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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于水利工程而言,在招投标过程中最常采用的就是通过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计价的方式,这是一个相对意义比较科学的方式。在采用该方法的时候,应该遵循施工合同中双方所预先约定的计量支付方法,目的就是为了更公平合理地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文章将从规范水利工程清单计价的意义入手,具体分析对水利工程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客观指出目前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局限性,并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旨在通过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有效性,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有力的保证。
【关键词】 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管理
引言:
结合水利工程自身发展状况来看,一直都存在着因为其涉及的项目内容众多,因而总是或多或少地表现出工程所牵连到的边界条件千差万别,让其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时很难简单机械地生搬硬套某一个既定的条款。该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无法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造成极大的麻烦,更无法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切实可操作的方法和标准。因此,必须尽快从法律上对水利工程的清单计价进行统一的规范要求,真正引领水利工程朝着良性态势发展。
1、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内涵及意义
所谓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通常情况下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作为目前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种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出准确反映出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然后再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完整意义上的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既需要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数量单价、合价等要求将承包合同中规定所有准备实施的工程项目和内容进行较为清晰的列表,只有如此,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成为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同时,工程量清单还必须严格依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遵循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等,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实物量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期在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科学合理化。另外,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在计价方式上还应该依据“量价分离”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管理方式,以更好地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灵活性。
随着水利工程的逐步发展,清单计价的标准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化,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和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这是因为,不论对于水利工程中何种项目合同,均应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的编制,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在项目合同中的标志性意义。能够准确体现出项目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以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要求的科学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也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体现。因而,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并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事实上已经越来越成为水利工程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
2、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
为了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更科学合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下几方面的严格规定。其一,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时候,严格按照土类分级表对实际土质进行科学的区分,并作出相应的土层级别汇总,这样一来,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打破了以同一标准去界定不同土质的弊病,显得更为切合实际;其二,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范围要求,并对有效自然土方体积进行准确的计量。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则只能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不得再进行单独计算;其三,由于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其土方开挖实际施工范围既包含图纸设计范围内的不变部分,又包括依据具体的施工方案确定的、为保证土方施工新增加的可变部分,因此,若是开挖与运输不在同一标段时,则应该遵循分别对待的原则,在以不变部分的清单工程量作为统一报价依据的同时,对选取开挖和运输的工作内容也要进行科学的计量,并将实体施工可变部分的工程量摊入清单工程量内进行报价。值得一提的是,《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还特别规定在进行土方回填(压实)的清单工程量计算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超填量、施工附加量、沉陷损失、操作损耗等部分的工作量,也同样适用土方开挖工程量的计算相关规则。
3、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局限性
虽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很大程度上给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了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依据,但由于这种清单工程量同样也存在着对不同土方的归类计价方式不明晰,并对清单工程量与实际组价工程量差别过大的计算规则没有准确界定,而这些局限性的客观存在,又常常导致了水利工程在编制土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报价等细节上缺乏必要的准确性。
3.1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的归类计价缺乏细致性
