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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市场化、国际化、电子化的发展已成必然,与此相适应,金融监管也必须加强。完善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是加强金融监管的基础和保障,该体系具有监管机构的统一性、监管手段的完备性、监管法制的协调性和监管理念的国际性等特征。建立我国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应该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制。我国虽然制定了《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及一些相关的法规,但有些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加入WTO及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足以构成建立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法制基础。因而必须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制定相关金融法律法规,以构建我国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