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停留于事后口诛笔伐民间反腐网站巡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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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全世界的人都被这样一条无限延伸的线连系着——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都与网络密切相关。互联网不仅给中国人的工作、娱乐带来了便利。还对中国传统政治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网络将公共权力的范围公之于众,让想趁浑水摸鱼的人难作腐败梦。
  近几年来。一些中国网民通过自建网站、在个人博客上发表文章等方式向腐败宣战,他们将举报事项公布于网友面前,曝光腐败案例,利用网络公开、透明的这束阳光杀灭滋生腐败的病菌。
  2007年7月14日,一篇标题为《副市长殴打情妇,引来举报信》的文章出现在一个名叫中国民间举报网上。这篇文章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个旧市副市长童外元因情妇间争风吃醋,将情妇杜某暴打一顿,杜某因此愤然告发童外元的婚外情。此文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新浪、百度等多家著名网站转贴,众多网民参与评论,一些媒体相继跟进报道。事隔仅19天,即2007年8月2日,童外元的副市长职务被个旧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这件事让中国民间举报网一举成名。
  其实,早在此事以前,就有许多大案、要案先后从网络上被捅了出来——震惊中外的山西黑砖窑案、唐山涉黑涉枪案、重庆市万州区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被“双规”案等,都是在民间网络举报下曝光的。
  不久前,作家王朔利用博客写了一封举报信,举报电视台电视剧审查小组利用审查节目之便涉嫌收受剧组贿赂。这封举报信,引来了数以万计的点击率。这种来自民间的网上举报方式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民间反腐维权网络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
  
  揪出一个又一个贪官
  
  网上举报是一种随着网络发展而产生的新型举报方式,即举报人将所掌握的案件线索。以通过网络传递的方式向国家机关网上举报中心进行举报。而民间网络举报是指举报人将图文并茂的举报信贴在网上,并四处发帖,把此事变成舆论焦点,以此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注意。对被举报的事与人进行调查,最后由国家机关将违法违纪的人绳之以法。
  为什么不直接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而采取民间网络举报这种方式?一些网民对此回答说。大部分网上举报都是在举报人向国家纪检等机关举报无果后,才转而求助于媒体和网络的:也有的人是一开始就采取了上网举报方式。因为他们认为向国家有关部门举报往往如泥牛入海,而网上曝光后公众都知道了,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社会监督力量,可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公安部曾作过统计,2003年~2005年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线索达55.3万余件,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案件的立案数占到反贪部门立案总量的57.6%。通过网络举报和揭露贪官已成为民间反腐的主要形式之一。目前活跃在网络上的中文民间反腐网站达数十家。2006年全国各种成规模的网上维权事件有1100多起。恶意炒作近200起,均较上一年有大幅增加。
  说起民间网络举报,就不得不提到以下几个人。第一个人是李新德,他于2003年10月1日创办了中国舆论监督网。2004年6月,中国舆论监督网上刊登了《下跪的副市长——山东省济宁市副市长李信丑行录》一文,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一个多月后,李信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李信案成为民间反腐维权网站走进公众视野的标志性事件。
  中国舆论监督网自开通后。先后曝光了10余名涉案高级官僚。揭出了一些有社会影响的大案,山东单县未婚女被强制放节育环案:河北省国投公司董事长死亡调查;辽宁阜新市退休高官王亚忱案:两头通吃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其中举报人李文娟案,从最先报道一直到李文娟走进央视演播大厅都是李新德策划的。此线索帮助国家有关部门揭开了河北国投公司董事长梁云才“双规”致死案件的内幕。曾锦春案在李新德报道个月后,曾锦春落马。
