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室内设计不仅需要对人们的心理、生理等要求予以满足,还要对实用功能、文化内涵、人际交往、人与环境等多项关系基于环境整体的高度来进行综合性地处理,同时还需要将审美价值和审美意义充分地体现出来,对审美情感进行有效地表达。本文首先基于形态学视角看室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其次,分析了整体环境观念下的功能与审美意义表达,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整体环境;功能;审美意义;室内设计
中国分类号:TB4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115(2014)05-130-1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思维也在变化,对于室内设计中的美学要求也在相应地提高,室内设计不仅需要对人们的心理、生理等要求予以满足,还要对实用功能、文化内涵、人际交往、人与环境等多项关系基于环境整体的不同程度来进行综合性地处理,同时还需要将审美价值和审美意义充分地体现出来,对审美情感进行有效地表达,本文就室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进行探讨。
二、基于形态学视角看室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
室内设计的本质就是造型艺术,它是组合多种视觉的物质元素,使之能够具有三维空间形态特征,但是室内设计又不同于其它纯粹欣赏艺术形式,实用的动能属性是室内设计的重要特点。基于形态学视角来看,室内设计中的内容任务及美学要素可以分为以下一些方面:
(一)美学装饰要素
室内整体空间中顶、墙等各界面及柱子等建筑构件,对其进行适当的装饰,构成了完美室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丰富多变的装饰形式和不同装饰材料的质地能够将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特征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也能够展现出不同风格的魅力,体现出设计者的思想与风格设计。
(二)空间要素
室内设计中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给人们以美的感受,同时要合理化布局空间,所以,设计者要赋于空间一种全新的形象,同时也要对时代审美特点和技术特点勇于探索与创新,而不能只是拘泥于过去形成的空间形象。
(三)美学色彩要求
室内色彩除了会影响到视觉环境外,还会对人们的心理、情绪造成直接地影响。科学的运用色彩能够有助于健康、有利于工作,只有将室内设计中的色彩处理得当,才能够获得美的效果,也能够符合空间的功能要求。
美学装饰要素、空间要素、美学色彩要求虽然都有各自不同的价值,但是却不能孤立对待,它们一起构成了室内设计中的美学价值,缺一不可。形态学提供了各美学要素的组合法则,同时还将其应用在研究艺术设计的特征和甄别艺术设计的风格、流派等方面,具体到室内设计而言,主要是考虑如何张扬设计的个性,对室内设计中自我创造的思维特征以非中心、非总体性的思维方式来进行规范、审视,由此可见,形态学视角对于室内设计的创作带来了许多富有成效、且又积极向上的影响。
三、整体环境观念下的功能与审美意义的表达
当代室内设计应该要树立起整体环境的设计观念,这里的“环境”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大环境概念,包括建筑外观在内的广场、街道、庭院,乃至整个社区、地区、城市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其二是指狭义的室内环境,主要包括室内声、光、热、空气质量环境、视觉环境、空间形态等心理环境、物理环境。
每个地方都由于当地的生产力水平、社会背景、气候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差异,进而形成了当地所独有的理想精神、审美取向、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进而形成了丰富多彩、具有个性差异的地域文化,它和气候、物种、地貌等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当地的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室内设计强调“以人为中心”,那么就要求不仅要基于功能方面来对符合人们生存和生活方式所需的实用要求出发设计,而且还应该对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人文关照予以考虑,满足人们的心理愿望。室内设计应该基于大环境整体的高度来表现其风格形式,把室内环境视作一个符号系统,运用符号学的方法、理论来符号化处理设计元素,能够通过对设计形态符号的隐喻功能、象征功能充分运用,来体现审美价值、审美意义,表达审美情感,将室内设计的时代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准确地反映出来。室外大环境的“外”和室内设计的“里”,二者均是不可分离、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室内设计作为大环境系列“链中一环”,切记不可脱离大环境中的社会意义、社会特征、文化、自然来进行孤芳自赏。从目前来看,室内设计还存在着缺乏个性、缺少创新、相互类同的情况,这主要是来自于很多室内设计师不了解大环境这个整体,进而使得设计构思封闭局限,让整个设计流于一般、缺失内涵。
参考文献:
[1]黄薇.中国传统建筑室内设计之美学精神初探[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7).
[2]张雪,詹秦川.浅谈技术美学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J].美与时代(上半月),2009,(07).
[3]王钰锋.浅析我国传统室内设计的意象之美[J].艺术教育,2008,(01).
[4]沈菊,欧阳巨波.室内装饰设计的美学体现[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02).
