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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闻——是借助电视传播的视听信号,以形象和画面语言来传播新闻信息的,是以具体、生动的直观形象,把正在发生或发展变化的事实活生生的展现在观众面前。
电视新闻定义涉及的“事实”,是指新闻的本源事实。从内容上讲,电视新闻必须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信息;从形式上讲,电视新闻用声画加以表现。如果没有事实,就不成其为新闻,如果背离了事实,那就是谣言。作为反映客观事实的电视新闻,冲击力、传播面远远超过其他媒体。电视新闻,应该表现现象的真实、本质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的一些电视新闻工作者有意无意的违背了电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一是自然主义表现手法抓不住事件的着眼点和侧重点(角度)无目的、无计划,制作后的电视新闻,条理不清,主题不明确,思想性、指导性不强。二是生搬硬套混淆电视新闻节目与文艺节目的区别,用拍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的手法拍摄新闻。不用视平线高度、正常视野拍摄画面,让观众从形式上感到不真实。三是以假充真,欺骗群众。事过境迁,任意补拍镜头。四是任意拔高,单纯追求新闻价值。把正在试产的产品说成是已经批量生产投放市场;把七分成绩说成十分成绩;把质量一般的产品说成是国内外享有盛誉;把大家的成绩、集体的功绩,全部荣记在一个人身上。五是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用电视新闻蒙太奇的手法错误的借用镜头,如甲地的风光景色、楼堂瓦舍,借用到乙地的主题内容里。六是镜头公式化,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为拍一条新闻,或一个镜头,动员全村、全场人力、物力,造成巨大浪费,拍出的镜头、失去原来的真面貌。为此,我们在电视新闻制作过程中坚持真实性的原则。
一、电视节目制作应依据客观事实创作完成的过程。一个电视节目都应该具有鲜明、深刻的主题,同时又具有一个恰当的声画表现形式。所以电视节目的制作包括主题思想的提炼,内容情节的构思以及使用一定技术设备完成设置过程。在众多种类电视节目制作中,电视新闻节目(例如新闻专题、新闻现场直播、尤其是重大的突发事件和动态性的新闻报道)的制作与众不同。新闻节目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所做的报道。是围绕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以及原因及结果的新闻要素所做的如实交代。内容的真实性是新闻的起码要求。因此对电视新闻节目的内容绝不容许“编造”和“虚构”。这一点是电视新闻节目同其他类型电视节目(文艺类、电视剧)本质上的区别。
“真实性是电视新闻的生命”。电视新闻是对客观事物做如实的反映,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具体要求:新闻的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必须真实准确,例如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地、发生了一起什么事件,起因是什么,最终结果是什么,或给人留下悬念……正在处理之中……等必须完全真实。
二、电视新闻背景材料的介绍必须完全真实,做到全面客观,杜绝片面性和绝对化报道。如:采访报道某企业连续几年实现利润几百万,创利税十几万元……报道时应考虑综合因素:当时的政策、社会环境、自身条件、企业素质等诸多因素。当然,企业的管理十分关键,起着决定因素,切忌报到时将成绩归结为一人、一点。同时应注意报道时成绩背后存在的问题。
三、对新闻事件中的情节描写、数字运用、人物语言及人物的心理活动、思想变化感情起伏的介绍必须真实,不能凭空想像、任意添加、无限升华、拔高。电视新闻、包括其他传播媒介的新闻,最忌将记者本身的主观合理想象渗透到新闻报道之中。反之会使观众(受众)感到不贴近、不实在、甚至会认为记者在说谎。同时对新闻的解释要合乎事实本身的逻辑。
电视新闻不是说教,要原原本本讲事实,最好不惘下结论。记者编辑在电视新闻制作中应,让观众从大量的新闻事实中去自己“品味”、去下结论,不要去强加于人,更不要去教训人。每一条电视新闻都和现实联系在一起,都是客观实际的反应,是现实生活中最新鲜、最具生命力的东西。在电视新闻的采访中,应采取“选、等、抢”的方法来进行。“选、等、抢”是指通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严密的组织安排(指记者、采录人员)对客观事实挑选出最能代表事物本质的真实形象;在尽量不干预、影响生活、工作的情况下,等待最佳时机;在合适的摄录角度和光线下,抢拍出最好的场面片段,当然,做到这一点是十分艰难的,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具备分析事物的能力,深入细致的采访作风,敏锐的洞察力和掌握熟练的摄像基本功。
电视新闻制作中的同期声运用是电视新闻真实性的重要要素。声音是电视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中的形象是包含声音的,电视新闻中的同期声(人物对话)、现场音响、机器轰鸣、环境音响、鸟语溪流等是电视画面形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严格的讲,没有声音的电视新闻不是完整的电视新闻,没有声音的画面不是整体意义上的电视画面。当然,一些电视新闻,由于受时间限制、内容制约,不采用同期声传播,并不表明拍摄时没有同期声。采用同期声拍摄的电视新闻,其真实性较强,使观众犹如身临其境之感。
