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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起强奸案,劫财又劫色,罪恶背后却是执法者的漠视和纵容……
1.凶杀案
2004年1月12日下午,河南省获嘉县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在冯庄镇人民胜利渠9号桥下发现一具无名女尸。死者全身赤裸,颈部勒有一条蓝色毛巾。经法医检验,死者20岁左右,系被强奸后,勒其颈部窒息死亡。而在此之前的2003年11月12日,同属新乡市的原阳县公安局在一水沟内也发现一具20岁左右的无名裸体女尸。
新乡市公安局经对“1·12”和“11·12”案件中提取的精液进行DNA检验,两案为同一名犯罪分子所为,可以并案侦查。新乡市公安局遂成立了以局长丁保东为指挥长的“1·12”系列杀人案侦破指挥部,抽调200余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警方对现场勘验分析后认为,两案的案发现场并非作案现场,均为抛尸现场,尸源应在郑州方向,作案现场也可能在郑州。同时根据犯罪分子朝一个方向抛尸、区域相对固定来看,他对地形比较熟悉,有可能是本地在郑州打工、具备车辆的人员。指挥部决定双管齐下,让部分民警移师郑州查找尸源,同时查找相关目击证人。
警方在新乡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查找无名尸源和失踪人员”专项行动,民警挨家挨户走访群众。2004年4月19日,民警通过一名河南省打工人员获悉,“1·12”案件无名女尸为南召县的温梅。
20岁的温梅原在河南省民权县打工。2004年1月11日,温梅和男友郭永从民权坐火车回南召,在郑州转车时被郑州市二七公安分局蜜蜂张派出所治安员王怀义、陈卫东等人传讯,郭永被罚款后放走,而温梅则不知去向。指挥部决定立即抓捕王怀义、陈卫东等人。
此时的王怀义、陈卫东等治安员,在蜜蜂张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国的带领下,正在湖北省十堰市游山玩水。2004年4月24日,在王建国的配合下,警方将王怀义等人抓获。在抽取4人血液检验的同时,专案组对4人进行了突审。4人除了承认敲诈郭永一事外,其他的就一问三不知。第二天,检验结果出来了,警方认定王怀义为“1·12”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在科学的证据面前,王怀义低下了罪恶的头。
2.被捕
王怀义是河南省武陟县占店镇人,36岁。他体格强悍,性格残暴,中学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晃荡。1986年8月,他因替一名盗窃犯窝藏1000元钱被郑州市火车站分局劳教一年。1991年1月,王怀义因犯抢劫罪被武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4年被假释。王怀义出狱后,又到郑州混天下。
像孙猴子经过炼丹炉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一样,王怀义经过两次“炼狱”也练就了特殊本领——能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久病成良医”的王怀义成了有特殊才能的人物,1995年10月,他被“慧眼识真金”的派出所民警王建国发展为派出所的“特情耳目”,而后又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治安员。
之后,王怀义利用这一“特殊”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人称“黑白通吃”。大发不义之财后,王怀义又买了一辆银灰色昌河面包车包装了自己。当王怀义衣锦还乡时,惹得同村人煞是羡慕。
据王怀义交代,2000年,他与一个叫罗艳的女子认识并非法姘居。罗艳是河南禹州人,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兼做保险业务。2000年7月,王怀义接到罗艳打来的“艳电”,就赶到她的住处。罗艳提出要买房子,向王怀义借1万元钱,并威胁他说如不答应就将他俩的事告诉他老婆。王怀义怕惹恼了她给自己捅马蜂窝,就满口答应了,心里却非常恼怒。
激情过后,王怀义乘罗艳不备用毛巾勒死了她,并开着警车将罗艳的尸体抛到了新乡县小冀镇高村南人民胜利渠内。
