《蜗居》的互文性分析[J].艺术百家,2010(02).
关键词:禁播令;都市言情剧;评判;审美文化
新世纪以来,中国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的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其中,电视剧成为了大众生活的重要组成元素,但是,在大量优秀电视剧产出的同时,也不乏看到一些行业发展的不足:批量生产导致部分剧集粗制滥造、剧情失度,市场失衡促成热门题材一窝蜂”等等,这些不良现象最终迫使国家监管部门勒令叫停部分电视剧,媒体把这种国家的宏观调控手段称为“禁播令”。
一、“禁播电视剧”概述
中国电视禁播剧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华文化道德规范以及电视行业市场现状,禁止或停止在中国电视媒体上播放的所有电视剧的统称。
从禁播剧发展的轨迹来看,中国早期的禁播剧大多数以画面过于血腥暴力,或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很难被受众接受的色情尺度开始的。2010年5月14日,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0号)进行修订,发布了《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总局令第63号)。“63号令”第四条:电视剧内容的制作、播出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正确的文艺向导。
除了一些政策法规的颁布,国家广电总局还会下发一些关于电视剧播出过程中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以“通知”的形式公布,这也体现了国家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发展的宏观调控持有一种科学的、实际的、时效的手段,对播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有力的调控,尤其针对一切荧屏电视剧总量失控,某种题材电视剧泛滥和个别电视剧不应时播出等现象进行强劲的管制。
二、都市言情剧出现的“禁播”问题
都市言情剧是一类最贴近老百姓现实生活和大众情感的电视剧题材,这类电视剧主要反映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琐碎和社会中不同人物间的情感纠葛。因此,这一题材的电视剧主要以倡导和谐安宁的社会生活观,公平公正的社会道德观,纯真友爱的社会情感观以及互帮互助的社会生存观为主。
都市言情剧从字面来看,就是以都市生活为大背景创作出来的,它不但要反映老百姓真实的生活现状,更要对受众的日常生活有反作用力,达到一种相互交叉,并行发展的剧情模式。但是,一些电视剧的播出,不但没有对此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背道而驰。例如众所周知的禁播剧《蜗居》等电视剧的播出,给当时的受众心理都造成了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不但没有倡导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价值观,反而误导了受众对现实生活产生怀疑和心理裂变,甚至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理想的坍塌。
三、“禁播”对电视剧价值评判的影响
一部电视剧被禁播,不仅仅对创作、制作和播出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批评界起到一定的作用。在电视剧创作过程中,人物剧情塑造上也有很多人为把控的因素。制作人员作用力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受众本身的反作用力——对作品审美接受的能动力。贾磊磊曾说到:“我们现在应当正视的问题是,问题作品在价值取向上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倒向一个黑暗、邪恶的地带,进而与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分庭抗礼,包括在影像语言上《蜗居》把一个核心情节与两个相关情节同时展现在一个镜头里:主镜头是宋思明与郭海藻在寻欢作乐,两个辅助镜头分别是正在做饭的小贝和正在打扫卫生的宋思明的妻子……三个空间里的人物虽然互不相知,观众却成为一个全知全能的接受者。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观众中分化出观点不同的接受群体,如果通过非艺术的手段对其传播进行限制甚至禁映,必然会伤及其中的一部分观众,造成媒体与受众的对立。”因此,一味的禁播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创作人员在剧情的把控上应有意的塑造正面的形象,更应当相信张弛有度的影像语言是可以明确引导观众正确的价值评判的。
面对全速发展的影视艺术,参差不齐的作品不仅干扰了行业发展,更浪费了大量的影视资源,国家通过“禁播”手段,对大众精神文化生活进行净化的同时,也禁锢了一些影视创作者的思想,忽视了受众接受的能动性。因此,我们要反省“禁播”本身的利弊, 并对这种中国式“禁播”的根源进行深度的探究。只有那些启人心智、发人深思、制作精良的影视艺术作品才能被真正意义上的接受。
注释: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官方网站,http://www.sarf.gov.cn/articles/2010/05/19/2010051917519175650 13586.html
贾磊磊:《问题作品的消极快感与现实社会的心理裂变一一电视连续剧《蜗居》的互文性分析》,艺术百家,2010年02期,第12页。
参考文献:
[1]孔令顺.中国电视的文化责任[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0.
[2]刘建明.媒介批评通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金丹元.电视与审美——电视审美文化新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5.
[4]贾磊磊.问题作品的消极快感与当代中国现实社会的心理裂变一一电视连续剧《蜗居》的互文性分析[J].艺术百家,2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