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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是轩轩,比恩恩高一届的热心学长。在轩轩未闯入恩恩的生活之前,恩恩还是一桀骜不驯的假小子,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过活。
青葱岁月,年少懵懂的她不懂美少女的修炼之术,既爱睡懒觉又爱吃零食。树獭的獭念错了二十年,被朋友教训了还不知悔改,诡辩说是语言惯性使然。如此爱较真,还以追星族自居,美其名曰对流行有特别解读。她大爱Michael Jackson,华丽的舞步,潇洒的转身,一张白净的脸,一袭方便面似的缕缕黑发,都令她迟迟不能自拔。不过她倒也算一忠实粉丝,因为从不诋毁自己的偶像,每当有非议都会据理力争,也从不吝啬尖叫声。关于音乐,她偏爱hip-hop。聒噪的吉他声一旦奏起,平日懒散惯了的细胞都会前来报到,随时听候差遣准备出怪招,暖身之后,必大摇大摆地手舞足蹈一番。那酣畅淋漓的劲,似乎要将青春往天空抛,想按暂停键都没办法,除非累到狗喘气才会稍微休息片刻。
恩恩天生是一乐天派的主。在她的字典里,忧愁、焦虑这些个消极词语虽曾偷偷来过,但也仅仅是暂作停留。恩恩记性不好,善于遗忘,即使有不明事理的侵占了她的领土,她那极强的糟粕免疫能力定能将其一一灭掉,杀它个片甲不留,然后拍拍手,直接丢进垃圾筒。可方法总有失灵不奏效的时候,能力亦如此。恩恩小小人生经历中最悲恸的一回是球球的离开。球球曾陪她一起成长,走过屋里屋外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三年级时,它就喜欢跟在恩恩的屁股后面打转转了。恩恩跑,球球就跑。一直不停,它就紧追不舍。每次驻足回头观望,总能看到球球四条腿一齐往前拨的笨拙模样,她会忍俊不禁,笑球球的动作太慢,跟不上她。可当球球13岁时,它已老的再也动弹不得了,她是多么怀念你追我赶的那份风尘仆仆。看到球球日益消瘦,恩恩的脸色也逐渐黯淡下来,后来竟失声痛哭,死死地抱住球球不让它走。就是这样一次失去,失去姐妹和家庭成员的失去,让她明白了珍惜。不过幸好也只是一次,所以她还是执意要做悲伤记录的保持者,永远也不要比一再多一次了。不是因为自私,而是真的拒绝悲伤。这样的豪言壮志,在轩轩出现之后,就轻而易举的被打破了,竟如此的不堪一击。
二
图书馆里,戴着厚重黑框眼镜的恩恩,哈气连天,猫一样的窝着。她托着腮帮子,正幽怨地打量着那本沧桑感十足的古籍,一面还一本正经的作文人状,喃喃自语道,“封面设计不失风雅,但装帧多少有点简陋。”可惜刚翻开书的扉页,就再无继续阅读的兴致了。“总不能屁股还没捂热就撤吧,有始有终才是王道。那就下下策,睡觉等天亮。”她一脸的委屈,还叫嚣着不公,抱怨内容的晦涩深奥。
待周公渐行渐远,意识苏醒之时,恩恩明显觉察到旁边的椅子继后拉、相对静止后,又被用力前挪,发出滋滋般的刺耳声。“是谁扰我清梦。”恩恩眨了眨眼睛,嫌恶的抬头,微微一侧身,似曾相识的感觉。咦,那个人不就是恩恩无所不用其极日夜惦记的那个他吗。自恩恩深深地记住他之后,她就四处打听。只要是认识轩轩的朋友,她都熟络的和他们称兄道弟,有了交情之后,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转移话题,轻而易举地从他人口中得知她想要的讯息。当然,有时也会遇到瓶颈。