杀了罗艳后,王怀义心里非常害怕,总担心事情会败露。然而,两年过去了,一切都平安无事,他那颗蛰伏已久的罪恶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2002年3月20日晚,王怀义开着自己的昌河面包车在街上逛悠,遇到邻居张霞。张霞的“新潮流”理发店和王怀义老婆的理发店门挨门,王怀义对她垂涎已久,但碍于老婆盯得紧,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几经挑逗,张霞默许了王怀义的求欢。
一番激战之后,王怀义对张霞说:“这事你可不能跟我老婆說。”“这不算啥事,没事的。”张霞边穿衣服边说。虽然得到张霞的口头保证,王怀义还是放心不下,他要杀人灭口,就双手卡死了张霞的脖子。
杀死张霞后,王怀义从她身上搜出500元钱和一个银灰色摩托罗拉手机,把她的衣服全部脱下,将尸体扔到获嘉县亢村镇北村一口机井里,然后开车绝尘而去。
2003年3月20日凌晨,王怀义将清洁工丁花用车劫持到黄河大堤上强奸后杀害。
2003年3月26日夜,王怀义将在郑州市某洗浴中心的李英骗到河南省中牟县奸污后抢劫杀人。
2003年11月12日夜,王怀义将来郑州打工的女子朱红用车劫持到黄河大堤上强奸后杀害。
恶魔王怀义杀死6名无辜女青年,使数个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渊。当警察问他强奸后为啥还要杀人时,他说:“我恨女人。我娘死得早,我从小被伯父收养,伯母经常打我,我就发誓长大了要杀女人。”
2004年9月2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怀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赔偿被害人亲属1至2万元损失。2005年1月30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王怀义被执行死刑。
3.知法犯法
王怀义被抓捕后,蜜蜂张派出所所长范景诗、副所长王建国、民警赵伟、治安员刘红克、陈卫东等人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随着他们的供述,一系列由派出所所长授意治安员采取“干拍”、“放鹰”等方式对嫖客和无辜受害人敲诈勒索的案件被揭露了出来。 “干拍”就是治安员发现有嫖娼卖淫的可疑人员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直接将可疑人员带回派出所盘查、罚款。“放鹰”就是治安员与卖淫女相勾结,在嫖客嫖完后,将嫖客抓走罚款。
2003年10月,时任蜜蜂张派出所所长的范景诗因规范化管理搞得不好被二七分局免职。当月复职后,范景诗找到副所长王建国面授机宜,所里开支大,资金少,让他搞一些卖淫嫖娼人员的罚款来弥补,并许诺罚款的40%给王建国,再由王建国提成30%给特情耳目。
在此之前所里也这样做过,但都是小心翼翼的。王建国得到授意后,就让他的耳目孙战军、刘红克、王怀义等人去摸这方面的线索,然后由王建国亲自或派其他民警把人带回。王建国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让孙战军他们问供、与嫖客谈罚款,自己在幕后指挥。
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王怀义、陈卫东等人将民权县一乡政府工作人员崔炮和一酒店服务员带到派出所,以嫖娼为名威胁要对其拘留,向其索要现金1万元,后经讨价还价降至8000元。王怀义等人扣下3000元后将剩下的5000元交给王建国。
王怀义等人除了敲诈嫖客外,对清白无辜的人也不放过。2003年11月26日上午,来郑州出差的王翔和其女友姜辉在郑州市银基商贸城附近购买衣服时,被治安员吴文生等人“干拍”带到蜜蜂张派出所,以嫖娼、拘留相威胁,迫使王翔交罚款5000元。
他们还“放水养鱼”,让卖淫女去勾引嫖客,他们罚款,再给卖淫女一些提成。2004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王怀义接到卖淫女“娜娜”的电话,说她在漓江饭店与嫖客宋民在一起。王怀义等人将宋民抓获,迫使宋民交现金1万元。王怀义得提成700元,“娜娜”得奖励800元。
为了多弄罚款,他们可谓绞尽脑汁。治安员孙战军的一个朋友何峰说他认识一个卖淫女。孙战军就干脆在宾馆开了一个房间,自己掏钱让何峰去嫖这个卖淫女,然后将她带回派出所,让她供出嫖客。结果,卖淫女“咬”出三四个嫖客,一下就罚了17000元。
在范景诗、王建国的纵容下,王怀义等人肆意妄为,以种种非法手段在社会上敲诈,后经法院查明,王怀义等人共敲诈勒索14起,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
