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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发展进程明显落后于城镇。“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重视“三农”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部署,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局关系重大,对农村影响深远。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发展的进程明显落后于城镇。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04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21.6%。其中,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12.1%,农村社会发展的实现程度为33.1%,农村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为69%,农村人口素质的实现程度为15%,农民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28.7%,农村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为-22.4%。如果农村的落后面貌不能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突显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重要的就是要协调利益矛盾,消除过大差异,维护社会公正,保持安定有序。目前,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反差很大。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存在巨大反差。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22∶1,绝对额相差7328元。二是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巨大反差。2004年,占总人口6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23%的义务教育经费,仅享有25%的公共卫生资源,农村文化事业落后,农民文化生活相当贫乏。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和面貌存在巨大反差。2004年,还有46%的村不通自来水,4%的村不通汽车,7%的村不通电话,相当多的村没有卫生厕所,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四是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存在巨大反差。1990~2004年的15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长率有10年低于国家财政支出增长率。1997~2005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连续9年低于城镇。2005年底,农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8%,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4%,均远低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
2.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选择。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当前,突出的问题有:
一是资源短缺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矛盾。我国是一个农业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耕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农业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资源短缺加大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也令人担忧,不少地方已受到污染,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实现农业集约经营的矛盾。我国有2.49亿农户,户均耕地为7.3亩。因为分配承包地要肥瘦搭配,远近结合,每户耕地又被分为若干块。这种状况增加了我国发展农业集约经营的难度。尽管这些年,我们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摸索出了在农户小规模生产基础上实现农业集约经营的途径,但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还比较小,带动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集约经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矛盾。我国有4.9亿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达1.5亿,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提高农业生产率难度很大。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仅只相当于北美国家的1%,也只相当于国内第二产业的1/8和第三产业的1/4。我国农村劳动力富余人数众多,即使转移出一半,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每人占有的资源也十分有限,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不容易。
3.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又是《规划》实现的重要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降低,这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目前,我国农业占GDP的比重已下降到12.4%,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没有减弱。农业作为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具有特有的多功能性。农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要保证农产品供给,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而且具有生态功能,可以有效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同时还具有社会功能,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各种旅游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等,展现了现代农业文明成果,传承了农业传统文化,对推动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对农业的看法要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的深刻道理,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
建设新农村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中央反复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全面理解“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要求。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划,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政策界限。
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全面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新农村,经济是基础,必须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只有生产发展了,改善农民的生活才有条件,改变农村的面貌才有坚实基础。 1.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粮食生产,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粮食生产有很大的不同。在粮食市场放开的情况下,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种粮农民收益,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用经济的办法保持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今后,国家除了继续搞好储备粮的吞吐调节和粮食进出口调节外,调控粮食市场的重点就是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从目前的执行结果看,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在引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上效果明显——给农民交了底,使农民对种粮有比较稳定的收入预期;另一方面在稳定市场粮价上效果明显——起到了托市作用,对市场粮价走势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近几年粮食大幅增产,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2.继续推进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前提。“十一五”期间,我们将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争取到2010年,41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生产集中度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农产品优质化率年均提高3~6个百分点,订单农业面积年均增加5个百分点。
