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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有什么用?这要看看人类文明的演进目标何在。一部人类文明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部如何让人享受的历史,说得直白些,就是“怎样对自己好一些再好一些”之发明创造史。于是有了自然科学的“物质”受用,譬如轿车、冰箱、空调等“硬”文化产品都是让人更惬意、更轻松的生活之器具。相对而言,那些“软”文化产品则是用来按摩人类心灵,则是为人类提供诗意、温馨精神生活的资源。譬如宗教、文学、哲学、伦理学等人文学科都是以这个活计为指向的。的确,“形而下”与“形而上”的互补、互动是人类生活逐渐完美的标志。
就“形而上”这一人文学科的理念而言,人类历史上对添加向善、减少向恶的方法做过举不胜举的思考和探讨,也出现过不少哲学流派。在他们艰涩的思想谱系背后,其实并不神秘,也不深奥,说穿了就是怎样让自己更得劲、舒坦、快活些。就我个人的理解,人类出现以来超越观不外乎两种路径:一种是要以仁慈的信仰来消泯人类的自私;一种是要以提升人类的理智来化解自私的渊薮。十八世纪以来的启蒙运动就是极其典型的人类自我修补、再造、提升的个案。由此以来,宗教和理性的冲突占据了人类文明史的主要部分。我们看到,以欧洲为中心的启蒙运动波及了几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启蒙的理性智慧之光洒落在各地,而且呈现出不同的地域化、国别化形态。非常令人失望的是,科学、知识等理性成分的增加并没有使得人类的“向善”因子增加多少或说有什么明显的改观。所以莱因霍尼德·尼布尔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一书中一再申说,以科学为中心的理性,既能服务于善,也能服务于恶。正如历史告诉我们的:希特勒以及日本法西斯利用科学家的发明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并不比科学自身带给人类的福祉少。的确,如果说个人化的无知、愚昧渐渐为理性所取代,但一个为人举目仰望的道德理想社会却收效甚微。而且,事与愿违,在这方面,启蒙运动所极力反对的宗教在后来的历史中显示出了比理性更为有利的力量,尤其是群体道德的无序。
窥探人类的心灵,自私的不可避免性已经为人类自身铁证如山地证明了。尽管这种证明很残酷、很丑陋甚至很猥琐,但却无法抹去。人类向往崇高、神圣、伟大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人类却往往以猥琐、自私、龌龊。以自私憧憬无私,以鄙陋揣摩仁慈,以猥琐追求高大,以龌龊代替神圣,这多少使得人类文明的进程显得无地自容。也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人类文明在一瘸一拐中演绎了几千年后所期待的积淀还是那样捉襟见肘。尼布尔如是说:“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他接下来就叙说了对两种道德分出高下的理由:“一方面是因为要建立起一种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群体的利己主义同个体的利己冲动纠缠在一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当群体与个体的私利在共同的冲动中结合在一起而不是谨慎地分别表达其各自的利益时,这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就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并且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事实上,很多个人不道德的行为是通过群体意见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而由于这种集体意见比较抽象,个人的不道德性可以以淋漓尽致的方式为群体的不道德撑腰打气,甚至助威喝彩、为虎作伥。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强调的重点是社会的不道德,而我这里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能因为这两种道德的比较就因此忽略个体的不道德。两相比较,可能个体比群体更具约束力,但必须看到:个人道德不但不能在社会秩序中起到主导作用,而且靠个人道德来增加群体道德的质量往往是事与愿违。个人自我中心主义的不道德倾向,理性的制约并不比宗教的自律来得有效。1960年,在这本小册子再版时,作者在短短的小“序”中说:“宗教与世俗的自由运动似乎未意识到个人道德与群体道德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不管这一群体是种族、阶级还是国家。