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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论类编》可以看作古代文论的一个大工程。从体例看,编者把中国古代文论分为创作论、文源论、因革论、鉴赏论、作家论等六编。其中创作论占了一半以上的篇幅,这既符合中国古代文论的实际情况,也符合重视文艺内部规律研究的时代潮流。这六编构成了古代文论的基本框架。我以为这种类编的形式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可以一目了然地把握古代文论的整体格局;二是便于专题研究。特别是古代文论中有民族特色的一些范畴,像意境、趣味、文气、风骨等,把有关的论述汇聚在一起,为深入研究提供了不少方便。
本书基本上是语录体,没有注释,但在每一部分前面都有二、三千字的说明,对该部分的内容作简要的评述,并对一些意义比较模糊的概念如文气、风骨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追溯其源流,这对于在古文论领域涉足未深的读者是有帮助的。编者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对古文论的评价上。应当承认,这些评价大都是比较精当的。如在比较“言志说”、“感情说”与“性情说”时指出,“言志说”往往更多地注重思想——儒家思想,对感情的强调没有“感情说”那样强烈,而“感情说”光讲感情忽视思想,又带有片面性。“性情说”在理论上更完善一些。因为“性情”的内涵,不仅包括思想,还包括感情以及气质、禀性等。这种评论对读者是有启发的。又如“创作论”之二的“说明”中,编者论述了有关“文与道”的问题,指出道学家用“道”排斥感情,用“道”否定“文”,是“愚妄和偏见”,“是扼杀文艺的荒谬理论”,而古文家韩愈提出的“不平则鸣”等等,不仅没有排斥感情,还很重视文辞,则是颇有“可取之处”。这种说明就不只是对资料的简单评价,而是有所分析批判了。又如编者引袁枚“诗者,人之性情也。其言动心,其色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后,指出“这种非功利的纯艺术观点,颇有点离经叛道色彩,在当时不啻空谷足音”,“就其冲破儒家的思想标准来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评价无疑是中肯的。但编者又认为古文家“主张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而又把思想性放在第一位的,人数最多,也最有道理”。这种看法却值得斟酌,当然,编者完全可以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
(《中国古代文论类编》,林英编,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六月第一版,<上>10.50元;<下>8.50元)
本书基本上是语录体,没有注释,但在每一部分前面都有二、三千字的说明,对该部分的内容作简要的评述,并对一些意义比较模糊的概念如文气、风骨等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追溯其源流,这对于在古文论领域涉足未深的读者是有帮助的。编者的观点集中体现在对古文论的评价上。应当承认,这些评价大都是比较精当的。如在比较“言志说”、“感情说”与“性情说”时指出,“言志说”往往更多地注重思想——儒家思想,对感情的强调没有“感情说”那样强烈,而“感情说”光讲感情忽视思想,又带有片面性。“性情说”在理论上更完善一些。因为“性情”的内涵,不仅包括思想,还包括感情以及气质、禀性等。这种评论对读者是有启发的。又如“创作论”之二的“说明”中,编者论述了有关“文与道”的问题,指出道学家用“道”排斥感情,用“道”否定“文”,是“愚妄和偏见”,“是扼杀文艺的荒谬理论”,而古文家韩愈提出的“不平则鸣”等等,不仅没有排斥感情,还很重视文辞,则是颇有“可取之处”。这种说明就不只是对资料的简单评价,而是有所分析批判了。又如编者引袁枚“诗者,人之性情也。其言动心,其色夺目,其味适口,其音悦耳,便是佳诗”后,指出“这种非功利的纯艺术观点,颇有点离经叛道色彩,在当时不啻空谷足音”,“就其冲破儒家的思想标准来说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评价无疑是中肯的。但编者又认为古文家“主张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而又把思想性放在第一位的,人数最多,也最有道理”。这种看法却值得斟酌,当然,编者完全可以坚持自己的学术观点。
(《中国古代文论类编》,林英编,海峡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八年六月第一版,<上>10.50元;<下>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