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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水资源安全问题一向是我国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水环境污染和水生态损害等问题,是我国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虽然我国在水资源保护以及水污染防治方面,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笔者从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入手,就二者联动机制,阐述几点观点。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TV213.4;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224-01
水污染问题是一直困绕我国人民用水以及水资源保护的重点问题,加之我国水资源相对贫瘠,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由于我国水域的特殊性质影响,我国较早提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联合治理的管理方案。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因此,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对于解决我国水安全问题,改善我国用水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现状概述
1.1 地表及地下水资源恶化愈发严重
随着我国工业产业不断发展,工厂的污水排放量与日俱增,并且多数污水未经相关的处理,即排放至自然水体,我国水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相关科研数据显示,我国5133处评价水功能区中,复合水域功能要求的仅占总量的49.5%;
1.2 多处饮用水源污染严重
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而对城市居民饮用水源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近期发生的丹江口水库面源污染问题。此类问题,不仅破坏了水源生态,还会对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1.3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出现频繁
受多种人类活动影响,近几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出现频繁,例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广西贺州镉污染等。此类事件不仅影响较大,还会造成不成程度的经济损失。
2 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联动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目标
就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而言,各部门间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目标,严重阻碍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对多种水污染物排放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我国水利部门的管理方式以防为主,从水资源功能的角度,对其承受污染能力进行相应的划分,并执行“至上而下”的管理措施;而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则是由我国水资源污染现状入手,结合现场水域污染实情,实施以治为主的管理。不同的水资源管理主体间不能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目标,就会导致在实际管理中,对于污染指标和排污总量指标等污染指标的核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阻碍了各部门间的联动。
2.2 管理规范与标准兼容性差
我国多个部门涉及到水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水利部门、国土资源部们以及环境保护部门,而这三个部门依据自身工作重点,均制定了相对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其中水利部门侧重于对地下、地表水资源进行分级分类、水质分析以及质量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资源调查和质量监测;而环境保护部门则侧重于污水、地表水环境、水污染源监测以及水质鉴定等工作。一方面,三者受工作侧重影响,均有自己独特的水体监测指标,,不同部门间存在较大的监测指标差异,导致联动困难。另一方面,各部门进行同一目标的检测时,也会存在操作规程和测定方法上的差异。并且,针对不同的技术,对于水样会要求不同的采集、处理、保存方法。以上两种差异,使得三种部门间很难形成同一的意见,在对同一水源进行联动管理时,易受到彼此影响,不仅未达到联动管理的目的,反而造成诸多工作不便。
2.3 水资源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统筹联动
水资源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统筹联动,主要体现于以下三点。第一,水质监测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水利部门针对我国地下水和地表水相关监测工作内容,设有全国性水质监测网络;而我国环境保护系统,依据其工作数据,设有国家地表水监测网。不同的监测主体部门、监测体系,在监测内容、监测频率
以及监测站点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统一规划,导致工作重复,从而造成物力、人力、设备的浪费。第二,区域和流域管理机构,是分别负责区域环境监督执法和辖区水资源行政管理的主要部门。但从当前我国水资源的管理情况来看,二者缺少有效的联动、协作,很难互补发挥出联动的实际效用。第三,当相关部门发现水污染源之后,行政执法责任不明。针对不同水环境问题,其监管主体、执法对象、执法主体以及执法内容,均或发生不同的变化。整个执法过程缺乏有效衔接、协作,从而导致排污问题屡禁不止。
3 完善联动机制的有效措施分析
3.1 统一各部门管理目标
针对各水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差异,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标准,使其在管理标准上取得相对的同一,从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首先应加强对各水域对排污的管理,即优先统一环保部门与水利部门,在水域允许排污总量上的认识。水利部门应就各大水域的水体总量,核算其承受污染能力,并依据各流域特点,细分至省交由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再依据实际监测情况进行更细致的管理分化。
3.2 规范水体监测管理
我国应统一制定水资源管理相关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逐渐统一水利、国土资源以及环境保护部门间的检测方法及操作规范,从而推动各部门间有效的联动协作。
3.3 水体监测与水环境管理联合执法
对水资源管理执法而言,应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执法模式。针对不同水域的监测主体不同,将水资源细分为地表水执法、地下水执法、流域执法以及区域执法等,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多种监管主体联合执法的形式,提高水执法效率。
结语:
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也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故而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就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而言,仍存有管理目标不一、管理标准不兼容、管理统筹联动性差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水资源管理上的问题,提高水资源管理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陈博.关于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4(21).