  第二个人是姜焕文。如今已经年过五旬的姜焕文自称是“中国民间举报第一人”,无论去哪儿,他都要带上自己的老三样——照相机、录音笔、笔记本电脑,以便随时记录,他的生活和工作就是辗转全国各地从事举报活动。与其他举报人不同的是,他经常高调地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20年的举报生涯,4000多件举报案件;创办中国民间举报网,凭借这些阅历,他走进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接受白岩松的采访。
  2004年7月20日,姜焕文创办并开通了中国民间举报网,他给网站下的定义和宗旨是十六个字:匡扶正义、鞭笞丑恶、依法举报、服务社会。依靠这个阵地,他开始了网络反腐之旅。姜焕文理解的举报人大概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本人在上访打官司过程中,慢慢地由向别人求助变成自己维权,进而发展到替他人维权。第二种是在日常消费中,发现不公平的消费行为,通过知假买假或是打维权官司,取得效果后,就开始收相同的案件。第三种自身并没有遭遇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纯粹是替他人反映情况,或是为了举报奖金而举报。“帮助举报人维权,让更多的假冒伪劣商品下架、贪官落马,这是我的信念和追求。”姜焕文向媒体表示。中国民间举报网启动以来,每天都收到数十封民众举报信件。三年来,由该网站举报查实的个案竟有数百起,短短几十个字的举报,他击垮了一个黑心企业;一封举报信,他为国家挽回了千万元的税款流失。其间他曾多次受到恐吓和威胁,却把专业举报坚持了多年。
  2007年6月,姜焕文像往常一样上网查看电子邮箱。在邮箱里。一名自称“杜醒悟”的女子的来信引起了他的注意。该女子说,她是云南个旧市一名副市长的情妇,但由于无法忍受该副市长对自己的侮辱和谩骂、殴打,所以在举报、控诉无门的情况下,希望得到姜焕文的帮助。在看到一些比较可靠的信息后。姜焕文用公用电话给童副市长打了个电话。电话里的童副市长很平静。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是劝他别相信这些东西。这个电话。让姜焕文意识到这个童副市长的确有问题。
  2007年7月11日下午,“杜醒悟”和姜焕文来到云南省红河自治州纪委、组织部等部门一一递交了举报信。两人还将相关举报材料送到了云南省纪委、监察厅举报中心和中纪委。7月14日,担心举报信泥牛入海。在对手头的证据再三分析研究后,姜焕文将给各级纪委的举报信原文发在了他个人的网络博客上。自此,“一官员殴打情人”的帖子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在19天后。即2007年8月2日。童外元的副市长职务被个旧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
  “找我的人太多了,排着队呢,每天信箱里都有七八十封信。压力太大了!”2007年9月的一天,姜焕文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为此,他在自己的博客里发了一封公开信,“对于举报,我是帮着老百姓解决问题,也是帮政府做工作。对于任何问题的处理都是政府进行,因为政府有自己的机构和职权,我只是中转机构,替人收集材料而已。”
  2007年6月19日,重庆市万州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人事局局长贾在云被万州区纪委“双规”了。贾 在云的落马,缘于一个不同寻常的举报——一名自称是公务员的知情者专门建立网站,曝光了贾在云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相关证据。该举报信息网上浏览量超过12万人。回帖300余条。举报者称,他曾于2007年1月寄出两封检举贾在云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但一直未有回音,于是他开通了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该网站3月份开办后。曾多次被有关部门关闭,理由是涉及敏感问题,但迫于舆论压力,该网站最终死而复生。贾在云被“双规”后。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站名声大噪。
  2007年6月26日,中国百姓法制网主编北斗。清晨就在自己的网站上忙碌着。此前,该网发出五六篇报道,独家反映唐山杨树宽涉黑团伙开装甲车敲诈案。6月25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就此案表示,应肯定媒体报道的积极作用。北斗迅速将这条新闻挂上该网的头条。“这个结果比我想象的要好。”这家北京民间网站的负责人说,此事报道后。他经历恐吓、质疑、被有关部门封杀……一直处在恐慌中。他认为,从公安部的表态中。可以看出民间反腐维权网站存在的价值。
  如果在互联网上搜索,像上述的反腐网站全国有近百家,其中比较受关注的约二三十家——石野开办的石野焦点网、鲁宁平开办的中国百姓喉舌网、李新华开办的中原民生网、张鹏飞开办的百姓视点聚焦网、徐祥开办的中国名记在线、正义开办的正义反腐败网、吕锡珍开办的拆迁维权网等等,这些网站浏览率都很高。
  正规法律渠道的不畅通,催生了民间举报网站。因特网为民众发泄心中不满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
  反腐网站揪出贪官,就个案而言,它是民意推动司法实践的一次成功尝试;就普案而言,它预示着民间反腐力量与专业反腐力量的有效对接。如今,公众对于贪腐现象的关注已不再仅仅停留在事后的口诛笔伐上了,更多的人开始参与到揭露贪腐行为的实践中来,对于中国的法治进程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民间网站开展舆论监督是否合法?