……正如我所认识的那样,这一区别就会驳倒许多现在仍然流行的做法,即用道德的方式去解决政治秩序问题。”道德导师不但不能“导”他人,同时也主导不了自我。固然,人类本性除了自私成分,也不乏无私的冲动。于是,就有了“人类的本性被赋予了自私与非自私两种冲动”的说法。可是,“向善”的愿望与“趋恶”(我实在找不出更适合的词汇来)的自然本能往往以胶着的状态无法分离。从文明史的视角看,无论是哪一种哲学流派,也无论哪一种道德理论,都无一例外地主张仁慈、公正、善良和无私。即使是亚当·斯密这样的经济利益的“利己主义”主张者也在其政治伦理中表达了全社会向善的理想。毋庸讳言,人类理性的扩张有利于公正的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良知的缺陷。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善”的责任感还有“残忍”在虎视眈眈。关键在于,“人类群体中非理性的利己倾向会永远顽固地保存下去”,“这些因素会使社会冲突在人类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也许一直要到历史过程结束,社会冲突才会消失。”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接下来要说的则是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尼布尔那里,这两种道德并不总是对立的,有时还是互动的,但又是不能调和的。如同我们感受到的那样,人类道德有两个维度,一维是自然的,一维是社会的。自然的源于内在本性,社会的来自外在诱发。自私与无私的较量在很多情况下是这两个维度的颉頏。与此同时,这两个维度又衍生出两个支撑点,用作者的话语表述即是“集中点”:“一个集中点存在于个人的内在生活中,另一个集中点存在于维持人类社会生活的必要性中。”就此而言,内在的与外在的“点”虽然可以联结,但永远不可能重合,而且由此而来的紧张和冲突时时发生。两种道德视角的张力告诉我们:“从社会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从个人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则是无私。”读完这段话,笔者还想说,这两个视角还可以反过来看,从个人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从社会的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无私——无私于个人,也无私于所属的群体。这里,最为关紧的是群体对个人的要求。当然,群体对个人要求的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作为支撑:对该群体负责。无论是黑手党还是“青红帮”,他们都有这个“义气”。世界大战的发生以及“炮灰”的出现都是因为相信了群体利益和道德的至上。在世界历史上,民族主义者走向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者走向民族主义的例子俯拾皆是。这些事实至少警示我们后人:“历史中的世界,特别是人的群体行为中的世界,绝不是理性所能统治的世界。理性只能作为一种工具,它本身就要受到非理性力量的驱使。”
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理性的作用都显得是那么重要,同时又是那样的无奈。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在一种“知识就是力量”的信仰中走向了一种偏执:唯科学主义和大民主主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对西方民主与科学观念的膜拜和迷信。陈独秀、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一个个思想先驱,当他们作为个体为中国现代性呐喊时,对知识理性的膜拜驱使他们引导着整个社会的走向。当他们不再是独立的思想者,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或“高升”或“隐退”或“革命”后,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道德力量就逐渐消退了:以一种无私者的面目追求社会正义,最后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自我扩张与自我否定同时发生。
进一步说,历史上每一次发生在民族主义体系升级之前的爱国主义都是知识先驱引领的。在中国尤其典型,但结果却往往并不如我们想象得如意,因此尼布尔这样论述在道德困境中还洋洋自得的集体运动行为者说:“爱国主义与低层次的狭隘忠诚相比,是一种利他主义的高级形式,但是从某种绝对的观点来看,爱国主义仅仅是自利的另一种表述。在整个人类的共同体中,群体越大,就越必然要自私地表现自己。群体越有力,就越能够反抗人类心灵所设定的任何社会限制,亦即越不服从内在的道德约束。群体越大,就越难达到共同的想法与共同的目的,因而越不可避免地要靠瞬间的冲动与直接的不加思绪的目的来维持其统一。”这是人类群体最为可悲的一面,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与外在群体的冲突和战争构成了全体团结之道德意志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