3.依靠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依靠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才能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理顺农业科研管理体制,优化农业科研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 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大能力。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攻方向是使先进实用的主推技术进村入户。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多一点,比发达国家大约低50个百分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增产增收潜力很大,即便一些常规性技术,只要进村入户就能取得明显成效。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既增产又省肥,还减少污染,一般每亩可节本增效25元,一举多得。去年全国4.8亿亩农田实行了测土配方施肥,今后将进一步扩大面积,争取到2010年对10亿亩农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
4.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生产经营规模都很小,北美农户一般经营上百公顷,欧洲农户一般经营几十公顷,日韩农户一般经营也在几公顷,而我国农户不足0.5公顷。要使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能在日趋激烈农产品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国外经验看,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提供专业性的服务,一类是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欧美等农户经营规模较大的国家,一般都是围绕农户的专业化生产提供全过程的系列服务。有的负责农资供应,有的负责测土施肥,有的负责喷洒农药,有的负责储运、加工、销售。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2%,而为农业配套服务的人员则占15%。综合性的服务主要是对农户从农资供应到产品销售,从生产到消费,提供信息流、物资流、金融流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农户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亚洲国家,大多采取这类服务方式。日本的农协比较典型。在日本,每年年初,基层农协发给农户一张“营农计划表”,农户把需要的化肥、农药、种子都填在表上,然后农协根据各户的需求,统一向工厂订货,并送货到户。农户生产的产品,也由农协组织到市场销售。
三、欠发达村庄 如何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涵义,经济较发达地区进行新农村建设相对要容易,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条件差,推进新农村建设困难会多一些。因此各地新农村建设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对经济发展落后村庄的新农村建设,应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多渠道选拔培养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当前应结合机构改革和村镇合并工作考虑村支书人选。一是上级机关选派。在县以上党政机关科级优秀党员干部中,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中级职称的优秀党员干部中,分期分批选派部分人员到落后村庄任村支书。
二是加强村支书政治观、法制观和群众观教育,提高为农服务的责任感。落后村庄往往农民怨言多、怨气大,干群关系不和谐,这些现象和事件的发生,都与村党员干部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群众观念差有很大关系。要改变这种状况,第一应加强对村支书的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意识和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第二要强化法制观念,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支部书记学法用法、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第三要强化群众观念。作为带头人的村支书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积极为群众解释党的政策,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各级应加强对村支书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制度。县级每年应集中一定时间举办培训班,重点学习有关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农业技术技能以及有关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理论。四是推行农村股份制,实现农民对村务的民主管理。逐步推行按照合作的原则和借鉴股份制的形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使每个村民都实现“人人有其股”,都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重视“三农”问题一贯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部署,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全局关系重大,对农村影响深远。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未来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发展的进程明显落后于城镇。据国家统计局测算,2004年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21.6%。其中,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程度为12.1%,农村社会发展的实现程度为33.1%,农村民主法制的实现程度为69%,农村人口素质的实现程度为15%,农民生活质量的实现程度为28.7%,农村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为-22.4%。如果农村的落后面貌不能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不能得到提高,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突显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很重要的就是要协调利益矛盾,消除过大差异,维护社会公正,保持安定有序。目前,城乡之间、工农之间反差很大。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存在巨大反差。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22∶1,绝对额相差7328元。二是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存在巨大反差。2004年,占总人口60%的农村人口,只占有23%的义务教育经费,仅享有25%的公共卫生资源,农村文化事业落后,农民文化生活相当贫乏。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和面貌存在巨大反差。2004年,还有46%的村不通自来水,4%的村不通汽车,7%的村不通电话,相当多的村没有卫生厕所,没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四是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存在巨大反差。1990~2004年的15年间,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长率有10年低于国家财政支出增长率。1997~2005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连续9年低于城镇。2005年底,农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8%,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4.4%,均远低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
2.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破解“三农”难题的战略选择。
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当前,突出的问题有:
一是资源短缺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矛盾。我国是一个农业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耕地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农业每年缺水约300亿立方米。资源短缺加大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供给的压力。农业生态环境问题也令人担忧,不少地方已受到污染,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非常严峻。。
二是农户小规模生产与实现农业集约经营的矛盾。我国有2.49亿农户,户均耕地为7.3亩。因为分配承包地要肥瘦搭配,远近结合,每户耕地又被分为若干块。这种状况增加了我国发展农业集约经营的难度。尽管这些年,我们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摸索出了在农户小规模生产基础上实现农业集约经营的途径,但目前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还比较小,带动能力还比较弱,特别是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农业集约经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是农村劳动力大量富余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矛盾。我国有4.9亿农村劳动力,富余劳动力达1.5亿,每年还要新增600万农村劳动力。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提高农业生产率难度很大。目前,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仅只相当于北美国家的1%,也只相当于国内第二产业的1/8和第三产业的1/4。我国农村劳动力富余人数众多,即使转移出一半,留在农村的劳动力每人占有的资源也十分有限,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很不容易。