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施工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建立在土方特性指标符合回填要求,并能够合理利用开挖土方进行回填施工这一原则上。事实上,由于回填土方清单工程量的工作内容又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土方回填问题,它还牵涉到分层碾压的工序,因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会给日后的投标报价、计量支付、结算审计等工作埋下后患,所以,在进行土方挖填清单工程量编制的时候,务必详细周全的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那些复杂的涉及场外调土、划分多个标段招标等综合性河道整治等工程),并将清单中不能概要交代的部分,尽可能详细地体现在工程量清单说明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但是,《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未充分结合水利工程上述这一特性,对此项内容规定因而就显得不够细致,对开挖土方的归类没有明确界定,进而导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无法合理规范地对该土方进行计价,进而给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造成了误解和麻烦。 3.2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工程量缺乏准确性
其次,《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准确性,常常忽略了工程实际和预定方案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造成很多与施工方案有出入的实际问题,进而引发了工程的实际变更,导致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组价工程量的估计明显不足,并最终影响对其实际组价的准确计算。这是因为,在实际工程中,由于许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组价工程量远远超过招标时计算出的清单工程量,这样就会造成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显偏大的现象,而这样的结果又难免会给不了解这种计算规则的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对于实际组价工程量偏高的价格持不理解的态度。因而客观地说,按照该清单计价规范中所给出的计价方式进行综合清单价格计算实际上是不尽合理的。
4、提高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学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让其真正服务于水利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在今后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改进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力求体现其严谨、科学与合理性。
4.1完善体系,保证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水利工程的逐步发展,其清单计价的科学性越来越重要,那么,到底如何更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变更单价,必然成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爭论焦点。但同时,越来越复杂的市场发展形势(特别是当出现由于弃土区的调整等引起的运距变化情况),又肯定会给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报价带来更大的难度。但是,如果水利部门能够首先从自身因素入手,果断地在体制上加以必要的明确和完善,并积极借鉴其它建设系统关于清单计价的成熟做法与规定,采用一定的物质刺激手段,将清单编制工作的责任与其经济效益紧密结合,无疑会更大程度上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促使相关专业人员处于从自身实际效益的考虑,也必然会在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本职工作,将工程清单计价工作严肃认真地开展下去。
4.2深入实际,提高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范化
目前,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新出台的文件中明确了规定招标代理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无形中便将该项工作完全纳入到设计单位的附加任务中,自然造成了相关人员对该项工作的漠视,在编制工程量时很少能够依据现场实际和相关的施工组织方案,更不能深入水利施工现场,因而在清单计价时只能作简单处理,是造成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够规范的主要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会给后续投标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结语
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是建立在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基础上,因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规范运用相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相关要求,并努力规范其清单计价方式,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更是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水利项目土方计量问题的探讨;江苏水利;2013-12-09
【关键词】 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造价管理
引言:
结合水利工程自身发展状况来看,一直都存在着因为其涉及的项目内容众多,因而总是或多或少地表现出工程所牵连到的边界条件千差万别,让其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时很难简单机械地生搬硬套某一个既定的条款。该问题的长期存在,不仅无法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造成极大的麻烦,更无法给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切实可操作的方法和标准。因此,必须尽快从法律上对水利工程的清单计价进行统一的规范要求,真正引领水利工程朝着良性态势发展。
1、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内涵及意义
所谓的工程量清单计价,通常情况下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作为目前国际上较为通行的一种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出准确反映出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然后再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完整意义上的水利工程量清单计价,既需要按工程部位、性质以及数量单价、合价等要求将承包合同中规定所有准备实施的工程项目和内容进行较为清晰的列表,只有如此,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成为投标报价和中标后计算工程价款的重要依据。同时,工程量清单还必须严格依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遵循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等,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实物量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期在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科学合理化。另外,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在计价方式上还应该依据“量价分离”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采用“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管理方式,以更好地体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灵活性。
随着水利工程的逐步发展,清单计价的标准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化,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和行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更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的需要。这是因为,不论对于水利工程中何种项目合同,均应对招标文件中关于工程量清单进行合理的编制,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在项目合同中的标志性意义。能够准确体现出项目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以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要求的科学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也是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体现。因而,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并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事实上已经越来越成为水利工程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关键。