因为了解他的人毕竟有限,且所知基本上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公开信息,比如哪里人,今年多大,属啥,兴趣爱好之类的。虽说不多,但还是恰如其分地满足了她的猎奇心理。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她窃喜,不禁想起此刻睡眼惺忪的邋遢样,立马正襟危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恢复到神采奕奕,主动向学长问好。轩轩也稍感意外,印象中,恩恩活泼好动,难得坐得住。不过她个性特别,语出惊人,与一般女子不同,所以他也乐意倾听攀谈。
“看什么呢?”“噢,”恩恩稍作停顿,未正面回答,搪塞说是作业。因为她实在担心勾起轩轩的胃口,继而打破沙锅惹祸上身,被问到面红耳赤语无伦次,最后只能屈打成招供出原委,承认只是出来透透气,打打酱油,凑凑热闹,那多没面子。轩轩儒雅气息重,是个好读书的人。这点恩恩毫不质疑,所以不敢轻易挑战他的渊博,也深知这品质多么难能可贵。当今社会,浮躁风愈演愈烈,经济为纲,谁还真的在乎上层建筑高尚不高尚。
“学长,既然你那么喜欢读书,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恩恩关切的问。
“嗯,应该说是欣赏,最欣赏的作家是鲁迅,人正直,有一颗拳拳爱国之心,敢为天下先。文笔犀利,分析问题透彻,尤其是他的杂文,有空你也应好好品味品味才是。”“哇,这么多感悟,说得像诗一样,不愧是铁杆粉丝。”轩轩呵呵地笑开了,右嘴边浅浅的酒窝映红了恩恩的心。
那下午,时间飞逝。在他身旁的恩恩,竟安心的读了几十页。直到吃晚饭时,都不觉得饿。阿弥陀佛,多谢轩轩的庇佑,才使恩恩如此饶有趣味的读。
三
轩轩是一名狂热的羽毛球运动达人。起源发展,他都了如指掌,也曾花多半时间研究专业选手的比赛实况,步法、站位、拉吊、攻守,一一做足了功课,随后,理论付诸实践,真枪实弹潜心苦练,盼望着有朝一日可以灭掉那些趾高气扬的业余高手。记得有一次,为了挤掉最后一点牙膏,他握紧尾部,大力做扣杀动作。
不要看轩轩一副瘦不拉几、弱不禁风的文人样,其实内功深厚,暗涌一股劲力。虽说恩恩四肢发达,头脑不简单,但身材娇小不够魁梧,论力道、论技术、论经验,自然不能与轩轩同日而语。谁让恩恩口出狂言,非要和轩轩一比高下,其实结果不言而喻。但爱屋及乌,为了培养默契,共同挥洒汗水,恩恩无比欢欣。
一上球场,恩恩的弱势便一览无余,轩轩戏谑其为有骨气的菜鸟。大言不惭的恩恩,既不懂扣球挑球,也无任何战术可言,随时还要担心球能否过网。声东击西、虚实变幻,对恩恩来说,犹如天边浮云遥不可及。更让轩轩哭笑不得的是恩恩握拳攥住球拍柄的弱智法,殊不知,那样既费力,灵活性又不足。轩轩苦口婆心地劝诫恩恩,正确的握拍姿势对提高反应速度、保持稳定性及控制球路意义非凡。为了帮恩恩好好体会,轩轩还亲身示范教学,传授独门秘诀。轩轩讲得头头是道,恩恩也很受用,不仅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还若有所思,模仿的惟妙惟肖。可恩恩终究是三分钟热度,认为那技艺于己太过生疏,难以适应。第一回合,兴许拿捏的还算漂亮,第二回合,稍有错位。倘若对方来势汹汹,杀气太强,则必定前功尽弃,怎么舒服怎么接了。待轩轩提醒时,还嘴硬,倔强到无可救药。“学着呢,学着呢,别急别急呀”,后来的轩轩也只好作罢,不再计较。
轩轩多少有点失望,他用心良苦,恩恩不领情还故伎重演。咳咳,可能轩轩发烧友的因子又在作祟了,眼里容不下一粒沙,所以才会那么苛责。不过恩恩还是嗅出了某种味道,虽球技不佳,但是否投入恩恩还是分辨得出。轩轩明显是在谦让,不过痕迹太明显,也让恩恩提不起兴致。其实,只要轩轩开心,恩恩即使输得很惨,她也
