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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帝在1901年1月发布第一道“变法”上谕。此后十年中,在军事、经济、教育、文化及行政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学界称之为“新政”或“预备立宪”。然而,积贫积弱的古老东方国家并未因为放下骄傲学习西方而有新的转机。这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本意原是维持所谓“大清天下”,但其执行力和社会环境已不复从前。更重要的是,关于立宪,清廷实则存在一定的误读。此后,清王朝覆灭,自由主义随这些改革举措一同淹没在茫茫历史中。