[2] 余浩.红庄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初探[J].地球,2014(11).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TV213.4;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8-0224-01
水污染问题是一直困绕我国人民用水以及水资源保护的重点问题,加之我国水资源相对贫瘠,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由于我国水域的特殊性质影响,我国较早提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联合治理的管理方案。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因此,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对于解决我国水安全问题,改善我国用水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现状概述
1.1 地表及地下水资源恶化愈发严重
随着我国工业产业不断发展,工厂的污水排放量与日俱增,并且多数污水未经相关的处理,即排放至自然水体,我国水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相关科研数据显示,我国5133处评价水功能区中,复合水域功能要求的仅占总量的49.5%;
1.2 多处饮用水源污染严重
随着各地城市化建设的脚步不断加快,城市对于周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从而对城市居民饮用水源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例如近期发生的丹江口水库面源污染问题。此类问题,不仅破坏了水源生态,还会对居民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1.3 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出现频繁
受多种人类活动影响,近几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出现频繁,例如上海黄浦江死猪事件、广西贺州镉污染等。此类事件不仅影响较大,还会造成不成程度的经济损失。
2 水污染防治及水资源保护联动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尚未形成统一的管理目标
就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而言,各部门间尚未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目标,严重阻碍了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对多种水污染物排放涉及的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我国水利部门的管理方式以防为主,从水资源功能的角度,对其承受污染能力进行相应的划分,并执行“至上而下”的管理措施;而我国环境保护部门则是由我国水资源污染现状入手,结合现场水域污染实情,实施以治为主的管理。不同的水资源管理主体间不能形成相对统一的管理目标,就会导致在实际管理中,对于污染指标和排污总量指标等污染指标的核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阻碍了各部门间的联动。
2.2 管理规范与标准兼容性差
我国多个部门涉及到水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水利部门、国土资源部们以及环境保护部门,而这三个部门依据自身工作重点,均制定了相对完善、系统的管理体系。其中水利部门侧重于对地下、地表水资源进行分级分类、水质分析以及质量调查工作;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重点在于,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资源调查和质量监测;而环境保护部门则侧重于污水、地表水环境、水污染源监测以及水质鉴定等工作。一方面,三者受工作侧重影响,均有自己独特的水体监测指标,,不同部门间存在较大的监测指标差异,导致联动困难。另一方面,各部门进行同一目标的检测时,也会存在操作规程和测定方法上的差异。并且,针对不同的技术,对于水样会要求不同的采集、处理、保存方法。以上两种差异,使得三种部门间很难形成同一的意见,在对同一水源进行联动管理时,易受到彼此影响,不仅未达到联动管理的目的,反而造成诸多工作不便。
2.3 水资源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统筹联动
水资源管理体系缺乏相应的统筹联动,主要体现于以下三点。第一,水质监测体系存在较大的差异。我国水利部门针对我国地下水和地表水相关监测工作内容,设有全国性水质监测网络;而我国环境保护系统,依据其工作数据,设有国家地表水监测网。不同的监测主体部门、监测体系,在监测内容、监测频率
以及监测站点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协作配合和统一规划,导致工作重复,从而造成物力、人力、设备的浪费。第二,区域和流域管理机构,是分别负责区域环境监督执法和辖区水资源行政管理的主要部门。但从当前我国水资源的管理情况来看,二者缺少有效的联动、协作,很难互补发挥出联动的实际效用。第三,当相关部门发现水污染源之后,行政执法责任不明。针对不同水环境问题,其监管主体、执法对象、执法主体以及执法内容,均或发生不同的变化。整个执法过程缺乏有效衔接、协作,从而导致排污问题屡禁不止。
3 完善联动机制的有效措施分析
3.1 统一各部门管理目标
针对各水管理部门的管理目标差异,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标准,使其在管理标准上取得相对的同一,从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首先应加强对各水域对排污的管理,即优先统一环保部门与水利部门,在水域允许排污总量上的认识。水利部门应就各大水域的水体总量,核算其承受污染能力,并依据各流域特点,细分至省交由环境保护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再依据实际监测情况进行更细致的管理分化。
3.2 规范水体监测管理
我国应统一制定水资源管理相关操作规范和行业标准,逐渐统一水利、国土资源以及环境保护部门间的检测方法及操作规范,从而推动各部门间有效的联动协作。
3.3 水体监测与水环境管理联合执法
对水资源管理执法而言,应形成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执法模式。针对不同水域的监测主体不同,将水资源细分为地表水执法、地下水执法、流域执法以及区域执法等,针对不同情况采用多种监管主体联合执法的形式,提高水执法效率。
结语:
水是人们赖以生存的资源,也是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故而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就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而言,仍存有管理目标不一、管理标准不兼容、管理统筹联动性差等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水资源管理上的问题,提高水资源管理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 陈博.关于建立流域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联动机制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4(21).
[2] 余浩.红庄水库库区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初探[J].地球,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