他是轩轩,比恩恩高一届的热心学长。在轩轩未闯入恩恩的生活之前,恩恩还是一桀骜不驯的假小子,整天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过活。
青葱岁月,年少懵懂的她不懂美少女的修炼之术,既爱睡懒觉又爱吃零食。树獭的獭念错了二十年,被朋友教训了还不知悔改,诡辩说是语言惯性使然。如此爱较真,还以追星族自居,美其名曰对流行有特别解读。她大爱Michael Jackson,华丽的舞步,潇洒的转身,一张白净的脸,一袭方便面似的缕缕黑发,都令她迟迟不能自拔。不过她倒也算一忠实粉丝,因为从不诋毁自己的偶像,每当有非议都会据理力争,也从不吝啬尖叫声。关于音乐,她偏爱hip-hop。聒噪的吉他声一旦奏起,平日懒散惯了的细胞都会前来报到,随时听候差遣准备出怪招,暖身之后,必大摇大摆地手舞足蹈一番。那酣畅淋漓的劲,似乎要将青春往天空抛,想按暂停键都没办法,除非累到狗喘气才会稍微休息片刻。
恩恩天生是一乐天派的主。在她的字典里,忧愁、焦虑这些个消极词语虽曾偷偷来过,但也仅仅是暂作停留。恩恩记性不好,善于遗忘,即使有不明事理的侵占了她的领土,她那极强的糟粕免疫能力定能将其一一灭掉,杀它个片甲不留,然后拍拍手,直接丢进垃圾筒。可方法总有失灵不奏效的时候,能力亦如此。恩恩小小人生经历中最悲恸的一回是球球的离开。球球曾陪她一起成长,走过屋里屋外大街小巷的每一个角落。三年级时,它就喜欢跟在恩恩的屁股后面打转转了。恩恩跑,球球就跑。一直不停,它就紧追不舍。每次驻足回头观望,总能看到球球四条腿一齐往前拨的笨拙模样,她会忍俊不禁,笑球球的动作太慢,跟不上她。可当球球13岁时,它已老的再也动弹不得了,她是多么怀念你追我赶的那份风尘仆仆。看到球球日益消瘦,恩恩的脸色也逐渐黯淡下来,后来竟失声痛哭,死死地抱住球球不让它走。就是这样一次失去,失去姐妹和家庭成员的失去,让她明白了珍惜。不过幸好也只是一次,所以她还是执意要做悲伤记录的保持者,永远也不要比一再多一次了。不是因为自私,而是真的拒绝悲伤。这样的豪言壮志,在轩轩出现之后,就轻而易举的被打破了,竟如此的不堪一击。
二
图书馆里,戴着厚重黑框眼镜的恩恩,哈气连天,猫一样的窝着。她托着腮帮子,正幽怨地打量着那本沧桑感十足的古籍,一面还一本正经的作文人状,喃喃自语道,“封面设计不失风雅,但装帧多少有点简陋。”可惜刚翻开书的扉页,就再无继续阅读的兴致了。“总不能屁股还没捂热就撤吧,有始有终才是王道。那就下下策,睡觉等天亮。”她一脸的委屈,还叫嚣着不公,抱怨内容的晦涩深奥。
待周公渐行渐远,意识苏醒之时,恩恩明显觉察到旁边的椅子继后拉、相对静止后,又被用力前挪,发出滋滋般的刺耳声。“是谁扰我清梦。”恩恩眨了眨眼睛,嫌恶的抬头,微微一侧身,似曾相识的感觉。咦,那个人不就是恩恩无所不用其极日夜惦记的那个他吗。自恩恩深深地记住他之后,她就四处打听。只要是认识轩轩的朋友,她都熟络的和他们称兄道弟,有了交情之后,便有一搭没一搭的转移话题,轻而易举地从他人口中得知她想要的讯息。当然,有时也会遇到瓶颈。因为了解他的人毕竟有限,且所知基本上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公开信息,比如哪里人,今年多大,属啥,兴趣爱好之类的。虽说不多,但还是恰如其分地满足了她的猎奇心理。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她窃喜,不禁想起此刻睡眼惺忪的邋遢样,立马正襟危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恢复到神采奕奕,主动向学长问好。轩轩也稍感意外,印象中,恩恩活泼好动,难得坐得住。不过她个性特别,语出惊人,与一般女子不同,所以他也乐意倾听攀谈。
