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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纪检监察工作有序进行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因而,国有企业必须充分认清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贯彻纪检监察工作的纲领。新时代下国有企业正进行新、旧动能的转换,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对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行优化,保障企业高速、高质量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流程优化
反腐倡廉一直是我党的重要任务,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赖力量,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现象越来越多元化,因而,要求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转型升级,优化工作流程,努力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为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度的保障。
一、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存在的不足
1、企业未能充分认清纪检监察的工作。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将工作重心放在运营管理上,未能将党的从严治党精神移到企业管理上,甚至部分认为过严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其次,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反腐倡廉,当前,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未能真正的了解和认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实际工作开展仅局限在表面形式;最后,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怕被报复、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较多。
2、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国家只是出台了相关的监察法框架,内部具体的法律条文还未落地,导致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参照,无法形成完善、科学的理论体系;其次,现有的监察法还未对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内部的角色定位、工作开展方式以及作用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工作多数采用惯性思维、经验来开展,导致较多的检查工作未能量化、系统化,可操作空间不大,使得腐败有较多的漏洞可利用。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不足。相比于政府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实效性、专业性上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既是在上级纪委的管辖内,同时也是在同级党委的职责管辖内,因而对上级领导的监管力度比较弱;二是同级之间的监管,考虑到企业内部团结,工作往往不好开展;三是纪检监督部门的权力有限,加上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使得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存在很大难度,甚至监督多为事后监督,多在检举或者举报后才形式监督权。同时,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缺少硬件设施、专业技术。
4、国有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素质表现的参差不一,一方面,检查队伍中的成员多数没有受到完整、科学的理论和实践培训,意念不坚定、职业素养不高、作为软弱等问题凸出;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多由企业其他部门兼任,其既不了解该工作的内容,而且在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上不符合工作要求,实际工作中,处理流程、办事程序很容易出现偏差。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的优化对策
1、提高国有企业对紀检监察的认识。意识决定行为,采用“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式,提高国有企业所有员工反腐倡廉的意识,净化企业的发展环境。首先,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教育宣传,一方面,借助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党的最新精神,将党章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另一方面,可借助典型的反面案例,具体分析、警钟长鸣,使全员紧绷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其次,增强全员纪律意识,将党的“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当中,与业务同学习、同研究、同落实,实现“不愿腐”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最后,国有企业可通过开设廉政教育专栏等方式,净化廉政的政治、文化环境,实现经营管理与廉政文化的有效结合。
2、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制度。制度建设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根本,一切活动必须要有法律制度可依。首先,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环节、核心区域的监管,要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法律制度,工作中的人、事、权的监管要在制度条款内,如在人员调用、领导提拔等方面可制定相关的《规避制度》等;其次,由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差异性,企业可制定操控性强的奖惩机制,积极调动企业员工廉政建设的积极性;最后,要保证制度的执行,企业要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企业管理层、重要岗位层可签订相关责任书,使其不可逾越制度底线。
3、国有企业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首先,企业的经营发展,参与、制定战略、决策、资产评估等各环节必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从而确保纪检监察职能的有序开展;其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注重层次分明、轻重缓急,其中,国有企业中的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选人用人四个环节流程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再出现“一言堂、一把抓”的现象;最后,建立执纪问责机制,加强同级对上级、同级对同级的监督力度,实现全范围、零容忍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4、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国有企业内部要加大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力度,完善人员选用、提拔、管理等方面的考评体系,并不断引进优秀的党建、法律、财会等方面的人才,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其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学习,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技能的专业化。
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只有以党精神为引导,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推动监察体制的改革,优化监察流程与路径,才能真正的发挥出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康静.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J].支部建设,2020(36):42-43.
[2]范晓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策略[J].四川党的建设,2020(06):60.
[3]刘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19.
[4]李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常见问题及优化[J].现代国企研究,2019(10):217.