  
  对于日益增多的民间网络举报。会不会出现损坏他人的名誉权等负面事件,人们对此争论不休。支持和反对的声音都十分鲜明。
  
  属于公民自由
  《青年时报》曾发表过题为《民间反腐网站体现公民社会常态》的文章,作者张金岭说,一个公民关心与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应该是一种常态。从这个角度看,我更愿意把李新德,还有杨东平等十九位中国公民的行动。看成是中国社会政治生态下很平常的做法,这种平常的做法越多,也许我们的社会进步越快。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展江认为,在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势头减弱的情况下。民间网站往往能成为传统媒体的先声,以给传统媒体提供素材等方式,配合传统媒体履行舆论监督作用。只要是事实,不违反法律,就应该没问题。
  “民间网络举报的背后,是网络监督的力量,它是公民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有效方式。”江苏公务员陈小波在网上发表评论说。“网络监督具有传统媒介舆论监督无法达到的迅速,是人们实现民主监督权利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平等、广泛而且真实,使每个公民都能在网络上充分表达心声,有效地监督国家机关工作运行的效果。”
  重庆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方令表示,传统的举报方式下,利益集团的互相包庇。使得举报者的举报信大多石沉大海,甚至遭到被举报者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网络举报的这种方法无可非议。“选择这种途径,首先要保证事情不是虚构的,万州反腐倡廉卫士网举报的内容(贾在云案)真实性已经得到证明。所以,我们对此持支持和鼓励的态度——这是可行的。”方令说。“只有这样,才能让群众大胆说话,全民监督。抨击腐败,让政府更阳光、更透明。”
  
  需要《举报人保护法》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网络举报与传统的举报方式相比。提高了效率,也加强了举报人和国家机关的互动。值得提倡。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它也有缺陷。对举报人来说,网络举报主要承载的是信息传递的功能,方便简明,它能够有效防范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但并不能完全制止这种情况发生。只要被举报人想找到举报人,尤其是拥有较大权力的人,他就能动用他的力量找到举报人。要保护举报人。还需要在法律上和制度上强化举报人的权利。将来出台《举报人保护法》,应该有详细的制度。“首先要强化举报权利,举报权利是宪法权利,是任何人不能和它对抗的。同时,在举报信息的处理上,应采取有效措施。目前举报信息在处理上存在的问题是,举报信息容易反馈到被举报人手里,另一个是匿名举报不易被采纳。而实名举报很容易危及到人身安全,现在我国实名举报的环境很差,这与我国的文化背景有关。”莫纪宏说,在国外,居民可以进行居民诉讼。直接把对方告上法庭。比如,居民发现市政府花钱盖大楼,存在账目不明确等问题,他可以直接起诉市政府,而不会受到打击报复,他会受到制度化的保护。这是值得借鉴的。我国的举报制度也可以朝居民诉讼的方向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认为。发表言论、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不能说公民的言论和监督权利只限于某个渠道,不能上网。问题在于有权利就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不能诽谤、侮辱他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法律禁止开办举报网站、职业举报人进行调查等现象,那就是可行的,属于公民自由范畴。但是自由应该有约束,这就是不违法、不违反道德要求。过去许多人把舆论监督当作是媒体的一项专有权。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舆论的主体应当是公众,媒体只是舆论的一种载体。网络举报是更接近舆论监督本意的一种形式,因而更加有效。民间网络举报往往能够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姜焕文说:“网上举报的确便捷。但事实上,许多国家机关网站上的举报中心接到举报信后不能及时给予答复,许多举报材料犹如石沉大海,这就导致一些人利用极端的方式造势、炒作。其实。中国民间举报网属于个人网站,不属于有认证许可的新闻网站。一旦它发表了自己调查出来的‘负面新闻’而被网监部门发现,就很有可能被封杀。但即便没被网监部门发现,有关部门也不会将来自民间网络的舆论监督文章看作举报腐败分子的重要线索。我认为,政府应当给予民间举报网站一个存在的空间,允许其合法活动,依法举报,避免有关线索流失。”
  北斗认为,公民维权的成本过高。这种情况下,民间反腐维权网凭借互联网优势,迅速发展起来。“就看中网站敢说话。”一名河南上访者称,面对多年上访高额的成本,和经常碰壁,“网上起码有个说话的地方”。“这是一种新形式。”多名民间反腐维权网站负责人称,从靠向正规媒体反映问题,到自建网站揭发检举,随着互联网知识的普及,这种现象会越来越多。对于建立网站的初衷,一些网站负责人均表达一个意思:都是公益性的,为了正义。为国家法制更完善。
     有病乱投医
  针对民间网络举报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庭举报工作处一位人员说:“在公共网络和个人博客上举报,这类线索真正能够立案侦查的寥寥无几。”由于多数网上举报人存在盲目心理,检察机关接到的举报信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属于有病乱投医,根本不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范围之内。此外,有些网上举报的公民,在举报信中没有将事实交待清楚或者没有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这给司法机关后期调查取证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国家机关设立的网上举报在技术上能确保保密,而民间举报网站很有可能因技术问题或其他原因将举报内容公开,从而给举报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可能让被举报人有机会销毁证据或疏通关系。“我们提倡向检察系统、中纪委等机关的举报网站举报,邮件一发送过来就进入我们的服务器,这个服务器是加密的,任何人都截获不了,保密性很好。我们绝对不提倡在公共网上举报。很多人为了发泄义愤,在公共网上举报,但效果适得其反。这些信息让被举报人知道后,他会有所准备、会串供,导致很多事情无法查实。反过来被举报人会告其诽谤。司法机关只能追究举报人的诽谤责任。”