4.色财命都要
治安员本身没有执法权,在没有民警出面查案的情况下,王怀义等人仅靠范景诗、王建国的授意,就敢以办案人员的身份,以“干拍”的方式将人员带回派出所敲诈。王怀义等人敲诈勒索郭永、温梅一案就是他们“干拍”的代表作。
郭永是民权县某厂技术员。2004年1月11日,郭永送在民权县梦幻大酒店打工的女友温梅回南召老家过年。到郑州后,郭永买好两张去南召县的汽车票后已是中午时分,正在两人手挽手行走时,一辆警车在他们面前突然停下,从警车上下来4个并未穿警服的人,拦住他们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要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继续盘查。
到了派出所,郭永哪见过这种阵势,痛哭流涕地承认了自己和温梅的不正当关系,并表示愿意悔改,还请“警察”同志高抬贵手。王怀义等人先是威胁要对郭永劳教半年,后同意交1万元罚款后放人。经过讨价还价,并经同是民权老乡的治安员陈卫东“讲情”,罚款降为2000元。他们放走郭永后,也将温梅放走了。王怀义对温梅的美貌垂涎三尺,在温梅临走之前记下了她的手机号。天刚擦黑,王怀义就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急忙给温梅打电话,约她出来一块玩玩。有“警察”相邀,温梅爽快地答应了。王怀义异常兴奋,忙开着自己的昌河车接上了温梅。
两人吃了饭后,温梅对王怀义说她明天要回老家,身上没钱了,让他陪她去自助取款机上取些钱来。取钱时,温梅不会操作,就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了王怀义,让他帮助自己取了200元钱。王怀义发现温梅的银行卡上还有1400元钱,就产生了谋财害命的恶念。
王怀义便对她说:“去我家玩玩吧。”然后,他开车向北一路狂奔,过了黄河大桥,又狂奔了十几里地停了下来。温梅感到一阵阵恐惧,她想不明白“警察”怎么会住在这个鬼地方。随后,温梅在王怀义的逼迫下,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
激情过后,温梅哀求道:“好哥哥,赶快送我回去吧,我好怕。”此时,王怀义已由色狼变成了恶狼,露出了狰狞的面孔:“不要怕,我这就送你回老家。”说着,他取出两副手铐,铐住温梅的双手和脚,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
温梅惊恐万状,瞪大恐惧的双眼哀求“警察哥哥”放过她,她愿把钱都给他。王怀义早已失去人性,丝毫不为所动。温梅至死也不明白这个披着人皮的“警察”哥哥咋这么狠毒,要色要财还要命。
王怀义从温梅身上搜出200元钱、手机和银行卡后,将她的衣服脱光后扔到一座桥下的水渠里,然后开车回到郑州。
5.弊端
王怀义被抓捕后,范景诗感到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也要出大事,惶惶不可终日。原来他是个“百万富翁”,担心自己的那百万巨额财产被查出来。
范景诗不愧是侦查员出身,他决定演一场反侦查的游戏。2004年4月25日,也就是王懷义被捕的第二天,蜜蜂张派出所的全体民警被集合到金水公安分局开会。散会后,范景诗就给朋友张进打电话,将他约到上岛咖啡店。范景诗忧心忡忡地对张进说,所里出了点事,他手里有百万存款,怕组织审查,让张进帮个忙:“你就说你和老婆闹离婚,怕她分走家产,就把70多万让我替你存起来。”两人商量了具体细节后仍感觉不放心,又把范景诗的老婆冬梅找来,3人统一了口径,才匆匆散去。
2004年5月22日,侦查机关依法在范景诗家中查出银行存单及现金共计104万余元及价值9.9万元的房产一套。经核实,范景诗夫妇合法收入59.6万元,有价值7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范景诗很快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的强大攻势下,范景诗他们精心订立的攻守同盟是那样不堪一击,3人很快缴械投降,供出了事实真相。
2005年3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范景诗判决,范景诗身为派出所所长,无视国法和国家工作人员职责,超越职权,违规使用治安员查处卖淫嫖娼案件,并擅自决定收取罚款后截留至所内自支;被告人王建国身为派出所副所长,明知所长范景诗的决定违反规定和办案程序,非但不抵制,反而主动响应,积极实施。二人的行为造成了治安员多次采用非法手段,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进行敲诈勒索,并致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
