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4月12日晚,针对网友反映的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处某岔路口“62万名车主违章”一事,广东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情况通报称,从去年3月18日至今年4月1日,该处“电子警察”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对于网民集中反映该路段设计不合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问题,将集中进行优化改进。
对约束违章来说,电子眼技术无疑是个很好的发明,因为约束和惩罚的不确定性,会放纵人们违法的冲动;反过来,知道凡违法必被拍,人们自然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高速公路行车压实线,属违章行为无疑,的确该罚,但前提是规定和设计足够科学合理。而在该事件的讨论中,对此处标志标线施划合理性的问题则不可不察。有被罚车主就质疑实线画得太短了,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据一位车友4月10日发布的无人机视频显示,短短3分钟,27人在该岔路口“中招”违章。如此密集的违章,本身就是用大数据的直观形式,对该道路标线设置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尽管据相关通报,该处标志标线、提示牌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国标设置,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技术标准层面是合格的。但在具体情境中,实践仍是检验合理性的唯一标准。当地车友大呼动辄被罚的吐槽,应当被关注和重视。
需要强调的是,罚款只是一种治理手段,其价值在于引导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从而更好維护交通秩序。如果只见罚款数量持续增多,却不见违章行为随之减少,这样的罚款,事实上就成了目的本身,是值得警惕的,甚至是应该杜绝的。不顾设计缺陷、“一罚了之”的情况,只会增添过路司机的抱怨和不满,也会对执法者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交通监管而言,罚款并非目的。当防不胜防、不尽合理的意外罚款越来越多,就会影响人们对一个地方的观感,某种程度上,也会成为人们评价其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的依据之一。
违章罚款绝非越多越好,失去合理性的罚款,背离了引导规范出行的初衷。其实,实际交通状况并不能与罚款数额成正比:只要设计合理、管理精细,交通罚款数额相对较少的地方,实际交通状况也会不错;反倒是在一些交通罚款数额很高、一味“以罚代管”的地方,开车上路动辄就会挨罚,除了会让人感觉到浓浓的“印钞机路口”意味外,花钱消分等权钱交易乱象往往也会更多。
以更少的罚款,治理出更好的交通,应该成为执法者追求的目标。面对18余万张违章罚单,相关部门不能只是笑纳罚款,而应第一时间进行数据分析,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主动以更人性化、更科学的执法方式优化管理。而且,需要意识到,“罚多多”并非某个地方某个路段的特殊个案,对那些产生罚单较多之处,都该及时进行罚款合理性的评估确认,从而避免民众莫名被罚的现象。
对约束违章来说,电子眼技术无疑是个很好的发明,因为约束和惩罚的不确定性,会放纵人们违法的冲动;反过来,知道凡违法必被拍,人们自然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高速公路行车压实线,属违章行为无疑,的确该罚,但前提是规定和设计足够科学合理。而在该事件的讨论中,对此处标志标线施划合理性的问题则不可不察。有被罚车主就质疑实线画得太短了,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
据一位车友4月10日发布的无人机视频显示,短短3分钟,27人在该岔路口“中招”违章。如此密集的违章,本身就是用大数据的直观形式,对该道路标线设置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尽管据相关通报,该处标志标线、提示牌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国标设置,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技术标准层面是合格的。但在具体情境中,实践仍是检验合理性的唯一标准。当地车友大呼动辄被罚的吐槽,应当被关注和重视。
需要强调的是,罚款只是一种治理手段,其价值在于引导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从而更好維护交通秩序。如果只见罚款数量持续增多,却不见违章行为随之减少,这样的罚款,事实上就成了目的本身,是值得警惕的,甚至是应该杜绝的。不顾设计缺陷、“一罚了之”的情况,只会增添过路司机的抱怨和不满,也会对执法者的公信力产生负面影响。
对于交通监管而言,罚款并非目的。当防不胜防、不尽合理的意外罚款越来越多,就会影响人们对一个地方的观感,某种程度上,也会成为人们评价其营商环境和政务环境的依据之一。
违章罚款绝非越多越好,失去合理性的罚款,背离了引导规范出行的初衷。其实,实际交通状况并不能与罚款数额成正比:只要设计合理、管理精细,交通罚款数额相对较少的地方,实际交通状况也会不错;反倒是在一些交通罚款数额很高、一味“以罚代管”的地方,开车上路动辄就会挨罚,除了会让人感觉到浓浓的“印钞机路口”意味外,花钱消分等权钱交易乱象往往也会更多。
以更少的罚款,治理出更好的交通,应该成为执法者追求的目标。面对18余万张违章罚单,相关部门不能只是笑纳罚款,而应第一时间进行数据分析,听取相关建议和意见,主动以更人性化、更科学的执法方式优化管理。而且,需要意识到,“罚多多”并非某个地方某个路段的特殊个案,对那些产生罚单较多之处,都该及时进行罚款合理性的评估确认,从而避免民众莫名被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