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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先生的所谓“小说三部曲”中有两部译成中文出版后被读书界宣扬的沸沸扬扬,这就是先前几年的《京华烟云》(据说可与《红楼梦》比肩)和前几月出版的《风声鹤唳》(据说是达夫先生未竟的译文终于由达夫之子在半个世纪后续上并圆全)。惟有一部单单薄薄的《朱门》很少为人提起,既没有一角“红楼”的构架也不曾沾上达夫之类名人的光。倒是译家劳陇老夫子情有独钟,未经出版单位约稿,就擅自译了一大半,某日蹒跚而入中青社大门投稿。易名为《豪门》悄然上市,印数不高也不低,二万一千册。这个市场反应算是对这书的恰当评估。这部副题为“远方的传奇”的小说看上去确实比前二部逊色不少。论人物线索,简简单单几个线条;论情节,稀汤寡水,清清亮亮;论叙述,散散松松,天南地北政史俚俗东拉西扯,常与“故事”相游离,让人专心不得。
这洋洋三十万言到底有什么好?
只能因人而异因情而当别论了。我读了几遍,总觉得里面有什么东西,淡淡地绕心不去,时而是人物,时而是文笔,时而又是哲理。因为这一半年读了不少林语堂的散文,很受几番触动,这次读《豪门》象一个什么契机,终于顿悟:这小说的美竟在于它那种不经意的松散上!打动我的压根儿不是男女主人公那貌似浪漫实则陈旧的“天下文章一大抄”(或称之为一个优美的变形而已),而是叙述者时常游离故事所做的文化气息浓郁的旁白、评说和调侃。这些让人生出读散文的感觉,让人想起去揭开叙述者的面纱看看后面那个真的林语堂。
而本书真正的“游离美”则是通过一个几乎连副线都算不上的人物来表现的,这个人就是郎菊水。这简直是一个“林语堂式”理想的化身,代表了这种理想的最高境界。如果说小说只有三、四十分之一的篇幅用在这个人物上,这一点点篇幅足以令人在忘掉男女主人的热烈、缠绵和传奇后仍旧细细地品味。因为只有这个人算得上“林语堂式”,是别人抄不去、学不来的。如果说主线的浪漫故事只是让人红红火火地读了就忘却,那么这个游离出来的人物却无法游离而去。这感觉,怕就是林语堂声称的那种“会心之顷”吧。
这个郎菊水是个“古怪的”书生。留学法国学艺术,回国后却脱了西服换上长袍、粗羊毛袜和布鞋,不问政治商业,喜好流浪。他“认定中国人在生活方式方面胜过其他任何国家,但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他也说不清楚。”他喜交平民,爱上纯朴的民女,因为他认为“穷人比富人更真诚可贵。”他对美有一种敏感,“能够在街头衣衫褴褛的穷姑娘中发现一种圣洁的美。”他时有看破红尘的论点——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每个人活着,首先是因为他活着,而不是因为他知道他为什么活着。”何等朴素而又玄妙的回答。他甚至认为世上只有母亲和农民两种人是真正有用的人,一个养孩子,一个产粮食。“其他的人都是偷窃别人的成果养活自己。政府……实际上是偷窃人民的财富……作家们只是偷窃死人的东西……。”
这是一个二十世纪中国的隐逸绅士,是一个介于儒与道之间的完美的中庸人格体现者。他带着一身的中国书生气留洋,发现自己无法与西洋精神溶于一体,回国后面对现实又感到“看破”后的无奈;但他仍旧爱着纯静的生活,不忍彻底逃避。于是有了他与中国穷女子一段如初开情窦的恋情(其实他早与法兰西女人同居过),象个童男子般清纯。这一切是那么不可理解却又是十二分的“可能”。而艺术正是揭示一种可能而非刻骨的描摹。
由此我想起林语堂对中国文化的几句论述,他推崇陶渊明式的灵与肉“奇怪混合”——“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它表现为“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和不敌视人生。”(《人生的盛宴》)林认为这种《半半歌》式的人文主义哲学是“中国思想上最崇高的理想”。只有如此达观,如此宽容,如此嘲讽地度日,才能产生“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以此来观照那个如诗如仙如童如僧的郎菊水,我只能把他当作林语堂之“生活艺术”的化身了。如果说读林语堂的散文所生出的是亲切与温暖的半宗教感,那么再看这宗教的化身郎菊水,则更有几分认同与向往。
《朱门》(《豪门》)正是如此这般地耐看。这可能是对本文的背离也未可知。
(《豪门》林语堂著,劳陇、劳力译中国青年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版,6.60元)
这洋洋三十万言到底有什么好?