3.从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规划》明确的重要任务,又是《规划》实现的重要基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会不断降低,这是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目前,我国农业占GDP的比重已下降到12.4%,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农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影响没有减弱。农业作为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统一,具有特有的多功能性。农业不仅具有经济功能,要保证农产品供给,扩大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而且具有生态功能,可以有效地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同时还具有社会功能,近年来不断涌现的各种旅游观光农业和休闲农业等,展现了现代农业文明成果,传承了农业传统文化,对推动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所以,对农业的看法要与时俱进,充分认识“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的深刻道理,努力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
建设新农村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中央反复强调,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全面理解“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要求。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划,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的政策界限。
二、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全面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新农村,经济是基础,必须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只有生产发展了,改善农民的生活才有条件,改变农村的面貌才有坚实基础。 1.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粮食生产,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发展粮食生产有很大的不同。在粮食市场放开的情况下,要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证种粮农民收益,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用经济的办法保持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今后,国家除了继续搞好储备粮的吞吐调节和粮食进出口调节外,调控粮食市场的重点就是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从目前的执行结果看,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功能主要体现为:一方面在引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上效果明显——给农民交了底,使农民对种粮有比较稳定的收入预期;另一方面在稳定市场粮价上效果明显——起到了托市作用,对市场粮价走势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近几年粮食大幅增产,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
2.继续推进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前提。“十一五”期间,我们将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农业的标准化、市场化和产业化。争取到2010年,41个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生产集中度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农产品优质化率年均提高3~6个百分点,订单农业面积年均增加5个百分点。
3.依靠科技进步,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只有依靠科技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才能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十一五”期间,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理顺农业科研管理体制,优化农业科研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和区域性农业科研中心, 建立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三大能力。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攻方向是使先进实用的主推技术进村入户。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30%多一点,比发达国家大约低50个百分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增产增收潜力很大,即便一些常规性技术,只要进村入户就能取得明显成效。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既增产又省肥,还减少污染,一般每亩可节本增效25元,一举多得。去年全国4.8亿亩农田实行了测土配方施肥,今后将进一步扩大面积,争取到2010年对10亿亩农田进行测土配方施肥。
4.加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我国人多地少,农户生产经营规模都很小,北美农户一般经营上百公顷,欧洲农户一般经营几十公顷,日韩农户一般经营也在几公顷,而我国农户不足0.5公顷。要使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能在日趋激烈农产品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有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国外经验看,农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分两种类型:一类是提供专业性的服务,一类是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欧美等农户经营规模较大的国家,一般都是围绕农户的专业化生产提供全过程的系列服务。有的负责农资供应,有的负责测土施肥,有的负责喷洒农药,有的负责储运、加工、销售。美国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2%,而为农业配套服务的人员则占15%。综合性的服务主要是对农户从农资供应到产品销售,从生产到消费,提供信息流、物资流、金融流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农户经营规模比较小的亚洲国家,大多采取这类服务方式。日本的农协比较典型。在日本,每年年初,基层农协发给农户一张“营农计划表”,农户把需要的化肥、农药、种子都填在表上,然后农协根据各户的需求,统一向工厂订货,并送货到户。农户生产的产品,也由农协组织到市场销售。
三、欠发达村庄 如何建设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涵义,经济较发达地区进行新农村建设相对要容易,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基础条件差,推进新农村建设困难会多一些。因此各地新农村建设要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分类指导。对经济发展落后村庄的新农村建设,应突出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多渠道选拔培养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当前应结合机构改革和村镇合并工作考虑村支书人选。一是上级机关选派。在县以上党政机关科级优秀党员干部中,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及中级职称的优秀党员干部中,分期分批选派部分人员到落后村庄任村支书。
二是加强村支书政治观、法制观和群众观教育,提高为农服务的责任感。落后村庄往往农民怨言多、怨气大,干群关系不和谐,这些现象和事件的发生,都与村党员干部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群众观念差有很大关系。要改变这种状况,第一应加强对村支书的教育,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意识和按政策办事的自觉性,第二要强化法制观念,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提高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支部书记学法用法、依法治村、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第三要强化群众观念。作为带头人的村支书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要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积极为群众解释党的政策,成为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各级应加强对村支书的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制度。县级每年应集中一定时间举办培训班,重点学习有关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农业技术技能以及有关市场经营管理方面的理论。四是推行农村股份制,实现农民对村务的民主管理。逐步推行按照合作的原则和借鉴股份制的形式,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使每个村民都实现“人人有其股”,都关心村集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