  临沂市公安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证实,他们每隔两天就会接到一些网站的发函和电话,90%都来自北京,有的还冒充公安部、宣传部等国家机关,张口就是不解决,就曝光。“完全虚假的,个人情绪化的东西。”这名工作人员边说边拿出一张复函——该局曾接到过一家反腐民间网站发来的举报信,罗列了被举报人或是被举报单位一大堆的违法行为。然而。经过仔细调查,发现其中大部分举报内容是无中生有。于是该局在复函中写道:“经调查,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将对故意歪曲事实,造谣诽谤,企图借媒体(网络)炒作诋毁他人的。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民间网站的举报公正性差得很远。”一名报社记者说。为寻找报道线索。他经常浏览民间反腐维权网站,结果发现这些网站发表的东西与事实有很大的出入。唐山杨树宽案曝光后。有名记者对中国百姓法制网报道的其他案例进行回访,发现驾校行凶、强抢矿山等稿件水分很大,当事人否认从中受害。
  有新闻业内人士担忧。民间监督网站由于职业素养、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欠缺,有些网站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其公正性将受到考验。不负责任的民间网站将影响社会公正。
  中国正义反腐网运营总监程康明称。“多数反腐网站,一般只是刊登上访内容,很少负责解决问题。”稿件刊发后,网站会告知上访人,并把网页打印出来,寄到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大多数网站仅要求举报人对内容负责,网站限人力和财力,不能核实材料真假。程康明的方法是让当事人在相关证据上签字、按手印,“登出来是假的,他们自己负责任”。
  
  拉生意
  事实上,个别民间网站确有诈骗、敲诈等违法行为。据知情人透露,一些民间网站还会到北京上访者人多的地方去拉生意。——2007年7月9日上午,永定门附近的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门口,数十名来自各地的上访群众等在这里。揽客的多名旅店人员证实。有自称某某网站的人员来此找上访群众,说是能帮他们申冤。“多是找集体上访的聊。”“要价8千到1万。”一名来自辽宁农村的张先生说,他曾碰到过这样揽生意的人,但他拒绝接受他们的帮助,“我要有那么多钱就不告状了。”
  宁夏一村民反映,一家号称反腐维权的民间网站收了两个村五六万块钱,但最后问题没有解决,“钱没退,人也找不到了。”
  2007年8月,江西省高安市大城镇党委书记周爱国走上法庭,状告网络举报者兰红波侵权并提出索赔,这是全国首例状告民间举报者事件。
  8月1日。周爱国向法院起诉兰洪波和黄斌,诉状称:“……捕风捉影,捏造事实,罗列所谓的经济腐败、生活作风、沽名钓誉等近十八条罪状,不仅口头造谣。而且用文字在网上多次公布。语言尖刻令人发指。其所谓的十八条罪状,经纪检部门逐条核查,没有一条成立。全部都是虚假事实。被告的行为显然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和名誉。”兰洪波和黄斌答辩说:“我们和周爱国多年共事。并没有个人恩怨,检举周爱国也无任何个人目的……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公民,一个受党和人民多年培养教育的干部。最起码的正义感让我们对腐败说不。对周爱国说不。”其实。兰红波与周爱国之间确实无个人恩怨。自周爱国2004年升任大城镇党委书记后,兰红波觉得周霸道,便有了举报他的想法。大约在2007年3月下旬,兰红波找到时任大城镇财政所会计的黄斌,提出要举报周爱国,两人罗列出周爱国公款私存,水库承租,套取、挪用国家政策性补贴资金等十八条“罪状”。在财政所工作的黄斌为这十八个问题还找到了相当多的票据作为证据。之后,举报材料被兰、黄二人寄往江西省纪检、高安市纪检等部门。高安市纪委收到兰红波的实名举报信后。按照程序,首先与二人取得联系,调查核实二人所反映的问题。2007年4月29日,高安市纪委给出初步调查意见,认为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部分失实,周爱国个人并无经济问题。兰红波不甘心接受这个结果,7月中旬。他把举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发到网络上,一时间在网上引起波澜,各大论坛纷纷转载了这些举报材料。遭受巨大精神压力的周爱国怒而将发帖者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精神损失费1元。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2007年7月23日。在江苏常熟一个较有影响力的网站论坛上出现了一篇题为《这样算不算抢钱》的帖子,发帖人将因违章停车被民警罚款一事描写为“明摆着抢钱”,还公布了民警的真实姓名和警号,并把民警名字中的“峰”字改为“疯”字。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经调查确认民警的执法行为属规范操作,并很快查实发帖人为当地市民常某,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截至2007年9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1.72亿。居世界第二位。国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网络群体。网络传播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的舆论平台。网络的舆论场作用,日益受到国人的重视和肯定。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掌握网上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使互联网站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温家宝总理也指出:“每一个公民都有利用互联网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要自觉地遵守法律和秩序,维护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温总理强调:网站要传播正确的信息,不要误导群众。
  