只能因人而异因情而当别论了。我读了几遍,总觉得里面有什么东西,淡淡地绕心不去,时而是人物,时而是文笔,时而又是哲理。因为这一半年读了不少林语堂的散文,很受几番触动,这次读《豪门》象一个什么契机,终于顿悟:这小说的美竟在于它那种不经意的松散上!打动我的压根儿不是男女主人公那貌似浪漫实则陈旧的“天下文章一大抄”(或称之为一个优美的变形而已),而是叙述者时常游离故事所做的文化气息浓郁的旁白、评说和调侃。这些让人生出读散文的感觉,让人想起去揭开叙述者的面纱看看后面那个真的林语堂。
而本书真正的“游离美”则是通过一个几乎连副线都算不上的人物来表现的,这个人就是郎菊水。这简直是一个“林语堂式”理想的化身,代表了这种理想的最高境界。如果说小说只有三、四十分之一的篇幅用在这个人物上,这一点点篇幅足以令人在忘掉男女主人的热烈、缠绵和传奇后仍旧细细地品味。因为只有这个人算得上“林语堂式”,是别人抄不去、学不来的。如果说主线的浪漫故事只是让人红红火火地读了就忘却,那么这个游离出来的人物却无法游离而去。这感觉,怕就是林语堂声称的那种“会心之顷”吧。
这个郎菊水是个“古怪的”书生。留学法国学艺术,回国后却脱了西服换上长袍、粗羊毛袜和布鞋,不问政治商业,喜好流浪。他“认定中国人在生活方式方面胜过其他任何国家,但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他也说不清楚。”他喜交平民,爱上纯朴的民女,因为他认为“穷人比富人更真诚可贵。”他对美有一种敏感,“能够在街头衣衫褴褛的穷姑娘中发现一种圣洁的美。”他时有看破红尘的论点——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每个人活着,首先是因为他活着,而不是因为他知道他为什么活着。”何等朴素而又玄妙的回答。他甚至认为世上只有母亲和农民两种人是真正有用的人,一个养孩子,一个产粮食。“其他的人都是偷窃别人的成果养活自己。政府……实际上是偷窃人民的财富……作家们只是偷窃死人的东西……。”
这是一个二十世纪中国的隐逸绅士,是一个介于儒与道之间的完美的中庸人格体现者。他带着一身的中国书生气留洋,发现自己无法与西洋精神溶于一体,回国后面对现实又感到“看破”后的无奈;但他仍旧爱着纯静的生活,不忍彻底逃避。于是有了他与中国穷女子一段如初开情窦的恋情(其实他早与法兰西女人同居过),象个童男子般清纯。这一切是那么不可理解却又是十二分的“可能”。而艺术正是揭示一种可能而非刻骨的描摹。
由此我想起林语堂对中国文化的几句论述,他推崇陶渊明式的灵与肉“奇怪混合”——“不流于灵欲的精神生活和不流于肉欲的物质生活的奇怪混合”。它表现为“能够了解女人的妩媚而不流于粗鄙,能够酷爱人生而不过度,能够站在超越人生和脱离人生的地位和不敌视人生。”(《人生的盛宴》)林认为这种《半半歌》式的人文主义哲学是“中国思想上最崇高的理想”。只有如此达观,如此宽容,如此嘲讽地度日,才能产生“自由的意识,放浪的爱好与傲骨和淡漠的态度。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烈地享受人生的乐趣。”
以此来观照那个如诗如仙如童如僧的郎菊水,我只能把他当作林语堂之“生活艺术”的化身了。如果说读林语堂的散文所生出的是亲切与温暖的半宗教感,那么再看这宗教的化身郎菊水,则更有几分认同与向往。
《朱门》(《豪门》)正是如此这般地耐看。这可能是对本文的背离也未可知。
(《豪门》林语堂著,劳陇、劳力译中国青年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版,6.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