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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事执行主要指民事强制执行,是指国家机关通过某种强制手段,要求债务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从而实现债权人的相应权利,当债务人对于民事义务持反对态度,不履执行时,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民事执行措施,强迫债务人对义务进行履行。为了确保民事执行与我国的发展需求相符,需要对现代社会民事执行的危机进行探究。
关键词:现代社会;民事执行;危机
当前,申请人意识到执行生效裁判的难度远超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危机远比审判危机要多,审判程序危机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公正与程序效率之间失衡,而执行程序危机则是无法对债权人、债务人的权益进行保障。已经远超司法领域的局限性,当前在探究现代社会民事执行危机中,可以与从民事执行危机的程序内在根源为切入点。
一、民事执行危机的程序内在根源
民事执行在性质上,在程序结构上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与以往的民事审判程序显著不同,在审判程序中,结构中包含的成员有原告、被告、法官,原告与被告之间处于对立面,被告如果回避原告的起诉,任何逃避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法官在判决的过程中,处于中立的层面。但是在民事执行程序上,虽然结构设置上,包括的成员仍然为三方,即债权人、债务人、执行机构,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仍然处于对立面,但是对立点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上,债务人需要对自己所欠下的账款进行全部偿还,而逃避债务是债务人的最佳选择。执行机关一旦参与其中,就难以保持中立的局面,這种局限性,就会将其与债权人绑定为利益共同体,成为引发民事执行危机的重要原因[1]。
在程序设置上,民事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在本质特点的影响下,导致其公开性不足,民事审判主要是以案件事实为中心,运用相应的法律,空间围绕法庭,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针对法官来讲,主要参加庭审活动,评价证据材料。与民事审判相比,民事执行程序具有一定局限性,主要是不能保障当事人参与其中。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结果辩护主要以实体正义为主,一般来讲,只有债权人确定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的过程中,才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执行没有确定结果,执行结果与执行名义确定内容就会存在较大的偏差。
二、现代社会的民事执行危机类型
(一)民事执行效率较低
现代化民事执行危机最明显的表现形式为执行效率低,无法保障债权人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这种情况不仅会降低债权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同时也会破坏我国司法权的垄断性。司法中的裁决一旦生效均具有强制力度,从而彰显出我国的社会公正性,在裁决的过程中,法院需要秉承着中立态度,在利益双方做出正确的裁决,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所以司法权准确的中心价值就是其公正性。但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判决出具有执行价值的法律文书。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生变动,民事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执行机构面对庞大的工作任务,在执行任务时,需要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多样化的执行方式,确保执行效率,但是公正性与效率性本身具有冲突的性质。在民事执行权中,内部制度行政化的特点明显,权利高度集中,民事执行与司法审判具有的消极性、中立性、公正性不同,这就会使一些司法人员无法适应,需要民事执行的法官的前身均为司法裁判人员,由于民事执行无法体现出以往司法审判中立性、消极性的特点,专职与司法裁判的法官在从事民事执行工作时,就会出现资源浪费、执行效率低的情况[2]。
(二)财产阐明困境
在社会执行程序中,核心意义就是财产阐明制度,之所以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阻碍,主要是在阐明财产时,存在许多的困境,例如,债务人难找、债务人财产难寻等,虽然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确定债务人的经济情况,但是执行部门、申请人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程序设置上的各种因素影响,会出现很多的困难。在证明过程中,债务人的财产与案件事实联系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依据的到底是当事人主义,还是职权主义,与我国完备的民事审判程序相比,执行程序呈现的更多是多种诉讼主义混合的特征。当前,法院执行部门为了达到考核要求,已将阐明转变为查明,债权人与执行机关成为利益共同体,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手段,查明债务人的财务[3]。除此之外,在阐明财产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财产状况确定这一问答题,当财产状况可以满足债款偿还时,在执行程序中,确定债务人进行债务全额给付即可。如果财务状况无法偿还债务,在判给债权人最终财产时,就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人的财产确定至关重要,但是在确定财产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各种方案,这就完全将债务人排除,影响执行程序的公正性。
(三)家事案件执行困境
执行部门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家庭案件,与财产案件所涉及的难题不同,冲突不仅仅是物品,许多家庭案件中涉及的都是一些年纪尚小的儿童,尤其与探视权相关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为了避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在处理家庭案件中,就需要确保执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这类案件,采用传统的罚款、拘留等措施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虽然可以采用强制罚款的措施,但是由于家庭的经济条件较差,会在极大程度上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除此之外,在执行家事案件中,儿童会持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得中途停止执行程序,面对这一困境,一些国家在家庭案件中,设置了调节程序,避免以往强制执行的弊端,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民事强制执行遇到的挑战。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化民事执行中存在的危机较多,其中以民事执行效果不高、财产难以阐明、民事案件挑战难度大为主,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民事执行程序在设置过程中,存在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司法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当前我国在解决策略上主要为“行政化”、“政治化”,当前该解决方案的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站在长远的角度上,构建民事交易法律保障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参考文献
[1]陈磊.执行信息化背景下分段集约执行的实效偏差与模式重构[J/OL].河北法学,2019(09):87-99.
[2]易亿.浅谈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J].法制博览,2019(21):260.
[3]陈建华. 加强民事执行和解 助力多元纠纷解决[N]. 人民法院报,2019-07-23(002).
