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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圣诞打折季,按往年惯例,北京的廖小姐此时该筹划赴香港购物的清单了,但她最近卻在博客上说:自己正在犹豫今年还去不去香港过圣诞,“都是海关54号令惹的祸”。
廖小姐所指的“海关54号令”,是指今年8月19日海关总署发佈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根据该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而且有部分产品不适用免税额,包括煙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手机、电脑等。其实,关於这些征税种类、免税额、税率等规定海关总署数年前早已实施,54号令只是强调了以上规定。
而自从内地海关开始严格执行54号令后,热衷港澳自由行的内地居民,如廖小姐等,一边对海关总署怨声载道,一边开始精打细算,或取消出境遊或缩减购物清单。同时,商务部因iPad征收1000元人民币税款之事发函向海关总署諮询,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也出面表态,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此事仍无定论。
两部委“掐架”仍无定论
自海关54号令公佈后,高档手表、名牌化妆品、手袋、衣服等内地遊客赴港澳“扫货”的重点对象都牵涉其中,不过最引人关注的还是iPad。在海关54号令公佈之后,商务部即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諮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商务部有关人士称,海关对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的税率过高。该人士还指出,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併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併计征。当前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
在完税价格方面,该人士同时质疑,计征关税的基础是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也就是货物出口销售至进口国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现在计算机类的产品,很多型号价格都没有达到5000元,其中也包括了iPad,那如果将所有这些产品都以5000元作为完税价格,就等同於以5000元作为这些产品的“最低价格”,作为缴税的基数来计税,实际税负就高於本应缴纳的税额。
商务部人士认为,征税范围过大、税负过重,让人感觉成了一种惩罚性的制度。国家鼓励公民出境遊,公民有权在境外购物,回国时对於超过免税额的部分适当纳一点税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刻意惩罚。
对於商务部的諮询,海关总署监管司的负责人黄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採访时表示,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定。
海关总署表示,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货物和物品是有区别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
在税率上,目前中国对货物渠道进口的计算机整机关税税率已降到零。而对行邮物品中的笔记本电脑征税税率为20%,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於货物贸易。
针对不到4000元的iPad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的疑问,黄熠说,海关对iPad核定的5000元完税价格是在今年5月份确定的,当时市场上的售价高的可达8000元,比现在高许多。在当前这样一个市场内容丰富、变化快的时期,试图让《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实时反映市场上的各项变化是不太现实的。
黄熠说,对个人行邮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简化为原则的,因此无论是《归类表》还是《价格表》,都不可能将市场上所有的商品按型号、按价格一一在表中列明,主要还是根据商品主要特点,结合同类商品在零售市场上的价格区间进行归类和核定价格。
黄熠说,在估价上,《海关估价协议》中“适用范围”一项表明,“该协议适用於商业意义上正常进口的货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非商业性进口,包括旅客入境物品或行李邮递物品等”被列在“不适用本协议”的几种情況中。而目前对个人物品中包括iPad在内的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符合国际惯例,於法有据。
此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记者就此提问时说,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於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決,但他没有明确海关规定是否与WTO规则不一致。
对於中央两部委之间的“掐架”,内地相关专家也是各执一词。中国WTO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海关与商务部应该弥合分歧,以免在国际市场上引起贸易摩擦。
