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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荷兰“火星一号”公司2011年6月23日注册算起,迄今“移民火星”项目已经忽悠全球公众近4年的时间了,全世界有8万多人报名,其中包括1万多名中国公民。目前,8万多名报名者的报名费已经超过100万美元,据透露,中国报名者所支付的报名费总数达10多万美元。由于该公司的“销售”规则是报名费“不予退还”,所以荷兰人已经赚得报名费100多万美元。
为何这个加上公司总裁巴斯·兰斯德普在内总共只有两个人的公司能忽悠全球公众如此之久,而且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敛财百万美元?原因是多方面的。实际上,无论是公众,还是新闻报道,都把科幻当成了科学,其中起作用的,尤其是新闻报道的不严谨和不全面。
很显然,只有在媒体广泛报道后,人们才知道有这么一个计划,因而纷纷报名,但是公众却并不了解这一计划的真伪。新闻报道的不严谨和不全面,甚至是伦理和学术的缺位,对“火星一号”公司的忽悠起到了推波助澜或广而告之的作用。
报道移民火星的不严谨首先表现在,尽管201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科学家公布研究报告称,火星上的环境可能让人类在68天内就死亡,但媒体还是在传播这个让人去“送死”的消息,至少把它当成“稀奇古怪的消息”来博得眼球,而忽视了这一问题的科学依据和新闻伦理,即鼓励人们“送死”的消息和具体做法都不应当报道,这也是新闻伦理的一个原则。
2006年6月28日,英国新闻媒体监督机构公布了新的新闻职业道德标准,其中要求新闻工作者和媒体不要“过于详细”地报道自杀方法,除非这样做符合公众利益。过于详细的标准可以举例为,如果报道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而自杀,可能是适宜的;但是如果还要报道服了多少片扑热息痛才造成死亡,则属于“过于详细”。
从某种意义上说,移民火星不过是向人们描述了一种新奇的自杀或他杀的方法,即到那个没有氧气并具有强烈辐射的星球和空间上去死亡。况且,组织者公开表达了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旅程”(兰斯德普称,候选人必须接受他们无法返回地球的事实),因而,对于所谓“移民火星”项目的渲染,无疑有违了新闻报道的伦理准则。
“移民火星”能忽悠成功还在于对这一消息的报道缺少专业的深度和广度,因而造成“失真”。新闻报道要尽可能达到事实的本质,就应当有深度调查和专业性的解释,对此,需要通过对航天航空专业人员和业界权威人士进行采访和报道,通过专业人员的描述和解释,让公众全面了解“移民火星”是否可行。
“移民火星”需要许多技术条件作为前提。让普通民众移民火星的首要条件是,参与者要有非常优秀的身体条件。人进入太空的一个基本身体条件是,经受得起冲击性加速度产生的过载作用。宇宙飞船或航天飞机借助于火箭起飞,在升空和返回时由重力加速度产生的过载作用可引起疼痛、意识短暂丧失,造成各种机械性损伤,如组织器官变形、撕裂及破坏等,严重时可致死亡。因此,去火星需要测定参与者的横向(胸-背向)和纵向(头-盆向)的超重耐力,一般要求不应低于3g,横向超重耐力应为纵向超重耐力的3倍。这一基本要求和其他条件决定了大多数飞行员都不可能成为航天员,更意味着绝大多数普通人去不了太空,更遑论移民火星。因此,通过报名和海选志愿者移民火星只是一个玩笑。
从另一个角度讲,“移民火星”,不是死在去火星的路上,就是死在火星上。即便有极少数人能达到去太空的身体要求,但在未到达火星之前,或许就已经死亡了。美国“凤凰”号火星着陆探测器于2007年8月4日发射升空飞往火星,于2008年5月25日19时53分在火星北极成功着陆,历时9个多月。且不论现在及未来是否有搭载人类飞往火星的航天器,即便有,志愿者也难以熬过这9个多月的“路程”。更何况目前有能力载物(火星着陆探测器)到火星的机构除了美国、欧洲和俄国航天航空局外,还没有其他国家有这样的技术,遑论载人到火星。而且,载物到火星只是抛投,对于人而言,到达火星后若被抛投,必然凶多吉少。对于以上种种科学问题,稍微进行一些专业的和更有深度的报道,就可以让公众明白移民火星是真还是假。
当然,移民火星能忽悠成功也有公众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很多人听信一些并未验证的科学设想(幻想),认为地球人的未来是移民到其他星球,因此,有人甚至抱着为科学献身的“崇高”心态,或者“青史留名”的目的,最终就有了为数众多的报名者。
的确,科学研究显示,不排除在宇宙中有类似地球这样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经过初步研究,目前发现那是距离地球大约600光年的“开普勒-22b”行星,但是,如此遥远的距离,人类目前是无法到达的。而以科学研究对火星的认识而言,火星必然是人类的“死亡之地”。因而,“移民火星”计划只是一个娱乐大众的科幻题材,没想到却变成了一家公司绝妙的生意!