关键词:现代社会;民事执行;危机
当前,申请人意识到执行生效裁判的难度远超生效裁判,民事执行危机远比审判危机要多,审判程序危机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公正与程序效率之间失衡,而执行程序危机则是无法对债权人、债务人的权益进行保障。已经远超司法领域的局限性,当前在探究现代社会民事执行危机中,可以与从民事执行危机的程序内在根源为切入点。
一、民事执行危机的程序内在根源
民事执行在性质上,在程序结构上出现了显著的变化,与以往的民事审判程序显著不同,在审判程序中,结构中包含的成员有原告、被告、法官,原告与被告之间处于对立面,被告如果回避原告的起诉,任何逃避都会影响最终的判决,法官在判决的过程中,处于中立的层面。但是在民事执行程序上,虽然结构设置上,包括的成员仍然为三方,即债权人、债务人、执行机构,其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仍然处于对立面,但是对立点在债权人对债务人上,债务人需要对自己所欠下的账款进行全部偿还,而逃避债务是债务人的最佳选择。执行机关一旦参与其中,就难以保持中立的局面,這种局限性,就会将其与债权人绑定为利益共同体,成为引发民事执行危机的重要原因[1]。
在程序设置上,民事执行程序与审判程序在本质特点的影响下,导致其公开性不足,民事审判主要是以案件事实为中心,运用相应的法律,空间围绕法庭,具有一定的封闭性。针对法官来讲,主要参加庭审活动,评价证据材料。与民事审判相比,民事执行程序具有一定局限性,主要是不能保障当事人参与其中。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结果辩护主要以实体正义为主,一般来讲,只有债权人确定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的过程中,才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执行没有确定结果,执行结果与执行名义确定内容就会存在较大的偏差。
二、现代社会的民事执行危机类型
(一)民事执行效率较低
现代化民事执行危机最明显的表现形式为执行效率低,无法保障债权人获得自己应有的利益,这种情况不仅会降低债权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感,同时也会破坏我国司法权的垄断性。司法中的裁决一旦生效均具有强制力度,从而彰显出我国的社会公正性,在裁决的过程中,法院需要秉承着中立态度,在利益双方做出正确的裁决,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所以司法权准确的中心价值就是其公正性。但是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判决出具有执行价值的法律文书。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生变动,民事诉讼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执行机构面对庞大的工作任务,在执行任务时,需要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多样化的执行方式,确保执行效率,但是公正性与效率性本身具有冲突的性质。在民事执行权中,内部制度行政化的特点明显,权利高度集中,民事执行与司法审判具有的消极性、中立性、公正性不同,这就会使一些司法人员无法适应,需要民事执行的法官的前身均为司法裁判人员,由于民事执行无法体现出以往司法审判中立性、消极性的特点,专职与司法裁判的法官在从事民事执行工作时,就会出现资源浪费、执行效率低的情况[2]。
(二)财产阐明困境
在社会执行程序中,核心意义就是财产阐明制度,之所以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阻碍,主要是在阐明财产时,存在许多的困境,例如,债务人难找、债务人财产难寻等,虽然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确定债务人的经济情况,但是执行部门、申请人在执行的过程中,受到程序设置上的各种因素影响,会出现很多的困难。在证明过程中,债务人的财产与案件事实联系不足,在执行的过程中,依据的到底是当事人主义,还是职权主义,与我国完备的民事审判程序相比,执行程序呈现的更多是多种诉讼主义混合的特征。当前,法院执行部门为了达到考核要求,已将阐明转变为查明,债权人与执行机关成为利益共同体,在民事执行的过程中,在合法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手段,查明债务人的财务[3]。除此之外,在阐明财产的过程中,还面临着财产状况确定这一问答题,当财产状况可以满足债款偿还时,在执行程序中,确定债务人进行债务全额给付即可。如果财务状况无法偿还债务,在判给债权人最终财产时,就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人的财产确定至关重要,但是在确定财产的过程中,需要采取各种方案,这就完全将债务人排除,影响执行程序的公正性。
(三)家事案件执行困境
执行部门面临的最大困境就是家庭案件,与财产案件所涉及的难题不同,冲突不仅仅是物品,许多家庭案件中涉及的都是一些年纪尚小的儿童,尤其与探视权相关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为了避免影响儿童的身心健康,在处理家庭案件中,就需要确保执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这类案件,采用传统的罚款、拘留等措施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例如,虽然可以采用强制罚款的措施,但是由于家庭的经济条件较差,会在极大程度上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影响儿童的健康成长。除此之外,在执行家事案件中,儿童会持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得中途停止执行程序,面对这一困境,一些国家在家庭案件中,设置了调节程序,避免以往强制执行的弊端,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民事强制执行遇到的挑战。
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代化民事执行中存在的危机较多,其中以民事执行效果不高、财产难以阐明、民事案件挑战难度大为主,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为民事执行程序在设置过程中,存在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司法部门应该引起重视,当前我国在解决策略上主要为“行政化”、“政治化”,当前该解决方案的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站在长远的角度上,构建民事交易法律保障体系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参考文献
[1]陈磊.执行信息化背景下分段集约执行的实效偏差与模式重构[J/OL].河北法学,2019(09):87-99.
[2]易亿.浅谈执行经济性原则下民事执行权的适当扩张[J].法制博览,2019(21):260.
[3]陈建华. 加强民事执行和解 助力多元纠纷解决[N]. 人民法院报,2019-07-2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