范景诗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范景诗财产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王建国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案暴露了治安员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河南省公安厅鉴于本案的教训已下文进行整顿,除一部分治安员转为正式民警外,其余的全部清退。
1.凶杀案
2004年1月12日下午,河南省获嘉县公安局根据群众报警,在冯庄镇人民胜利渠9号桥下发现一具无名女尸。死者全身赤裸,颈部勒有一条蓝色毛巾。经法医检验,死者20岁左右,系被强奸后,勒其颈部窒息死亡。而在此之前的2003年11月12日,同属新乡市的原阳县公安局在一水沟内也发现一具20岁左右的无名裸体女尸。
新乡市公安局经对“1·12”和“11·12”案件中提取的精液进行DNA检验,两案为同一名犯罪分子所为,可以并案侦查。新乡市公安局遂成立了以局长丁保东为指挥长的“1·12”系列杀人案侦破指挥部,抽调200余名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警方对现场勘验分析后认为,两案的案发现场并非作案现场,均为抛尸现场,尸源应在郑州方向,作案现场也可能在郑州。同时根据犯罪分子朝一个方向抛尸、区域相对固定来看,他对地形比较熟悉,有可能是本地在郑州打工、具备车辆的人员。指挥部决定双管齐下,让部分民警移师郑州查找尸源,同时查找相关目击证人。
警方在新乡市开展了大规模的“查找无名尸源和失踪人员”专项行动,民警挨家挨户走访群众。2004年4月19日,民警通过一名河南省打工人员获悉,“1·12”案件无名女尸为南召县的温梅。
20岁的温梅原在河南省民权县打工。2004年1月11日,温梅和男友郭永从民权坐火车回南召,在郑州转车时被郑州市二七公安分局蜜蜂张派出所治安员王怀义、陈卫东等人传讯,郭永被罚款后放走,而温梅则不知去向。指挥部决定立即抓捕王怀义、陈卫东等人。
此时的王怀义、陈卫东等治安员,在蜜蜂张派出所副所长王建国的带领下,正在湖北省十堰市游山玩水。2004年4月24日,在王建国的配合下,警方将王怀义等人抓获。在抽取4人血液检验的同时,专案组对4人进行了突审。4人除了承认敲诈郭永一事外,其他的就一问三不知。第二天,检验结果出来了,警方认定王怀义为“1·12”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在科学的证据面前,王怀义低下了罪恶的头。
2.被捕
王怀义是河南省武陟县占店镇人,36岁。他体格强悍,性格残暴,中学毕业后就在社会上晃荡。1986年8月,他因替一名盗窃犯窝藏1000元钱被郑州市火车站分局劳教一年。1991年1月,王怀义因犯抢劫罪被武陟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1994年被假释。王怀义出狱后,又到郑州混天下。
像孙猴子经过炼丹炉练就了一副火眼金睛一样,王怀义经过两次“炼狱”也练就了特殊本领——能在人头攒动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久病成良医”的王怀义成了有特殊才能的人物,1995年10月,他被“慧眼识真金”的派出所民警王建国发展为派出所的“特情耳目”,而后又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治安员。
之后,王怀义利用这一“特殊”身份招摇撞骗,敲诈勒索,人称“黑白通吃”。大发不义之财后,王怀义又买了一辆银灰色昌河面包车包装了自己。当王怀义衣锦还乡时,惹得同村人煞是羡慕。
据王怀义交代,2000年,他与一个叫罗艳的女子认识并非法姘居。罗艳是河南禹州人,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兼做保险业务。2000年7月,王怀义接到罗艳打来的“艳电”,就赶到她的住处。罗艳提出要买房子,向王怀义借1万元钱,并威胁他说如不答应就将他俩的事告诉他老婆。王怀义怕惹恼了她给自己捅马蜂窝,就满口答应了,心里却非常恼怒。
激情过后,王怀义乘罗艳不备用毛巾勒死了她,并开着警车将罗艳的尸体抛到了新乡县小冀镇高村南人民胜利渠内。
