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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网络投票的异军杀出,景谷林业的第一大股东景谷森达败走麦城,而泰跃系则凭借微弱优势再次控制了景谷林业的董事会。就连监事会也被泰跃系凭借2∶1的比例收入囊中。对于这样出乎意料的结果,景谷森达恐怕要感到失落,但是,景谷森达作为持股25.57%的第一大股东仍有通过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再次改选董事会的可能。吃一堑长一智,谁说景谷森达不会重整旗鼓,从网络投票中给泰跃系杀一个回马枪?因此,此次董事会换届险胜对于泰跃系也只能说是暂时渡步过一个危机。
景谷林业的控制权之争可谓是沸沸扬扬,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第一大股东并不必然能够控制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的高度分散、二级市场和可转债等特殊法律安排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较之非公众公司更容易发生变化。即使是拥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也无法保证能够将控制权一直置于掌控之下。这一点,正在上演的黄光裕和国美的攻防战是一个新的例证。即使黄光裕掌握33.98%的股权,也不一定能够阻止国美去黄光裕化的进程。
同时,控制权的稳定是公司有效经营的必要条件。控制权好比企业的方向盘,如果一辆车有两个方向盘或者正副驾驶抢着方向盘,那么这辆车翻车或失控的风险就大大增加,也无法正常行驶了。此外,控制权必须与有效的经营相结合才有意义。企业这辆汽车除了要有方向盘,还要有良好的驱动、刹车系统。景谷林业第一届董事会在泰跃系的控制之下超期服役了两年,这5年之中,泰跃系虽然控制权在握,但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并不理想。
进入景谷林业的官方网站新闻页面,头条图片新闻赫然还是“2008年12月9日至10日,市委书记高旭升到公司调研”。最近的公司新闻则是“201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此可见,在两虎相争的情况下,连公司网页新闻更新这样的面子工程都陷入了瘫痪状态,遑论其他?两虎如果继续相争下去,等待公司和股东们的恐怕只能是更为黯淡的业绩。
所谓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控制权固然重要,但比控制权更重要的则是大股东之间团结和信任。对于人和与资合相结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尤其是大股东的之间的团结固然重要,对于纯粹资合的股份有限公司,何尝不是如此?尤其是在现阶段,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合则两利,分则两败。一家上市公司有效运转需要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经理层面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只要缺少其中任何一环,公司则有陷入停摆的可能。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经理层面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呢?
有专家或许会建议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层面进行相应安排,如股权比例至少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第一大股东派出等等?但是,生命之树常青,而法律只能一时静态的反映,而且法律也必须通过人发挥作用。因此,公司必须依靠法律同时超越法律,大股东之间相互信任,能够形成比个体利益更大的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否则,法律制度安排得再合理、再完善也只是一纸空文,甚至成为无休止的内斗的工具。
对于普通股民而言,投资其实很简单,所要做的就是认清形势,看好董事会的班子,认好人。董事会班子是否能够同舟共济,独立董事是否独立抑或具备独立的资本?这么一圈下来,公司的资质大致也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简单的买卖操作了。
景谷林业的控制权之争可谓是沸沸扬扬,而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第一大股东并不必然能够控制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的高度分散、二级市场和可转债等特殊法律安排的存在,使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较之非公众公司更容易发生变化。即使是拥有上市公司30%以上股权的控股股东,也无法保证能够将控制权一直置于掌控之下。这一点,正在上演的黄光裕和国美的攻防战是一个新的例证。即使黄光裕掌握33.98%的股权,也不一定能够阻止国美去黄光裕化的进程。
同时,控制权的稳定是公司有效经营的必要条件。控制权好比企业的方向盘,如果一辆车有两个方向盘或者正副驾驶抢着方向盘,那么这辆车翻车或失控的风险就大大增加,也无法正常行驶了。此外,控制权必须与有效的经营相结合才有意义。企业这辆汽车除了要有方向盘,还要有良好的驱动、刹车系统。景谷林业第一届董事会在泰跃系的控制之下超期服役了两年,这5年之中,泰跃系虽然控制权在握,但公司主营业务业绩并不理想。
进入景谷林业的官方网站新闻页面,头条图片新闻赫然还是“2008年12月9日至10日,市委书记高旭升到公司调研”。最近的公司新闻则是“2010年2月26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此可见,在两虎相争的情况下,连公司网页新闻更新这样的面子工程都陷入了瘫痪状态,遑论其他?两虎如果继续相争下去,等待公司和股东们的恐怕只能是更为黯淡的业绩。
所谓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控制权固然重要,但比控制权更重要的则是大股东之间团结和信任。对于人和与资合相结合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尤其是大股东的之间的团结固然重要,对于纯粹资合的股份有限公司,何尝不是如此?尤其是在现阶段,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合则两利,分则两败。一家上市公司有效运转需要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经理层面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只要缺少其中任何一环,公司则有陷入停摆的可能。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股东层面、董事会层面、经理层面的相互支持和配合呢?
有专家或许会建议从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层面进行相应安排,如股权比例至少在三分之一以上、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由第一大股东派出等等?但是,生命之树常青,而法律只能一时静态的反映,而且法律也必须通过人发挥作用。因此,公司必须依靠法律同时超越法律,大股东之间相互信任,能够形成比个体利益更大的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否则,法律制度安排得再合理、再完善也只是一纸空文,甚至成为无休止的内斗的工具。
对于普通股民而言,投资其实很简单,所要做的就是认清形势,看好董事会的班子,认好人。董事会班子是否能够同舟共济,独立董事是否独立抑或具备独立的资本?这么一圈下来,公司的资质大致也差不多了,剩下的就是简单的买卖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