综上所述,真实性原则是电视新闻乃至报刊、广播、通讯社等所有刊发新闻信息机构的生命,失去了真是性原则,便会失去观众(受众),严重影响新闻宣传的信誉。
电视新闻定义涉及的“事实”,是指新闻的本源事实。从内容上讲,电视新闻必须是以事实为根据的信息;从形式上讲,电视新闻用声画加以表现。如果没有事实,就不成其为新闻,如果背离了事实,那就是谣言。作为反映客观事实的电视新闻,冲击力、传播面远远超过其他媒体。电视新闻,应该表现现象的真实、本质的真实和历史的真实。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然而,在现实社会中,我们的一些电视新闻工作者有意无意的违背了电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一是自然主义表现手法抓不住事件的着眼点和侧重点(角度)无目的、无计划,制作后的电视新闻,条理不清,主题不明确,思想性、指导性不强。二是生搬硬套混淆电视新闻节目与文艺节目的区别,用拍电影故事片和电视剧的手法拍摄新闻。不用视平线高度、正常视野拍摄画面,让观众从形式上感到不真实。三是以假充真,欺骗群众。事过境迁,任意补拍镜头。四是任意拔高,单纯追求新闻价值。把正在试产的产品说成是已经批量生产投放市场;把七分成绩说成十分成绩;把质量一般的产品说成是国内外享有盛誉;把大家的成绩、集体的功绩,全部荣记在一个人身上。五是张冠李戴,移花接木。用电视新闻蒙太奇的手法错误的借用镜头,如甲地的风光景色、楼堂瓦舍,借用到乙地的主题内容里。六是镜头公式化,兴师动众、劳民伤财。为拍一条新闻,或一个镜头,动员全村、全场人力、物力,造成巨大浪费,拍出的镜头、失去原来的真面貌。为此,我们在电视新闻制作过程中坚持真实性的原则。
一、电视节目制作应依据客观事实创作完成的过程。一个电视节目都应该具有鲜明、深刻的主题,同时又具有一个恰当的声画表现形式。所以电视节目的制作包括主题思想的提炼,内容情节的构思以及使用一定技术设备完成设置过程。在众多种类电视节目制作中,电视新闻节目(例如新闻专题、新闻现场直播、尤其是重大的突发事件和动态性的新闻报道)的制作与众不同。新闻节目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所做的报道。是围绕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以及原因及结果的新闻要素所做的如实交代。内容的真实性是新闻的起码要求。因此对电视新闻节目的内容绝不容许“编造”和“虚构”。这一点是电视新闻节目同其他类型电视节目(文艺类、电视剧)本质上的区别。
“真实性是电视新闻的生命”。电视新闻是对客观事物做如实的反映,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具体要求:新闻的五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必须真实准确,例如某年、某月、某日在何地、发生了一起什么事件,起因是什么,最终结果是什么,或给人留下悬念……正在处理之中……等必须完全真实。
二、电视新闻背景材料的介绍必须完全真实,做到全面客观,杜绝片面性和绝对化报道。如:采访报道某企业连续几年实现利润几百万,创利税十几万元……报道时应考虑综合因素:当时的政策、社会环境、自身条件、企业素质等诸多因素。当然,企业的管理十分关键,起着决定因素,切忌报到时将成绩归结为一人、一点。同时应注意报道时成绩背后存在的问题。
三、对新闻事件中的情节描写、数字运用、人物语言及人物的心理活动、思想变化感情起伏的介绍必须真实,不能凭空想像、任意添加、无限升华、拔高。电视新闻、包括其他传播媒介的新闻,最忌将记者本身的主观合理想象渗透到新闻报道之中。反之会使观众(受众)感到不贴近、不实在、甚至会认为记者在说谎。同时对新闻的解释要合乎事实本身的逻辑。
电视新闻不是说教,要原原本本讲事实,最好不惘下结论。记者编辑在电视新闻制作中应,让观众从大量的新闻事实中去自己“品味”、去下结论,不要去强加于人,更不要去教训人。每一条电视新闻都和现实联系在一起,都是客观实际的反应,是现实生活中最新鲜、最具生命力的东西。在电视新闻的采访中,应采取“选、等、抢”的方法来进行。“选、等、抢”是指通过周密的调查研究,严密的组织安排(指记者、采录人员)对客观事实挑选出最能代表事物本质的真实形象;在尽量不干预、影响生活、工作的情况下,等待最佳时机;在合适的摄录角度和光线下,抢拍出最好的场面片段,当然,做到这一点是十分艰难的,这就要求记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具备分析事物的能力,深入细致的采访作风,敏锐的洞察力和掌握熟练的摄像基本功。
电视新闻制作中的同期声运用是电视新闻真实性的重要要素。声音是电视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中的形象是包含声音的,电视新闻中的同期声(人物对话)、现场音响、机器轰鸣、环境音响、鸟语溪流等是电视画面形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严格的讲,没有声音的电视新闻不是完整的电视新闻,没有声音的画面不是整体意义上的电视画面。当然,一些电视新闻,由于受时间限制、内容制约,不采用同期声传播,并不表明拍摄时没有同期声。采用同期声拍摄的电视新闻,其真实性较强,使观众犹如身临其境之感。
综上所述,真实性原则是电视新闻乃至报刊、广播、通讯社等所有刊发新闻信息机构的生命,失去了真是性原则,便会失去观众(受众),严重影响新闻宣传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