集体生活并不一定能达到完美的正义。“大一统”可以在形式上完成,在很多情况下,价值的实现还需要“特区”和“特色”。无论是政治家希特勒把玩的形而下的“地球”还是今天理论家“形而上”全球化的沸腾,它们都只能是幻想式的乌托邦。因为,群体比起个人更缺德!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就“形而上”这一人文学科的理念而言,人类历史上对添加向善、减少向恶的方法做过举不胜举的思考和探讨,也出现过不少哲学流派。在他们艰涩的思想谱系背后,其实并不神秘,也不深奥,说穿了就是怎样让自己更得劲、舒坦、快活些。就我个人的理解,人类出现以来超越观不外乎两种路径:一种是要以仁慈的信仰来消泯人类的自私;一种是要以提升人类的理智来化解自私的渊薮。十八世纪以来的启蒙运动就是极其典型的人类自我修补、再造、提升的个案。由此以来,宗教和理性的冲突占据了人类文明史的主要部分。我们看到,以欧洲为中心的启蒙运动波及了几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启蒙的理性智慧之光洒落在各地,而且呈现出不同的地域化、国别化形态。非常令人失望的是,科学、知识等理性成分的增加并没有使得人类的“向善”因子增加多少或说有什么明显的改观。所以莱因霍尼德·尼布尔在《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一书中一再申说,以科学为中心的理性,既能服务于善,也能服务于恶。正如历史告诉我们的:希特勒以及日本法西斯利用科学家的发明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并不比科学自身带给人类的福祉少。的确,如果说个人化的无知、愚昧渐渐为理性所取代,但一个为人举目仰望的道德理想社会却收效甚微。而且,事与愿违,在这方面,启蒙运动所极力反对的宗教在后来的历史中显示出了比理性更为有利的力量,尤其是群体道德的无序。
窥探人类的心灵,自私的不可避免性已经为人类自身铁证如山地证明了。尽管这种证明很残酷、很丑陋甚至很猥琐,但却无法抹去。人类向往崇高、神圣、伟大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人类却往往以猥琐、自私、龌龊。以自私憧憬无私,以鄙陋揣摩仁慈,以猥琐追求高大,以龌龊代替神圣,这多少使得人类文明的进程显得无地自容。也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人类文明在一瘸一拐中演绎了几千年后所期待的积淀还是那样捉襟见肘。尼布尔如是说:“群体的道德低于个体的道德。”他接下来就叙说了对两种道德分出高下的理由:“一方面是因为要建立起一种以克服本能冲动又能凝聚社会的理性的社会力量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是因为群体的利己主义同个体的利己冲动纠缠在一起,只表现为一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当群体与个体的私利在共同的冲动中结合在一起而不是谨慎地分别表达其各自的利益时,这种群体自利的形式就会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并且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事实上,很多个人不道德的行为是通过群体意见的形式表达出来的,而由于这种集体意见比较抽象,个人的不道德性可以以淋漓尽致的方式为群体的不道德撑腰打气,甚至助威喝彩、为虎作伥。
《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强调的重点是社会的不道德,而我这里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能因为这两种道德的比较就因此忽略个体的不道德。两相比较,可能个体比群体更具约束力,但必须看到:个人道德不但不能在社会秩序中起到主导作用,而且靠个人道德来增加群体道德的质量往往是事与愿违。个人自我中心主义的不道德倾向,理性的制约并不比宗教的自律来得有效。1960年,在这本小册子再版时,作者在短短的小“序”中说:“宗教与世俗的自由运动似乎未意识到个人道德与群体道德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不管这一群体是种族、阶级还是国家。……正如我所认识的那样,这一区别就会驳倒许多现在仍然流行的做法,即用道德的方式去解决政治秩序问题。”道德导师不但不能“导”他人,同时也主导不了自我。固然,人类本性除了自私成分,也不乏无私的冲动。于是,就有了“人类的本性被赋予了自私与非自私两种冲动”的说法。