杀了罗艳后,王怀义心里非常害怕,总担心事情会败露。然而,两年过去了,一切都平安无事,他那颗蛰伏已久的罪恶之心又开始蠢蠢欲动了。2002年3月20日晚,王怀义开着自己的昌河面包车在街上逛悠,遇到邻居张霞。张霞的“新潮流”理发店和王怀义老婆的理发店门挨门,王怀义对她垂涎已久,但碍于老婆盯得紧,一直没有机会下手。几经挑逗,张霞默许了王怀义的求欢。
一番激战之后,王怀义对张霞说:“这事你可不能跟我老婆說。”“这不算啥事,没事的。”张霞边穿衣服边说。虽然得到张霞的口头保证,王怀义还是放心不下,他要杀人灭口,就双手卡死了张霞的脖子。
杀死张霞后,王怀义从她身上搜出500元钱和一个银灰色摩托罗拉手机,把她的衣服全部脱下,将尸体扔到获嘉县亢村镇北村一口机井里,然后开车绝尘而去。
2003年3月20日凌晨,王怀义将清洁工丁花用车劫持到黄河大堤上强奸后杀害。
2003年3月26日夜,王怀义将在郑州市某洗浴中心的李英骗到河南省中牟县奸污后抢劫杀人。
2003年11月12日夜,王怀义将来郑州打工的女子朱红用车劫持到黄河大堤上强奸后杀害。
恶魔王怀义杀死6名无辜女青年,使数个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渊。当警察问他强奸后为啥还要杀人时,他说:“我恨女人。我娘死得早,我从小被伯父收养,伯母经常打我,我就发誓长大了要杀女人。”
2004年9月2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怀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赔偿被害人亲属1至2万元损失。2005年1月30日,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王怀义被执行死刑。
3.知法犯法
王怀义被抓捕后,蜜蜂张派出所所长范景诗、副所长王建国、民警赵伟、治安员刘红克、陈卫东等人也被采取了强制措施。随着他们的供述,一系列由派出所所长授意治安员采取“干拍”、“放鹰”等方式对嫖客和无辜受害人敲诈勒索的案件被揭露了出来。 “干拍”就是治安员发现有嫖娼卖淫的可疑人员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直接将可疑人员带回派出所盘查、罚款。“放鹰”就是治安员与卖淫女相勾结,在嫖客嫖完后,将嫖客抓走罚款。
2003年10月,时任蜜蜂张派出所所长的范景诗因规范化管理搞得不好被二七分局免职。当月复职后,范景诗找到副所长王建国面授机宜,所里开支大,资金少,让他搞一些卖淫嫖娼人员的罚款来弥补,并许诺罚款的40%给王建国,再由王建国提成30%给特情耳目。
在此之前所里也这样做过,但都是小心翼翼的。王建国得到授意后,就让他的耳目孙战军、刘红克、王怀义等人去摸这方面的线索,然后由王建国亲自或派其他民警把人带回。王建国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的,就让孙战军他们问供、与嫖客谈罚款,自己在幕后指挥。
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王怀义、陈卫东等人将民权县一乡政府工作人员崔炮和一酒店服务员带到派出所,以嫖娼为名威胁要对其拘留,向其索要现金1万元,后经讨价还价降至8000元。王怀义等人扣下3000元后将剩下的5000元交给王建国。
王怀义等人除了敲诈嫖客外,对清白无辜的人也不放过。2003年11月26日上午,来郑州出差的王翔和其女友姜辉在郑州市银基商贸城附近购买衣服时,被治安员吴文生等人“干拍”带到蜜蜂张派出所,以嫖娼、拘留相威胁,迫使王翔交罚款5000元。
他们还“放水养鱼”,让卖淫女去勾引嫖客,他们罚款,再给卖淫女一些提成。2004年1月初的一天晚上,王怀义接到卖淫女“娜娜”的电话,说她在漓江饭店与嫖客宋民在一起。王怀义等人将宋民抓获,迫使宋民交现金1万元。王怀义得提成700元,“娜娜”得奖励800元。
为了多弄罚款,他们可谓绞尽脑汁。治安员孙战军的一个朋友何峰说他认识一个卖淫女。孙战军就干脆在宾馆开了一个房间,自己掏钱让何峰去嫖这个卖淫女,然后将她带回派出所,让她供出嫖客。结果,卖淫女“咬”出三四个嫖客,一下就罚了17000元。
在范景诗、王建国的纵容下,王怀义等人肆意妄为,以种种非法手段在社会上敲诈,后经法院查明,王怀义等人共敲诈勒索14起,严重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
4.色财命都要
治安员本身没有执法权,在没有民警出面查案的情况下,王怀义等人仅靠范景诗、王建国的授意,就敢以办案人员的身份,以“干拍”的方式将人员带回派出所敲诈。王怀义等人敲诈勒索郭永、温梅一案就是他们“干拍”的代表作。
