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叶兆言《花煞》叙事的狂欢化色彩

来源 :名作欣赏·下旬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UNICH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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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叶兆言小说《花煞》与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有着多方面的契合与印证,《花煞》中的狂欢化场景及其泛化,运用加冕和脱冕的仪式塑造人物,众声喧哗和充满戏谑的语言,以及《花煞》对中国古代文学体裁如史传文学和话本小说的讽刺性模拟,共同构成了这部小说的狂欢化色彩。
  关键词:《花煞》 叙事 狂欢化
  《花煞》是叶兆言诸多作品中一部比较特别的小说。叶兆言曾在访谈中说《花煞》的创作初衷是“反映汉语小说文体的变化”{1}。在这部作品中,狂欢化场景及其泛化,运用加冕和脱冕的仪式塑造人物,众声喧哗和充满戏谑的语言,以及叶兆言对文学体裁如史传文学和话本小说的讽刺性模拟,使得《花煞》的叙事与巴赫金的狂欢化理论有着多方面的契合与印证,具有狂欢化的色彩。
  一
  巴赫金认为,狂欢节发生的场所主要是广场。广场不受空间限制,没有权威,没有中心,代表着全民性。《花煞》中有很多大规模的场景描写,如打洋教运动、胡地的葬礼等等。这些场景在作者笔下无一例外都带有广场狂欢化的色彩。这些在社会秩序中被认为是庄重、严肃的场景,作者对其表层的叙述看似一本正经冠冕堂皇,但实际上其深层指涉却对表层叙述进行了颠覆。譬如胡地出殡时,妓院对胡地的祭祀:
  为了和丧事哀悼的气氛相和谐,妓院的布置也做了及时的改变。热闹的大红颜色尽可能地减少,在妓院的门厅里,不伦不类地挂着一张胡地的遗像,在遗像下面是一张香烟缭绕的供桌,供桌上供着水果鲜花,红烛一枝接一枝燃着。所有嫖客进了妓院,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得替胡地的亡灵上一炷香。
  胡地生前的淫靡无耻,以及他对妓院的保护,使得胡地死后得到妓院的供奉。然而妓院本就是嫖客欢愉之地,在妓院里供奉死者,庄严的气氛和妓院的淫乱氛围格格不入,本就是对死者的不敬和侮辱。将丧葬祭祀习俗搬到妓院进行,庄严的场景被降格为滑稽、粗俗的场景,达到了亦庄亦谐,既滑稽又讽刺的效果。这一场景,正是对狂欢式生活内在特点的延伸和表现。在巴赫金看来,“狂欢式的生活,是脱离了常轨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是‘翻了个的生活’,是‘反面的生活’”{2}。亲昵的接触、插科打诨、俯就和粗鄙,是狂欢式生活的四个范畴。神圣与粗俗、庄严同滑稽之间的界限被取消,它们相互“接近起来,团结起来,定下婚约,结成一体”{3}。诸如此类打破界限的场景,书中还有很多。如安葬洋教士的场景:
  于是只好出白纸黑字的告示,让全城的人都披麻戴孝,一起出来替死去的洋人送葬。声势浩大的出殡开始了……穿着黑衣服的从省城来的神职人员走在最前面……大片大片的穿着孝服的梅城老百姓,老实巴交地站在雨地里淋着,花钱雇来的专门负责号丧的,远远地看见队伍过来,迫不及待呼天抢地地哀嚎开了。除了号丧的之外,全县的几个“六苏班子”,不甘示弱的同时吹打起来……六个墓穴已经事先挖好,两位神职人员表情严肃,看着干活的人缓缓将棺材放下,同时指示一位年轻人,将特地从省城带来的十字架插在墓穴的前面。
  洋教士的葬礼“中西合璧”,洋相百出,一切都被狂欢化。外来的文化向传统、民间文化俯就,神圣的牧师和愚昧麻木的平民站在一起。号丧的和六苏班子较劲,丝毫没有把葬礼的主角放在心里。政府看似重视洋教士,却不按照西方宗教习俗来操办,显示了对死者的不屑。洋教士之死与全梅城人的反洋教运动脱不了干系,然而他们却给死者披麻戴孝。只有神职人员是严肃的,但是这种严肃在这不中不西的葬礼上本来就是一种滑稽,洋教士的葬礼变成一个狂欢化的场景。
  又如书中对民间哭灵仪式的描写,原本肃穆的追悼场景被处理成一种热闹滑稽的狂欢化场景:
  灵堂中的所有悲哀气氛都显得有些滑稽,姨太太们一次次像大合唱那样突如其来地干嚎,女低音女中音甚至女高音全部混杂在了一起。太多和尚被请来念经,穿着黄袍的道士们在做法,十三孝子依次跪在还没有盖上的棺材面前。大门口用白布搭成了大丧篷,丧篷的门上有一大横匾,上面写着“当大事”三个字,门边的两角上,各挂一白色灯笼。在丧篷们的两边侧,坐着梅城最好的“六苏班子”,没完没了地吹奏着哀乐助丧。
  在原本应该凝重、严肃、充满悲伤气氛的灵堂上,姨太太、和尚、道士、孝子、戏子聚集一起,姨太太们的干嚎超出常规,颠覆了灵堂的固有气氛,这似乎不是上流乡绅的灵堂,而更像一个变体的“狂欢广场”。
  狂欢化场景在《花煞》中还得到进一步扩展泛化,只要是“能成为形形色色人们相聚和交际的地方,如大街、小酒馆、道路、澡堂、船上甲班等,都会增加一种狂欢广场的意味”{4}。在《花煞》中,叶兆言就曾多次描写这种泛化的狂欢化场景,形形色色不同等级、不同地位的人在广场、大街、酒馆狂欢,这些人在这些地方颠覆社会秩序的行为举止,呈现出的是一种泛化的狂欢化场景,如文中对大街上打洋教运动的叙述:
  打教民的革命行动很快转变成了公开的抢劫。这一天成了暴徒可以尽情施虐,老实人也能大发横财的美好日子,本城的无赖和四郊的农民在洗劫了杨希伯家以后,开始了向所有教民的掠夺。对教民的仇恨,突然被瓜分其财产的喜气洋洋所代替,发财的满载而归溜之大吉,想发财的和觉得没有发财发够的,又源源不断而来,一批接一批,一批比一批更狠更失去理智。失去控制的抢劫行为,逐渐演变为一种无法无天的发泄。抢劫的对象,从有钱的教民蔓延到普通的教民,很快发展为完全无辜的富户……梅城被一种痛苦中的欢乐所笼罩,陷入混乱之中的抢劫充满了喜剧色彩……
  大街上肆虐的抢劫让整个梅城成为狂欢的广场。在这里,原有的秩序、制度和等级,社会的惯常秩序被取消,庄重与诙谐之间的鸿沟被抹平,秩序被打乱。富人和穷人的社会地位被暂时扭转,穷人打劫富人,却不怕社会的制裁——因为社会制度本身就被颠覆了。这是穷人的狂欢节,抢红了眼的人们面对财富释放了最原始的本能,人们看上去滑稽而荒唐。在这个特殊的时空体中,平日里被充满秩序和规则的生活所压制的人们得以将压力宣泄出来。在此,叶兆言对于这场席卷全城的抢劫的描写,呈现的是一个“翻了个的世界”“第二种生活”{5},而这正是狂欢化的特点。   二
  《花煞》在塑造人物形象时,还将狂欢节加冕和脱冕的仪式用在人物之上,使其获得了更加丰富的内涵。所谓狂欢节加冕和脱冕的仪式,是指在狂欢节上对小丑进行装扮,加冕其为国王,享受尊敬和荣耀。但在狂欢季结束后,人们又毫不留情夺去国王的权杖,撕去其伪装的面具,对其进行殴打、嘲笑,使其脱冕,回归滑稽的小丑形象。在巴赫金看来:“国王加冕和脱冕仪式的基础,是狂欢式的世界感受的核心所在,这个核心便是交替与变更的精神、死亡与新生的精神。”{6}加冕和脱冕是合二为一的双重仪式,表现出更新交替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表现出新旧交替的创造意义。胡地是《花煞》的主要人物之一,他性格比较复杂,融合了一些对立的因素,如斯文和粗俗,禁欲和荒淫,富有和贫穷。他接受基督教育,举止斯文优雅,却在女学生面前毫不避讳地当面剔牙;他下毒誓不入妓院,却在家里一连娶了十几个姨太太,醉心于房中术;他在梅城富甲一方,却在死后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一分钱。胡地身上集中体现了狂欢节加冕和脱冕的仪式。如文章写胡地的丧葬仪式,先是插叙胡地生前的权威和所享受的尊敬,为其“加冕”:
  作为梅城中出手最阔绰的财神爷,无论是爱钞票的老鸨,还是爱俏的妓女,都对胡地怀着极大的尊敬……梅城中唯一能摆平这些发生在妓院中乌七八糟事的人,就是看上去越来越斯文的胡地。只要胡地出面,从来就没有摆不平的事……除了妓院,小到邻里间为鸡毛蒜皮的事吵了起来,只要求到了胡地,大事小事都迎刃而解。商会会长有什么事,总是首先找胡地商量,县长要下什么指令,也是照例先派人和他打招呼。到胡地去世之前,他已经毫无疑问成了梅城中的无冕之王。
  紧接着,在胡地的葬礼上,加冕的仪式迎来高潮,胡地作为被加冕的对象,在葬礼这个狂欢广场上享受着所有人的敬仰,排场甚至超过了皇帝:
  头等葬礼是三十二个人抬,这个数目意味着棺材里躺的是皇上或者和皇上一样尊贵的人。然而胡地的灵柩却硬是安排了六十四个人来抬,因为参加抬棺的人太多了,结果大家挤来挤去,反而有些寸步难行。