  其实是协调机制
  2007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主题是:世界网络技术发展和我国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中央党校教授沈宝祥认为,面对网络时代的挑战,党政官员迫切需要更新观念,直面民 意,创新工作方式。从非典到松花江水污染,再到黑砖窑事件,政府对于危机事件的处理让人们看到,简单的封、盖、堵越来越失去效力,甚至会适得其反,及时公开信息、引导舆论,才能争取工作的主动。对今天的党政官员来说,不只是面对棘手问题时才去关注网络。随时运用网络了解民意、获取信息、开阔眼界、学习思考,成为他们保持与时俱进、与民同行。提升全球化视野。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教授说,对于普通民众,互联网拓宽了表达渠道,搭建起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其实就是一种协调机制。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春天的今天,重视和利用好这样的协调机制,对于落实共建共享,集中民智民力,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3月15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举报线索核查工作。对每一条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都要落实责任,一盯到底。6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第二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上说,“凡是媒体、互联网曝光的安全事故。安监部门都有责任查清。”李毅中说,社会公众和媒体关注安全生产,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也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要坚持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7月16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迎泽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黑砖窑事件处理情况。在总结黑砖窑事件时,当时的山西省省长于幼军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和教训就在于,没有敏锐把握网络、媒体的舆论动向,没有及时作出正确的回应。“有一次,我起码打了十几个省厅和地市官员的电话,问他们‘有没有看网上?都说没有。”可以说,各地官员对网络的漠视间接导致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于幼军因此要求,山西省各部门今后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的民意表达,提高在网络时代快速反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网络以其信息传递迅速、影响面广的优势,提高了举报的效率和腐败的发现率,大大增强了公众舆论在反腐斗争中的突出作用。与其它媒体相比,网络还有独特的互动优势。公众可以直接参与网络新闻的讨论,自由发表意见,表达自己在其他场合不敢或不愿意表达的看法。正因为如此,网络具有巨大的舆论监督力量,并且影响越来越大。民间举报网站为涌现更多负责任的公民。培育监督政府和在更大程度上自立、自主、自我管理的公民社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和渠道。据调查,80%的职务犯罪是通过举报发现的。举报在反腐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举报的质量对于有效打击腐败尤为重要。
  
  法眼无处不在
  传统的举报方式制约了举报应有的功能,使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比如现在实名举报是受鼓励的,甚至还有一种说法是匿名举报根本没人理会。然而,无数事实证明:书信实名举报是有很大风险的,遭到打击报复的可能性极大。特别是当前举报受理、保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实名举报实在是困难重重。相比较而言,网络举报具有反应快、信息来源广泛等优势,是一种全天候的反腐利器,是值得推行的一种有效方式。2005年底,原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韩桂芝,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韩案有这样的结果,网民功不可没。当时关于韩案导火索的黑龙江宝马案以及东海龙宫袭警案的讨论异常热烈,网络信息传达出民间强有力的声音,网友跟帖超过了50万条,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最终成功地将韩桂芝的不法行径曝光。使其成为阶下囚。由此可见。在网络的支撑下,群众的智慧与热情,可以浇灭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网络举报的作用不仅仅在于举报案件,它还有一种潜在的监督作用、警示作用和预防作用,它让为官者明白,监督的法眼无处不在,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它无形中对官员形成一种压力,促使他们慎独修德。廉洁从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对于来自网络的声音,不应只想到封杀,而应想到如何去引导与管理。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能给反腐工作带来极大的好处。但是如果相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得当。