2、关于规范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相关规定
为了让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更科学合理,《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下几方面的严格规定。其一,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时候,严格按照土类分级表对实际土质进行科学的区分,并作出相应的土层级别汇总,这样一来,工程量清单计价就打破了以同一标准去界定不同土质的弊病,显得更为切合实际;其二,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范围要求,并对有效自然土方体积进行准确的计量。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新增加的超挖量和施工附加量,则只能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不得再进行单独计算;其三,由于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其土方开挖实际施工范围既包含图纸设计范围内的不变部分,又包括依据具体的施工方案确定的、为保证土方施工新增加的可变部分,因此,若是开挖与运输不在同一标段时,则应该遵循分别对待的原则,在以不变部分的清单工程量作为统一报价依据的同时,对选取开挖和运输的工作内容也要进行科学的计量,并将实体施工可变部分的工程量摊入清单工程量内进行报价。值得一提的是,《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还特别规定在进行土方回填(压实)的清单工程量计算时,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超填量、施工附加量、沉陷损失、操作损耗等部分的工作量,也同样适用土方开挖工程量的计算相关规则。
3、现行《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局限性
虽然《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很大程度上给工程量清单计价提供了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依据,但由于这种清单工程量同样也存在着对不同土方的归类计价方式不明晰,并对清单工程量与实际组价工程量差别过大的计算规则没有准确界定,而这些局限性的客观存在,又常常导致了水利工程在编制土方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报价等细节上缺乏必要的准确性。
3.1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的归类计价缺乏细致性
通常情况下,水利工程施工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必须建立在土方特性指标符合回填要求,并能够合理利用开挖土方进行回填施工这一原则上。事实上,由于回填土方清单工程量的工作内容又绝不仅仅只是单纯的土方回填问题,它还牵涉到分层碾压的工序,因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会给日后的投标报价、计量支付、结算审计等工作埋下后患,所以,在进行土方挖填清单工程量编制的时候,务必详细周全的考虑施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特别是那些复杂的涉及场外调土、划分多个标段招标等综合性河道整治等工程),并将清单中不能概要交代的部分,尽可能详细地体现在工程量清单说明或者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中。但是,《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未充分结合水利工程上述这一特性,对此项内容规定因而就显得不够细致,对开挖土方的归类没有明确界定,进而导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无法合理规范地对该土方进行计价,进而给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造成了误解和麻烦。 3.2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工程量缺乏准确性
其次,《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缺乏准确性,常常忽略了工程实际和预定方案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造成很多与施工方案有出入的实际问题,进而引发了工程的实际变更,导致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组价工程量的估计明显不足,并最终影响对其实际组价的准确计算。这是因为,在实际工程中,由于许多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组价工程量远远超过招标时计算出的清单工程量,这样就会造成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显偏大的现象,而这样的结果又难免会给不了解这种计算规则的人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对于实际组价工程量偏高的价格持不理解的态度。因而客观地说,按照该清单计价规范中所给出的计价方式进行综合清单价格计算实际上是不尽合理的。
4、提高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效措施
为了进一步规范科学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让其真正服务于水利工程行业的良性发展,在今后的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改进过程中,应结合实际,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力求体现其严谨、科学与合理性。
4.1完善体系,保证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工作顺利进行
随着水利工程的逐步发展,其清单计价的科学性越来越重要,那么,到底如何更为科学合理地确定变更单价,必然成为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爭论焦点。但同时,越来越复杂的市场发展形势(特别是当出现由于弃土区的调整等引起的运距变化情况),又肯定会给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报价带来更大的难度。但是,如果水利部门能够首先从自身因素入手,果断地在体制上加以必要的明确和完善,并积极借鉴其它建设系统关于清单计价的成熟做法与规定,采用一定的物质刺激手段,将清单编制工作的责任与其经济效益紧密结合,无疑会更大程度上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促使相关专业人员处于从自身实际效益的考虑,也必然会在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做好本职工作,将工程清单计价工作严肃认真地开展下去。
4.2深入实际,提高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范化
目前,由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新出台的文件中明确了规定招标代理不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无形中便将该项工作完全纳入到设计单位的附加任务中,自然造成了相关人员对该项工作的漠视,在编制工程量时很少能够依据现场实际和相关的施工组织方案,更不能深入水利施工现场,因而在清单计价时只能作简单处理,是造成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不够规范的主要原因,在很大程度上会给后续投标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5、结语
合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该是建立在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基础上,因而,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灵活、规范运用相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报价和竣工结算的相关要求,并努力规范其清单计价方式,是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效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更是积极推动水利工程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参考文献:
[1]李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水利项目土方计量问题的探讨;江苏水利;20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