  然而随着葬礼的进行,胡地又遭遇了一步步的脱冕。先是一位妓女在送葬队伍经过时看到出殡队伍里成群的姨太太,吃惊地喊道:“这死鬼要伺候这么多女人,不是和我们当婊子的差不多了吗?”{7}紧接着是人们在享受胡地葬礼所提供的免费食物和其他享受时,不无遗憾地说:“像胡地这样的家伙,要是每年都能死一回就好了。”{8}而当胡地的遗嘱曝光,所有人都没法从胡地的葬礼上捞到一分钱的时候,胡地身上的光环彻底幻灭:“在场的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仅作为财产继承人的十三位养子目瞪口呆,那些为操办胡地豪华葬礼的债主们,也一个个面色发黄,如丧考妣叫苦不迭。”{9}势力、荣华,都在遗嘱公开的一瞬间烟消云散了。
  作为被加冕的对象,胡地本身却并不是一个崇高的人。给这样的人加冕,本身就充满戏谑和否定,蕴含着脱冕的意思。这与巴赫金认为的被加冕对象的身份相符合:“受加冕者,是同真正国王有天渊之别的人——奴隶或者小丑。”{10}胡地生前被无数人认为是巨富,死时却给所有觊觎他财富的人一个巨大的玩笑,加冕和脱冕的仪式,使得叙述和人物具有戏谑和荒诞性。如夏忠宪所言:“移植到文学中的礼仪形式,使相应的情节和情节中的场景,获得了深刻的象征意义和两重性,或者赋予它们令人发笑的相对性。”{11}这种狂欢化的叙事,也就跳脱了一般道德和社会批判的老路子,叙事具有了更加复杂的内涵。
  三
  广场是狂欢节的活动中心,在广场上,来自不同地域、阶级、职业、性别的人聚集在一起,他们的语言驳杂无比,因此,狂欢节的广场就成了杂语的广场。“广场语言是一种典型的杂语,不同的语言意象,语体风格,不同的语言主体平等地相遇在一个开放自由的空间。”{12}在巴赫金看来:“长篇小说是用艺术方法组织起来的社会性的杂语现象,偶尔还是多语种现象又是个人独特的多声现象。统一的民族语内部,分解成各种各样社会方言、各类集团的表达习惯、职业行话……因为小说正是通过社会性杂语现象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个人独特的多声现象,来驾驭自己所有的题材,自己所描绘和表现的整个实物和文意世界。”{13}在《花煞》中,叶兆言再现了一个“杂语”的世界,文中汇集了各种来自社会不同阶层、不同身份的人们的话语。这里有官僚拿腔拿调、文绉绉的官方话语:“梅城为圣贤桑梓之邦,久已涵濡圣泽,一闻外洋人来此传教,不禁公愤同兴,势难相安于无事。”有民间普通百姓的家常俚语:“虽然说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了块石头抱着走,可男人总得像个男人才是。”“你狠,骑驴看唱本,我们走着瞧。”有摘选自圣经的经文:“如果你们相信基督的死是为了你们,你们就可以成为天堂中的一个人。”“上帝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地叫强壮的羞愧。上帝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没有的,为了废掉那有的……”{14}
  除了众声喧哗的杂语,广场语言另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戏谑性。巴赫金指出:“狂欢节语言的一切形式和象征都洋溢着交替和更新的激情,充溢着对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和权力的可笑的相对性的意识。独特的‘逆向’‘相反’‘颠倒’的逻辑,上下不断易位、面部和臀部不断易位的逻辑,各种形式的戏仿和滑稽改编、降格、亵渎、打诨式的加冕和脱冕,对狂欢节语言来说,是很有代表性的。”{15}戏谑化的语言在《花煞》中非常普遍,作者或者借人物之口,或者直接在书中进行主观评价,多采用了一种戏谑的口吻。
  例如当胡大少霸占了老实巴交的茶馆老板裕顺的媳妇时,作者这样写道:
  媳妇失去贞操,这已经是一个不可能原谅的错误,然而如果自己的媳妇怀上了胡大少的孽种,问题的性质就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胡大少耕耘了属于裕顺的领地,单单是干干活也就算了,又播种又开花又结果,事情就有些过分。
  自己的老婆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半推半就地跟别的男人偷情,裕顺因为惧怕胡大少的余威,只能忍气吞声,自欺欺人将媳妇比作土地,自己的老婆被人霸占,不过是有人在他的土地里“干干活”。一件涉及男性尊严和伦理的事情,被等同为简单的农业生产纠纷,这种降格,实际上是对裕顺窝囊懦弱性格的戏谑和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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