桑百川近日表示,两部委的界定不统一是分歧的原因,海关与商务部可以进一步商讨,对个人行邮物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中国当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做出了承诺,反过来再违背我们的承诺是不合适的。如果iPad要界定为物品、非计算类的产品,那么我们的理由、依据是否能在WTO规则下成立,是需要商讨的。如果界定成立,对於个人携带的物品,征收进口关税的做法,国际上也是可以的。
他表示,海关与商务部需要尽快就iPad税率问题弥合分歧,这样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也能有个说法。如果没有清晰的界定,很可能会出现贸易摩擦。
“购物狂”或止步港澳
由於中央两部委对此事件尚无定论,海关总署依然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超过5000元的行李进行征税,导致一些原本打算趁年底出境“扫货”的内地居民开始细心盘算是否划算。因为港澳、欧洲是内地海关重点盘查的“重災区”,一些精明的内地“购物狂”已开始转道较“温和”的新加坡、日韩或美国等地,“香港自由行明显少了很多。”北京一位旅遊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每年的圣诞节、春节期间,内地很多年轻白领都会趁着香港打折季去“扫货”,但从10月1日开始,海关对54号令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很多人算账后觉得去港澳买大牌货虽然便宜,但回来若要缴税,在价格上佔不到便宜,就放棄了自由行的计划。
同时,折扣力度很大的欧洲今年岁末的热度远远不及暑期和“十一”黄金周。一方面是由於天气寒冷,淡季来临;另一方面也因为欧洲是海外代购“重災区”,从欧洲到内地的航班旅客在海关几乎都会被重点检查。赴欧洲旅遊团费本身就不便宜,如果不能顺利扫购便宜大牌货平抑旅遊成本,去的人就更少了。
在香港购物遊动力不足的情況下,新加坡购物遊今年卻火了一把,报名人数激增,是近年来该国最受遊客关注的一个圣诞季。一名旅行社领队告诉记者,和香港比,新加坡同样有众多名牌商品圣诞季打折促销,但能带货“过关”几率要比香港大得多。因此,不少想要出境购物的人纷纷转战於此。
廖小姐的同事就刚刚从美国“血拼”回来,“我带了两个iPod Touch,一个GUCCI的包,一个COACH的包,还有不少护肤品,过关的时候根本没人查我。”於是,原本计划去香港的廖小姐也在考虑效仿同事,转道去海关盘查相对较松的美国,“反正现在美元汇率走低,算一算也不一定比在香港买的贵。”
由此,有旅遊人士和香港零售业内人士担忧,“54号令”会影响内地遊客赴港澳消费的意欲,直接拖累旅遊、餐饮、服饰、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香港旅遊发展局主席田北俊在接受媒体採访时也曾表示,按照“54号令”的规定执行,将对香港旅遊业影响很大。
与此同时,内地网络一度极为火爆的“代购”也因此“很受伤”。淘宝网一家海外服装代购网站上就贴出显眼的公告称,“海关现在查得很严了,如果出现关税,请买家自行负责!关税不包含代购费,敬请理解!”店主说,由於海关严格执行关税新政,导致该店衣服的成本大幅增长。“境外的衣服,除非是该品牌买不到,否则的话代购现在几乎没有优势。”甚至有的海外代购网店已经关门大吉,记者看到一家曾经很火的代购服饰店网页上写着“所有物品皆已下架,两个月后再決定是否回归”。
不过,仍有一些“购物狂”在“顶风作案”,並总结出一系列“妙招”。比如事先备好购物发票,以防海关人员按境内价格计算,不带大件行李箱,在购买商品后将所有的外包装都去掉,或者分装在不同的行李包内,手表戴在手上,名牌包背在身上,iPod或iPad拿在手上边走边玩,摄像机拍几张照片存上。
更有甚者,有网民建议,先在水货市场买几个A货背在身上,出关的时候申报,到境外把真货买回来,水货扔掉,这样就可以逃避征税了。
廖小姐所指的“海关54号令”,是指今年8月19日海关总署发佈的《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根据该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而且有部分产品不适用免税额,包括煙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手机、电脑等。其实,关於这些征税种类、免税额、税率等规定海关总署数年前早已实施,54号令只是强调了以上规定。
而自从内地海关开始严格执行54号令后,热衷港澳自由行的内地居民,如廖小姐等,一边对海关总署怨声载道,一边开始精打细算,或取消出境遊或缩减购物清单。同时,商务部因iPad征收1000元人民币税款之事发函向海关总署諮询,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也出面表态,但截止记者发稿时,此事仍无定论。
两部委“掐架”仍无定论
自海关54号令公佈后,高档手表、名牌化妆品、手袋、衣服等内地遊客赴港澳“扫货”的重点对象都牵涉其中,不过最引人关注的还是iPad。在海关54号令公佈之后,商务部即向海关总署发送了一份諮询函,认为中国加入WTO后的重要承诺之一就是对各类计算机实施零关税,海关向iPad征收1000元进口税与WTO规则不一致,20%的税率过高,iPad完税价格被高估。
商务部有关人士称,海关对iPad等电子产品征收的税率过高。该人士还指出,行邮税是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合併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併计征。当前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而计算机现在关税是零,也没有消费税。那么,即便按照最高税率,iPad的进口税率也只能是17%,20%的税率明显过高。
在完税价格方面,该人士同时质疑,计征关税的基础是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也就是货物出口销售至进口国时,实付或应付的价格。现在计算机类的产品,很多型号价格都没有达到5000元,其中也包括了iPad,那如果将所有这些产品都以5000元作为完税价格,就等同於以5000元作为这些产品的“最低价格”,作为缴税的基数来计税,实际税负就高於本应缴纳的税额。
商务部人士认为,征税范围过大、税负过重,让人感觉成了一种惩罚性的制度。国家鼓励公民出境遊,公民有权在境外购物,回国时对於超过免税额的部分适当纳一点税是可以接受的,但不能刻意惩罚。
对於商务部的諮询,海关总署监管司的负责人黄熠在接受新华社记者採访时表示,在入境的时候,对个人自用的iPad征税不违反WTO规定。
