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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益诉讼制度保护公共利益不被侵犯已经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迫切任务。目前中国的民法和消法都没有公益诉讼的相关规定,但公益诉讼的实践从2005年开始在中国方兴未艾。鉴于现有公益诉讼的主体在经济上的问题突出,法律和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为推进公益诉讼的进一步发展,应该修改法律,放宽原告资格,修订诉讼费的分配规定,确立国家奖励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