[5]王海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路径研究[D].宁波大学,2018.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0000)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流程优化
反腐倡廉一直是我党的重要任务,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赖力量,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国有企业内部的腐败现象越来越多元化,因而,要求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全面贯彻党的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转型升级,优化工作流程,努力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为企业长远健康的发展提供有力度的保障。
一、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存在的不足
1、企业未能充分认清纪检监察的工作。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支柱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将工作重心放在运营管理上,未能将党的从严治党精神移到企业管理上,甚至部分认为过严的纪检监察工作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其次,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反腐倡廉,当前,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未能真正的了解和认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实际工作开展仅局限在表面形式;最后,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怕被报复、得罪人的畏难情绪较多。
2、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国家只是出台了相关的监察法框架,内部具体的法律条文还未落地,导致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参照,无法形成完善、科学的理论体系;其次,现有的监察法还未对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内部的角色定位、工作开展方式以及作用做出明确规定,相关工作多数采用惯性思维、经验来开展,导致较多的检查工作未能量化、系统化,可操作空间不大,使得腐败有较多的漏洞可利用。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不足。相比于政府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在实效性、专业性上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既是在上级纪委的管辖内,同时也是在同级党委的职责管辖内,因而对上级领导的监管力度比较弱;二是同级之间的监管,考虑到企业内部团结,工作往往不好开展;三是纪检监督部门的权力有限,加上人员专业能力的不足,使得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存在很大难度,甚至监督多为事后监督,多在检举或者举报后才形式监督权。同时,企业纪检监督工作缺少硬件设施、专业技术。
4、国有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内部素质表现的参差不一,一方面,检查队伍中的成员多数没有受到完整、科学的理论和实践培训,意念不坚定、职业素养不高、作为软弱等问题凸出;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多由企业其他部门兼任,其既不了解该工作的内容,而且在专业技能、业务水平上不符合工作要求,实际工作中,处理流程、办事程序很容易出现偏差。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流程的优化对策
1、提高国有企业对紀检监察的认识。意识决定行为,采用“预防为主、惩治为辅”的方式,提高国有企业所有员工反腐倡廉的意识,净化企业的发展环境。首先,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教育宣传,一方面,借助主题活动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党的最新精神,将党章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另一方面,可借助典型的反面案例,具体分析、警钟长鸣,使全员紧绷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其次,增强全员纪律意识,将党的“两个责任”深入贯彻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当中,与业务同学习、同研究、同落实,实现“不愿腐”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最后,国有企业可通过开设廉政教育专栏等方式,净化廉政的政治、文化环境,实现经营管理与廉政文化的有效结合。
2、健全纪检监察工作的法律制度。制度建设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根本,一切活动必须要有法律制度可依。首先,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环节、核心区域的监管,要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法律制度,工作中的人、事、权的监管要在制度条款内,如在人员调用、领导提拔等方面可制定相关的《规避制度》等;其次,由于国有企业发展的差异性,企业可制定操控性强的奖惩机制,积极调动企业员工廉政建设的积极性;最后,要保证制度的执行,企业要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企业管理层、重要岗位层可签订相关责任书,使其不可逾越制度底线。
3、国有企业要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首先,企业的经营发展,参与、制定战略、决策、资产评估等各环节必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从而确保纪检监察职能的有序开展;其次,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注重层次分明、轻重缓急,其中,国有企业中的重大决策、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选人用人四个环节流程是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再出现“一言堂、一把抓”的现象;最后,建立执纪问责机制,加强同级对上级、同级对同级的监督力度,实现全范围、零容忍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4、提高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国有企业内部要加大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力度,完善人员选用、提拔、管理等方面的考评体系,并不断引进优秀的党建、法律、财会等方面的人才,提高纪检监察队伍整体专业素质;其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学习,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技能的专业化。
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只有以党精神为引导,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内容,推动监察体制的改革,优化监察流程与路径,才能真正的发挥出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康静.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助推国有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J].支部建设,2020(36):42-43.
[2]范晓燕.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优化策略[J].四川党的建设,2020(06):60.
[3]刘栋.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研究[D].北京工业大学,2019.
[4]李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常见问题及优化[J].现代国企研究,2019(10):217.
[5]王海雄.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改革的法治化路径研究[D].宁波大学,2018.
(太原市龙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0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