郭永是民权县某厂技术员。2004年1月11日,郭永送在民权县梦幻大酒店打工的女友温梅回南召老家过年。到郑州后,郭永买好两张去南召县的汽车票后已是中午时分,正在两人手挽手行走时,一辆警车在他们面前突然停下,从警车上下来4个并未穿警服的人,拦住他们要求其出示身份证,并要将他们带回派出所继续盘查。
到了派出所,郭永哪见过这种阵势,痛哭流涕地承认了自己和温梅的不正当关系,并表示愿意悔改,还请“警察”同志高抬贵手。王怀义等人先是威胁要对郭永劳教半年,后同意交1万元罚款后放人。经过讨价还价,并经同是民权老乡的治安员陈卫东“讲情”,罚款降为2000元。他们放走郭永后,也将温梅放走了。王怀义对温梅的美貌垂涎三尺,在温梅临走之前记下了她的手机号。天刚擦黑,王怀义就按捺不住内心的躁动,急忙给温梅打电话,约她出来一块玩玩。有“警察”相邀,温梅爽快地答应了。王怀义异常兴奋,忙开着自己的昌河车接上了温梅。
两人吃了饭后,温梅对王怀义说她明天要回老家,身上没钱了,让他陪她去自助取款机上取些钱来。取钱时,温梅不会操作,就将银行卡密码告诉了王怀义,让他帮助自己取了200元钱。王怀义发现温梅的银行卡上还有1400元钱,就产生了谋财害命的恶念。
王怀义便对她说:“去我家玩玩吧。”然后,他开车向北一路狂奔,过了黄河大桥,又狂奔了十几里地停了下来。温梅感到一阵阵恐惧,她想不明白“警察”怎么会住在这个鬼地方。随后,温梅在王怀义的逼迫下,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
激情过后,温梅哀求道:“好哥哥,赶快送我回去吧,我好怕。”此时,王怀义已由色狼变成了恶狼,露出了狰狞的面孔:“不要怕,我这就送你回老家。”说着,他取出两副手铐,铐住温梅的双手和脚,用毛巾勒住她的脖子。
温梅惊恐万状,瞪大恐惧的双眼哀求“警察哥哥”放过她,她愿把钱都给他。王怀义早已失去人性,丝毫不为所动。温梅至死也不明白这个披着人皮的“警察”哥哥咋这么狠毒,要色要财还要命。
王怀义从温梅身上搜出200元钱、手机和银行卡后,将她的衣服脱光后扔到一座桥下的水渠里,然后开车回到郑州。
5.弊端
王怀义被抓捕后,范景诗感到会“拔出萝卜带出泥”,自己也要出大事,惶惶不可终日。原来他是个“百万富翁”,担心自己的那百万巨额财产被查出来。
范景诗不愧是侦查员出身,他决定演一场反侦查的游戏。2004年4月25日,也就是王懷义被捕的第二天,蜜蜂张派出所的全体民警被集合到金水公安分局开会。散会后,范景诗就给朋友张进打电话,将他约到上岛咖啡店。范景诗忧心忡忡地对张进说,所里出了点事,他手里有百万存款,怕组织审查,让张进帮个忙:“你就说你和老婆闹离婚,怕她分走家产,就把70多万让我替你存起来。”两人商量了具体细节后仍感觉不放心,又把范景诗的老婆冬梅找来,3人统一了口径,才匆匆散去。
2004年5月22日,侦查机关依法在范景诗家中查出银行存单及现金共计104万余元及价值9.9万元的房产一套。经核实,范景诗夫妇合法收入59.6万元,有价值70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范景诗很快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在侦查机关的强大攻势下,范景诗他们精心订立的攻守同盟是那样不堪一击,3人很快缴械投降,供出了事实真相。
2005年3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范景诗判决,范景诗身为派出所所长,无视国法和国家工作人员职责,超越职权,违规使用治安员查处卖淫嫖娼案件,并擅自决定收取罚款后截留至所内自支;被告人王建国身为派出所副所长,明知所长范景诗的决定违反规定和办案程序,非但不抵制,反而主动响应,积极实施。二人的行为造成了治安员多次采用非法手段,以查处卖淫嫖娼为名进行敲诈勒索,并致人死亡的危害后果,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情节特别严重。
范景诗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范景诗财产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王建国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此案暴露了治安员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河南省公安厅鉴于本案的教训已下文进行整顿,除一部分治安员转为正式民警外,其余的全部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