“看什么呢?”“噢,”恩恩稍作停顿,未正面回答,搪塞说是作业。因为她实在担心勾起轩轩的胃口,继而打破沙锅惹祸上身,被问到面红耳赤语无伦次,最后只能屈打成招供出原委,承认只是出来透透气,打打酱油,凑凑热闹,那多没面子。轩轩儒雅气息重,是个好读书的人。这点恩恩毫不质疑,所以不敢轻易挑战他的渊博,也深知这品质多么难能可贵。当今社会,浮躁风愈演愈烈,经济为纲,谁还真的在乎上层建筑高尚不高尚。
“学长,既然你那么喜欢读书,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恩恩关切的问。
“嗯,应该说是欣赏,最欣赏的作家是鲁迅,人正直,有一颗拳拳爱国之心,敢为天下先。文笔犀利,分析问题透彻,尤其是他的杂文,有空你也应好好品味品味才是。”“哇,这么多感悟,说得像诗一样,不愧是铁杆粉丝。”轩轩呵呵地笑开了,右嘴边浅浅的酒窝映红了恩恩的心。
那下午,时间飞逝。在他身旁的恩恩,竟安心的读了几十页。直到吃晚饭时,都不觉得饿。阿弥陀佛,多谢轩轩的庇佑,才使恩恩如此饶有趣味的读。
三
轩轩是一名狂热的羽毛球运动达人。起源发展,他都了如指掌,也曾花多半时间研究专业选手的比赛实况,步法、站位、拉吊、攻守,一一做足了功课,随后,理论付诸实践,真枪实弹潜心苦练,盼望着有朝一日可以灭掉那些趾高气扬的业余高手。记得有一次,为了挤掉最后一点牙膏,他握紧尾部,大力做扣杀动作。
不要看轩轩一副瘦不拉几、弱不禁风的文人样,其实内功深厚,暗涌一股劲力。虽说恩恩四肢发达,头脑不简单,但身材娇小不够魁梧,论力道、论技术、论经验,自然不能与轩轩同日而语。谁让恩恩口出狂言,非要和轩轩一比高下,其实结果不言而喻。但爱屋及乌,为了培养默契,共同挥洒汗水,恩恩无比欢欣。
一上球场,恩恩的弱势便一览无余,轩轩戏谑其为有骨气的菜鸟。大言不惭的恩恩,既不懂扣球挑球,也无任何战术可言,随时还要担心球能否过网。声东击西、虚实变幻,对恩恩来说,犹如天边浮云遥不可及。更让轩轩哭笑不得的是恩恩握拳攥住球拍柄的弱智法,殊不知,那样既费力,灵活性又不足。轩轩苦口婆心地劝诫恩恩,正确的握拍姿势对提高反应速度、保持稳定性及控制球路意义非凡。为了帮恩恩好好体会,轩轩还亲身示范教学,传授独门秘诀。轩轩讲得头头是道,恩恩也很受用,不仅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还若有所思,模仿的惟妙惟肖。可恩恩终究是三分钟热度,认为那技艺于己太过生疏,难以适应。第一回合,兴许拿捏的还算漂亮,第二回合,稍有错位。倘若对方来势汹汹,杀气太强,则必定前功尽弃,怎么舒服怎么接了。待轩轩提醒时,还嘴硬,倔强到无可救药。“学着呢,学着呢,别急别急呀”,后来的轩轩也只好作罢,不再计较。
轩轩多少有点失望,他用心良苦,恩恩不领情还故伎重演。咳咳,可能轩轩发烧友的因子又在作祟了,眼里容不下一粒沙,所以才会那么苛责。不过恩恩还是嗅出了某种味道,虽球技不佳,但是否投入恩恩还是分辨得出。轩轩明显是在谦让,不过痕迹太明显,也让恩恩提不起兴致。其实,只要轩轩开心,恩恩即使输得很惨,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