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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西方经济学在经济理论上陷入持久的危机。制度经济学派就是在批判传统的主流经济学——新古典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度经济学按其类型一般分为以凡勃仑、康芒斯为代表的早期制度经济学,以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为代表的后制度经济学和以科斯、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它们分别代表了三种制度观和三种研究思路与方法,各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往往热衷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与介绍,而对于另外两大制度学派的研究却甚为冷清。只知晓其中一种而忽视其他,很难说就掌握了制度理论的精髓。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了解制度经济学学说,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