[5]杨冬江.中国传统室内设计的哲学思想[J].装饰,2006,(03).
关键词:整体环境;功能;审美意义;室内设计
中国分类号:TB48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115(2014)05-130-1
一、前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思维也在变化,对于室内设计中的美学要求也在相应地提高,室内设计不仅需要对人们的心理、生理等要求予以满足,还要对实用功能、文化内涵、人际交往、人与环境等多项关系基于环境整体的不同程度来进行综合性地处理,同时还需要将审美价值和审美意义充分地体现出来,对审美情感进行有效地表达,本文就室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进行探讨。
二、基于形态学视角看室内设计中的美学法则
室内设计的本质就是造型艺术,它是组合多种视觉的物质元素,使之能够具有三维空间形态特征,但是室内设计又不同于其它纯粹欣赏艺术形式,实用的动能属性是室内设计的重要特点。基于形态学视角来看,室内设计中的内容任务及美学要素可以分为以下一些方面:
(一)美学装饰要素
室内整体空间中顶、墙等各界面及柱子等建筑构件,对其进行适当的装饰,构成了完美室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丰富多变的装饰形式和不同装饰材料的质地能够将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特征充分体现出来,同时也能够展现出不同风格的魅力,体现出设计者的思想与风格设计。
(二)空间要素
室内设计中的基本任务就是要给人们以美的感受,同时要合理化布局空间,所以,设计者要赋于空间一种全新的形象,同时也要对时代审美特点和技术特点勇于探索与创新,而不能只是拘泥于过去形成的空间形象。
(三)美学色彩要求
室内色彩除了会影响到视觉环境外,还会对人们的心理、情绪造成直接地影响。科学的运用色彩能够有助于健康、有利于工作,只有将室内设计中的色彩处理得当,才能够获得美的效果,也能够符合空间的功能要求。
美学装饰要素、空间要素、美学色彩要求虽然都有各自不同的价值,但是却不能孤立对待,它们一起构成了室内设计中的美学价值,缺一不可。形态学提供了各美学要素的组合法则,同时还将其应用在研究艺术设计的特征和甄别艺术设计的风格、流派等方面,具体到室内设计而言,主要是考虑如何张扬设计的个性,对室内设计中自我创造的思维特征以非中心、非总体性的思维方式来进行规范、审视,由此可见,形态学视角对于室内设计的创作带来了许多富有成效、且又积极向上的影响。
三、整体环境观念下的功能与审美意义的表达
当代室内设计应该要树立起整体环境的设计观念,这里的“环境”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大环境概念,包括建筑外观在内的广场、街道、庭院,乃至整个社区、地区、城市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其二是指狭义的室内环境,主要包括室内声、光、热、空气质量环境、视觉环境、空间形态等心理环境、物理环境。
每个地方都由于当地的生产力水平、社会背景、气候条件、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差异,进而形成了当地所独有的理想精神、审美取向、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进而形成了丰富多彩、具有个性差异的地域文化,它和气候、物种、地貌等结合在一起构成了当地的文化景观和自然景观。室内设计强调“以人为中心”,那么就要求不仅要基于功能方面来对符合人们生存和生活方式所需的实用要求出发设计,而且还应该对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人文关照予以考虑,满足人们的心理愿望。室内设计应该基于大环境整体的高度来表现其风格形式,把室内环境视作一个符号系统,运用符号学的方法、理论来符号化处理设计元素,能够通过对设计形态符号的隐喻功能、象征功能充分运用,来体现审美价值、审美意义,表达审美情感,将室内设计的时代特色和地域文化内涵准确地反映出来。室外大环境的“外”和室内设计的“里”,二者均是不可分离、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室内设计作为大环境系列“链中一环”,切记不可脱离大环境中的社会意义、社会特征、文化、自然来进行孤芳自赏。从目前来看,室内设计还存在着缺乏个性、缺少创新、相互类同的情况,这主要是来自于很多室内设计师不了解大环境这个整体,进而使得设计构思封闭局限,让整个设计流于一般、缺失内涵。
参考文献:
[1]黄薇.中国传统建筑室内设计之美学精神初探[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07).
[2]张雪,詹秦川.浅谈技术美学在室内设计中的运用[J].美与时代(上半月),2009,(07).
[3]王钰锋.浅析我国传统室内设计的意象之美[J].艺术教育,2008,(01).
[4]沈菊,欧阳巨波.室内装饰设计的美学体现[J].武汉科技学院学报,2006,(02).
[5]杨冬江.中国传统室内设计的哲学思想[J].装饰,20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