它也会给反腐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虚拟的网络需要现实的监管,这是理所当然;然而,网络信息发布的迅速性、海量性和隐蔽性。让如何监管成了管理部门头痛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称。现在网站发布信息的情况比较复杂。存在难以监管的灰色地带。现行制度是对过去的新闻管理办法的沿袭。以后的信息将会更开放,必将带来更多和更复杂的问题。网络安全维护、对网络举报人的保密和保护以及对谣言惑众、诬告陷害的打击。都是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要达成监管与保护的微妙平衡。最需要的是两者都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果一部法律或规定只注重管理部门观点的充分表达,而公众的观点却被严重忽视。那么其效果必然是一方的失衡。正因如此,但凡涉及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立法,都应当遵循多方公平对话的立法程序,只有公众直接参与规则的博弈,才能在公共管理中保障其自身的权益。网络管理是否合理、合法直接关系到网络反腐的成败。
  
  鼓励合法,打击非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俊海认为,应该本着兴利除弊、趋利避害的态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合法的民间网上举报行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进而鼓励民间网络合法举报,打击非法举报的侵权犯罪行为。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这一行为。
  面对网络举报增多,一些专家称。解决之道在于制度建设上下工夫。我国互联网的引进和发展是网络举报的基础。事实上,大凡是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反贪、工商、税务、海关、卫生、环保、国土资源、技术监督等等有关职能部门,均设有举报中心,而且都配备了专职接待举报的工作人员。也有相应配套的负责稽查或调查举报案件的专门组织机构。但是,在此举报机构林立的情况下,为何还会有众多的举报者向根本没有任何处理举报信权力的民间举报网举报呢?究其原因,还是现行举报制度对公众的举报行为不具有充分的激励性,有的受理举报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地存在受理举报之后。查处不及时或是久拖不办,长期不给举报者一个准确无误的答复。令举报者有一种举报信石沉大海的感觉。无论哪个国家。反腐的主力永远都只能是纪检部门。民间反腐力量的过于彰显,其实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欧美国家,为什么没有那么多的民间反腐网站和网络“伸冤者”?关键的一点就在于,他们的法制健全。司法监督得力。中国反腐网站的过分活跃从一个侧面折射出我们纪检部门的失职。民间反腐力量的崛起,意味着中国社会公民意识开始觉醒。但是这种觉醒还只是起步。中国公民意识能否健康成长,最终取决于它赖以生存的土壤。谁才是培植这块土壤的最佳养料呢?毫无疑问,是健全的法制。
  我国目前已成为全球信息通信业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按照信息产业部“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我国互联网用户数有望达到2亿。可以肯定,民间网络举报作为网络社会中的新兴事物,会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我国的互联网还有更大的发展,民间网站也会越来越多,参与舆论监督的网民也会越来越多。实践证明,一个理性的社会就应当是民间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责编:金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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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    一天上午,天阴沉沉的。满脸愁容的田姓妇女从医院出来,刚转进附近的小巷,一个衣着时髦、操外地口音的青年男子上前叫住了她:“大姐,请留步。我是卖药的,你看这药……”没等男青年说完,田大姐不耐烦地说:“不买。”男青年并不生气,一边跟着她向前走,一边说着:“这药叫速愈丹,是部队里的保密药,枪伤刀伤止血镇痛,枯伤劳伤中风瘫痪一周即好。前些年自卫反击战时,前线的战士每人发一颗。”田大姐停住脚步,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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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一般将连续5天仍不见苏醒的颅脑重伤患者断定为脑死亡。即植物人,此诊断意味该患者已经失去继续治疗的意义。然而,在安徽省桐城市,一位妻子却锲而不舍地在一个颅脑重伤车祸男子的床前呼唤。    遭遇车祸    2006年11月9日晚上。家住安徽省桐城市的黄纪东像往常一样在自家的摩配店里忙碌着。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约他去酒店聚会。黄纪东挂了电话,匆匆交待两个徒弟和妻子张春芝几句。然后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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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没有离开小学课堂,却能自己走上公堂,利用法律敲开了母亲再婚家庭的大门。运用法律阻止祖父和继父干涉自己姓什么……    有妈的孩子也像草    家住湖南省怀化市的杨小彬原本有个幸福的家。父亲杨再军在一个企业工作。母亲吴芸在菜市场卖菜,家庭经济收入还算稳定,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可自从父亲杨再军迷上赌博后,平静的家庭开始硝烟四起。杨再军的工资赌完了,还要用吴芸辛苦卖菜得来的钱去打牌,不给就吵。