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咨询台:我在某企业工作12年了,2015年与企业又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2015年7月,我因病住院治疗,请了6个月病假,在治疗4个月后又被确诊患了职业病,于是我向企业要求延长医疗期。企业却认为,我患病时就已经批准了6个月的病假,如果在此期间仍医治不好,就只能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说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