海关总署表示,WTO规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地区间的贸易,涉及的是货物。个人自用的iPad是物品不是货物。货物和物品是有区别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54号公告针对的是个人物品。
在税率上,目前中国对货物渠道进口的计算机整机关税税率已降到零。而对行邮物品中的笔记本电脑征税税率为20%,是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实施的。中国加入WTO时签订的《信息技术协定》适用於货物贸易。
针对不到4000元的iPad按5000元征税是否过高的疑问,黄熠说,海关对iPad核定的5000元完税价格是在今年5月份确定的,当时市场上的售价高的可达8000元,比现在高许多。在当前这样一个市场内容丰富、变化快的时期,试图让《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实时反映市场上的各项变化是不太现实的。
黄熠说,对个人行邮物品的管理是以便利简化为原则的,因此无论是《归类表》还是《价格表》,都不可能将市场上所有的商品按型号、按价格一一在表中列明,主要还是根据商品主要特点,结合同类商品在零售市场上的价格区间进行归类和核定价格。
黄熠说,在估价上,《海关估价协议》中“适用范围”一项表明,“该协议适用於商业意义上正常进口的货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非商业性进口,包括旅客入境物品或行李邮递物品等”被列在“不适用本协议”的几种情況中。而目前对个人物品中包括iPad在内的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符合国际惯例,於法有据。
此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记者就此提问时说,支持海关依法履行职责,支持海关对於公众关注的问题给予积极的回应和解決,但他没有明确海关规定是否与WTO规则不一致。
对於中央两部委之间的“掐架”,内地相关专家也是各执一词。中国WTO专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院长桑百川表示,海关与商务部应该弥合分歧,以免在国际市场上引起贸易摩擦。
桑百川近日表示,两部委的界定不统一是分歧的原因,海关与商务部可以进一步商讨,对个人行邮物品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中国当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做出了承诺,反过来再违背我们的承诺是不合适的。如果iPad要界定为物品、非计算类的产品,那么我们的理由、依据是否能在WTO规则下成立,是需要商讨的。如果界定成立,对於个人携带的物品,征收进口关税的做法,国际上也是可以的。
他表示,海关与商务部需要尽快就iPad税率问题弥合分歧,这样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也能有个说法。如果没有清晰的界定,很可能会出现贸易摩擦。
“购物狂”或止步港澳
由於中央两部委对此事件尚无定论,海关总署依然对进境居民旅客携带的超过5000元的行李进行征税,导致一些原本打算趁年底出境“扫货”的内地居民开始细心盘算是否划算。因为港澳、欧洲是内地海关重点盘查的“重災区”,一些精明的内地“购物狂”已开始转道较“温和”的新加坡、日韩或美国等地,“香港自由行明显少了很多。”北京一位旅遊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每年的圣诞节、春节期间,内地很多年轻白领都会趁着香港打折季去“扫货”,但从10月1日开始,海关对54号令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大,很多人算账后觉得去港澳买大牌货虽然便宜,但回来若要缴税,在价格上佔不到便宜,就放棄了自由行的计划。
同时,折扣力度很大的欧洲今年岁末的热度远远不及暑期和“十一”黄金周。一方面是由於天气寒冷,淡季来临;另一方面也因为欧洲是海外代购“重災区”,从欧洲到内地的航班旅客在海关几乎都会被重点检查。赴欧洲旅遊团费本身就不便宜,如果不能顺利扫购便宜大牌货平抑旅遊成本,去的人就更少了。
在香港购物遊动力不足的情況下,新加坡购物遊今年卻火了一把,报名人数激增,是近年来该国最受遊客关注的一个圣诞季。一名旅行社领队告诉记者,和香港比,新加坡同样有众多名牌商品圣诞季打折促销,但能带货“过关”几率要比香港大得多。因此,不少想要出境购物的人纷纷转战於此。
廖小姐的同事就刚刚从美国“血拼”回来,“我带了两个iPod Touch,一个GUCCI的包,一个COACH的包,还有不少护肤品,过关的时候根本没人查我。”於是,原本计划去香港的廖小姐也在考虑效仿同事,转道去海关盘查相对较松的美国,“反正现在美元汇率走低,算一算也不一定比在香港买的贵。”
由此,有旅遊人士和香港零售业内人士担忧,“54号令”会影响内地遊客赴港澳消费的意欲,直接拖累旅遊、餐饮、服饰、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相关行业的发展。香港旅遊发展局主席田北俊在接受媒体採访时也曾表示,按照“54号令”的规定执行,将对香港旅遊业影响很大。
与此同时,内地网络一度极为火爆的“代购”也因此“很受伤”。淘宝网一家海外服装代购网站上就贴出显眼的公告称,“海关现在查得很严了,如果出现关税,请买家自行负责!关税不包含代购费,敬请理解!”店主说,由於海关严格执行关税新政,导致该店衣服的成本大幅增长。“境外的衣服,除非是该品牌买不到,否则的话代购现在几乎没有优势。”甚至有的海外代购网店已经关门大吉,记者看到一家曾经很火的代购服饰店网页上写着“所有物品皆已下架,两个月后再決定是否回归”。
不过,仍有一些“购物狂”在“顶风作案”,並总结出一系列“妙招”。比如事先备好购物发票,以防海关人员按境内价格计算,不带大件行李箱,在购买商品后将所有的外包装都去掉,或者分装在不同的行李包内,手表戴在手上,名牌包背在身上,iPod或iPad拿在手上边走边玩,摄像机拍几张照片存上。
更有甚者,有网民建议,先在水货市场买几个A货背在身上,出关的时候申报,到境外把真货买回来,水货扔掉,这样就可以逃避征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