可是,“向善”的愿望与“趋恶”(我实在找不出更适合的词汇来)的自然本能往往以胶着的状态无法分离。从文明史的视角看,无论是哪一种哲学流派,也无论哪一种道德理论,都无一例外地主张仁慈、公正、善良和无私。即使是亚当·斯密这样的经济利益的“利己主义”主张者也在其政治伦理中表达了全社会向善的理想。毋庸讳言,人类理性的扩张有利于公正的发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良知的缺陷。一个不可忽视的前提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善”的责任感还有“残忍”在虎视眈眈。关键在于,“人类群体中非理性的利己倾向会永远顽固地保存下去”,“这些因素会使社会冲突在人类的整个历史过程中都不可避免;也许一直要到历史过程结束,社会冲突才会消失。”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接下来要说的则是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尼布尔那里,这两种道德并不总是对立的,有时还是互动的,但又是不能调和的。如同我们感受到的那样,人类道德有两个维度,一维是自然的,一维是社会的。自然的源于内在本性,社会的来自外在诱发。自私与无私的较量在很多情况下是这两个维度的颉頏。与此同时,这两个维度又衍生出两个支撑点,用作者的话语表述即是“集中点”:“一个集中点存在于个人的内在生活中,另一个集中点存在于维持人类社会生活的必要性中。”就此而言,内在的与外在的“点”虽然可以联结,但永远不可能重合,而且由此而来的紧张和冲突时时发生。两种道德视角的张力告诉我们:“从社会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从个人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则是无私。”读完这段话,笔者还想说,这两个视角还可以反过来看,从个人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公正;从社会的角度看,最高的道德理想是无私——无私于个人,也无私于所属的群体。这里,最为关紧的是群体对个人的要求。当然,群体对个人要求的背后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作为支撑:对该群体负责。无论是黑手党还是“青红帮”,他们都有这个“义气”。世界大战的发生以及“炮灰”的出现都是因为相信了群体利益和道德的至上。在世界历史上,民族主义者走向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者走向民族主义的例子俯拾皆是。这些事实至少警示我们后人:“历史中的世界,特别是人的群体行为中的世界,绝不是理性所能统治的世界。理性只能作为一种工具,它本身就要受到非理性力量的驱使。”
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理性的作用都显得是那么重要,同时又是那样的无奈。五四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在一种“知识就是力量”的信仰中走向了一种偏执:唯科学主义和大民主主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对西方民主与科学观念的膜拜和迷信。陈独秀、李大钊、胡适、周作人等一个个思想先驱,当他们作为个体为中国现代性呐喊时,对知识理性的膜拜驱使他们引导着整个社会的走向。当他们不再是独立的思想者,像鲁迅所说的那样,或“高升”或“隐退”或“革命”后,他们身上所散发出的道德力量就逐渐消退了:以一种无私者的面目追求社会正义,最后走向了自己的反面,自我扩张与自我否定同时发生。
进一步说,历史上每一次发生在民族主义体系升级之前的爱国主义都是知识先驱引领的。在中国尤其典型,但结果却往往并不如我们想象得如意,因此尼布尔这样论述在道德困境中还洋洋自得的集体运动行为者说:“爱国主义与低层次的狭隘忠诚相比,是一种利他主义的高级形式,但是从某种绝对的观点来看,爱国主义仅仅是自利的另一种表述。在整个人类的共同体中,群体越大,就越必然要自私地表现自己。群体越有力,就越能够反抗人类心灵所设定的任何社会限制,亦即越不服从内在的道德约束。群体越大,就越难达到共同的想法与共同的目的,因而越不可避免地要靠瞬间的冲动与直接的不加思绪的目的来维持其统一。”这是人类群体最为可悲的一面,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与外在群体的冲突和战争构成了全体团结之道德意志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
集体生活并不一定能达到完美的正义。“大一统”可以在形式上完成,在很多情况下,价值的实现还需要“特区”和“特色”。无论是政治家希特勒把玩的形而下的“地球”还是今天理论家“形而上”全球化的沸腾,它们都只能是幻想式的乌托邦。因为,群体比起个人更缺德!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