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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医院实施手术不治身亡,家属指责医院救治不力和违规操作。后双方达成“私了”协议,医院退还了病人的住院费,补偿了相关费用,要求家属不得再与医院“纠缠”。然而,在医院按协议补偿后不久,死者家属又将医院的违规行为举报到卫生行政部门。见患方“不诚信”,医院一怒之下先后两次向法庭起诉死者家属,要求他们返还“不当得利”10万余元。这一案例对医疗机构是一种警醒:与患方“私了”后患方不遵守协议怎么办?医院能否索回已经赔付的赔偿?“私了”过程中,医院该如何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