吴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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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仇和在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动员会上要求,高度负责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他说:“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对此,一位评论者在《仇和的“腐败新解”令人担忧》称,腐败是一个专门的政治名词。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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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声音也能挣大钱?您可别以为是歌星出场唱歌,而是指人类、动物本能发出的声音,是大自然万物发出的原汁原味的天籁之音,如呢喃方言、山泉丁冬、鸟鸣啾啾、婴儿啼哭、风雪呜咽、打鼾口技等都可以卖钱的。如不经意的一声咳嗽就能卖人民币5元。而牢骚、吆喝声的身价更高,最贵可以卖30元。想到这个赚钱点子的奇人名叫英波,他在安徽省合肥市经营一家声音公司。    卖方言月赚4万    1993年,27岁的英波大学毕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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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这个字眼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近几年才刚刚熟悉起来的。它大摇大摆走进人们的视野,并与千家万户发生联系。继而受到一种空前的普遍的关注,却是从去年个税起征点上调和今年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个税自行申报开始的。2007年1月1日,个税自行申报拉开帷幕,这是中国个税改革迈出的第一步。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实施26年后。今年迎来了自行纳税申报时代。  首次个税申报,涉及到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但却牵扯了大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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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一对双胞胎少年等4人虐杀了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女子案进行终审宣判,部分支持了检方抗诉,将被告人中双胞胎哥哥苗大光的刑期由有期徒刑17年改判为无期徒刑,法院同时维持了其他3名被告人原判的刑期。  2006年5月21日凌晨。北京一对双胞胎少年带着他们的情侣虐杀了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女子。他们用尽手段折磨受害者一个多小时直至其死亡,死状惨不忍睹。两兄弟落网后,称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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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款应该归谁所有?编辑同志:  我是您刊物的忠实读者,现有一事请求帮助。我家于2004年拆迁,获得拆迁款18万,用于购房14万,剩余4万元。我们夫妻有一对同龄的儿女,与我们同住。现在儿子想用购房剩余的拆迁款4万元购买新房。请问,这剩余的拆迁款是否应为全家四口人共有?恳请解答。  读者 孙友谊孙友谊读者:  我国关于拆迁款的分割问题主要是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各个地区关于房屋拆迁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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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半百的于光荣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二三十年,打拼、赚钱、欠债、追债、被赖债,五味尝遍。但他作梦也没想到,为追债栽了一个痛悔一生的大跟头。    追债无果挟持孩童    于光荣是重庆市长寿区但渡镇升林村6社人。早在上世纪80年代。他就洗脚上田。到外面当泥水匠、木匠,开家具厂、砖瓦厂,艰辛打拼、苦心经营,每年收入可观。他在村里建了楼房,在城里买了店铺,还有余款存入银行。2001年,于光荣在重庆市綦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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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网络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通信基站数目越多。测量精度越高,通俗地讲就是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手段查询某人的手机号以获取某人所在地的位置信息。  为了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员工。河南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特意给员工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只要在系统内输入员工手机号就可查到员工所在地及当前行踪。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公司此举不仅遭到了一名员工的强烈反对。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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