为何这个加上公司总裁巴斯·兰斯德普在内总共只有两个人的公司能忽悠全球公众如此之久,而且能如此轻而易举地敛财百万美元?原因是多方面的。实际上,无论是公众,还是新闻报道,都把科幻当成了科学,其中起作用的,尤其是新闻报道的不严谨和不全面。
很显然,只有在媒体广泛报道后,人们才知道有这么一个计划,因而纷纷报名,但是公众却并不了解这一计划的真伪。新闻报道的不严谨和不全面,甚至是伦理和学术的缺位,对“火星一号”公司的忽悠起到了推波助澜或广而告之的作用。
报道移民火星的不严谨首先表现在,尽管201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科学家公布研究报告称,火星上的环境可能让人类在68天内就死亡,但媒体还是在传播这个让人去“送死”的消息,至少把它当成“稀奇古怪的消息”来博得眼球,而忽视了这一问题的科学依据和新闻伦理,即鼓励人们“送死”的消息和具体做法都不应当报道,这也是新闻伦理的一个原则。
2006年6月28日,英国新闻媒体监督机构公布了新的新闻职业道德标准,其中要求新闻工作者和媒体不要“过于详细”地报道自杀方法,除非这样做符合公众利益。过于详细的标准可以举例为,如果报道过量服用扑热息痛而自杀,可能是适宜的;但是如果还要报道服了多少片扑热息痛才造成死亡,则属于“过于详细”。
从某种意义上说,移民火星不过是向人们描述了一种新奇的自杀或他杀的方法,即到那个没有氧气并具有强烈辐射的星球和空间上去死亡。况且,组织者公开表达了这是一个有“去无回的旅程”(兰斯德普称,候选人必须接受他们无法返回地球的事实),因而,对于所谓“移民火星”项目的渲染,无疑有违了新闻报道的伦理准则。
“移民火星”能忽悠成功还在于对这一消息的报道缺少专业的深度和广度,因而造成“失真”。新闻报道要尽可能达到事实的本质,就应当有深度调查和专业性的解释,对此,需要通过对航天航空专业人员和业界权威人士进行采访和报道,通过专业人员的描述和解释,让公众全面了解“移民火星”是否可行。
“移民火星”需要许多技术条件作为前提。让普通民众移民火星的首要条件是,参与者要有非常优秀的身体条件。人进入太空的一个基本身体条件是,经受得起冲击性加速度产生的过载作用。宇宙飞船或航天飞机借助于火箭起飞,在升空和返回时由重力加速度产生的过载作用可引起疼痛、意识短暂丧失,造成各种机械性损伤,如组织器官变形、撕裂及破坏等,严重时可致死亡。因此,去火星需要测定参与者的横向(胸-背向)和纵向(头-盆向)的超重耐力,一般要求不应低于3g,横向超重耐力应为纵向超重耐力的3倍。这一基本要求和其他条件决定了大多数飞行员都不可能成为航天员,更意味着绝大多数普通人去不了太空,更遑论移民火星。因此,通过报名和海选志愿者移民火星只是一个玩笑。
从另一个角度讲,“移民火星”,不是死在去火星的路上,就是死在火星上。即便有极少数人能达到去太空的身体要求,但在未到达火星之前,或许就已经死亡了。美国“凤凰”号火星着陆探测器于2007年8月4日发射升空飞往火星,于2008年5月25日19时53分在火星北极成功着陆,历时9个多月。且不论现在及未来是否有搭载人类飞往火星的航天器,即便有,志愿者也难以熬过这9个多月的“路程”。更何况目前有能力载物(火星着陆探测器)到火星的机构除了美国、欧洲和俄国航天航空局外,还没有其他国家有这样的技术,遑论载人到火星。而且,载物到火星只是抛投,对于人而言,到达火星后若被抛投,必然凶多吉少。对于以上种种科学问题,稍微进行一些专业的和更有深度的报道,就可以让公众明白移民火星是真还是假。
当然,移民火星能忽悠成功也有公众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便是,很多人听信一些并未验证的科学设想(幻想),认为地球人的未来是移民到其他星球,因此,有人甚至抱着为科学献身的“崇高”心态,或者“青史留名”的目的,最终就有了为数众多的报名者。
的确,科学研究显示,不排除在宇宙中有类似地球这样适合人类居住的星球,经过初步研究,目前发现那是距离地球大约600光年的“开普勒-22b”行星,但是,如此遥远的距离,人类目前是无法到达的。而以科学研究对火星的认识而言,火星必然是人类的“死亡之地”。因而,“移民火星”计划只是一个娱乐大众的科幻题材,没想到却变成了一家公司绝妙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